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第二讲 宝石的标准分类与命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成宝石(synthetic stones) 是指自然界有对应产物, 且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和晶体结构与天然珠宝玉石基本 相同的人工宝石。
常见的合成宝石有:合成立方氧化锆、合成红宝石、 合成蓝宝石、合成祖母绿、合成欧珀、合成水晶等。
人造宝石(artificial stones) 是自然界未发现已知对 应产物的人工宝石。
二、注意事项:
1、应尽量表明用于模仿的材料具体名称。例如:某“仿 水晶”的材料是玻璃,应尽量使用“玻璃”或“仿水晶 (玻璃)”方式定名。
2Hale Waihona Puke Baidu仿宝石不能代表珠宝玉石的具体类别。
3、当使用“仿XX珠宝玉石”(如“仿钻石”)这种表示方 式作为珠宝玉石名称时,就表明:首先,用于模仿的材料 不是被仿对象(“仿钻石”不是钻石);其次,具体模仿材 料有多种可能性(“仿钻石”可能是玻璃、水晶或合成立 方氧化锆)。
3、其他未例如附录A中的名称只能放在括号中位于基本 名称或矿物、岩石名称之后。
4、“珠宝玉石”或“宝石”不能作为具体商品的名称。
一、定名规则: 直接使用天然宝石的基本名称或其矿物、岩石名称定
名,无需加“天然”字样。例如:“金绿宝石”、“红宝 石”等。
二、注意事项:
1、产地不参与定名。例如:“南非钻石”、“缅甸红宝 石”、“斯里兰卡蓝宝石”等。
特殊光学效应(optical phenomena)包括猫眼效应(chatoyancy)、星光效 应(asterism)、变色效应(colour changing);砂金效应、晕彩效应、变彩效应 等列入其他特殊光学效应(other optical phenomena)。
1、猫眼效应定名规则:基本名称后加“猫眼”,如:“磷灰 石猫眼” ;只有“金绿宝石猫眼”可直接称为“猫眼”。 2、星光效应定名规则:在珠宝玉石基本名称前加“星光”二 字;合成宝石则加“合成星光”字样。例如:“星光红宝石”、 “合成星光红宝石”。 3、变色效应定名规则:在珠宝玉石基本名称前加“变色”二 字;合成宝石则加上“合成变色”字样。例如:“变色石榴 石”、“合成变色蓝宝石”。只有具有百年色效应的金绿宝石 才可以直接定名为“变石”,若变石同时具有猫眼效应,则定 名为“变石猫眼”。 4、其他特殊光学效应定名规则:不参与定名,在备注中说明。
一、定名规则: 必须在材料名称前加“人造”字样。例如:“人造钇
铝榴石”等,但“玻璃”和“塑料”除外。
二、注意事项: 1、禁止使用生产厂商的名称直接定名。 2、禁止使用易混淆或含糊不清的名词定名。如:“奥地 利钻石” 等。 3、生产方法不允许参与定名。
一、定名规则: 逐层写出组成材料名称,之后加上“拼合石”字样。例如:
天然玉石包括:翡翠、和田玉(软玉)等珍贵玉石;岫玉 (蛇纹石玉)、独山玉、欧泊、东陵石、大理石、绿松石、青 金石、孔雀石等常见玉石;以及鸡血石、寿山石、田黄、青 田石等印章石共计约五十个品种。
天然有机宝石(natural organic substances) 是指天然有机 成因、全部或部分由有机成分组成的宝石材料的统称。
常见的再造宝石有:再造琥珀(将筛选后的琥珀碎料 经热压熔合的)、再造绿松石(将绿松石的等外品、边角 料研碎,加上油液或填料压制而成)等。
仿宝石(imitation stones) 是用于模仿天然珠宝玉石 的颜色、外观和特殊光学效应的人工宝石的统称。仿宝 石只是一个概念,不作为类别存在。
常见的仿宝石有:仿钻石、仿红宝石、放祖母绿、 仿珍珠等。
