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早期介入与前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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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管验收的程序
书面提请 问题处理
资料审核 签发文件
物业检验
6、接管验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1)接管验收走过场
(2)接管验收不到位
(3)接管资料不齐全
(四)进户管理(入伙管理)
进户,是指业主、使用人正式进住使用物 业,俗称“入伙”
进户程序一般为: 1.发入伙通知书 2. 购房业主按要求缴清剩余房款和其他费用 3.带业主或使用人实地验收物业 (1)房建质量 (2)设备质量,运转情况 (3)房型、装修、设施配备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4)外部环境状况及影响 4、签订物业使用公约、业主临时公约 5、业主或使用人信息登记 6、发放用户手册或办事指南 7、发放钥匙,完成进户手续
2、接管与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区别
接管验收
竣工验收
验收主体不同
物业管理单位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城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验收性质不同 主体结构安全与满足使用功 检查工程项目是否达标
能的再检验
验收目的不同
为分清责任,交接验收
为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对 质量进行验收
转交的对象不 同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物业管理公司
建设单位
3、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新建房屋 (2)原有房屋 4、接管验收的内容 (1)资料的验收 (2)质量与使用功能的验收 (3)质量问题或危险与损坏问题的处理
(二)规划设计阶段(充当顾问)
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优势: 1、信息优势 2、人才优势 3、动机优势 侧重从以下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 1、物业总体布局和功能 2、日常的管理 3、设备设施及材料的选用 4、公建配套设施
(三)施工安装阶段(扮演监理)
监督基础隐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 管道线路的敷设及走向等日后难以从建 筑外观上察觉的施工质量,收集资料, 熟悉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一)建立服务系统和服务网络
1、落实管理机构 2、配备管理操作人员
(二)建章立制
必要的规章制度: 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物业各区域内管理规定 用户(住户)手册等。
(三)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1、接管与验收的含义 物业的接管验收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国家或 企业的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对建设单 位移交的新建房屋以及业主委托管理的原有 房屋按行业标准进行综合检验然后收受管理 的工作。
破坏了社会分工,不利于物业管理规范化、 社会化、市场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③早期介入对物业的建筑设计、施工质量方 面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五、前期介入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费用产生的原因及用途,管理公司在入伙前介 入所产生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原因:
1、 前期介入的主要目的是协助开发商工作
(1) 前期介入为验收接管打下基础,使房屋质量得到保证, 提升了物业档次。 (2) 使已购房业主对物业质量及日后管理放心,帮助发展 商销售。
前期物业管理的必要性: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需要 业主,在这一阶段内还不具备承担起这种民事活 动的能力。 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 (二)物业管理不可间断性的需要
现实的需要 法律的要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三)促进物业的租售 (四)有利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续聘
二、前期物业管理中权利主体的相互关系
早期介入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 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
忽视早期介入可能导致:
物业配套不完善 布局设计不合理 质量不过关 资料欠缺、情况不明 最终导致:使用不便,销售不畅,管理困难、 纠纷多
一、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涵义
所谓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是指物业管理公 司在接管物业之前,就参与物业的策划、规划 设计和建设,从业主、使用人及物业管理的角 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物业建成后能满足业 主、使用人的需求,方便物业管理的各项活动。
(四)接管准备阶段(开始管家)
1. 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前期物业管理委托事项 2. 制定接管方案 3.签约,实施验收接管 4.制定系列管理制度 5.组成该物业的常设管理机构 6.建立与社会协作单位的联络,构筑综合服务网 络 7.参与物业“开盘”
四、对早期介入否定的立论
①早期介入与物业管理的内涵不相符合。 ②早期介入阻碍了社会专业化的发展进程,
二、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作用
(一)完善物业的规划设计和使用功能 (二)更好地监理施工质量 (三)为验收接管打下基础 (四)便于日后对物业的管理
三.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主要工作及 充当的角色
(一)立项决策阶段(充当顾问)
在项目的市场定位、潜在业主的构成 以及消费水平,周边物业管理概况以及 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及成本、 利润测算等方面提供参考建议,减少决 策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形成了开发企业、受 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及业主三个权利主体共 存的法律关系。
开发商与业主:买卖关系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合同聘用关系 物业公司与业主: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三、前期物业管理与早期介入的区别
1、发生时段不同 2、工作内容不同早期介入阶段,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主要是
给于咨询以及施工阶段的质量督察。而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物业管 理企业的工作主要是住户入住、室内装饰管理、日常管理制度和管理 队伍的建立和运作等实际的管理工作。
3、合同关系不同早期介入不一定需要有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的存在,只要有一般的咨询服务合同即可;而前期物 业管理阶段,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与建设单位签有前期物业 管理服务合同。
4、企业地位不同在早期介入阶段,物业管理企业只是
起辅助作用;而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物业管理企业是处 于管理的主导地位。
四 、前期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立 项
竣 工 验 收
业 与物 主 业管 大 理企 会 业签
召约

所谓“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 业服务合同》,并由物业管理企业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的物 业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 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 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2、 管理费用尚无收费来源,此期间公司的实际服 务对象是发展商,谁受益,谁付费。 3、 政府规定: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立法,但各地政 府明文规定。
第二节 前期物业管理
一、前期物业管理的涵义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委员 会选聘物业管理者之前的物业管理。
早期介入阶段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 物业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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