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的程序和设置
庭前调解流程
庭前调解流程庭前调解是指在正式进入法庭审理程序之前,由法庭或者法官组织的调解活动。
通过庭前调解,可以有效解决纠纷,减轻法院工作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下面将为您介绍庭前调解的流程。
一、申请庭前调解当诉讼当事人达到调解条件时,他们可以向法院递交庭前调解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纠纷的事实经过、调解请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庭前调解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调解费用。
二、法院受理申请法院在收到庭前调解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相关条件,法院将受理此案,并将双方当事人的材料整理好,准备进行调解。
三、调解员介入法院会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庭前调解工作。
调解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专业知识,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纠纷。
四、调解准备在庭前调解开始之前,调解员将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的沟通。
他们会了解双方的意见、推动调解进程,并挖掘双方在纠纷中存在的利益点。
五、调解会议庭前调解会议是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的一次会议。
在会议中,调解员会采用中立、公正的态度,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交流和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共识。
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双方的意见,并就纠纷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引导。
六、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在调解会议中,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调解员将根据双方的意愿,制定调解协议书,并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
七、未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在调解会议中,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其中一方或双方都不同意调解的结果,那么庭前调解将宣告失败。
法院会继续安排正式的审理程序,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八、调解结果确认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将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形成调解裁定书,并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
九、监督与履行一旦调解结果确认后,法院会通过监督和履行程序,确保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
法院调解流程及注意事项
法院调解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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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大调解实施方案
法院大调解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院大调解在解决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进法院大调解工作,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
法院大调解的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促进当事人和解,维护社会稳定。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倡导和解,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纠纷登记,当事人将纠纷案件提交至法院后,法院应当及时登记并安排调解员进行初步了解和沟通。
2. 调解准备,调解员应当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参与调解后,进行调解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了解案情、制定调解方案等。
3. 调解进行,在调解开始前,调解员应当向双方当事人介绍调解程序和调解规则,明确调解的目的和原则。
然后,调解员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并进行必要的引导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 协议确认,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调解员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宣读协议内容,确认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签署协议书。
在协议书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协议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 协议执行,法院应当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确认,并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
对于不履行协议的一方,法院应当及时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确保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法院大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的调解制度和机制,确保调解工作的法律性和效果性。
2. 培养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调解技能。
3.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法院大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4. 完善法律法规,为法院大调解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五、总结。
法院大调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可以更好地推动法院大调解工作的开展,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认真贯彻实施方案,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民事调解的基本流程解析
民事调解的基本流程解析民事调解是指通过调解员的中介作用,帮助当事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民事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民事调解的基本流程,本文将对民事调解的步骤和要点进行解析。
一、调解申请的提出民事调解的第一步是当事人向有司法调解资格的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在提出调解申请时,当事人需要提交调解申请书,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等。
二、初步审查与受理一般情况下,调解机构会对调解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调解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同时确认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参与调解。
如果调解机构认为调解申请符合条件,会受理该案件,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
三、调解员的介入被调解申请受理后,调解机构会指派一名或多名调解员参与调解。
