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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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

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

“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

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

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

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

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
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

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

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

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

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

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

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

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

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

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

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

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对此,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①“我们需要建
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

”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愈来愈大。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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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

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

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

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

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

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

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
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

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

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

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

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

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

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

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

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

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
同级党委(党组)。

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三)制度上的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

一方面,现有的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不配套。

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

对干部的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的来源、行使情况约束不够。

而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和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不规范权力的运行,其他监督根本不起作用。

另一方面,对“一把手”的监督在某些方面还无章可依。

如对“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就缺乏明确的制度,缺乏实质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

另外,许多制度执行效果不佳。

对各级“一把手”违反制度后的处理规定过于粗疏,有的甚至没有规定。

在如何保障监督执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各项制度方面,也缺乏操作性强的措施,使各项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

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

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
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在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政治方向、学习教育、工作绩效、生活圈和工作圈等情况监督的同时,必须把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权的监督。

“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重大决策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强化对“一把手”决策权的监督,就要看“一把手”是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集体控权;是否走群众路线,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是否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二是要加强对用人权的监督。

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必须善于使用干部--共产党员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

”③加强对“一把手”用人上的监督,要看其是否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是否出于公心,坚持干部职务安排由组织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带头防止和杜绝用人上的腐败。

三是要加强对调控权的监督。

特别是对“一把手”在人员安排、资金调拨使用、重要项目的审批等方面的调控权要重点监督。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

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

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

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

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

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强化班子内部监督。

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警,‘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
肌体的唯一有效的办法。

”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

”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

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4、强化党内监督。

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

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

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

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

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的落实。

5、强化群众监督。

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

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

”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

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

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

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

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拓宽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6、强化财经监督。

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

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

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

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

才能保证监督的效果。

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

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

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

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

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要及时废止。

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

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制度。

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

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

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性。

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

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

其次,要
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1、健全横向联动机制。

要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参与“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产生监督管理的叠加效应,形成干部监督的合力。

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

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考察干部,便于实施对干部的全面监督。

同时,应注重运用考察成果选拔任用干部。

二是与宣传部门的联合。

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

三是与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的联合。

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2、健全磋商协调机制。

由组织部门牵头、每季度与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综合分析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

对于匿名来信或一时难以查证的,或反映“一把手”的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的,由上级组织部门调查核实,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的或涉及面
比较广的案件,经党委批准,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

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表现。

“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如对监督职责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的,要根据监督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的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党委议事机制。

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

”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

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的问题,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

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
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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