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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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罚款条例

安全管理制度罚款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单位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罚款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条例的目的是通过罚款手段,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罚款种类:1. 警告;2. 记过;3. 罚款;4. 暂停工作;5. 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罚款标准:1. 警告: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2. 记过: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责令其改正。

3. 罚款:(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人民币100元至500元;(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定后果的,罚款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4. 暂停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可能对他人或单位造成重大危害的,暂停工作3至10天。

5. 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上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组织调查核实,确定违法事实。

第八条确定违法事实后,根据本罚款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罚款决定应书面通知违法行为人,并告知其不服处罚有权申请复核。

第十条违法行为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复核。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条例由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条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在公司内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四条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处罚如下:1.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1)未按照规定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罚款500元;(2)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0元;(3)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罚款500元;(4)擅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罚款2000元。

2. 违反交通安全规定:(1)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罚款500元;(2)超速行驶,罚款1000元;(3)酒驾或毒驾,罚款5000元,并吊销驾驶证。

3. 违反用电安全规定:(1)私拉乱接电线,罚款1000元;(2)在禁止使用电器的区域使用电器,罚款500元;(3)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器,罚款1000元。

4.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罚款2000元;(2)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0元;(3)在工作场所打闹、嬉戏,罚款500元。

5. 违反保密规定:(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罚款1000元;(2)擅自复制、传播公司内部文件,罚款500元。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五条发现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条调查核实后,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受到处罚的员工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

第八条受到处罚的员工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条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处罚条例中的罚款金额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罚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罚款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二、罚款范围1. 人员违规操作(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罚款3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20元。

(2)高空作业未配备防护设施,罚款10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罚款2000元;栋号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律部门。

(4)电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穿戴防护用品,罚款1000元;栋号班组长罚款500元。

(5)打架斗殴,双方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律部门。

2. 施工现场管理(1)现场道路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200元。

(2)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各工种未做到话完清场,罚款2000元;栋号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

(3)电焊机违章操作,罚款500元(检查罚款只限当天)。

(4)电锯无防护罩、接电不规范,罚款500元(检查罚款只限当天)。

3. 消防安全管理(1)未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罚款3500元。

(2)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4. 实验室安全管理(1)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罚款500元。

(2)接触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未佩戴手套,罚款200元。

(3)违规操作血清及其他血清制品,罚款1000元。

(4)在非实验区域摆放与实验有关的物品,罚款500元。

5. 安全培训(1)未参加安全培训,罚款1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5万元。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不完整,罚款1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5万元。

三、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进行现场调查,确认违规事实。

2. 对违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本制度进行罚款。

3. 罚款决定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违规行为人应在接到罚款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安全管理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地维护企业安全,确保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安全管理惩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惩罚第一节一般违规行为第一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职工未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工作,造成细小安全事故的,予以口头警告;2.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细小安全事故,经教育后改正并酌情予以批判教育;3.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予以记过处分,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4.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点安全事故,予以记大过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未进行安全培训1.职工未定时参加公司布置的安全培训活动的,予以口头警告;2.多次拒绝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或参加后不改正的,予以批判教育;3.多次拒绝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或参加后不改正,且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记过处分,并进行进一步的安全教育培训;4.多次拒绝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或参加后不改正,并造成重点安全事故的,予以记大过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违反安全操作指引1.职工未依照安全操作指引进行工作,造成细小安全事故的,予以口头警告;2.职工违反安全操作指引造成细小安全事故,经教育后改正并酌情予以批判教育;3.职工违反安全操作指引,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予以记过处分,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4.职工违反安全操作指引造成重点安全事故,予以记大过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节特殊违规行为第四条私自拆卸安全设备1.职工私自拆卸安全设备,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记过处分,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职工私自拆卸安全设备,并造成细小安全事故的,予以记大过处分;3.职工私自拆卸安全设备,并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予以开除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有意遮挡监控设备1.职工有意遮挡监控设备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记过处分,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职工有意遮挡监控设备并造成细小安全事故的,予以记大过处分;3.职工有意遮挡监控设备,并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予以开除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本(2篇)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本(2篇)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秩序,依法惩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侵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管理处罚的目的是教育、惩戒、恢复和预防,使违法行为人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促使其依法依规参与安全管理,同时对其不当行为进行惩处,修复受损的安全秩序。

