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小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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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练武可以用来行侠仗义,也可以用来作奸犯科。辩论其实就是口舌之间的武技,本身也是中性的,至于用辩论这个利器来追求真理还是颠倒黑白,取决于辩手自己。同时,就好像真正的武林高手不会没事和人打架一样,真正的辩论高手在生活中也不会没事用技巧欺负人。很多辩手很擅长解释和反驳,但常常会忘记倾听,这是练功不到家的体现。只会发不会收不是本事,要学会收发自如。
2、如果你要论证中国比美国好,完全没有必要证明中国的每一块砖每一根草都比美国的好;如果你要论证蒋宇芝比夏惟桐帅,也没有必要证明蒋宇芝的每一根毛都比夏惟桐的更有美感。所以,证明己方辩题的时候,承认对方的部分优势又何妨,承认对方的论点又何妨,甚至承认对方的立场在某些领域适用又何妨呢?如果从拿到辩题的那一刹那就想着怎么把对手的点全部规避,悲剧已经拉开帷幕。承认自己立场的弊端和对方立场的合理性,是一种美德。
3、江湖上人人都知道小李飞刀是李寻欢的绝招,但就是没人挡得住;你把泰森的出拳路数研究一万遍,也不见得能挨过他的一拳。论点也是这样,有利于自己的论点对方往往也会想到,这很正常;要是为了怕被对方想到就不用,相当于打架的时候自缚拳脚,太傻了。当然,任何观点不能空讲,除非那些不证自明的公理,否则只要提出论点,就必须给出相应的证明。
4、新手最容易犯的错误之一是本能性反驳。曾经有个女辩手为了反驳对方“爱情得之不易”的观点,竟然张口就说爱情就是荷尔蒙分泌,激素来的时候爱情就来,故爱情之获取一点都不难。电视辩论之所以衰落,就是因为这种辩手层出不穷。辩手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何况部分承认对方的论点常常更容易赢比赛。
5、中国的语言文字博大精深,一词多义的现象很常见,所以定义的取舍必须结合句子的语境。把“网聊有聊”的“有”解释为“网上存在有聊天这一形式”;把“宽松式管理”解释为“相对于南通县中模式要宽松一些的管理方式”。类似种种故意的曲解,如果评委心里还怀揣着对辩论的些许尊敬,就应该一票否决。
6、不说谎,是辩手起码的素质;那些认为场上要“照顾大局”全场说违心话都无所谓的教练,或者为了比赛胜利而伪证诡辩一起上的辩手,拉去下油锅也不过分。在辩论上,功利心越重反而越获得不了成长,其实生活中也是如此。
7、肮脏的招数我们自然不该使用,但防人之心亦不可无。诡辩伪证栽赃固然可耻,但被下三滥的手段害死更可耻,防身绝技还是要练那么几招的。另一方面,千万不要因为输了比赛而对正道产生怀疑,多想想自己是不是学艺不精。
8、我不知道“立论是评判的唯一要素,场面好的只是花辩而已”这么2的观点是谁最先提出的,我只知道历史上所有的强队都无比的擅长和重视演绎。史上最强的99西交号称“铁立论、快逻辑、美意境”;但本世纪初,失去了“美意境”的西交,纵然保留了“铁立论、快逻辑”,却仍在国内外的比赛中大不如前。
9、辩论的技巧其实很简单,就是如何“在对手的干扰下,将自己的立论尽可能的展现在评委的心中,并打动和说服评委”。之所以加个“在对手的干扰下”,是因为总有些低水平的队伍乐此不疲,还把这种混淆视听称之为“战术”。
10、我选辩论队长标准很简单,就是看他是否把队伍看得比自己更重要。所有为了争权夺利而不择手段的人,从他开始谋划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一切进阶的资格和可能。相反心存大局的人,就算无欲无求,也自会黄袍加身。辩论队里的人智商都不差,所有的能力都可以锻炼和培养,好的人品倒是可遇不可求的。在队伍里,所有队员都要无条件服从队长的决定,平时可以和队长多沟通多提建议,但决定下来就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对于一个队长来说,要有责任心,天塌下来自己先扛着;要言而有信,不可朝令夕改;不要被私人感情所左右,要有主见。