调解员是一位公正、中立的第三方,负责协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员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和利益,并通过各种调解方法促使双方逐渐缩小差距。
四、调解过程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会采用多种调解技巧,如倾听、解释、引导等,以促使当事人主动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员还可以向双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指导,帮助当事人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可以自由发表意见,探讨解决方案。
五、达成调解协议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会记录下协议内容,并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调解协议一经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协议之前,应详细阅读协议内容,并确保理解并同意其中的条款。
如果在调解过程中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协议,调解机构将不成功终止调解。
六、履行调解协议当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需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调解机构也会进行后续跟踪,确保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通过以上六个步骤,民事调解的基本流程就完成了。
法院调解程序
法院调解程序法院调解的程序,是指调整民事诉讼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所进行的调解活动及其在调解活动中发生的法院与当事人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诉讼中的调解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它是《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案件的特别规定。
根据《意见》第9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的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
法院在诉讼中的调解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调解活动一般有以下三个阶段:?一、调解的开始?传统的调解开始的方式有二:一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二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提出而开始。
我们认为应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主动提出为例外。
因为是否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
对于双方争议不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如可用口头和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根据案情的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协助进行调解,被邀请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协助法院进行调解。
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顺利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二、调解的进行?进行调解的地点应在法院内。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调解必须由审判员主持。
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一般的次序是先原告方后被告方再第三人方。
需要证人作证的应传证人到庭发表证词。
审判人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应有针对性的对双方当事人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做好疏导工作,并引导他们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根据调解的需要,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和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法院的调解方案。
也可由当事人双方或单方提出和解方案。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出庭。
司法调解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司法调解的⼯作流程是怎样的再到⼈民法院进⾏诉讼的过程中,有可能会需要进⾏⼀个调解程序,对于⼤家的⽭盾或者是纠纷调解的作⽤是⾮常明显的,那么具体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司法调解的⼯作流程是怎样的司法调解的法定程序:(1)根据基层调委会协助调处的请求,经当事⼈⼝头或书⾯申请。
(2)召集双⽅当事⼈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如当事⼈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未执⾏调解书,告之⼀⽅起诉到⼈民法院。
第九⼗三条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进⾏调解。
第九⼗四条 ⼈民法院进⾏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
⼈民法院进⾏调解,可以⽤简便⽅式通知当事⼈、证⼈到庭。
第九⼗五条 ⼈民法院进⾏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协助。
被邀请的单位和个⼈,应当协助⼈民法院进⾏调解。
第九⼗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民法院印章,送达双⽅当事⼈。
调解书经双⽅当事⼈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
第九⼗⼋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笔录,由双⽅当事⼈、审判⼈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
第九⼗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司法调解程序,这个主要是在诉讼程序之前进⾏调解的,如果说能够调解成功的话,那么当事⼈签订调解书就不能再进⾏诉讼程序,反之则可以进⼊后⾯的诉讼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民事纠纷调解流程
民事纠纷调解流程民事纠纷调解是指当事人在发生民事纠纷后,通过调解员的协助,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过程。
在我国,民事纠纷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纠纷方式,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保密性强等优点。
下面将介绍民事纠纷调解的一般流程。
首先,当事人可以选择自愿调解或者法院指定调解。
自愿调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通过调解员的协助达成协议;法院指定调解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依法指定调解员进行调解。
不管是自愿调解还是法院指定调解,当事人都应积极参与,配合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
其次,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首先会听取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诉求,了解纠纷的起因和争议的焦点。
调解员会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了解双方的利益诉求和意见,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做好准备。
接下来,调解员将分别与当事人双方进行单独沟通,了解双方的底线和诉求,寻求双方的共同利益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协调和调解。
