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处罚条例

机电管理处罚条例
机电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1)

文件更改履历表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和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一个高效、公平的工作环境,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处罚种类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类。 (一)行政处罚包括: 1.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 3.辞退。 (二)经济处罚包括: 1.扣款; 2.降薪。 第二章过失行为 使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行为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特别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工作期间员工未经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处罚:迟到(60分钟内)每次扣款3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按照矿工

半天/全天处理,早退和私自外出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2、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3、开会无故迟到、未经请假缺席; 处罚:无故迟到每次罚款1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30元; 4、在办公区域抽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5、最后离开时未随手关门,但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6、在公司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破坏环境卫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7、员工因个人原因拖延报销、借款,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清帐,影响公司财务入账;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8、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工作月报、工作年报;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制宣传讲稿

—《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制宣传讲稿—《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制宣传讲稿 同学们: 很高兴今天能够给大家讲一些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也许有的同学会问:你不是来讲法律吗?怎么讲起《条例》了?是什么《条例》啊?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件真实的案例。 某中学的刘强在一天晚自习后,躲在一个三岔路口,拦住了三个放学的同学,刘强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威逼他们交出身上的钱,还威胁不准报告,其他人见刘强一副凶相,又有刀,只得把随身的十几块零钱交给了刘强,这才得以脱身。在回家的路上,一位同学拨打了110,民警将正在肯德基饱餐的刘强逮个正着,并依法进行了处理。那么,刘强的行为触犯了什行法律?有的同学会说,不就是要了这点钱吗?值得民警处理吗?其实啊,刘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两项规定:一是第二十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是第二十三条“敲诈勒索私有财产”,所以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不少像这样的行为,虽然够不上犯罪,但依然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了一定危害,

应当受到治安处罚,年依据的法律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部条例总共四十五条,详细规定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条等。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人们参与社会生活,遵守治安秩序提供了行为准则,同学们要熟悉了解它,一方面用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就有了同违法行为做斗争的武器,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下面先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是要受到处罚的,《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列举的违法行为有14大类近百种,我这 里重点说的是七种: 一、是扰乱公共秩序。比如有的同学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大声起哄,甚至打架斗殴,引起围观,造成堵塞,影响极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再比如乘坐飞机,不听工作人员的劝告,使用手机发短信息,这也是违法的,制造混乱;如果在国家工作人员检查食品卫生,进行城市管理或者其他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阻挠执法,妨碍公务,也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是妨害公共安全。像上面提到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属于这类。什么是管制刀具呢?它是指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管理的部分刀具,包括匕首、刮刀、弹簧刀、单刀、尖刀等。因为这些刀具容易成为坏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因此要实行管制。那什行是非法携带呢?

项目工程管理处罚办法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处罚办法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各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强化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确保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料供应单位和工程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参建方”)。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处罚是指业主方对参建方所进行的处罚,赔偿如无具体指明则是指参建方向业主方所进行的赔偿(具体指明的除外)。 第二章工程质量的处罚规定 第四条对监理单位的处罚 1、监理单位未按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关文件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和配置监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5000元罚款。 2、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或未按投标文件配置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3000元罚款。 3、进驻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出现兼岗或变动未征得业主方书面同意或未履行变更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2000-20000元罚款。

4、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没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人员未佩戴统一的安全帽或执业卡等,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元罚款。 5、应该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元罚款。 6、现场监理机构未按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3000元罚款。 7、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未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10000元罚款,必要时提交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处置。 8、未按政府有关旁站管理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元罚款。 9、发生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须监理单位承担责任的,视情节按直接经济损失的3%-10%(且不超过合同监理费的10%)罚款。 10、在业主方进行的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如发现监理单位履约履职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将会进行通报批评,一年内三次通报批评的额外罚款3000-5000元。 11、在省、市、区县等政府管理部门的联合或专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视情节按2000-10000元/次罚款。 12、若发生其他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或3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据合同约定的罚则处置,造成业主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提交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处置。 13、不论是否进行经济处罚,被检查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检查存在

