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湖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2015湖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2015年,湖北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均有减少。具体变化如下:

第一,调整了农村调整农村独女加分分值。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湖北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第二,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

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

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

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第三,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

第四,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

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以下为规定原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再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

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是符合下列多

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

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

增加20分投档,有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

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②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③烈士子女。

(3)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并报考湖北省属高校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可以

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

录取。

同时符合第(1)(2)(3)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

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司机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

②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

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

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

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

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

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

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按相关程序办理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的考生,经各级招办和中学公示后方可享受相应的政策性照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