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剂车间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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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剂车间操作规程
1 操作目的
1.1 配制岗位:通过严格的工艺操作,将各种原药、助剂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用气流涡旋粉碎机加以粉碎,制得规定含量和粒径的产品,为包装岗位提供原料。
1.2 包装岗位:通过上料机、包装机、电子秤、封口机等系列操作,将粉碎后化验合格的产品分装成规定重量的出厂产品。
2 操作程序
2.1 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2.1.1 配制岗位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配制岗位开车前应做好以下工作:检查混料机内有无异物,如果有清理干净;将所有润滑部位按规定注上润滑油;检查搅拌是否正常,并用手转动数圈后,启动试运转无误;检查所有阀门的密闭是否严密及开启是否灵活;检查温度、压力表、计量衡器是否正常;检查气流涡旋粉碎机连接是否牢固、密封是否良好、运转是否正常;检查所有供电系统是否安全正常。
2.1.2 包装岗位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包装岗位开车前应检查上料机、包装机、电子秤及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将所有润滑部位上足润滑油;对所有转动设备进行盘车无误后,开启试运行。
2.2 开车
2.2.1 配制岗位开车
做好配制岗位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后,按配方准确称取各种原药和助剂,开启混料机,按配方单顺序依次加入混料机(液体助剂按比例用白炭黑或其它填料吸附后再加入混料机)。
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混合后,开启气流涡旋微粉机,开启顺序为:引风机→风机→除尘器(脉冲)→分级电机→主电机→加料电机。
将混合均匀的物料投入粉碎机,开始粉碎。
粉碎过程中应根据主机负载大小调整进料量:主机负载过大,减少进料量;不足额负载,增加进料量。
确保主机在额定负荷下正常运转。
粉碎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加工出来的微粉细度,并做出调整:细度较粗,调高分级叶轮的转速;细度过细,降低分级叶轮转速。
物料粉碎完毕后,通知化验取样析,待各项指标均合格后,通知包装进行包装。
2.2.2 包装岗位开车
做好包装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后,包装人员包装人员各就各位。
将化验合格的物料投入上料机,开启上料机将物料输送至料仓。
调整电子称脉冲,使下料量符合规定要求,开始分装,并随时检查下料量是否符合要求,随时作出调整。
设定产品批号及包装日期并安装只压字轮上,开启封口机,调整封口机转速和加热温度,检查压字是否清晰、封口是否平整、严密,将分装好的产品进行封口,并随时检查封口情况。
根据要求,选择相应型号的包装物,将封口后的产品按照要求数量装箱,然后将产品封箱、打包,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整齐、卫生。
2.3 正常操作注意事项
2.4.1混料机投料时一定要按配方单上的各种原料比例来投料,并且计量一定要准确。
随时做好记录,以备核对。
2.4.2因原药和助剂品种较多,操作中一定要将物料混合均匀。
2.4.3在生产中要不断观察、巡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4.4严禁被粉碎的原料中带有金属、石块等杂物,以免造成粉碎机的碎室损坏。
2.4.5气流涡旋微粉机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脉冲袋式除尘器应进行喷吹除尘,以延长脉冲电磁阀,滤袋使用寿命:
O)
a、脉冲除尘器进出压力差达到一定值时(200mmH
2
b、风机电流下降到一定值时
2.4.6加工热敏性物料时,主电机负荷应调整为略低于额定功率值。
输送管路风量大小,对产品的粒度和生产量有影响:风量大,产品粒度粗,但产量增大;风量小,产品粒度细,产量小。
风量的大小可根据产品细度的要求和产量,由调节引风机风门的开启度来控制。
2.4.7应定期检查斡旋粉碎机的三角皮带的涨紧度,以防止皮带轮打滑,影响产品质量。
2.4.8包装时要不断巡视,随时秤重,防止重量不足或超出。
2.4.9封口机转速和加热温度应随时调整,防止封口不严造成物料溢洒。
2.4.10装箱一定要点好数目,防止少装;箱子要码放整齐。
2.4.11认真学习岗位操作规程,熟练本岗位操。
3安全须知
3.1 操作人员安全规定
3.1.1操作人员投料时,应将防护用品佩带整齐,以免物料污染皮肤及对呼吸道的刺激。
3.1.2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如因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时,应根据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毒性及急救方法进行急救处理,并将患者送往医院治疗。
3.1.3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严禁在工作时间打
盹、睡觉、干私活、脱岗、串岗,认真操作,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并做好操作记录。
操作人员应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汇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3.1.4操作人员在启动设备前与有关人员联系进行设备检查,确认无
障碍后方可启动。
上下工序投放料中应加强联系并做好交接记录。
3.1.5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车间严防明火,严禁吸烟,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1.6不合格的原料不允许用于生产。
3.1.7对运行的机械设备附近工作时,操作人员的衣裤口应利落整齐,严禁奔跑、跨越、穿过设备。
3.1.8对运行的设备、电器,除在操作允许的部位接触外其它地方不得乱动。
3.1.9机械突然停电,必须立即拉下开关,断绝电源,并留人监视,
然后进行设备修理或内部检查,禁止带电检修。
3.1.10工作场所的电灯、电扇软线、动力线不准缠绕在金属制品上,更不准与水、油、酸等物品接触。
3.1.11除经允许的更换一般保险丝外(保险丝的容量必须符合要求),其它属电气方面的作业,一律不准自己动手,由专业人员处理。
3.1.12 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现象时,操作人员有义务及时逐级汇报。
外来人员未经批准,操作人员有义务谢绝其进入生产岗位。
3.2 设备安全规定
3.2.1 车间所有运转设备的皮带轮、靠背轮等危险部位,需要安装防护罩。
3.2.2 所有设备的工作压力严格控制在允许使用压力下工作,严禁超压工作。
3.2.3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接地和良好绝缘,除更换保险外,电器、仪表等设备,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
4 消防要点
车间内严禁烟火,所有电器、电线的接头一定要接好、包好,防止因虚接引起电火花。
车间内放置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砂土及设置消防水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