设备管理考核条例(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设备管理考核条例(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设备管理考核条例(最新版) 为促进冶炼厂点检工作的顺利推行和加强设备维护,遵照“点检工作、人人有责,全员抓点检”的主导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广大员工的素质,加强广大员工的责任心,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使设备以良好高效的状态服务于生产。按照“操作准确、责任到位、严格考核”的管理理念,制定本管理办法,用于监督、指导各车间的设备点检和维护工作的认真执行。 一、设备操作考核 (一)、设备操作考核通则 1、各车间凡发生导致非正常停机的设备故障,不论何种原因,均属点检不到位造成,一律考核设备所在车间50~200元。岗位操作工人对设备负有日常点检的责任,当班操作人员应履行日常点检义务职责,填写《日常点检表》,检查发现一项(次)没填写,考核当班人员5-10元。

2、凡因岗位操作人员的日常检查、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精度降低、技术状态下降,考核车间50-200元。 3、凡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者,考核当事人10-30元/次,造成设备小故障,考核责任人50-100元;造成事故严重者,视情节程度根据总公司安监部裁定考核责任人500-1000元,直至开除。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备润滑油的种类,润滑系统以及各类润滑器具,出现损坏、不齐全、不清洁,考核责任人10-50元/次。 5、设备润滑管理不当、设备缺油、漏油未造成故障的,考核责任人5-20元/次。 6、设备给油脂作业按《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执行,如因设备缺油而引起设备损坏考核相关责任人20-100元。 7、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计算机软、硬件配置的,考核车间负责人50-100元。 8、凡非正常业务造成计算机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考核责任单位领导20-50元,责任人50-200元。

城市管理处罚条例

增盛镇城镇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在道路两侧建筑物顶部、阳台外、窗外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镇容貌物品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未及时清理路面杂物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四)未经批准擅自在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影响城镇容貌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对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或者遗撒的,按照污染道路面积及污染程度处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六)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乱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七)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未对车辆进出道路硬化、施工时未采取防

尘措施、未及时清运渣土等建筑垃圾、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未按规定排水致使污染路面、工程竣工或者停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八)未经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城镇容貌的,处500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九)未经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影响城镇容貌的,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十)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墙或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可书面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在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十一)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条公共场所严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严禁随处便溺或乱倒粪便、乱扔污物、乱倒污水,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核以及其他各类废弃物。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单位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符合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由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第十一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第十二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 第十三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十四条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教唆或者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第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版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 一、周报管理制度 1、班组每周六下午3点上报上周施工进度、施工人员数量、剩余工程量、现场存在问题等情况,不按规定上报者一次罚款200元,无故不上报者一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合同、工程款申请管理制度 1、发现班组对其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的,上报公司,解除与班组的施工合同,并勒令退场。 2、班组申请工程款时,必须上报由施工人员签字的考勤表、工资表,加盖劳务公司的公章,否则不予批复。 三、材料管理制度 1、班组长每次提料必须提交电子版料单和纸质版提料单,并在纸质版提料单上确认签字,注明日期,未按规定执行的,不予进料。 2、班组有义务保管到场材料,因看管不善造成材料丢失,赔偿损失,并罚款5000元。 3、严禁长管短用,合理利用边角料,产生材料浪费的,罚款2000元/次。 4、擅自使用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用于他出,未经项目部同意的,或盗卖公司原材料的,给予班组1000元处罚,并照价赔偿。 5、工程交工后,对班组承包范围内公司所供材料进行核对,所提材料比现场实际用量大的,除去损耗外,造成的浪费和缺少,由班组照价进行赔偿,视情况给予班组1000~2000元处罚。

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班组长到办公室办公,办公用品自行携带。办公室用品严禁私自乱用,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在三日内到项目部安全员处做进场教育,如在现场检查发现超出三日未做进场教育工人,项 目将给予该单位每人100元处罚。 4、进入施工现场对工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 5、登高2 米以上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人。 6、施工部位的门型架加高使用的,两侧和顶部要有防护设施,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的罚款100 元/天·处。 7、随意破坏电缆防护措施的罚款100 元/次。 8、衣服不整(穿短裤)、赤膊上岗的罚款100元/人。 9、穿高跟鞋、裙子、拖鞋、光脚上班的罚款100元/人。 10、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大便罚款100 元/次、小便罚款50 元/次。 11、施工现场材料未按要求做到工完场清、进场材料未堆码整齐、乱堆乱放的,给予该班组500元处罚。