调解员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保持中立、公正,不偏不倚地协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调解员将双方召集到一起,进行公开的调解。
在这一阶段,调解员需要引导双方进行理性沟通,化解双方的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调解员可以根据双方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调解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内容。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民事纠纷调解是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当事人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时,应当保持理性、合作,积极配合调解员的工作,共同促成纠纷的解决。
同时,调解员在进行调解工作时,应当保持中立、公正,引导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调解中的调解案件调解机制和机构设置
司法调解中的调解案件调解机制和机构设置在司法领域,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司法调解中的调解案件调解机制和机构设置是确保调解工作正常进行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就此话题展开探讨。
一、调解案件调解机制调解案件调解机制是司法调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调解案件的特点和程序。
在司法调解中,调解机制通常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 申请调解:当当事人希望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争议的基本事实、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2. 调解受理:法院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
一旦调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和调解标准,法院将受理该案件,并通知被申请调解的当事人。
3. 调解委派:为了促进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法院将会指定专门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通常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质的法律专业人员,他们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调解能力。
4. 调解过程:当事人和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过程,通过协商、沟通等方式,寻求争议的解决方案。
调解员会充当中立的第三方,引导当事人进行对话,化解矛盾。
5. 调解协议: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会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达成协议,法院会对其进行确认,并予以执行。
二、机构设置为了保证司法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机关通常会设立相应的调解机构。
这些机构在调解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1. 法院调解室:法院调解室是司法调解工作的核心机构,负责受理和安排调解案件。
它通常由专门的调解员组成,提供中立、专业的调解服务。
2. 调解委员会:为了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一些地方设立了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调解工作。
3. 涉及特定领域的调解机构:除了一般性的调解机构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特定领域调解的机构。
例如,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调解机构等,它们在特定领域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法院调解的流程和步骤
法院调解的流程和步骤法院调解是指通过法庭的调解员,对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和解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下面将详细介绍法院调解的流程和步骤。
一、立案当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时,可以申请调解。
法院接受申请后,会指定一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是法院内经过培训,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法官。
二、调解准备调解员在组织调解前,需要对案件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双方的主张和争议焦点。
调解员还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为调解提供支持。
三、调解通知调解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调解通知,通知双方需要到法院出庭参加调解。
调解通知会明确调解的时间、地点以及调解员的身份。
双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并按时参加调解。
四、开场介绍调解开始时,调解员会先进行开场介绍,介绍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以及调解的原则和流程。
调解员会强调调解的自愿性和保密性,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权益,诚实守信地参与调解。
五、当事人陈述在开场介绍后,调解员会给双方当事人一个表述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每一方在逐一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时,调解员要求其反映完整事实,并认真倾听对方的观点。
六、问题梳理调解员在了解双方当事人观点和要求的基础上,对争议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
调解员会将争议问题逐一列出,并与双方当事人确认是否正确。
这样可以确保调解的开始是在全面了解双方立场的基础上进行。
七、问题分析调解员在问题梳理的基础上,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指出其可能的法律后果。
调解员会采用中立的立场,帮助双方当事人理解争议的实质,增加彼此的理解和信任。
八、集中调解在问题分析后,调解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开展集中调解。
在集中调解中,调解员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推动双方当事人尽量接受对方的意见和权益。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还可以采取一些技巧和方法,如换位思考、利益分析等,以增进双方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九、单独调解在集中调解之后,调解员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调解。
法院诉讼调解流程
01法院调解的流程有哪几个步骤?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1、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2、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做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
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
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调解的结束就是整个调解过程中的最后一个步骤。
无论调解的结果是怎样的,法院调解人员都不能私自干涉。
这里要说明的是,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1、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2、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