第四条安全管理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禁乱罚乱纪。

第五条安全管理处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合理、适度。

第二章违法行为的认定第六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违反建筑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安全检测,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二)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规行为的;(三)违反职业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经培训擅自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和火灾逃生演练的;(五)违反环境安全管理规定,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的;(六)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等违规行为的;(七)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盗取他人个人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八)违反金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进行金融诈骗等违规行为的;第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执法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获取证据,并依法认定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

第八条执法机关在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时,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危害程度;(二)违法行为对他人生命财产的损害程度;(三)违法行为人是否能够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四)违法行为人是否具备自首、悔罪的表现;(五)违法行为人是否存在前科和惯性行为。

第九条违法行为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的客观真实性。

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

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

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员工以及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单位或个人,企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条处罚措施分为警告、罚款、停职直至开除、刑事责任等几种,具体罚则如下: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理,提醒其注意安全注意,警示其不要再次犯错。

2. 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处理,具体罚款数额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确定。

3. 停职直至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可以采取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罚措施,以示惩戒,确保安全生产。

4. 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员工,企业将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对于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可以采取暂停合作、取消合作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七条企业对于员工的处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企业管理层同意方可执行。

对于单位和个人也同样适用。

第八条企业应当将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向员工、合作单位和个人公示,以提醒大家遵守规定,加强安全意识。

结语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维护企业安全、保障员工安全至关重要。

企业应当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罚细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3篇)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3篇)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为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使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化。

为实现“确保安全生产、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将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____‰以内”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

一、安全管理规定1.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含民工)要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在安全管理上,贯彻实施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2.执行城建集团《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施工现场(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

3.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和部门,使每位施工人员明确安全目标、责任和职责。

____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项目经理部必须制定本单位(部室)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设备。

____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前,各项目必须进行危害辨识,以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部要签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并上墙。

(4)项目经理部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盯岗,并且持证上岗,分包队要设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标志。

(5)项目经理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7)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佩带、使用。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单位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安全管理意识,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及其附属机构,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亦具有参照意义。

第二条、安全管理范围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涉及下列范围:1.设备与工具的安全性;2.灭火安全;3.安全生产的管理;4.卫生安全;5.食品安全;6.车辆安全;7.环境保护;8.信息安全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应对下列事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消防管理制度;4.车辆使用管理制度;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制度等。

第四条、安全教育和培训本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确保员工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

第五条、安全检查和评估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风险。

第六条、安全违规行为本单位员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越权行使安全权力;2.工作中使用不合格设备和工具;3.不履行安全检查和评估义务;4.未经授权操作危险设备或物料等。

第七条、安全管理措施本单位对员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采取如下措施:1.书面警告;2.暂停或限制安全活动权限;3.财务罚款;4.停职或辞退等。

第八条、安全事件处理本单位应对发生的安全事件及时处理,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处理程序如下:1.确认事件的特点和危害程度。

2.召集安全委员会,组织有效应对。

3.实施应急处理措施,减少危害。

4.开展事故原因分析,整改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第九条、附则1.本条例由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2.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3.本条例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本单位制订的《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请各位员工认真遵守。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种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害,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及在所有公司作业的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公司安环办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与《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

4.公司安环办负责与外方施工单位安全合同的签订与施工安全监管。

四、安全工作方针与管理原则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执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所有外方施工单位“先订安全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五、奖惩规定1.奖励: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现突出、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预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损失有功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发放奖金、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等形式的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

正常情况下,奖金额度在500~5000元,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

2.惩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听劝阻者,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形式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进入车间、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正确系好安全帽下颌带,发现未戴安全帽和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颌带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1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

2)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一致,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发现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