设备管理处罚条例

设备管理处罚条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水冶厂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一.生产车间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1.考核办法 (1)该考核针对水冶厂全体员工. (2)个人满100分,以班组为单位考核,每分分值为10元。 (3)车间统一制定承包区域,将区域设备合理分配到个人。车间对个人有管理责任。 2.考核内容: (1)设备完好率 ①车间班组设备完好率95%以上,每超降1%扣车间主任(班长)2分,副车间主任(副班长)1分; ②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动或拆卸设备零部件。车间机动设备零部件缺少应及时安装,否则按以下规定处罚:少一个紧固螺栓扣1分、少一个附件扣2分、阀门少一个把手扣2分; ③备用设备一定要完好,检查发现一台不完好扣罚车间主任(班长)5分,副车间主任(副班长)3分。 (2)设备保养与规范操作 ①岗位操作员工不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一般设备事故,扣责任人10分;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按直接损失费用的30%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1000元)。 ②设备运行记录填写要认真、及时、准确、全面、工整,纸面要干净,违者一次扣责任人2分。 ③工作中,串岗、睡岗、脱岗的员工扣当事人2分,因上述原因造成设备事故,对当事人按修复费用的50%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1000元),并对班长处罚5分,车间主任处罚10分。 ④设备润滑不到位,润滑油脂添加不正确、润滑液添加不足、不及时。一次扣罚车间5分。设备责任人扣2分。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人按设备按直接损失的50%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1000元)。 ⑤对无操作规程的小型设备,由于人为造成电机烧毁的。扣责任者50元/次 ⑥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对设备进行现场交接,如有事提前离厂人员,由其班长负责岗位交接。不按交接班制度执行的员工,扣相关人员3分。 ⑦设备有异常现象或存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或上报,造成设备故障扩大的,扣罚责任人5分。设备报修单严格按规定执行,没有按规定填写和执行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扣罚车间5分。 ⑧由于工艺控制、操作不当,致使设备检修;扣责任人2分。扣罚车间5分。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考核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考核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综合办公室提报。 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 行政处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由各部门进行处罚提报,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登记处罚事项和类别,并与绩效考核挂钩,种类详见。 经济处罚:对责任人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的罚款处理,由各部门进行处罚提报,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登记处罚事项和类别,可单独行使,也可与行政处罚并行,种类详见。 5.内容 处罚实施要求:

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综合办公室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综合办公室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处罚类别: 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处罚办法如下: 处罚事项: 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无故不参加例行会议者。 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治安管理条例试题

治安管理条例试题 一、单选题 1.治安管理处罚作为一项重要的()权力,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的一种重要手段。 A、经济 B、行政 C、刑事 D、民事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基本的特征是()。 A、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B、具有违法性 C、尚不够刑事处罚 D、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为依据。 A、事实 B、性质 C、情节 D、社会危害程度 4.公安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应当在()内经本机关或者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A、三日 B、二日 C、二十四小时 D、十二小时 5.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行为人 B、监护人 C、其所在的单位 D、行为人或者监护人 6、以下哪种情形,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A、在台湾地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 D、全国人大代表违反治安管理的 7. 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 )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 A、一千人 B、两千人 C、三千人 D、五千人 8.下列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中,应当收缴的选项是()。 A、赌博行为人在实施赌博行为的过程中偶然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借来的工具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偷来的工具 D、注射毒品的用具 9.()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 D、怀孕的妇女 10.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 A、警告 B、二百元以下罚款 C、五百元以下罚款 D、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1.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 A、以卖淫、嫖娼行为从重处罚 B、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刑事责任 C、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收容教育 D、劳动教养 12.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处罚对象是()。 A、积极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 B、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者或者发起人 C、所有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 D、围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公安机关劝阻离去的人员 13.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 A、不予折抵 B、可以折抵 C、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D、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二日 14.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分别处罚。 A、年龄大小 B、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C、是否亲自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使用的手段 15.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处()罚款。 A、二百元以下 B、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C、五百元以下 D、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16.违反治安管理()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 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二年 17.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B、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C、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D、怀孕的 18.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项目管理处罚条例