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02诉前调解的期限很多当事人会问律师:我的案子什么时候才能转正式立案呢?啥时候开庭?律师面对这些问题往往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也许以下法条可以给你一些帮助。
根据山东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诉前调解的期限为三十日,起算日为调解员接收立案庭移交材料之日。
法院调解的程序和设置
法院调解的程序和设置一、一审程序中的调解(一)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前,在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
”由此可见,适用庭前调解的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基本条件:1、法律关系明确2、事实清楚3、双方同意调解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常见的庭前调解有以下三种情况:1、立案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此即表示,对当事人自愿放弃答辩并同意调解的,可立即进入调解。
在此阶段调解,可更大限度节约审判资源。
该阶段的调解,以当事人合意为前提,有两种方式直接进入庭前调解:一种是当事人主动要求进行调解的;另一种是由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
由于该阶段以充分体现当事人自愿处置自己权利为原则,所以,为避免手续过于简单留下隐患,在解决案件时,要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告知主持调解的法官及书记员的名单,并详细交待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详细询问当事人的各项诉讼请求,审查其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是否侵犯了第三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繁简分流中的简易阶段对在立案后答辩期满前,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民事案件,根据难易程度进行分工,对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将适用简易程序,交专门简易审理组织或审理人员处理。
审理人员在收到案件后,可以对案件予以初步审查,在开庭前组织调解。
适用的案件有以下几类:(1)婚姻家庭类纠纷。
如:婚姻纠纷、收养纠纷、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纠纷,因为这类案件内含着丰富的伦理道理内容,如果单纯用法律规范调整,不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2)劳务、宅基地和相邻关系以及合伙纠纷等。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程序,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该程序的具体内容与要求,下面将对该程序进行逐步说明。
一、调解的概念及目的调解是指在合法、公正的司法机关的组织下,通过调解员的引导和协助,促使诉讼当事人自愿解决争议、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调解的目的在于快速有效地解决民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司法负担。
二、调解的主体调解主体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组成,也可以由法院指定专业调解机构或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意见。
调解员是调解的核心人员,其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调解职责,推动调解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调解的程序1. 受理调解申请在诉讼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法院提交调解申请。
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将调解申请书送达对方当事人,告知双方当事人予以答复的期限。
调解申请的提交并不会中断诉讼程序的进行。
2. 安排调解会议法院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争议的性质,安排调解员主持调解会议。
调解会议一般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员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了解双方的诉求和争议焦点。
3. 调解程序在调解会议上,调解员会采取积极、公正、中立的态度,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并逐一分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责任。
调解员还会提出一些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4. 调解协议的达成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会议上达成了协议,调解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作出判决或裁定。
5. 调解协议的不成立或不履行若调解会议上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达成的协议未能履行,法院会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调解程序的进行并不意味着放弃了诉讼权利,当事人仍可向法院寻求司法救助。
四、调解程序的作用和优势1. 调解程序积极推动纠纷的解决,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减轻法院负担。
2. 调解程序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调自愿性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法院调解的原则和程序
(二)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法原则要求:第一,调解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第二,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共利益。在理解合法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要正确处理自愿与合法的关系。调解必须当事人自愿,但当事人自愿的,不等于都合法。第二,对调解协议合法性的要求与判决合法性的要求程度不同。法院调解不仅仅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同时,也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合。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民事权利自由处分。
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法院调解的程序
法院调解的程序,是指审判人员进行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步骤和方式。由于法院调解的过程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因此法院调解没有单独的程序而是与整个审理程序结合在一起的。民事诉讼法只对法院调解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规定法院调解的具体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2、在实体上的自愿。即是否达成调解协议和达成什么样的调解协议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自由处分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民主协商的结果,必须充分反映当事人的意愿。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法律政策对当事人进行引导,向当事人提出调解的建议,但是,不能将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强加给当事人。
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
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法院调解的一般流程