定义:指除切磨、抛光以外的所有用于改善珠宝玉石外观、耐久性或 可用性的所有方法,包括优化与处理两类。优化是指传统的、被广泛接受 的优化处理方法;处理时指非传统的、尚未被接受的优化处理方法。
1、优化珠宝玉石定名规则:直接使用珠宝玉石名称,鉴定证书可以不比附 注说明。 2、处理珠宝玉石定名规则:
a. 在名称后括号内注明“处理”字样或具体处理方法,如:“翡翠(处 理)”、“翡翠(漂白、充填)”;也可以在名称前直接表明处理方法,例如: “漂白、充填翡翠”。
二、注意事项:
1、养殖珍珠可简称为“珍珠”,海水养殖珍珠可简称为 “海水珍珠”,淡水养殖珍珠可简称为“淡水珍珠” 。
2、不以产地修饰天然有机宝石名称。例如:“波罗的海 琥珀”。
一、定名规则: 必须在其所对应的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加“合成”字
样。例如:“合成红宝石”、“合成祖母绿”等。
二、注意事项: 1、禁止使用生产厂商名称直接定名。例如:“查塔姆 (Chatham)祖母绿”、“林德(Linde)祖母绿”等。 2、禁止使用易混淆或含糊不清的名词定名。例如:“鲁 宾石”、“红刚玉”、“和成品”等。
§2-1 宝石的标准分类 §2-2 宝石的标准命名方法
珠宝玉石的标准分类:
【注】根据1996年颁布、2003年修订的 《珠宝玉石 名称》(GB/T16652-2003)国家 标准,珠宝玉石被划分为两大类共七个类别。
珠宝玉石
天然珠宝玉石大类
人工宝石大类
天然宝石 天然玉石 天然有机宝石 合成宝石 人造宝石 拼合宝石 再造宝石
二、注意事项:
1、不用雕琢形状定名天然玉石。 2、禁止单独使用“玉”或“玉石”直接代替具体的天然 玉石名称。
3、附录A中列出的带有地名的天然玉石基本名称不含有 产地含义。
一、定名规则: 直接使用天然有机宝石的基本名称或其矿物、岩石名
称定名,无需加“天然”字样, 但“天然珍珠”、“天 然淡水珍珠”、“天然海水珍珠”除外。
2、禁止使用天然宝石名称组合而成的名称。例如:“红 宝石尖晶石”等,但“变石猫眼”除外。
3、禁止使用含糊的商业名称。例如:“蓝晶”、“绿宝 石”、“半宝石”等。
一、定名规则: 直接使用天然玉石的基本名称或其矿物、岩石名称定
名,无需加“天然”字样, 但“天然玻璃”除外。另外, 可在天然矿物或岩石名称后附加“玉”字 。
天然有机宝石主要包括:珍珠、珊瑚、琥珀、煤精(煤 玉)、象牙、龟甲(玳瑁)、贝壳、硅化木等共十五个品种,养 殖珍珠也划归天然有机宝石类。
人工宝石(artificial products) 是指完全或部分由人 工生产或制造,仅具有美观特性,用于首饰或其他饰品 制作的珠宝玉石材料的统称。
人工包括:合成宝石、人造宝石、拼合宝石和再造 宝石四类。
b. 在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中必须注明具体处理方法。
c. 在有疑问,但目前鉴定技术条件下不能确定是否经过处理情况下,在名 称中可以不予表示,但鉴定证书或其他文件中必须备注说明“未能确定是 否经过XX处理”字样。
d. 经过处理的人工宝石可直接使用人工宝石基本名称定名。
天然珠宝玉石(natural gems) 是指天然产出,具美观、耐 久、稀有特性,可加工制作成首饰或其他饰品的矿物、岩石 及少量有机成因材料的统称。
天然珠宝玉石包括:天然宝石、天然玉石和天然有机宝 石三类,养殖珍珠划归天然珠宝玉石大类中的“天然有机宝 石”类。
天然宝石(natural gemstones) 是指天然产出,具美观、 耐久、稀有特性,可加工制作成首饰或其他饰品的矿物单晶 (含双晶)材料的统称。
“蓝宝石、合成蓝宝石拼合石”;或仅以顶层材料名称加“拼 合石”三个字,例如:“蓝宝石拼合石”。
