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国库体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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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国库体系考
(深·度)撰
明代的国库体系一直饱受批判,纵观有明一代从来没有建立统一的中央国库,下面就来分析一下,明代的国库体系究竟是怎样的。
明朝建国之初,只有內库,并没有所谓的国库,因为內库即是国库。
洪武2年,朱元璋定都南京不久,便设立了内库府。
明朝初期內库共分十库(准确来说十二库)
1、内承运库,贮缎匹、金银、宝玉、齿角、羽毛。
(属于户部管理)
2、广积库,贮硫黄、硝石。
(属于工部管理)
3、甲字库,贮布匹、颜料。
(属于户部管理)
4、乙字库,贮胖袄、战鞋、军士裘帽。
(属于兵部管理)
5、丙字库,贮棉花、丝纩。
(属于户部管理)
6、丁字库,贮铜铁、兽皮、苏木。
(属于户部管理)
7、戊字库,贮甲仗。
(属于工部管理)
8、赃罚库,贮没官物。
(属于户部管理)
9、广惠库,贮钱钞。
(属于户部管理)
10、广盈库,(属于工部管理)
另外还有天财库(亦名司钥库,贮各衙门管钥,亦贮钱钞)、。
供用库(贮粳稻、熟米及上供物)。
(见《明史·食货志·仓库》)
(注:明朝內库有广义內库跟狭义內库两种说法,广义內库指的是内十二库,而狭义內
库指的是内承运库,人民通常所说的內库指的就是狭义內库即内承运库。
)
一般大家都认为內库即使皇帝的私库,其实并不确切,在明代前期内库是一个以负责国家公共事务为主、皇室收支为辅的机构。
朱元璋认为整个国家的财富都是皇帝的,没理由为皇帝敛财而设立私人财库,纯属画蛇添足,对于前朝宋太宗设立私属皇帝的内藏库之行为。
朱元璋是这样评价的:“人君以四海为家,固天下之财为天下之用,何以公私之别?太宗,宋之明君,亦复如此!”(见《明太祖实录》)另外朱元璋还认为,宋朝的灭亡跟皇帝贪蓄私财不无关系,其中这样评价道:“太宗首开私财之端,及其后世,困于兵革,三司财帛耗竭,而内藏积而不发,间有发缗钱几十万以佐军资,偏以为行其所难,皆太宗不能善始故也。
”(见《明太祖实录》)
由于朱元璋对前朝内藏库危害的深刻理解,因此洪武一朝內库的定位是积为天下之用,天下为公的思想,作用也主要是出财,而不是为了敛财。
朱元璋也希望避免重蹈宋朝内库,外库所引发的政治混乱,然而想象是美好的,事实却是残酷的。
内库所储藏的绸缎、象牙、金银、珠玉等奢侈品,不可避免的预定了一种奢侈的基调。
內库制度,本身就是一个拥有致命缺陷的制度,洪武之后,以外臣担任的内库大使或副使得职务均被撤销,没有了朝臣的监督,內库彻底成为一个以宦官为管理核心,缺乏有效的监督的机构。
绝对的权利,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那么世人常说的內库(内承运库)成为皇帝的私人金库正式
起源于什么时候呢?
正统元年﹐副都御史周铨建议于南直隶﹑浙江﹑湖广﹑江西不通舟楫处﹐将税粮折收布绢白银﹐解京充俸﹐江西巡抚赵新﹑户部尚书黄福等也先后奏请。
明王朝遂决定将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之夏税秋粮四百余万石折银征收。
米麦每石折银二钱五分﹐共折银一百零一万二千七百余两﹐于北京内承运库缴纳﹐每季分进二十五万余两。
每年一百万两银为额度,就是所谓的“金花银”。
这些钱全部放入内承运库,不再送往南京。
其后概行于全国其它各布政司﹐以为永例。
从此时开始,内承运库的资金,除为京中武将提供大约十余万两白银的俸禄外,剩下的全部变成皇帝的御用财产。
当內承运库承担国家公共财政职责逐步减少,而其作为皇室私藏性质日益突出。
其已经渐渐游离于国家公共财政体系之外,演变为皇帝私用为主的金库,这就是通常所认为皇帝私人內库的始源。
(注:正统元年改折漕粮,岁以百万为额,尽解内承运库,不复送南京。
自给武臣禄十馀万两外,皆为御用。
见《明史·食货志·仓库》)
明代国库和内库什么时候开始有正式区别。