法院调解的一般流程民事案件的调解是指对争议根源及立案案件的原因,联合当事人展开自愿的协商谈判,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项合意的调解书,并由当事人代表签字回避或解决纠纷的一种诉讼仲裁方式。
一、立案前调解:提出调解书1、当事人提起诉讼前,原审法院自行或经由台湾高等法院方面,受理、接受中调机关指定的调解员,协助当事人展开调解,双方先行签订调解书。
2、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可交有关协议及案情资料,提出调解书内容,申请法院认可调解书,法院收到以后,经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履行调解书中内容的能力,且双方当事人都认为调解书是恰当的结果,宣称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就会受理调解书,复核一般很快,也可让当事人及家属代表签署。
1、被告接受原告的诉状,作者出具被告辩答书以后,被告及原审法院,可申请联合当事人重新开启调解,通过口头谈判或交流文件的方式,达成一致协议,进而共同提出调解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可调解结果。
2、调解申请书由当事人和原审法院提出,调解内容应包括调解条件、原诉要求、调解履行等,当事人申请提出有关调解内容,法院会依其要求,调出对应案件的届时、审判地点,旁听义务人等有关人员出席审理,当事人、义务人和审判调解员,可以口头谈判,确定调解结果,最后宣称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协议,审定调解书,调解结果一经审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可视为已经准确聆讯和宣判的同样结果,其必须无条件履行。
三、调解结束:调解书履行1、当审判调解员宣称已达成一致协议时,双方当事人将起草调解书,当事人以交叉签名形式确认,然后请审判调解员宣读,乾淘及明确协议内容,当事人应履行协议内容,审判调解员则及时核查确认完成调解任务。
2、当调解书有效履行完毕,当事人提出结束调解后,审判调解员将该案件仲裁、撤诉或流程处理结果写入本案的调解结束状,宣读调解结束,当事人由此义务完成调解,待可行悬案处理再撤诉,该法院宣布案件已受理,并已经生效。
民事案件调解是一种诉讼外的仲裁机制,是当事人双方在双方同意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以解决法律纠纷的有效方式。
调解程序详解
调解程序详解调解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通常在法律领域广泛应用。
它通过协商和沟通的方式,促使各方就争议达成共识。
本文将详细介绍调解的程序和要点。
一、调解适用范围调解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争议,包括民事、商事、家庭、劳动等领域。
调解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解的程序流程1. 受理阶段当事人可以向相关机构提起调解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争议的描述、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
受理机构会在接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2. 调解准备阶段受理机构会安排专门的调解员协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准备相关的调解材料。
调解员会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各方的意见和诉求。
3. 调解过程阶段调解员会组织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会议。
会议上,各方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调解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并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4. 调解协议阶段如果双方达成共识,调解员会起草调解协议书。
协议书中会详细描述争议解决办法,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可以选择签署协议书,也可以拒绝签署。
5. 调解结果的生效如果协议书被签署,调解结果即生效。
当事人应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协议书未被签署,或有一方未履行协议,双方可以寻求其他解决方式,如仲裁、诉讼等。
三、调解的特点和优势1. 灵活性:调解过程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灵活应对各方需求。
2. 迅速性:相对于传统的诉讼程序,调解过程更为迅速高效,可以有效解决纠纷。
3. 私密性:调解过程通常在保密的环境下进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4. 节约成本:调解过程中无需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可以大大降低纠纷解决的经济负担。
5. 保护关系:调解过程注重维护各方关系的和谐,有助于保持长期的合作。
四、调解应注意的问题1. 公正性:调解员应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
2. 自愿性:调解的原则是自愿参与,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3. 具体性:协议书应具体明确,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流程
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流程1.1.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双方在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流程中的相关操作,以确保调解程序的有效进行和各方合法权益的保障。
1.2. 协议编号与日期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协议方信息1.3.1. 当事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2. 当事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调解程序1.4.1. 提交申请a. 当事人甲和当事人乙应共同向法院提交诉前调解申请,申请书应包含争议事项、调解请求及双方的基本信息。
b. 提交申请的时间应在正式起诉前的规定期限内。
1.4.2. 调解通知法院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向双方发出调解通知,通知中应包括调解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4.3. 调解会议a. 调解会议应在通知时间内召开,双方当事人应准时参加。
b. 调解员将主持调解会议,旨在通过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c. 双方应诚实交换意见,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1.4.4. 调解结果a. 调解员应在会议结束后,出具调解协议草案。
b. 双方对草案内容进行审阅,确认无误后签署调解协议。
c. 调解协议一旦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并应由法院备案。
1.4.5. 未达成协议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将出具调解未成功证明,双方可继续进行正式诉讼。
1.5. 双方权利与义务1.5.1. 当事人甲与当事人乙的权利a. 有权请求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b. 有权参与调解会议并提出意见。
c. 有权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自身权益和责任。
1.5.2. 当事人甲与当事人乙的义务a. 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证据。
司法调解的原则与基本流程
司法调解的原则与基本流程司法调解是司法机关在审判外解决争议的过程中,通过调解方式达成双方和解的一种方式。
司法调解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介绍司法调解的原则和基本流程。
一、司法调解的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司法调解必须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司法调解员应当中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自愿自由原则:当事人参与司法调解是自愿的,他们可以选择是否参与调解,并且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接受调解结果。