项目管理处罚条例 项目名称:八冶·南湖一号S-1#商业楼工程 一、模板工程 1、涨模严重的剪力墙每处罚款50元、涨模严重的框架柱每根罚款50元、涨模严重的梁每条罚款50元,且得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如处理不及时我项目部自行处理,按两倍工程量收取施工处理费。 2、模板下挠超过规范允许值的每处罚款100元;超过允许值两倍的每处罚款500元,且得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如处理不及时我项目部自行处理,按两倍工程量收取施工处理费。 3、梁柱接头不方正,柱截面变大或变小严重的,每处罚款50~500元;柱子模板出现错位,超过20mm,每处罚款50~1000元。 4、梁、墙、柱出现爆模的每处罚款200元,且浪费的混凝土按420元/m3进行赔偿,并进行清理。 5、模板、木方等材料在未经过工长同意随意切割的,罚款100元/块或50元/根。 6、螺杆、蝴蝶扣、螺帽等材料随意掩埋平抛弃的每样罚款20元。 7、钢筋未验收,未经工长同意擅自封模的,罚款200元/次,且无条件拆除。 8、模板无验收手续或拆模未经项目部同意的每次罚款500元。 9、对跨度大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粱、板,其模板应起拱,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如违反,罚款500~1000元。 10、模板支撑系统水平拉杆、剪刀撑不符合方案的,缺少2条的,除整改外,每缺一条罚款20元;立杆间距不符合方案且超过2处的,每处罚20元;不按技术交底施工的,一次罚500元。 11、用编织袋封墙柱模板板缝的,每处罚款100元。 12、高大模板工程(指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不按施工方案或不按技术交底擅自施工的罚款5000~10000元。 劳务队组(签字): 年月日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9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20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1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2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3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4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5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6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7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8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9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30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1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2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3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4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58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标准版本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本单位员工以及外来施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厂区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背上岗。若发现不按规定穿戴者,每一项罚款50元。 二、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需存放下手机、戴安全帽方可进入车间。对不服从管理者,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处以50元罚款。 三、对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

劳动纪律)现象之一者,未造成事故,责任者最低处以5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因“三违”造成事故,处责任者最低处以200元罚款,或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凡本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电动车者,必须戴头盔,如发现不戴头盔者,罚款50元。 五、严禁在公司门卫室及厂区内吸烟,严禁在生产厂区内使用手机。若发现在生产厂区携带烟火者,罚款500元;私带手机者,罚款2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接打手机者,罚款5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吸烟者,罚款2000元(包括在煤场西厕所内);发现在休息室、门卫室及更衣室内吸烟者,罚款200元。 六、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需文明礼貌,如有打架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优质、高效地实现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成本等各项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施工管理 1、安全目标: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四无”、“三控制”。 (1)实现“四无”:即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行车和特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2)“三控制”:员工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重伤率控制在0,负伤频率控制在%以下。 2、建立详细的安全保证体系(附表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调“管生产必须安全”的生产原则,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排、检查、落实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兼顾和保证安全工作,把安全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各生产单位成立第一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以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为骨干,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层层交底制度,项目部组织劳务队进行交底,劳务队对班组人员进行交底,各层交底必须有交底内容、签字等书面记录,各负责人对交底内容负责。项目部组织劳务队所有参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4、项目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专职安全员作好记录并向劳务队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劳务队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5、劳务队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项

目部的监督、指导,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得野蛮施工。若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清退劳务队,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6、安全施工禁止事项 (1)严禁酒后作业。 (2)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将电线绑在树枝、脚手架、管道设备或门窗等其他物体上。 (3)严禁在易燃区域生火,私自用火。 (4)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作业。 (5)严禁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作业。 (6)严禁未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7)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8)严禁不听劝阻,强行施工。 (9)严禁故意损毁或拆除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警示牌等。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以上行为的,每条罚款200元/次,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视而不见、不主动落实的,每条罚款100元/次。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 1、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100%,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4]372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交农路[2008]203号)文要求交、竣工合并进行,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了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工作体系框图见附表二),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实现本工程的目标,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本