3)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灭火器放置在明显、无遮挡区域,检查发现区域内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安全员罚款20%。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违法行为与处罚第四条以下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未经审批、许可或者未备案擅自开展危险物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三)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四)未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者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五)未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六)未按照规定购买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七)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及时维护标志的;(八)未配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九)未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十)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十一)未按照规定保存安全生产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十二)故意隐瞒、谎报事故信息或者拒绝提供事故调查需要的资料的;(十三)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第六条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停产、停工整顿的处罚:(一)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三)多次发生安全事故,未能及时整改的;(四)有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第七条对于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吊销或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的;(二)限制其从事或者继续从事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的;(三)责令停业、停产整顿的;(四)进行公开曝光的;(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带安全帽上班者罚款50元;不得穿拖鞋等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衣物,违者罚款50元。

2、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未按规定者罚款200元。

3、不得酒后进行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动防护装置、设施、标识,违者罚款50元;禁止烟火区域不得吸烟、动用明火,违者罚款50元,5、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班前安全教育的罚款50元。

6、主要工程安全标识需齐备(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识罚款50元。

7、施工作业票必须通过审批,防控措施应落实到位,违者罚款100元。

8、施工材料和设施必须堆放整齐、稳固,放置位置必须合理安全,违者罚款50元。

9、施工废物、渣土等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规范,长期放置需有防尘网,距离边坡必须达到安全距离,违者罚款50元。

10、警示、风险告示标识必须放置醒目、齐全,违者罚款100元。

11、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违者罚款50元。

12、深沟、边坡、临空面、临水面边缘必须有栏杆、围挡或明显警示标识,没按规定设置的,罚款50元。

13、施工现场孔、井口等需加盖或围栏,或有明显标志,违者罚款50元。

1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违者罚款200元,15、影响交通的作业人员必须有专人监护,违者罚款100元16、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单独存放安全地点,禁止烟火并远离火源,使用时放置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违者罚款100元。

17、施工机具设备运行状态需良好,技术指标清楚,违者罚款100元。

18、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有年检记录、档案信息,符合设备标准,违者罚款200元。

19、施工现场电缆根据现场情况需架空,违者罚款50元。

20、施工现场必须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和消防器材,违者罚款100元。

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

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处罚原则1. 依法处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 公开公正:处罚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处罚的公正性。

3.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处罚的同时,注重对违规行为的教育和纠正。

4. 严惩重罚: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三、处罚范围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2. 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违规行为。

3. 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4. 其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处罚种类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

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并通报批评。

3. 留用察看:对情节严重,但未构成开除条件的违规行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期限为一个月至三个月。

4. 开除: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给予开除处分。

五、处罚程序1. 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 审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处罚建议,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作出处罚决定。

3. 通报批评: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4. 执行处罚:对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确保处罚效果。

六、处罚执行1. 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等处罚,由安全管理部门执行。

2. 开除处罚,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执行。

3.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单位领导提出申诉。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具体处罚细则:一、安全生产事故违规行为处罚细则1.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给予记大过或留用察看处分。

3.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特大事故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火灾、爆炸等事故违规行为处罚细则1.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1—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根据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2—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9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20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1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2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3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4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5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6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范本(2篇)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范本(2篇)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体人民都有安全责任,各级政府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单位和个人负责自己的安全。

第三条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安、源头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开公正、全面治理。

第五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注重改善基础设施、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升应急能力、加强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能力,普及安全知识。

第八条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条个人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安全活动,不得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建筑、交通、环境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等活动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商场、学校等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电力供应等工程项目应当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药品等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确保产品的安全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处罚第十六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罚款或责令停产停业。

第十七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责令改正,可以处罚款或者拘留。

第十八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十九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轻微事故的,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安全管理机构所有。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3.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注:本文仅展示全文的五分之三内容。)
十二、安全信息管理
1.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对安全事件、隐患、整改措施等进行记录和分析。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4.申诉期间,原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除非公司领导另有决定。
六、记录与档案管理
1.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处罚记录,详细记录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等信息。
2.处罚决定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处罚记录和档案进行整理、分析,为公司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七、附则
1.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同时废止。
四、处罚执行
1.处罚决定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作,明确处罚事项、理由、依据、期限和申诉途径。
2.处罚决定书经公司领导签署后生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送达给当事人。
3.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罚,并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4.对于警告、记过等轻微处罚,当事人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于降职、撤职、开除等较重处罚,当事人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注:本文完成全文的五分之五内容。)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及第三方服务人员。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解释和监督实施。
二、违规行为及处罚
1.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以下处罚: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版(三篇)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版(三篇)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版《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理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个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违规、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第三条安全管理处罚分为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方式,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和后果来决定采取何种处罚方式。