则要到明正统七年设立了户部太仓银库开始。
太仓银库设立后,内库继续承担给武将俸禄的义务。
太仓库则要承担军事开支的重要使命,或许是当时广泛的起义和对外战争导致促使这样一个机构的成立。
不过,户部太仓银库虽是明代最重要的国库,却不是唯一的。
根据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的财政与税收》中的统计,太仓银库在岁收400
万两的高峰期,也只占明代年税收的12%。
太仆寺的常盈库,工部的节慎库,光禄寺的银库,南京户部银库,这些都是构成明朝国库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些银库跟太仓银库互不隶属。
也不接受户部的管辖。
下面我们就逐个来分析下。
首先还是从太仓库开始,通常人认为太仓库设立于正统七年,其实这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太仓库包括粮库和银库两部分。
太仓粮库位于北京和通州两地,建于永乐时期,宣德时加以扩建。
太仓粮库一般称京仓、通仓,有时也统名太仓。
太仓粮库规模很大,如正德、嘉靖时通州“仓厫不下七百余座”(见《明经世文编·严防卫以慎储蓄》)
太仓粮库用以储存夏税、秋粮中的漕粮。
明朝每年指派湖广、山东、河南、江西、南京等地将一部分税粮沿运河军运至京,称漕粮。
其总额起初并不固定,永乐十六年(1418年)为460万石
宣德八年(1433年)500余万石
正统二年(1458年)450万石
景泰三年(1452年)423万石
天顺四年(1460年)435万石
至成化八年(1472年)始定为400万石,遂为成例(见明·郑晓《今言》卷三)
(注由于灾害、战争、漂流等原因400万石常不足额。
根据《明史·食货志三·漕运》记载:成化八年以前多超过400万石,成化八年以后虽减为400万石,但仍不能保证原额,平均足额率为67%。
)
明代的太仓粮库储备主要是负责京城的供给,而并不负责当时京城周
围边镇的给养。
根据《明会典·户部十三·起运》记载:“起运京、边,各有定数”《续文献通考·国用考一》也提到“起运京、边粮料”。
可以见到当时九边的粮食是另外起运的,而不是从太仓中支出。
万历七年,户部尚书汪宗伊报告说:北京和通州粮仓存储的粮食加起来,总数超过了15万石,而年消耗只是1.9万石,结果隆庆五年运来的漕粮已经腐烂了(见《明神宗实录》)
由于支出较小,因此太仓粮库存储颇多,嘉靖时有七八年之积,万历十一年库存达1518.54余万石,(见《明神宗实录》)
张居正曾说:“运艘过淮,无任欣慰,今计太仓之粟一千三百余万石,可支五六年,鄙意十年之上,当别有勾当,今未敢言也”。
(见《张文忠公全集·答河漕王敬所》)
申行时也强调说:“京仓积米,足支八九年,愈多则愈浥烂”。
(见《明神宗实录》)
积压过剩,造成大量的粮食腐烂浪费,如此局面,这也是促进推行一条鞭法的主要原因。
一条鞭法推行后,太仓梁库库存逐渐减少,甚至出现过紧张,不过明中后期财政危机在太仓粮库的表现远要比太仓银库轻。
太仓银库,正统七年(1442)设于北京,一般称太仓(广义太仓指粮库跟银库,狭义太仓专指银库)太仓库专门用来存储金银,所以又叫做“银库”。
所谓“十库中绵丝、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凡折银者,皆入太仓库。
籍没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援例上纳者,亦皆入焉。
(见《明史·食货志》)
夏税、秋粮折银——田赋起运部分除解往京、边粮米等外,以剩余的
一部分折银解入太仓。
嘉靖二十八年解入太仓夏税折银12.1万两,秋粮33.96万两。
崇祯二年田赋银169.2万两(《明史·毕自严传》)
盐课折银。
弘治五年叶淇改革盐法,使太仓盐课折银不断增加,而开中法日益萎缩。
嘉靖初年后“稍复开中”,此后盐课主要分为解京、派边两大项。
明朝先后起解太仓盐课折银总数,弘治二年20余万两,正德初年同。
嘉靖以后因余盐并入正课,至隆庆初增至103万两,崇祯二年110.3万两,由此可见,田赋与盐课并为太仓两大收入。
(《为缺乏银两库藏空虚等事》《明会计以预远图疏》。
分见《明经世文编》)