设备管理处罚制度

设备管理处罚制度 设备管理处罚制度 为了确保全矿设备得到科学、合理地使用,使其能够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矿井整体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实现安全运行,以经济的费用取得最佳的投资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采煤设备管理制度 为抓好采掘工作面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加强设备检修,及时处理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一般规定 (一)所有设备螺栓必须齐全、紧固,无漏油现象尤其是电机底座或对口螺栓,减速器对口螺栓,采机牵引部、截割部、对口螺栓、滚筒螺栓,刮板E型螺栓等关键部位的紧固螺栓,每发现松一条处罚包机责任人2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二)各设备的电机、减速器的冷却系统应完好,水冷设备开机应先打开冷却水阀门,停机后设备冷却到常温后再关闭冷却水阀门,每半小时检查设备发热情况。发现一次开机不开冷却水阀门及水路堵塞不处理或设备降温后不关阀门长

流水的罚包机责任人100元。 (三)各设备注油油位符合标准,减速器透气塞畅通无堵,每班应检查各设备油位变化情况,漏油未能处理的设备运转中应随时观察,保证油位适易,缺油时应注入规定牌号的油脂,发现缺油一次罚包机责任人100元,油多罚包机责任人50元,注油牌号不符罚包机责任人100元。 (四)液箱、泵站液压系统应保证清洁、完好。检修班应杜绝跑冒滴漏,生产班在出煤过程中出现的坏密封、坏管子要及时更换,并且在换管子时要将管内部及接头冲洗干净后再接入液压系统,否则每处漏液罚当班支架工10元。发现一次不清理接头卫生的处罚责任人50元 (五)每班应设专职看电缆工,负责处理电缆槽内及支架前矸石杂物,巡视电缆吊挂情况,防止挤砸损坏电缆。如出现采煤机行走时损坏电缆,或推移支架顶坏电缆处罚看电缆工支架工各300元,拉坏电缆处罚采煤机司机看电缆工300元;挤坏液压管处罚支架工50元; 第2条:采煤机 (一)采机司机应掌握好滚筒卧底量,避免造成运输机上飘和下凹,每出现一次惩罚采机司机100~300元。 (二)采机司机应保证不留顶煤(顶板不好时留顶煤除外),每发生一次割支架片帮顶梁处罚采机司机100~300元。(三)采机司机应随时检查喷雾系统的喷雾、冷却水情况,

酒店管理处罚条例

酒店处罚管理条例 一、目的 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引导员工行为,明确各部门处罚职责,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总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处罚体系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酒店所有规范中涉及的处罚条款进行审核,保证处罚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保障酒店各项处罚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规。 2.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及时执行处罚,报告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和处罚。 四、处罚等级 1.罚款:适用于一般违纪者,按照过失等级不同,设置不同罚款数额。 2.无薪停职: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在考虑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4天之无薪停职处分。 3.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4.过失等级划分:按照过失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五、处分处罚权限 1.由部门负责人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月初将存根联统一交财务部。 2.由值班经理或其他部门经理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部门经理找责任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行政办开具罚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备案处。 六、处分处罚程序 1.员工受到任何处分、处罚,员工所在部门均会发出《罚款通知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

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后,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记录在案。 3.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4.员工犯规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办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违纪处罚由行政办公室依据酒店规定发出,经受处分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总经理批准。 6.所有扣款由当月工资中进行扣除。 7.各部门于每月1日汇总上一月所有罚款单据交财务部审核。 七、上诉步骤 员工有权对所给予的纪律处分提出上诉,可书面向直属上司也可越级向部门负责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资源部直至总经理反映,并得到答复。所有上诉将保密处理。 八、处分处罚类别 (一)组织纪律类 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2.非酒店管理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在面客区域接打私人电话。(10元) 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4.工作时间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10元) 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 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未酿成事故的。(20元) 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条文及释义 第一条[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条文释义 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按照本条的规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第6条中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等职责。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治安秩序,包括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公共秩序又称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道德、纪律和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生活的秩序。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法,就是要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点,也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也