3. 平等协商原则:司法调解应当强调协商和合作,调解员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倾听双方的意见,平等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4. 快捷高效原则:司法调解应当以解决争议为目的,尽快取得调解成果,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5. 合法合规原则:司法调解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依法执行职责,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司法调解的基本流程1. 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根据案件的性质选择适当的法院进行调解。
2. 调解准备:法院会安排一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案件的调解工作。
调解员会准备相关的调解材料,包括了解案件事实、调查证据等。
3. 双方调解:调解员会与当事人分别进行单独的沟通,了解双方意见和诉求,并协助双方寻找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
4. 调解协议: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会起草调解协议书,记录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
5. 协议履行: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需要履行协议内容。
调解员会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如果协议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 调解不成:如果调解员认为无法调解成功,或者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结果,调解员会终止调解,并将案件移交给法院进行进一步审判。
三、司法调解的优势1. 提高解决效率:司法调解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争议,相比于传统的诉讼方式,更加高效。
2. 节约成本:通过司法调解,当事人可以省去一部分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减轻经济负担。
法院调解的流程和步骤
法院调解的流程和步骤以法院调解的流程和步骤为标题,写一篇文章如下:法院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通过法官的引导和协助,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下面将详细介绍法院调解的流程和步骤。
一、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申请应包括纠纷的基本情况、调解请求和当事人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法院收到调解申请后,将安排专门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二、调解准备调解员在接到调解任务后,将仔细研究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并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
调解员还会与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并为调解会议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调解会议调解会议是法院调解的核心环节。
在调解会议上,当事人和调解员共同出席,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协商。
首先,调解员会介绍法院调解的程序和原则,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后,当事人可以依次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会提出具体的调解方案,并协助双方进行讨论。
在调解会议上,调解员要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引导双方以和解的态度进行交流,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四、调解协议如果在调解会议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将起草调解书,将双方的协议内容写入调解书中。
调解书应包括纠纷的事实、调解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当事人在确认调解书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调解书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五、法院确认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员将调解书提交法院审查。
法院将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法院认为调解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将不予确认,并要求当事人重新协商或提起诉讼。
六、执行调解协议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将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依法执行调解协议。
七、调解不成的处理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将宣布调解不成。
当事人可以选择继续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院专项调解方案范文模板
一、方案背景为充分发挥法院调解职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司法效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专项调解方案。
二、调解目标1. 提高调解成功率,降低诉讼成本;2. 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3. 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调解范围1. 适用于各类民事、商事、行政纠纷;2. 适用于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案件;3. 适用于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调解的案件。
四、调解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自愿、合法、高效原则;3. 和解、调解相结合原则;4. 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五、调解流程1. 接受申请: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调解申请书,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调解条件的,予以受理。
2. 确定调解员: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及当事人意愿,由法院指定或当事人选定合适的调解员。
3. 调解准备: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查阅相关资料,做好调解准备工作。
4. 调解实施:调解员依法组织调解,引导当事人表达诉求,协商解决争议,达成调解协议。
5. 协议履行:调解协议生效后,法院依法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当事人履行义务。
六、调解保障措施1.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2. 优化调解工作流程,提高调解效率;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调解合力;4. 完善调解激励机制,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5. 建立调解工作档案,确保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七、实施期限本专项调解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八、附则1. 本方案由法院负责解释;2.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法院调解的流程和步骤
法院调解的流程和步骤一、调解的定义和意义调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的组织和引导,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它是一种灵活、高效、经济的解决纠纷的方法,能够降低诉讼成本,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公平正义。