户口盐钞——与盐课同属盐税,盐课折银向商人征收,商人买盐引的价格便包含了盐税。
户口盐钞为消费税,向居民征收。
明初行盐商将盐从盐场运到各地,官府收盐再卖给各户军民,所以户口盐钞实为买盐之价格。
正统时期允许商人直接卖盐于各户,同时减少户口盐钞。
这样户口盐钞便成了税钞(后改钞折银)。
嘉靖二十八年太仓岁入盐钞银4.5万两,万历六年湖广、浙江、福建三省岁入太仓盐钞银共2万余两。
一条鞭法实行后户口盐钞并入田赋中。
(见《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商税——即古人所谓关市之征,包括两项,一是狭义商税,即店铺门摊经营税;一是商品通过税,包括钞关船料等。
狭义商税由各地税课司局等征收。
弘治时每岁商税合银13.85万两,嘉靖二十八年15.446万余两(见《明经世文编》卷一九八)
一种是广义商税,还包括了钞关船料商品通过税。
钞关设于水路要津,主要针对船只货物体积征通过税。
正统至嘉靖时太仓岁入钞关银为4万两,万历二十九年实入26.2万两(见《明史·食货志·商税》)
马草折银——马草赋税为成化以后加派,从“夏税秋粮马草”的提法看,马草当按田粮摊派。
全国马草折银岁入太仓数额,正德初年为23.7
万两(见《明经世文编·为缺乏银两库藏空虚等事》)万历九年后并入田赋。
银课——洪武以来,浙江、福建、云南等地接连开采银矿,景泰以后屡罢屡兴。
正德初年太仓岁入云南闸办3万两(见《明经世文编·为缺乏银两库藏空虚等事》)
其它诸项——第一,赃罚银,包括两部分,一为没官银(盗贼追赃与官贵抄家等);二为赎罪银(犯人交一定银两可获从轻发落乃至释放),如崇祯时边远卫分充军十四年,官犯交赎金1700两,民犯交700两(见《崇祯长编》)。
嘉隆间经工部题准,各地赃罚银4/10解户部,4/10解工部,地方存留二分。
嘉靖二十八年司府赃罚并香钱入太仓5.34万两(见《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二,吏承班银,隆庆初户部尚书马森建议,各司府衙门承差吏农“候缺空闲者,令上纳班银,承差每名四两,吏农每名三两。
”候缺空闲的吏员在交纳班银后允其回籍,该项银两岁解太仓。
万历初,岁入中包括吏承班银一项。
第三,捐纳事例,指通过纳银粮以获得出身或官职。
据《明史·食货志二·赋役》载,捐纳事例始自成化年间,其时生员纳米入国子监,军民纳粮250石可为正九品散官。
正德、嘉靖间时有开纳,捐官至正七品而止。
查《献征录》江西、湖广两省地方官传,也有秀才纳粟入监而后得知县者。
嘉靖二十八年太仓共入开纳事例银46.2万两(见《明经世文编·会议第一疏》)第四,僧道度牒。
隆庆年间事例,僧道无度牒者交银五两发给一张。
万历初年太仓收入中便有此一项。
这些都是主要的杂项。
太仓银库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九边年例,又称京运年例,指每年“发太仓之银”以济九边(见《明世宗
实录》)。
九边年例始自正统八年,这一年“令广东、福建折银解发各边籴备”,正统、景泰年间不过十来万两,弘治、正德时增至40万两,嘉靖十八年为59万两,至隆庆初年猛增至230余万两(见《明经世文编》)。
除年例外,额外奏讨也很多,仅大同一镇嘉靖初每年“七十七万有奇”,整个九边可想而知了。
万历时边饷常在三四百万两左右,崇祯间再度剧升,初年近500万两,末年近2000万两。
边饷剧增导致了太仓的亏空,明廷以加派弥补亏空,无异于饮鸠止渴。
九边年例是太仓最大一项支出。
官俸与军饷,即所谓“公侯伯禄米折银及在京文武百官、京城内外卫所官军勇士折俸”等,其数额,天顺五年(1461年)56万两,嘉靖二十八年68万余两,隆庆初135万两(见明·郑晓《今言》卷四)这是仅次于九边年例的支出项。
供应内库。
大规模公开的去用太仓银填补內库的做法,开始于成化十七年,明宪宗以赏赐费用日益增多为由,首次从太仓取用30万两白银入内库使用。
而当时太仓存银也只有90万两。
(见《明宪宗实录》)其后弘治一朝先后五次,共从太仓共支取140余万两(见《明孝宗实录》)正德一朝先后三次,共从太仓支22万9千2百两。
(见《明武宗实录》)嘉靖一朝先后九次,共从太仓支取140万两以上。
