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制的现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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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复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 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实际情况是,很多 出版社的编辑室主任迫于经济指标的压力根本没有 时间处理复审工作; 还有的出版社因为强调出版效 益,编辑室主任多半具有盈利能力,不具有正、副编 审职称及相应审稿能力,所以,很多出版社成立了专 门的复审部门,这种设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复 审、终审不是直接创利的工作,很多出版社不愿意增 加人员配备。随着出版社出版规模不断扩大,出版 品种日益增多,复审的工作量可想而知,因此,复审 无法对所有稿件通读,至于终审,更是心有余而力不 足。甚至有的出版社将复审、终审工作合二为一,由 同一人担任,严重违背了有关“三审制”的规定。这 样的“三审制”不过是流于形式,在三个日期签了三 次名而已,根本谈不上对稿件的审读处理。
关键词: 三审制; 落实; 初审 中图分类号: G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1580( 2012) 03—0151—02
“三级审稿责任制度”简称“三审制”,指稿件由 初审、复审、终审三个审级组成的审稿制度。三个环 节,缺一不可,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都不能由一人担 任。这是我国出版单位内部长期实行的审稿制度。
摘要:“三级审稿责任制度”是我国出版单位内部实行的审稿制度。近年来,很多出版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图书出版“三审 制”。这种情况表现于三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首先是初审环节失控,这就导致复审、终审工作量极大,无法切实履行责任。 如何贯彻落实“三审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图书市场竞争的激烈,出版社的经营困境,这些问题解决好了,都会促进 “三审制”的贯彻落实,但解决这些问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所以,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加强“三审制”的落实,还要从三 审工作本身着手。一要落实初审的责任,二要重视复审、终审的工作,增强复审、终审力量。
这项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 50 年代,出版 社已开始实行。根据人民出版社的档案资料,1952 年 8 月由该社编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书稿编辑、出版工作基本程序的规定》,是该社最早 记载“三审制”的一份材料。1952 年 10 月 1 日,政 务院发布《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 规定 》。 其 中 对 稿 件“三 审 制 ”做 了 明 确 规 定。20 世纪 90 年代后,“三审制”的重要性再次被强调。 进入 21 世纪后,国务院和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规 定依然重申稿件“三审制”。50 多年中,关于稿件三 审制的规定虽略有变化,但一直是编辑出版工作中 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出版单位必须严格坚持的基本 制度。
2012 年第 03 期
第 28 卷 ( 总 291 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浅论“三审制”的现实状况
No. 03,2012 Vol. 28
Total No. 291
张旭
( 沈阳出版社,辽宁 沈阳 110011)
收稿日期: 2012—01—15 作者简介: 张 旭( 1980— ) ,女,辽宁本溪人。沈阳出版社,编辑,硕士,研究方向: 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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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即可。有的编辑一旦觉得稿件内容可能存 在问题,自己却无法解决,往往把审稿任务推到另一 审级。初审的失职无形中增加了复审的任务量。
( 二) 复 审、终 审 工 作 量 极 大,无 法 切 实 履 行 责任
二、“三审制”存在的必要性 编辑工作是出版工作的中心环节,其工作的基 本功能之一就是文化传播中的选择、导引功能。一 部作品是否具有出版价值,是否能作为出版物生产、 传播,编辑的选择权至关重要。编辑的这种选择主 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作品本身创作水平及其学 术文化价值的选择,二是对作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这两方面的关才能使内容 健康,导向正确,有利于社会的作品问世。这也正是 出版单位 内 部“三 审 制 ”存 在 的 必 要 性。 当 前 图 书 市场上图书品种繁多,但精品、亮点不多,究其原因 是图书选题策划缺乏新意,而三审过程中的失职也 是其中一个原因。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图书 市场竞争激烈,很多出版社面对经营困难不得不最 大限度地追求经济效益。急功近利的思想,不可能 催生好的产品,必然影响图书的市场效益。市场效 益不好,出版社经营困难,就没有力量策划和开发好 选题,这就容易陷入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出版工作的政治性不容忽视。任何 审级的一点疏漏都可能导致政治问题、导向问题等。 为争一时的效益,而置出版安全于不顾,不仅会给出 版社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也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 此类事例确有发生,所有出版单位都应引以为戒。
一、“三审制”的执行现状 近年来,随着图书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出版社 转企以来经营困难的增加,很多出版社片面追求经 济效益,不断压缩图书出版周期,增加图书种类,这 使得许多相关制度得不到贯彻执行,最直接的表现
就是很多出版单位没 有 严 格 执 行 图 书 出 版“三 审 制”。这种情况表现于三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
( 一) 初审环节失控 根据《图书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第 八 条 规 定,初 审, 应该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 员担任。初审者应通读全稿,对稿件的政治导向、思 想倾向和价值,稿件的具体内容、体例、文字等进行 全面审查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稿件的优缺点进 行分析,进而对稿件的质量作出客观的评价。最后 以“审稿意见”形式表明稿件是否可以采用,是否需 要退稿及如何退修,是否需要外审等。三审之中,初 审的责任最大,任务最繁重。初审者只有认真履行 自己的职责才能为复审和终审提供分析、判断的基 础。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初审者不能够完整履行 初审职责。很多出版社编辑门槛非常低,作为初审 的编辑人员不仅不具有编辑职称,而且缺乏基本的 人文修养和职业素养,往往没有仔细阅读稿件,便随 便抄写几句 原 稿 的“内 容 介 绍 ”和 对 稿 件 的 溢 美 之 词作为初审报告敷衍了事。甚至有初审者不甚了解 稿件,不能完整准确地介绍小说的故事情节等情况, 如此一来,根本谈不上在初审报告中写清稿件处理 经过。很多编辑对稿件内容持无所谓态度,只要有