二、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适用于各类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
只要当事人自愿参与,法院一般都会推荐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三、调解的流程和步骤1. 提起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调解申请,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纠纷的基本事实、争议的具体内容、调解的请求和理由等。
2. 受理和分配法院收到调解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将被受理并分配给专门的调解员。
调解员是经过法院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他们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
3. 召开调解会议调解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会议。
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都由法院统一安排,一般会在法庭或调解室进行。
4. 调解员的引导和协调在调解会议上,调解员会主持会议,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了解双方的诉求和利益。
调解员会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发现争议的焦点,分析问题的本质,协助双方寻找解决纠纷的合理方案。
5. 协议的达成通过调解会议的讨论和协商,双方当事人可能逐渐接近一致意见,并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判决或裁决的依据。
6. 调解协议的确认和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会签署协议书,并提交给法院确认。
法院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旦法院确认无误,调解协议即成为判决书或裁决书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7. 调解失败的处理如果调解会议无法达成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拒绝参加调解,法院会终止调解程序,转入诉讼程序。
当事人可以选择继续诉讼,接受法院的判决或裁决。
四、调解的优势和作用1. 节约时间和成本:相比于诉讼,调解过程更加迅速和经济,能够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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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的程序和设置一、一审程序中的调解(一)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前,在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
”由此可见,适用庭前调解的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基本条件:1、法律关系明确2、事实清楚3、双方同意调解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常见的庭前调解有以下三种情况:1、立案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此即表示,对当事人自愿放弃答辩并同意调解的,可立即进入调解。
在此阶段调解,可更大限度节约审判资源。
该阶段的调解,以当事人合意为前提,有两种方式直接进入庭前调解:一种是当事人主动要求进行调解的;另一种是由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
由于该阶段以充分体现当事人自愿处置自己权利为原则,所以,为避免手续过于简单留下隐患,在解决案件时,要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告知主持调解的法官及书记员的名单,并详细交待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详细询问当事人的各项诉讼请求,审查其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是否侵犯了第三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繁简分流中的简易阶段对在立案后答辩期满前,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民事案件,根据难易程度进行分工,对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将适用简易程序,交专门简易审理组织或审理人员处理。
审理人员在收到案件后,可以对案件予以初步审查,在开庭前组织调解。
适用的案件有以下几类:(1)婚姻家庭类纠纷。
如:婚姻纠纷、收养纠纷、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纠纷,因为这类案件内含着丰富的伦理道理内容,如果单纯用法律规范调整,不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2)劳务、宅基地和相邻关系以及合伙纠纷等。
因为这类纠纷关系到当事人最基本的生活秩序和生活环境,如果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便于当事人在未来的合作与生活中和睦相处;(3)诉讼标的额较小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调解不仅可以缩短其受损的时间,而且便于双方实际履行协议。
3、庭前证据交换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同时,该《规定》第三十九条又规定“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
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可见,证据交换是承办法官主持,并由其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哪些事实和证据有异议,以及对异议的证据的原件核对,听取异议内容的陈述,故在该程序结束之后,承办法官即可对本案的争议焦点、证据的真伪和效力,以及解决的途径,形成初步方案。
而各方面当事人也能通过对证据的交换、核对,从而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产生清晰的概念,为了避免损失的延续和扩大,当事人接受调解的可能性较大,此时审判人员可以有的放矢地消除隔阂,抓住焦点,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进入证据交换阶段的案件,一般为证据较多或复杂疑难的案件,故该案件多数情况下已进入了普通程序,如果经调解终结此案,不但简化了审理,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节约了法院的人力资源。
(二)庭审中的调解庭审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法院职权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活动,它可贯穿于开庭审理的各个诉讼阶段。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继续发挥调解的功能,对可能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案件,即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径行判决的,仍应采取“箭在弦上,引而不发”的方法,力争调解结案,以求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彻底化解当事人纷争,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庭审后的调解对于通过庭审仍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在判决之前,审判法官可采取冷处理方法给当事人一段时间考虑利害得失,并应掌握火候,及时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促成当事人自行提出调解方案,或由审判人员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为调解创造条件。
如果此时当事人拒绝进行调解,或无调解基础,法院即应终止调解,及时做出裁判。
一般情况下,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调解处理纠纷。
但对于部分特殊民事案件,法律做出了必须先调解后审理的规定。
