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腐败的具体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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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的具体措施
如何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和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现象、抑制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至关重要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从《实施纲要》提出的教育、制度、监督等三个方面入手,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监督的有效建立,真正形成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迫使司法人员“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不需腐”。
(一)常教育,使人“不愿腐”
廉政教育是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要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就要重视开展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保持一种警钟长鸣的强大舆论声势,通过教育,增强政法干警的责任感,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使其从思想上消除腐败的念头,形成“不愿腐”的自律机制。在教育内容上,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个别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纪律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以慎始、慎微、慎独、慎好、慎权、慎行、慎终为主要内容的“七慎”自教自律等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干警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关心群众的疾苦,真心做人民的公仆;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金钱、美女和权利面前管住自己;教育干警不但要自己以身作责,不贪不腐,而且还要管好自己的亲属。在教育方法上,要打破“老框框”,坚持倡导性教育和警示性教育相结合,利用上党课、剖析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写观后感、专家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不间断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个别教育坚持预防性教育与提示性教育相结合,针对干警容易犯错误的环节和时间,采取个别谈话、适时告诫等措施,敲警钟、筑防线;对于一个时期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二)建制度,使人“不能腐”
建立权力约束机制是预防司法腐败、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的有效措施之一。完善制度建设和构建监督机制是关键,要以制度建设来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落实,尤其要在监督机制上下功夫。一要继续深化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结合《实施纲要》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的制度体系,从而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要借“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教育整顿活动的东风,进一步规范执法操作程序,加强协调督办力度,探索“纠事与究人”相结合、执法监督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办法,形成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制度,发
挥更大作用。二要继续深化阳光司法制度。要以公开促公正,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政法各部门深入推进办案公正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三要继续深化监督制约制度。政法队伍建设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肯定有制度本身不健全、不完善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违法违纪者都有一定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又得不到有效监督。因此,必须建立使制度得以正常运行的监督机制。这个监督机制起码应包含道德监督机制、纪律监督机制、舆论监督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对执法过程、执法环节形成有效监督,一旦出现腐败问题,可以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使司法人员经常处于制度监督之下而不能腐败。对干警存在的一些违纪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制止,确保干警在党纪国法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四是建立家属助廉制度,常吹“助廉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人生活的港湾,精神的归依,也是拒腐防变和预防抵制腐败的阵地,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良好的家风有助于清正廉洁社会的形成。常言道:“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国廉则安,家廉则宁。清廉之风可通过向家属发助廉公开信,走访于干警家庭,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等廉政教育形式向家庭延伸,推动家庭成员把好廉洁关。
(三)重查处,使人“不敢腐”
预防为主,并不是不要查处。以责任追究为重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惩治手段。只有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威慑力。要严肃查处司法人员索贿受贿,贪赃枉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纪案件,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以保持司法队伍的纯洁性。只有对那些腐败分子形成一种高压态势,从严惩处,以儆效尤,才能使那些有腐败之心,但无腐败之行的人悬崖勒马,最大限度地保护队伍,保护干警。对腐败分子追究责任不仅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且更深层次的目的在于通过发挥其应有的警示作用,用活生生的案例,促使广大干警常“想想组织的精心栽培,想想自己的辛勤努力,想想家庭的幸福圆满”,使之切实感觉到不能腐败也不敢腐败。
(四)提待遇,使人“不需腐”
建立干警权益保障机制,提高干警的各项福利待遇,实行廉政奖励机制,让干警不需要通过腐败就能达到较高的生活水平,进而有效地遏制腐败的滋生。
总之,要彻底铲除腐败这一毒瘤,教育是基础,制度是根本,监督是关键,待遇是保障。只有加强法官廉洁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特点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要求,坚持惩防并举,注重挖掘腐败产生的根源,做到防患于未然,
才能确保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才能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