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国际比较共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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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就是典型的政府干预型模式。 ▪ 在德国,房地产估价及其他产业的估价由独立的专门机构
――估价委员会负责实施,估价委员会是联邦政府通过法令授 权州政府成立的。估价委员会的办公室一般挂靠在地籍局,每 个市、县均设有估价委员会,地区设有高级估价委员会,负责 辖区内的估价工作。
▪ 在德国,评估师有行业协会基本不参与管理,行业协会主
▪ 英国民间评估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建立了行业协会组
织。协会组织目前有三家,分别是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 估价师与拍卖师联合协会(ISVA)和税收评估协会(IRRV)。
▪ 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该协
会成立于1868年。
▪ 在这之前,英国民间已经存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地方性的
作等。
▪ 美国各州均设有专职注册机构,对有能力从事与联邦储备
基金利益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人员办理注册手续。同时, 美国各州所属郡、县政府以征收不动产税为目的,也都设有资 产评估操作部门,为地方征收不动产税提供依据,需要指出的 是,这些政府设立的资产评估操作部门并不负责评估行业的管 理,而且,它们在从事评估操作时,也须遵守政府有关法规和 评估自律管理部门颁布的制度、准则及职业道德规范。
要从事维护评估行业的形象、为会员组织培训、争取利益最大 化等工作。
▪ 政府干预型管理模式的特点是: ▪ (1)由国家制定和颁布专门法律,对资产评估的地位、资
格、事务所的设立以及从事评估的依据、工作规范等做出明确 规定;
▪ (2)政府与协会配合密切,政府参与资产评估执业规范的
制定,政府在评估执业规范和评估质量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
测量师协会或俱乐部,其成员主要从事不动产管理、土地测量 和建筑预算等。
▪ 1868年,他们的一部分联合在一起,组成了一家规模较大
的协会,即 RICS的前身。最初的会员不到200人,在随后的发
展过程中规模不断扩大,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目前,该协会已
发展成为英国最大的、涉及面最广的、最具权威性的评估行业
直接管理,八十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银行贷款呆坏帐严重, 大批金融机构倒闭,损失了上千亿美元的联邦储备基金。
▪ 一些金融分析家认为,这种状况与资产评估机构低评银行
贷款抵押品价值有关。
▪ 联邦政府于1989年颁布了《不动产评估改革》,这是美国
联邦政府有关资产评估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文件,各州均依据该 文件制定了相应的州政府文件。该法令对从事不动产评估人员 的资格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
▪ 政府干预型监管体系的主要优点在于:通过政府与协会
的相互协作,共同制定执业规范并监督其执行,可以较为全面 地考虑双方意愿,协调双方利益,从而使执行规范既有科学性 和指导性,又有权威性和严肃性。
▪ 而能够合理有效地制定和执行评估规范正是行业自律型管
理模式所欠缺的。在法律不完善、行业准则未建立的情况下, 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客观必然性。
给予吊销资产评估资格及勒令事务所停业或解散等处罚。实行 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的国家近年来评估诉讼案件十分频繁,从 侧面也反映了这种体制的局限性。
▪ 三、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监管下的行业自律模式 ▪ 这种模式既强调政府管理又强调行业自律管理。目前美国
和澳大利亚都采用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例。
▪ (一)美国政府对资产评估的管理 ▪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美国政府对资产评估行业不予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 (2)适应性强。采用该体系,评估行业协会能够准确了
解从业人员的意愿,及时发现评估环境和评估实践的变化,并
通过制定和完善评估准则尽快进行调整,从而既可以保持评估
规则的指导性和科学性,又能增强资产评估行业的适应性。
▪ (3)能动性强。在该体系下,由于事务所和从业人员不
受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的阻碍,可以开展公平竞争,从而有利
协会组织,拥有会员九万多人。
▪
RICS的主要职能是:制定行业操作规范和行为准则;教
育和培训;对评估人员进行监督;保持和政府部门的联系;为
测量师和广大公众提供服务。
▪
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优点:
▪ (1)独立性强。采用该模式,由行业协会对行业实行自
律监管,政府干预很少,从而增强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独立性。