对于必须调解前置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了六种情形: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二、法院调解的组织形式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法院调解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一)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的审判组织形式,相应地,在调解时也由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
应当注意的是,审判实践中有的法院由书记员、陪审员一人主持,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合议庭主持调解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外,都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
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均应组成合议庭审理民事案件。
在调解上述案件时,应当由负责审理的合议庭主持。
有时,虽然可以由合议庭授权其中的一个审判员进行调解,但是制作调解书时,应当签署全体合议庭成员的名字。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和他的亲友以及基层组织等。
这些单位、基层组织的干部以及当事人的亲友长期和当事人生活在一起,他们对调解工作的介入,必将极大地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根据审判实践,根据案件的需要,让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律师参与调解也有助于调解取得成功。
应注意的是,有关单位和群众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参与调解活动,参与调解的单位和个人,不是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更不是调解活动的主持者,而是案件的局外人,是参与调解工作的协助者。
民事诉讼法这一规定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审判实践也证明了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依靠这些单位和群众,邀请他们参加调解,协助法官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有利于说服教育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往能够起到审判人员所起不到的作用。
这种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是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
三、法院调解的步骤(一)调解的启动法院调解的基础是当事人的自愿。
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要求调解,或者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经征询双方未表示异议的,或者合议庭经审查认为具备调解条件,且依职权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愿,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均可进行调解。
法律规定必须调解的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应注意的是,并非有一方当事人表示不愿调解,法官便不再作调解工作,有时当事人只是由于感情上一时的对立,而拒绝选择调解。
这是法官应该进行“冷处理”或者适当地说服、劝解,通过缩短当事人之间人际关系的距离,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再主持调解。
(二)调解前的准备1、确定调解时间。
调解贯穿民事诉讼的始终,也就是说,民事案件在诉讼进行的整个阶段都可以进行调解。
包括立案之后、判决之前的审前准备阶段、法庭审理中以及开庭之后,随时都可以调解。
2、确定调解地点。
既可以在法院内进行,也可以就地进行,包括当事人所在地和纠纷发生地。
例如相邻关系纠纷,更适合就地进行调解。
就地调解既便利了当事人,又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3、确立调解思路。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前的准备,确立调解思路或调解方案。
主要是在审查起诉状、答辩状和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弄清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征询当事人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确定是否邀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参加调解,以及进行必要的收集调查证据,掌握全部案情及有关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调解工作。
4、通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
通知当事人出庭参加调解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电话、口头等简便的方式。
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
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当事人确系不能出庭的,必须出具书面意见,以说明自己的主张。
5、告知权利义务。
进行调解前应告知当事人以下内容:(1)告知当事人享有自愿、平等等诉讼权利;(2)告知调解与裁判有同等法律效力;(3)告知调解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4)告知调解必须自动履行。
(三)调解的进行调解的进行,大致可以分为三步:1、查明案件事实。
调解工作,应当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也只有查明了案件事实,才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工。
查明案件事实,在庭前准备阶段,可以通过审查诉状、答辩状、询问当事人,以掌握基本的事实,以及双方的争议的事实争点和法律焦点。
在开庭审理阶段,则可以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来认定案件的事实。
不论哪个阶段,查明事实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进行调解工作。
2、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
调解时,审判人员要根据本案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创设平和对话的情境和氛围,使当事人了解有关法律的规定,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为调解奠定基础。
审判人员在主持引导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时,要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调解的对象,例如所争执的财产数额;对不宜调解的对象,不能进行调解。
3、由合议庭主持或者由审判长指定一名审判员主持,引导双方平等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独立的调解程序,调审不分,主持调解组织的形式与审判组织的形式原则上一致。
故实行独任制审判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主持;实行合议制审判的案件,一般由合议庭主持调解,必要时,也可以由一个审判员主持。
合议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是基于合议庭的授权,代表合议庭主持调解。
即使是合议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仍然应当反映合议庭的意见,达成的调解协议仍然应当经过合议庭的确认,制作调解书的,必须由合议庭全体人员署名。
有关单位和群众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
协助调解工作是协助人民法院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调解活动,进行明是非、讲法制的宣传说服工作,促使当事人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调解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