二、注意事项:
1、由同种材料组成的拼合石,在组成材料之后加“拼合石” 三个字。例如:“锆石拼合石”。
2、对于分别由天然珍珠、珍珠、欧泊或合成欧泊为主要材料 组成的拼合石,分别用“拼合天然珍珠”、“拼合珍珠”、 “拼合欧泊”、和“拼合合成欧泊”即可,不必逐层写出材料 名称。
天然宝石包括: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金绿 宝石(含“猫眼”和“变石”)五大珍贵宝石(precious stones);海 蓝宝石、绿柱石、碧玺、尖晶石、锆石、托帕石、橄榄石、 石榴石系列、水晶系列、长石系列等二十多种常见宝石;再 加上四十种罕见宝石共计七十一个品种。
天然玉石(natural jades) 是指天然产出,具美观、耐久、 稀有特性,可加工制作成首饰或其他饰品的岩石(矿物集合体 及少数非晶质材料)的统称。
§2-2-1 珠宝玉石名称来源 §2-2-2 珠宝玉石定名原则 §2-2-3 各类宝石定名规则
【注】根据1996年颁布、2003年修订的 《珠宝玉石 名称》(GB/T16652-2003)国家标准命名。
由于这是历史和地域差异,目前国际珠宝界关于宝石 的定名还没有统一原则和标准。宝石名称概括起来主要有 以下几种情况:
一、定名规则: 再造宝石定名只需在所组成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加上
“再造”字样。例如:“再造琥珀”、“再造绿松石”。 二、注意事项:
再造宝石一般在原料易碎的宝石品种中出现,例如: 琥珀和绿松石等。这些原料在重新熔结或胶结后不易区分。
一、定名规则: 必须在所要模仿的天然珠宝玉石名称前加“仿”字。
例如:“仿祖母绿”、“仿珍珠”等。
1、以颜色直接命名宝石,例如:红宝石、绿宝石、蓝宝 石等。
2、以特殊光学效应直接命名,例如:星光宝石、猫眼、 变石等。
3、以产地命名,例如:岫玉、南方与、南阳玉、和田玉 等。
4、以矿物、岩石名称直接命名,如:蛇纹石玉、尖晶石、 电气石等。
5、古代流传下来的传统名称,例如:翡翠、琥珀等。 6、以厂商、生产方式、样式等直接命名,例如:查塔姆 祖母绿、林德祖母绿等。
3、考虑到我国传统珠宝业习惯,古代沿用至今并被广泛接受、 且有确切对应的天然矿物岩石名称的一部分由产地命名的珠宝 玉石名称也保留为珠宝玉石基本名称,例如,和田玉、岫玉、 巴林石、寿山石等,但已不再具有产地含义。
1、珠宝玉石定名必须以《珠宝玉石 名称》国家标准中 的基本名称(附录A)为基础,按照各类宝石的定名规则 并参照珠宝玉石优化处理类别(见附录B)定名。 2、未列入附录A中的其他珠宝玉石直接按其矿物、岩石 名称定名。
为了规范宝石市场、保护消费者合理权益,需要科学准确地描述珠宝玉石品 种。考虑到市场及传统习惯以及国际通用名称和规则,《珠宝玉石 名称》国家标 准采用了以下命名原则:
1、以矿物、岩石名称作为天然宝石材料的基本名称。
2、部分传统的源与矿物又不完全等同于矿物名称的宝石特指 名称已被国际珠宝界普遍接受,国家标准中仍继续采用作为基 本名称,例如,翡翠、软玉、玛瑙、钻石、祖母绿、红宝石、 蓝宝石等。
常见的人造宝石有:人造钇铝榴石、人造钆镓榴石、 人造钛酸锶、塑料、玻璃等。
拼合宝石(composite stones) 是指由两块或多块材料 经人工拼合、且给人以整体印象的珠宝玉石的统称,简 称“拼合石”。
常见的拼合宝石有:拼合欧泊、拼合蓝宝石、拼合 红宝石、拼合祖母绿等。
再造宝石(reconstructed stones) 经人工手段将珠宝 玉石碎块或碎屑熔接、粘结或压结成具整体外观的珠宝 玉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