▪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除了一些必要的国家立法之外,很少
干预行业的发展,一般不设立专门的资产评估政府监管机构。
▪ 对行业的管理主要由民间协会实行自律管理,资产评估行
业协会具有比较健全的自我管理机构,强调评估业的自我约束、 自我管理的作用。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适合于资产评估依市场 需求自发形成的国家和资产评估业日益发展成熟的国家。该模 式以英国为代表。
于促进资产评估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 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缺点主要表现为:
▪ 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监管制度及处罚措施效力上的局限性。
▪
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受到局限。
▪ 行业协会制定的有关行业监管制度只能适用于其会员,而
对会员以外的其他人则无约束力;
▪ 二是,在采取处罚措施的种类上受到局限。 ▪ 行业协会对违规会员最重的处罚也就是开除会籍,而不能
▪ 政府干预型管理模式也具有其自身的缺点主要表现在:
资产评估行业的独立性受到影响。由于在该体制下,政府在较 大范围和程度上进行了干预,因而使资产评估行业自身的独立 性受到影响,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 二、以英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型模式 ▪ 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是指主要由民间职业团体对资产
评估行业进行监管的一种模式。
第十二章 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国际比较
第一节 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比较 第二节 资产评估行业规范的比较 第三节 资产评估的法律规范比较
第一节 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比较
▪ 一、以德国为代表的政府干预型模式 ▪ 政府干预型管理模式,是指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在
充分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自我管理的基础上,由政府进行较 大范围和程度干预的一种管理模式。
▪ 美国联邦政府还依据该法令成立了联邦金融制度监察委员
会评估分会(简称评监委),评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 监督各州评估人员注册制度的实施; ▪ 监督联邦金融管理机构与联邦信托公司所制定的与国有储
备基金利益有关原交易中评估方面法规的实施;
▪ 推行涉及联邦权益评估人员的注册工作;
▪ 监督评估促进委员会(美国评估自律管理组织联合体)的工
――估价委员会负责实施,估价委员会是联邦政府通过法令授 权州政府成立的。估价委员会的办公室一般挂靠在地籍局,每 个市、县均设有估价委员会,地区设有高级估价委员会,负责 辖区内的估价工作。
▪ 在德国,评估师有行业协会基本不参与管理,行业协会主
▪ 英国民间评估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建立了行业协会组
织。协会组织目前有三家,分别是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 估价师与拍卖师联合协会(ISVA)和税收评估协会(IRRV)。
▪ 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该协
会成立于1868年。
▪ 在这之前,英国民间已经存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地方性的
作等。
▪ 美国各州均设有专职注册机构,对有能力从事与联邦储备
基金利益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人员办理注册手续。同时, 美国各州所属郡、县政府以征收不动产税为目的,也都设有资 产评估操作部门,为地方征收不动产税提供依据,需要指出的 是,这些政府设立的资产评估操作部门并不负责评估行业的管 理,而且,它们在从事评估操作时,也须遵守政府有关法规和 评估自律管理部门颁布的制度、准则及职业道德规范。
要从事维护评估行业的形象、为会员组织培训、争取利益最大 化等工作。
▪ 政府干预型管理模式的特点是: ▪ (1)由国家制定和颁布专门法律,对资产评估的地位、资
格、事务所的设立以及从事评估的依据、工作规范等做出明确 规定;
▪ (2)政府与协会配合密切,政府参与资产评估执业规范的
制定,政府在评估执业规范和评估质量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
测量师协会或俱乐部,其成员主要从事不动产管理、土地测量 和建筑预算等。
▪ 1868年,他们的一部分联合在一起,组成了一家规模较大
的协会,即 RICS的前身。最初的会员不到200人,在随后的发
展过程中规模不断扩大,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目前,该协会已
发展成为英国最大的、涉及面最广的、最具权威性的评估行业
直接管理,八十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银行贷款呆坏帐严重, 大批金融机构倒闭,损失了上千亿美元的联邦储备基金。
▪ 一些金融分析家认为,这种状况与资产评估机构低评银行
贷款抵押品价值有关。
▪ 联邦政府于1989年颁布了《不动产评估改革》,这是美国
