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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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土资办发〔2010〕01号
关于印发《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内设机构职责
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0年08月10日印发
(共印12份) 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大综合性文件、材料
的起草、打印、校对、分发,承担信息综合公文收发登记、报刊收发、来文来电的转办及送达,承担会议的组织、综合协调、督办、催办以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公文办结、结后的分类整理、收存归档并编制卷内目录,督促各股队室中心档案进室并建卷立档,承担各种会议的通知,膳宿安排、会场布置,承担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承担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保密,宣传、政务公开和管理政务大厅、车辆管理、财产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助管理局机关及基层所财务管理工作,组织编报财务预决算。
承担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机关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和机关后勤管理、完善机关后勤管理各项制度等工作。
人事教育股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事项,承担国土资源局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和编制人才规划,组织开展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承办本系统内部人事调配,机构编制、职称、公务员考核和参照公务员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承接干部考察、调配、任免、奖惩等业务工作。
财务股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
和单位的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以及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承担相关财务管理及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承担与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沟通及资金拨付工作和机关干部职工工资及福利等的核发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职工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理等业务工作。
监察室
承担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监督
检查党员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执行上级和局有关规定的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举报、申诉,组织承担颁发土地使用证、颁发矿产开采证,建设用地审批出让、土地价格的确认、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立案、结案、结案,副股级以下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土地收储价格确认土地整理开发,财务收支情况等十项业务工作告知制度,承担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监督与统计工作。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负责对本系统各股室、所、队有关工作过程的监督和开展效能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布置相关的监督工作。
法规股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材料、公告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和听证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负责办理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建议、提案等工作;参与违法案件的审查,协调和研究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及综合性研究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国土资源系统专业统计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咨询以及行政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开发环境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资产处置的监督。依法审查国土资源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的合法性,参与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参与国土资源信访调处工作,承办国土资源听证工作。
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工作,依法查处国土资源和测绘行政违法案件,负责股、队、所之间的协调和办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工作。
信访股
承担国土资源信访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接待涉及国土资源工作的来访人员,接收来访信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并拟定回复。负责国土资源信访调处和听证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耕保股
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县内项目建设农转用报批及用地报批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监督检查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和占有用耕地的补偿、耕地补充制度,承担补充耕地方案的制定和审查。
负责县内建设用地的征收,并负责新增建设用地的征(占)用审查,协调县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征地审查,规划调整工作,会同相关股室检查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施情况。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指导与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的宣传及落实工作。
会同有关股室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施批后监管。
地籍股
负责地籍管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以及土地证年检等工作。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发证及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和汇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调查、监测、统计工作。承担县政府授权的县机关土地登记工作。承担县内承办重大跨乡、县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土地变更调查及二调成果和管理与实施工作。
负责组织并指导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利用股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闲置土地处置国有和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作价出资、转让等方案,负责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以及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承办存量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和临时用地的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等制度,负责指导农村集镇基准地价制度的实施,承办土地划拨出让和临时用地业务及划拨出让和临时用地审批的审查工作,负责对土地评估的备案管理和建档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基准地价的编制,修订,指导监督基层国土所集镇土地出让,承办闲置用地、违法用地的依法收回工作。负责招标、拍卖、挂牌地块出让方案的编制并向政府报批。
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