第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将被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产停业、撤销安全资质等。

第二章纪律处分第五条单位或个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且后果较为严重的,将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且后果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且后果极其严重的,给予撤销安全资质处分,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三章行政处罚第八条单位或个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致使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单位或个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较重行政处罚,并记录在信用档案中。

第十条单位或个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重行政处罚,并记录在信用档案中。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十一条对单位或个人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证据进行认定。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的认定应充分听取被处罚单位或个人的申辩意见,并审核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确认违规行为后,责任部门应依法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被处罚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向责任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责任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作出最终决定。

第十六条被处罚单位或个人不服最终决定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和处罚工作。

第三条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处罚。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职责。

第六条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应对。

第八条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九条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十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应当依法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应当公正、公平、透明,不得泄露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处罚第十四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可以给予以下处罚:(一)口头警告,要求立即整改;(二)罚款;(三)责令停产停业;(四)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处罚决定应当依法书面通知企业和事业单位,并告知其申诉或者诉讼的权利。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紧急措施,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章补充第十七条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主动配合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积极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九条对于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妨碍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为,安全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范本第一条违反规定的行为扣分标准1. 生产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次扣10分;2. 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每次扣5分;3. 未按照安全防护要求佩戴安全装备的,每次扣5分;4. 未按照安全规定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的,每次扣5分;5.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每次扣10分;6.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每次扣5分;7. 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每次扣10分;8. 其他未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分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总分和处罚措施的确定1. 按照扣分标准计算每个单位的总得分;2. 总分在0-30分的,给予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3. 总分在31-60分的,罚款5000元;4. 总分在61-80分的,罚款1万元,并责令整改;5. 总分在81分以上的,罚款3万元,并责令整改,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宣布该单位的安全事故隐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罚款的缴纳1. 被处罚单位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2.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逾期1天加收罚款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3. 逾期3个月仍未缴纳罚款的,将移交至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执行。

第四条整改措施的要求1. 根据处罚决定通知书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2. 整改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3. 整改完成后,需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进行评估验收。

第五条处罚结果的公示对被处罚单位的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单位名称、处罚原因、处罚措施和处罚结果等,以警示其他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

第六条追究责任1. 对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3. 同时对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联合惩戒,形成震慑效果。

第七条附则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 本规定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院生产顺利进行,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工部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操作设备。

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叉车驾驶员、行车工)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两次。

4、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5、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设备安全技术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我院实行月检和不定期日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使用状况和现场安全隐患。

2、我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生产主任和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

主要检查设备安全、休息室、办公室水、电、火的使用情况,及乱拉乱接临时线的情况。

3、班长和班安全员负责组织每天的安全日检。

主要检查和工部的设备安全和依然医保物品的存放使用、员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情况4、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題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予以处罚。

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6、定期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检查负责人要及时汇报,上报车间主任,车间能进行处理的应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上报安技部门。

7、车间所有设备推行点检、定修、一、二、三级保养。

8、车间安全员每天对车间进行巡视检查,制止违章操作。

9、车间对及时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和处理整改隐患项目作出贡献的人或班组实行奖励,对不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实行经济考核。

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班前由班长组织召开交接班务会,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坚持班前讲话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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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安全生产为宗旨, 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做到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并扣好帽带, 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 不扣帽带10元/人次, 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 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 使用电炉, 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 责任自负, 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 高跟鞋, 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 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违者罚款20元/次。

9、施工工作区域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 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
拆除, 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 并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 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 严禁电炉进工地, 一经发现, 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 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 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 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 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 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 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并做好记录, 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 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 发给奖金30-100元, 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 成绩显著者, 发给奖金50-200元, 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 效果步著, 发给奖金30-200元, 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 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 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 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 经调合核实, 若确有其事, 能按本细则对即对口奖励, 不能对口的, 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 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 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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