联邦政府有关资产评估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文件,各州均依据该 文件制定了相应的州政府文件。该法令对从事不动产评估人员 的资格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
▪ 政府干预型监管体系的主要优点在于:通过政府与协会
的相互协作,共同制定执业规范并监督其执行,可以较为全面 地考虑双方意愿,协调双方利益,从而使执行规范既有科学性 和指导性,又有权威性和严肃性。
▪ 而能够合理有效地制定和执行评估规范正是行业自律型管
理模式所欠缺的。在法律不完善、行业准则未建立的情况下, 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客观必然性。
给予吊销资产评估资格及勒令事务所停业或解散等处罚。实行 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的国家近年来评估诉讼案件十分频繁,从 侧面也反映了这种体制的局限性。
▪ 三、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监管下的行业自律模式 ▪ 这种模式既强调政府管理又强调行业自律管理。目前美国
和澳大利亚都采用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例。
▪ (一)美国政府对资产评估的管理 ▪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美国政府对资产评估行业不予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 (2)适应性强。采用该体系,评估行业协会能够准确了
解从业人员的意愿,及时发现评估环境和评估实践的变化,并
通过制定和完善评估准则尽快进行调整,从而既可以保持评估
规则的指导性和科学性,又能增强资产评估行业的适应性。
▪ (3)能动性强。在该体系下,由于事务所和从业人员不
受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的阻碍,可以开展公平竞争,从而有利
协会组织,拥有会员九万多人。
▪
RICS的主要职能是:制定行业操作规范和行为准则;教
育和培训;对评估人员进行监督;保持和政府部门的联系;为
测量师和广大公众提供服务。
▪
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优点:
▪ (1)独立性强。采用该模式,由行业协会对行业实行自
律监管,政府干预很少,从而增强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独立性。
▪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除了一些必要的国家立法之外,很少
干预行业的发展,一般不设立专门的资产评估政府监管机构。
▪ 对行业的管理主要由民间协会实行自律管理,资产评估行
业协会具有比较健全的自我管理机构,强调评估业的自我约束、 自我管理的作用。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适合于资产评估依市场 需求自发形成的国家和资产评估业日益发展成熟的国家。该模 式以英国为代表。
于促进资产评估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 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缺点主要表现为:
▪ 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监管制度及处罚措施效力上的局限性。
▪
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受到局限。
▪ 行业协会制定的有关行业监管制度只能适用于其会员,而
对会员以外的其他人则无约束力;
▪ 二是,在采取处罚措施的种类上受到局限。 ▪ 行业协会对违规会员最重的处罚也就是开除会籍,而不能
▪ 政府干预型管理模式也具有其自身的缺点主要表现在:
资产评估行业的独立性受到影响。由于在该体制下,政府在较 大范围和程度上进行了干预,因而使资产评估行业自身的独立 性受到影响,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 二、以英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型模式 ▪ 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是指主要由民间职业团体对资产
评估行业进行监管的一种模式。
第十二章 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国际比较
第一节 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比较 第二节 资产评估行业规范的比较 第三节 资产评估的法律规范比较
第一节 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比较
▪ 一、以德国为代表的政府干预型模式 ▪ 政府干预型管理模式,是指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在
充分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自我管理的基础上,由政府进行较 大范围和程度干预的一种管理模式。
▪ 美国联邦政府还依据该法令成立了联邦金融制度监察委员
会评估分会(简称评监委),评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 监督各州评估人员注册制度的实施; ▪ 监督联邦金融管理机构与联邦信托公司所制定的与国有储
备基金利益有关原交易中评估方面法规的实施;
▪ 推行涉及联邦权益评估人员的注册工作;
▪ 监督评估促进委员会(美国评估自律管理组织联合体)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