项目管理施工质量处罚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质量实施细则 1、 支护工程 (1)旋喷桩 1. 旋喷桩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经检测合格后 方可使用。违者罚款1000-3000元。 2. 旋喷桩桩体强度未符合设计要求。处罚款1000-3000元。 3. 未满足以下要求的测量放线:施工轴线允许偏差为1cm。测量孔口 地面高程允许偏差不超过1cm,定孔位允许偏差不超过2cm。钻杆 中心轴线对准孔位允许偏差不超过2cm。每项处罚款100元。 4. 未满足以下要求的钻机造孔:钻孔口径应大于喷射管外径20~ 50mm,以保证喷射时正常返浆、冒浆。钻孔深度大于设计开喷深度0.5~1.0m,以满足各喷嘴前端距离。每项处罚款100元。 5. 孔内测斜:孔斜率不大于1%,测量钻杆钻具长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cm未满足。处罚款300元。 6.下喷射管:喷射管下至开喷深度允许偏差不超过10cm。下喷射管前检查以下事项:未达到每项处罚款100元。 1 喷射管长度允许偏差不超过2%,测量喷嘴中心线是否与喷射 管方向箭一致,允许偏差不超过1°,喷射管每隔0.5m标识尺 度。 2 将喷头置于高压水泵附近,试压管路应小于20m,试管调为设计 喷射压力。更换喷嘴时重新调试,施工用的标准喷射压力等于 设计喷射压力加上管路压力。 3 下入喷射管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喷嘴堵塞。 7.搅拌制浆:搅拌时不低于3分钟,制浆材料称量其误差不大于5%,搅拌存放时间不超过2h,浆液温度保持在5~40℃,未达到每项处罚款100元。 8.旋喷桩施工中,严格控制空压机、高压水泥浆泵的压力和提升速度。

高压水泥浆泵压力偏差不超过±1 Mpa ,流量偏差不超过±1L/min。压缩气压力偏差不超过±0.1Mpa,流量偏差不超过±1L/min。每项处罚款100元。 9.高压喷射注浆开喷后,待水泥浆液冒出地表后,开始提升。喷射过程中出现压力突降或聚增,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检查喷头是否合格,若不合格禁止使用,喷射中断0.5h,1h,4h的,分别搭接0.2m、0.5m、1.0m。旋喷旋转速度允许偏差不超过±0.5r/min。未及时处理罚款500元。 10.经常检查高压系统、管道系统、使压力、流量能够达到规范要求以保证桩径达到设计要求。未检查毎次罚款100元。 11. 应如实准确做好旋喷旋工记录。施工中钻孔、高压旋喷注浆的各道工序应详细、及时、准确的记录,所有记录需按要求使用统一表格。未达到罚款500元。 (2)连续墙 1.在成槽过程中, 成槽机械的钻头(或抓斗)中心平面与导墙中心平面是否相吻合,桩机、抓斗的钢丝绳是否在中心线上(可用经伟仪或钢尺测定),如钢丝绳偏移超过30mm时未进行纠偏。罚款300元。 2.应及时检查槽位、槽深、槽宽和垂直度,合格后方可进行清底,罚款300元。 3.未严格检查槽底泥浆比重,沉碴厚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清槽完成后入笼前、入笼后混凝土浇注前检查)。未检查罚款200元。 4.钢筋笼制作要事先分配好起吊点的位置,避免因吊点不当造成起吊时钢筋笼变形。钢筋笼上的各种预埋件(预埋筋、锚固筋、声测管、测斜管、保护层垫块钢板、)应按设计位置、规格尺寸、数量与钢筋连接牢固,并做好保护措施,未做好处罚款500元(返工)。 5.钢筋笼成型后,应检查钢筋笼的制作精度(钢筋笼的长宽尺寸、受力钢筋的间距和数量、接头箱的焊接质量及尺寸)。不符合要求处罚款500元(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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