关键词: 三审制; 落实; 初审 中图分类号: G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1580( 2012) 03—0151—02
“三级审稿责任制度”简称“三审制”,指稿件由 初审、复审、终审三个审级组成的审稿制度。三个环 节,缺一不可,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都不能由一人担 任。这是我国出版单位内部长期实行的审稿制度。
摘要:“三级审稿责任制度”是我国出版单位内部实行的审稿制度。近年来,很多出版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图书出版“三审 制”。这种情况表现于三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首先是初审环节失控,这就导致复审、终审工作量极大,无法切实履行责任。 如何贯彻落实“三审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图书市场竞争的激烈,出版社的经营困境,这些问题解决好了,都会促进 “三审制”的贯彻落实,但解决这些问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所以,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加强“三审制”的落实,还要从三 审工作本身着手。一要落实初审的责任,二要重视复审、终审的工作,增强复审、终审力量。
这项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 50 年代,出版 社已开始实行。根据人民出版社的档案资料,1952 年 8 月由该社编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书稿编辑、出版工作基本程序的规定》,是该社最早 记载“三审制”的一份材料。1952 年 10 月 1 日,政 务院发布《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 规定 》。 其 中 对 稿 件“三 审 制 ”做 了 明 确 规 定。20 世纪 90 年代后,“三审制”的重要性再次被强调。 进入 21 世纪后,国务院和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规 定依然重申稿件“三审制”。50 多年中,关于稿件三 审制的规定虽略有变化,但一直是编辑出版工作中 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出版单位必须严格坚持的基本 制度。
2012 年第 03 期
第 28 卷 ( 总 291 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浅论“三审制”的现实状况
No. 03,2012 Vol. 28
Total No. 291
张旭
( 沈阳出版社,辽宁 沈阳 110011)
收稿日期: 2012—01—15 作者简介: 张 旭( 1980— ) ,女,辽宁本溪人。沈阳出版社,编辑,硕士,研究方向: 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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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即可。有的编辑一旦觉得稿件内容可能存 在问题,自己却无法解决,往往把审稿任务推到另一 审级。初审的失职无形中增加了复审的任务量。
( 二) 复 审、终 审 工 作 量 极 大,无 法 切 实 履 行 责任
二、“三审制”存在的必要性 编辑工作是出版工作的中心环节,其工作的基 本功能之一就是文化传播中的选择、导引功能。一 部作品是否具有出版价值,是否能作为出版物生产、 传播,编辑的选择权至关重要。编辑的这种选择主 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作品本身创作水平及其学 术文化价值的选择,二是对作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这两方面的关才能使内容 健康,导向正确,有利于社会的作品问世。这也正是 出版单位 内 部“三 审 制 ”存 在 的 必 要 性。 当 前 图 书 市场上图书品种繁多,但精品、亮点不多,究其原因 是图书选题策划缺乏新意,而三审过程中的失职也 是其中一个原因。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图书 市场竞争激烈,很多出版社面对经营困难不得不最 大限度地追求经济效益。急功近利的思想,不可能 催生好的产品,必然影响图书的市场效益。市场效 益不好,出版社经营困难,就没有力量策划和开发好 选题,这就容易陷入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出版工作的政治性不容忽视。任何 审级的一点疏漏都可能导致政治问题、导向问题等。 为争一时的效益,而置出版安全于不顾,不仅会给出 版社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也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 此类事例确有发生,所有出版单位都应引以为戒。
一、“三审制”的执行现状 近年来,随着图书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出版社 转企以来经营困难的增加,很多出版社片面追求经 济效益,不断压缩图书出版周期,增加图书种类,这 使得许多相关制度得不到贯彻执行,最直接的表现
就是很多出版单位没 有 严 格 执 行 图 书 出 版“三 审 制”。这种情况表现于三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
( 一) 初审环节失控 根据《图书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第 八 条 规 定,初 审, 应该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 员担任。初审者应通读全稿,对稿件的政治导向、思 想倾向和价值,稿件的具体内容、体例、文字等进行 全面审查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稿件的优缺点进 行分析,进而对稿件的质量作出客观的评价。最后 以“审稿意见”形式表明稿件是否可以采用,是否需 要退稿及如何退修,是否需要外审等。三审之中,初 审的责任最大,任务最繁重。初审者只有认真履行 自己的职责才能为复审和终审提供分析、判断的基 础。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初审者不能够完整履行 初审职责。很多出版社编辑门槛非常低,作为初审 的编辑人员不仅不具有编辑职称,而且缺乏基本的 人文修养和职业素养,往往没有仔细阅读稿件,便随 便抄写几句 原 稿 的“内 容 介 绍 ”和 对 稿 件 的 溢 美 之 词作为初审报告敷衍了事。甚至有初审者不甚了解 稿件,不能完整准确地介绍小说的故事情节等情况, 如此一来,根本谈不上在初审报告中写清稿件处理 经过。很多编辑对稿件内容持无所谓态度,只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