(《见《明世宗实录》万历一朝达到巅峰,共从太仓支取近350万两(《见《明神宗实录》
除以上三项主要支出外,太仓银库也要支付赈灾、太常寺猪价、钦赏(番僧、夷人及官军)等费用,个别时期数额也很大,如正德初年太仓赏赐京军银达79万两(见《明经世文编·为缺乏银两库藏空虚等事》)巨大的支出导致明代太仓银库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
以上数据来自(全汉升、李龙华《明代中叶太仓岁入银两研究》)
明代国库之太仆寺常盈库
明代太仆寺是听命于兵部,专管马政的机构。
自成化四年开始,太仆寺设立常盈库,用于储备用马价银。
(见《明史·兵志·马政》)
明中后期,随着赋税折银以及货币白银化的影响,太仆寺所掌握的马政资源逐渐转换为白银收入,太仆寺因此修建了自己的银库——常盈库。
此后太仆寺管理马政的方式发生改变,以实物管理转变为货币管理。
“太仆之有银也,自成化时始,然止三万余两。
及种马卖,银日增。
”(见《明史·兵志·马政》)
太仆寺的常盈库真正成为一个重要的国家银库,源自于明朝于蒙古的互市。
互市贸易兴起后,蒙古地区成群的马匹输入汉族地区,使当时的马政起了变化。
由于明朝政府能以较低廉的价格在互市上买到较多的马匹,使军队马匹的供给有了保证,所以明朝政府就对部分养马民户不再征收马匹,改为缴纳折色银两以代马匹,政府以折色银两在互市向蒙古族地区输入马匹。
互市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官出“市本”,与蒙古商民进行交易。
明朝政府的“市本”主要由管理马政的机构太仆寺发放,据《皇朝马政纪》所载:“各边年例市本每年二十余万,毫不可少。
”倘若“市本”不足,则“请
借客饷”《万历武功录-俺答列传》或“请发兵部马价银”。
从此官营马匹生意,成为太仆寺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万历武功录》卷八的统计,该年大同得胜堡新平堡和宣府张家口三处互市,官府共易马4089匹,每匹马的平均价格为白银7.07两,然后将其中质量稍次的马859匹转卖给商人,每匹马的平均价格为白银9.35两,转手之间赚取差价为白银2.28两,共计获得利银1958.52两。
隆庆五年以后,随着互市贸易的发展,官营马匹数量增多,明朝政府获利也就更多了。
“互市中的上等蒙古马每匹只用银八两余,中等者七两余,下等者六两余,而民间折价一马二十四两”(见《明经世文编·条复收胡马疏》)
蒙古马匹不仅质量好,·而且价格便宜。
购买一匹蒙古马可赢利十五、六两银子,这对管理马政的太仆寺来说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再加上马政演变后,马匹折色收入,太仆寺银库极为充裕。
虽然没有准确的数据,但是通过以下的言语我们可以获知一二。
“太仆寺老库积银“几至千万”,其中仅“户部所借本寺”的银两就达”柒百余万”(见《明经世文编·明职掌以重军国大计疏》)
“崇祯初,核户兵工三部,借支太仆马价至一千三百余万。
”(见《明史·兵志·马政》)
然而明代后期,屡屡爆发大规模的战争跟频繁的起义,太仓入不敷出,国家财政屡屡告急,如此局面下,常盈库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
太仆寺少卿连标上疏:“迩来国家多事,借讨纷纷,户工二部动去八百七十余万,见库存者仅一百万有奇”。
(见《明神宗实录》)
“国家有兴作、赏赉,往往借支太仆银,太仆帑益耗”(见《明史·兵志·马政》)
“先年库积四百余万,自东西二役兴,仅余四之一。
朝鲜用兵,百万之积俱空。
今所存者,止十余万。
况本寺寄养马岁额二万匹,今岁取折色,则马之派征甚少,而东征调兑尤多。
卒然有警,马与银俱竭,何以应之。
”(见《明史·兵志·马政》)
太仆寺少卿李思孝上疏:“臣稽往牒,在嘉、隆间旧库积至一千余万,盛矣!迨万历十八年,西征哱、刘,借一百六十万。
东征倭,借五百六十余万。
二十七年为边饷借五十万,又为征播借三十三万。
三十一年又为边饷动老库二十一万,马价三十万。
三十二年又以年例借三十五万。
先是二十九年,以兵饷不给,顿借百万,前后所借在计部已九百八十三万矣!(见《明神宗实录》)
