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关系的发展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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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关系的发展演变
本文对美日同盟的调整主要分为四个阶段阐述,分别为:冷战时期美日同盟的形成、冷战结束后美日同盟的再定义、9·11事件后美日同盟的强化及新时期美日同盟的全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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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冷战时期美日同盟的形成
二战结束后,战胜国美国对战败国日本进行单独军事占领和控制。
美国迫切希望日本成为其远东的工具,有效遏制苏联等社会主义的扩张。
而日本也不得不依靠美国来保障其安全,这就为两国确立同盟关系奠定了基础。
1951年美国和日本签订《旧金山和约》、《日美安全保障条约》,1952年2月两国又签订了《日美行政协定》。
这些条约中规定,美军可以驻扎在日本国内及其周围地区,日本得向美军提供基地,并分担驻扎费用。
”这一系列条约的签订,标志着美日战略同盟的正式建立。
虽然同盟建立之初奠定了“美主日从”的同盟关系,但日本充分的利用与美国的特殊关系,在美国的军事保护下,使本国经济逐渐转向正轨并取得飞速的发展。
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增强,日本开始谋求改善战败国的国家形象,希望在对美外交中表现出更多的自主性。
日本各党派要求修改不平等的旧条约的呼声越来越高。
美国为了缓和日本的反美情绪,防止日本倒向中苏,同时确保在日本的美军基地和通过经济合作加强对日控制,也愿意以较平等的态度对待日本。
经过多次谈判,1960年1月19日美日在华盛顿签署了《新日美安全条约》。
新的条约废除美国干涉日本内部事务的条款,从范围上突破了旧条约关于保卫日本本土的合作范围。
该条约在一定程度上使日本获得更多的自主权,顺应了日本国内社会希望与美国建立平等关系的政治诉求,使得美日关系从原来的不平等逐渐走向平等,但条约实质上依然是针对中国与苏联的军事同盟条约,美日之间不对称的地位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提出了“多边自主外交”政策,日本不在一味追随美国,对外政策逐渐变得积极主动,开始谋求政治大国化。
这一时期,美国也希望日本在国际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以配合其全球战略的实施。
1978年11月28日,两国签订了《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全面而又具体地规定了遭受外来入侵时美日实行军事合作的具体内容和分工问题,是《日美安保条约》的具体化,至此美日两国进入了实质性的军事合作阶段。
进入80年代,两国同盟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双边磋商次数增加,逐步提升军事技术领域的合作,另外日本还不断加大对外援助的力度,以分担美国的负担。
美国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支持日本的政治大国化,并给日本更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两国保持着既合作又竞争的不平衡的战略伙伴关系。
二、冷战结束后美日同盟的再定义
冷战结束后,苏联作为美日共同的敌人已经消失,美日同盟失去了防范的战略目标,而且美日之间经济摩擦不断,美日关系进入短暂的“漂流期”,但是美日同盟摇摆不定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
“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日两国在经历了一定时期的战略模糊后,将新兴大国中国定位为共同的敌人,将中国作为防范和遏制的对象,美日同盟的强化被提上日程。
”
基于新的形势和共同的战略需求,日美两国重新定义并加强了同盟关系。
1995年日本出台了《新防卫大纲》,新大纲中指出,在演习、情报、军备技术及驻日美军活动等方面,日本将加强与美国的合作,并且这种合作将扩展到亚太以外地区。
1996年美日两国签署了《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宣言中明确表示“美日关系在历史上是最成功的双边关系”,美日同盟对推进21世纪亚太地区的繁荣与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
1997年9月两国签订了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进一步扩展了美日之间合作的范围,并将合作具体化,这是美日继1960年的新《美日安全条约》、1978年的《美日防务合作指针》之后的第三次调整,标志着“再定义”进入了具体落实阶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指针,1999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周边事态措施法》、《自卫队法修正案》等相关三项法案,当美军介入日本周边冲突中时,日本可以为美国提供后勤支援。
由此可见,日本已经由内向型“本土防卫”转变为外向型“联合防卫”。
三、9·11事件后美日同盟的强化
9·11恐怖袭击之后,各国都面临着前所为有的挑战,尤其是美国,“将恐怖主义视为对其安全最主要的威胁,把推进反恐战争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務,而依靠盟国的协助和建立尽可能广泛的反恐国际联盟则被美国看作是反恐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
”
9·11事件后,日本希望借此机会,拉近与美国的关系,以非常鲜明的态度支持美国反恐。
?伊拉克战争爆发后,日本应美国的要求,向伊拉克派遣了自卫队,这是日本二战结束以来在海外派兵问题上的重大突破。
“2003年6月日本国会又通过了《武力攻击事态法》、《自卫队法修正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等有事法制相关三法案,进一步扩大了日本自卫队自主参与海外军事行动的范围。
” 可见,日美两国的军事安全合作突破原有的限制,以支援美军反恐战争为主。
2004年,美国开始全面调整全球军事部署,这次美军调整的主要内容就是削减海外驻军,其中美国的海外驻军主要集中在欧洲和亚太地区,而在日本的驻军就占亚太的一半,同时增建新的基地,使其军队离热点地区更近。
2005年2月19日,美日共同签署《美日共同声明》,宣布美日两国的战略重心将从日本转移到台湾海峡、朝鲜半岛地区,更为明确将中国作为美日同盟在亚太地区的战略目标。
四、新时期美日同盟的全面调整
自二战结束以来,美日同盟经历了“附庸同盟”—“互助同盟”—“伙伴同盟”三个发展阶段。
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日本在经济与政治上的自主性不断增强,对
美国不再马首是瞻,日益加大的离心力使美国的同盟主导地位开始动摇,日本对同盟的需求开始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战略目标从单纯的军事合作发展到经济、文化等多领域。
对美国而言,要想保持在亚洲的利益,必须多方位强化与盟友的关系,不仅仅是在军事上联合,也包括在经济和价值观上的交流。
2009年1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提出“通过灵巧运用可由美国支配的所有政策工具,包括外交、经济、军事、政治、法律和文化等各种手段,恢复美国的全球领导力”。
这标志着“巧实力”外交理念正式上升到国家外交政策实践方面,也代表了奥巴马政府外交调整的新方向。
通过多种手段,从多个方面调节美国和盟友之间的关系,无形中使盟友更多地分担自己的利益成本,减小自身实力的支出,达到一举多得效果。
2012年4月,“日本首相野田佳彦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华盛顿举行会谈,并发表题为《面向未来的共同蓝图》的联合声明,该声明呼吁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及经济领域的合作,深化美日同盟以维护亚太地区的稳定与繁荣。
”这些表明同盟的活动范围和合作领域仍将继续扩大。
通过在日本实践“巧实力”外交,可以看出,奥巴马政府与以往政府的战略思想是一样的,都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日本的合作,与其说是要继续维护美日同盟,不如说是要探索与日本新的合作方式。
美日同盟未来新的合作思路可以概括为:要求日本在军事与经济等“硬实力”上继续支持美国的同时,在生态保护等事关美国“软实力”的问题上,采取战略合作与协调立场。
长期以来,日本都是在美国的军事保护之下发展本国的经济,追随美国实现政治大国的梦想更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而美国也需要日本这一亚太地区忠实的盟友,为其在国际事务中分担更多的责任。
因此,尽管美日之间摩擦冲突不断,但是这些都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出于各自的战略需要,美日同盟关系在未来不会出现很大的变化,仍会朝着进一步强化的趋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