11、张无忌练成乾坤大挪移后,出来看到殷天正和宋远桥比武,心中暗自疑惑:这两位都是
武林名宿,之前看他们的武功都是毫无破绽,怎么现在两人武功退步得如此厉害,竟每一招都有漏洞!其实不是两人退步,而是张无忌变强了。如果你很喜欢一个辩手,千万不要把他神化,更不要模仿;而应该把他当做目标和靶子,勤学苦练,你一定能有超越的一天。学长学姐就是用来超越的,这是真理,真的。没有谁是辩论的天才,天道酬勤。
12、在古龙的《离别钩》里,杨峥根本不会任何的武功招式,只懂得要“打倒别人”,反而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连狄青麟都死于其手。辩论也是如此,辩论是说服的艺术,逻辑也好、反驳也好、煽情也好、举例也罢,都只是说服的手段而已。所以千万不要给辩论套上任何模式化的枷锁,任何模板或者套话只会束缚你的成长。辩手要追求的是观众听懂、评委理解,如果连评委都听不懂,只能说你打得太差了。平时多注意修炼自己表达的技巧,会有帮助的。
13、之前一篇文章说过,语言、逻辑、事实是辩论赛的三大要件,任何一项都不可缺失;但是辩论最根本的分歧是辩题背后的价值,所以纠结于具体的例子或者某一个分论点真的很没必要,把握好大方向才是王道。
14、我很喜欢陈以拓的一句话“一个辩手不应该有裸辩的态度,但要有裸辩的能力”。背稿和临场本身就没有好坏之分,事先准备和临场反应之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界限,好的辩手是两者结合的。标准只有一个,是否说服观众,仅此而已。
15、对于一个剑客来说,剑气都很重要,可以有所偏重,但不可有所偏废。辩论技巧就像辩手的剑法,掌握正确的技法能迅速提高辩手的实力,但沉溺于技法也会陷入自我局限。辩手文化培养就像剑客练气,但初时成效往往不明显,需勤学苦练才能达到飞花落叶皆可伤人的境界。两者缺一不可,术道结合,方成大就。
辩论的灵魂——价值
我第一次在辩论中听说价值这个概念还是看93年狮城舌战的时候,当时复旦的论证体系就是“逻辑”“理论”“事实”“价值”四个部分。后来听郭宇宽学长讲“四招打辩论”中,也是分为“下定义”“讲逻辑”“找论据”和“谈价值”,在现在的主流辩论观念中,价值都是被认可为辩论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价值升华也是一名四辩的必修课程。而在我看来,价值不应该只是辩论环节中的一个,而是应该统领整个辩论过程的核心,是辩论的灵魂。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待这样一个问题:辩题是可以被论证的吗?
我们平时一直会讲要论证辩题,为此,我们要建立逻辑架构,我们要调用各种论据来支持观点,但是,我们有哪次是通过这样的工作就无懈可击的完成了对辩题的论证了呢?其实,我们通常的做法是先把辩题进行了某种转化,然后去论证这个新的命题,这个命题通常被我们称作“比较前提”比如我们讨论“大学生谈恋爱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最简单的做法是
把这个辩题转化为“大学生谈恋爱对学习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个新命题就是“比较前提”或“比较标准”,当然,这个新命题还可以被无限细化,比如谈恋爱对课业学习,对考试成绩的利弊等等。对于这些被演化出来的新命题,我们或许是可以去论证的,但为什么论证了这个新命题就等于论证了辩题呢?这里面似乎是不证自明的潜规则。而辩论经验比较丰富的老辩手想要把这个潜规则给搞明白,于是我们就知道,不仅要给出比较标准,还要论证比较标准的合理性。但是要论证比较标准的合理性,不是又需要一个新的比较标准吗?最后我们就陷入了论证的困境。我们不得不去反思一个问题,辩题真的可以被论证吗?如果辩题无法被论证,那么我们辩手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