太仆卿涂国鼎言“祖宗令民养马,专供京营骑操,防护都城,非为边也。
后来改折,无事则易马输银,有警则出银市马,仍是为京师备御之意。
今折银已多给各镇,如并此马尽折,万一变生,奈何?”(见《明史·兵志·马政》)
以上史料明确的显示太仆寺常盈库曾经的辉煌,却也同样揭示了其在整个明代财政经济匮乏情况下的的没落。
明代国库之工部节慎库
明代中后期,为加强财政监管,嘉靖八年明世宗下达圣旨:“今在外钱粮各有抚按等官督理查考,岁奏月报,自可稽查奸弊。
在京惟太仓具有成规,其余内外衙门各项钱粮,因无官可查,积弊多端”。
命令“户、工、兵三部即便通行查议,但系有钱粮衙门具要差委科道官监收查理,通行岁报,庶革奸弊,以裕国用。
于是工部尚书刘麟提出修葺工部后堂大库的主张,得到世宗皇帝的批准。
大库修葺好之后,工部提出:“库藏既立,当额定名以垂久远”。
并提出建议:“奉公之库,若求设库本意,不宜滥兴工作,以节为本。
又于收支之际,不宜横取悖出,以慎为上,名为节慎意义亦通”。
于是世宗皇帝正式赐名“节慎库”(见《明经世文编·刘麟、刘惠清集》)
节慎库主要储藏的实物是白银、铁、铅、铜等,另外明政府每年分别以工部四司定额对各布政司派征直料银,这是节慎库财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明会典》记载嘉靖三十五年规定各布政司应缴纳的四司岁额料银总额为50万两。
分别交往营缮司16万两,虞衡司8万两,都水司14万两,屯田司12万两。
另外工部四司的折色收入也是节慎库白银的重要来源。
营缮司的折色收入主要是以匠班银、苇夫银、砖料银等杂料名目出现。
根据《工部厂库须知·卷三》对营缮司杂料收入统计大约为114000两白银。
虞衡司杂料折色有军器装备跟杂料两大类,军器装备主要是弓箭撒袋。
杂料折色主要是狐皮、翎毛、虎皮等项的折色银。
此两项的年收入统计为20000两白银左右。
都水司折色主要是黄麻、熟铁等,折银入库每年大概30000两左右。
屯田司有柴夫折银收入,每年大概240800两左右。
以上岁额跟杂料折色统计下来,节慎库每年白银收入大概在80万两左右。
(以上数据统计见·何士晋《工部厂库须知》)
稳定而且不小的收入来源,节慎库一时也储银颇丰。
但是由于连年兴建,先后修建两宫三殿及陵墓花台亭榭,又不断在全国各地采办楠、杉木等。
使得库贮日渐,以至于空竭。
嘉靖二十九年节慎库储银一百万余两,
三年后为七十万两,八年后有五十六万四千两。
(见《明世宗实录》)万历二十四年增至百十余万两,四年后仅存七八万两,万历三十三年内阁大学士朱庚慨叹道“两宫经始,节慎库尚百十万金,今馨然无分毫之蓄”(见《明神宗实录》)
明代国库之光禄寺银库
明代光禄寺是掌管朝廷祭享、筵席及宫中膳羞的机构。
明洪武元年置,八年改称司,三十年复名寺。
内设银库掌寺银出纳。
明代中后期,皇室不仅从太仓银库取用白银,部分也出自光禄寺,因此光禄寺的财政一直颇为紧张。
仅弘治十四年(1501)光禄寺三次就欠行户银40000多两,借钞买银补,并督各府、州、县解银,还不能补及三分之一。
(见《明孝宗实录》)
此后随白银货币化,光禄寺的开支水涨船高,正德以后费银36万两,并一度达到40万两。
(见《明经世文编·议平江南粮役疏》)
光禄寺银库相比其他国家银库,应该属于比较小规模的,但是根据上述记录,光禄寺银库也拥有过不少的白银,那么光禄寺的白银究竟是来自哪里呢?根据以下史料可以适当了解一些。
一、征南京光禄寺细稻草今改京库草银九两八分七厘,水脚银九分八厘七丝(见《宝应县志·屯卫杂税解支》)
二、万历五年,户科给事中刘鲁条议光禄寺梗糯米及上中白米积存数多将来陈朽,乞要折纳,尚书殷正茂议覆。
本年应解该寺本色梗米每石折银一两,糯米每石折银一两一钱征解交纳。
六年分仍征本色以后本折轮年征运。
(见《万历会计录》)
三、凡每岁谷豆,直隶大名、顺德、淮安三府,亦河南征解粟谷四千石准米二千石折银二千二百两,稻谷二千石折银一千三百两,绿豆二百石折银二百四十两,黑豆三百五十石折银二百四十五两(见《大明会典卷·光禄寺》)
四、万历六年起运数目:
山东布政司夏税光禄寺小麦八千石。
河南布政司夏税光禄寺小麦六千六百石秋粮光禄寺米豆芝麻三万八千七百六十石。
浙江布政司秋粮光禄寺白熟梗米一万三千六百石白熟糯米二千二百石。
松江府秋粮光禄寺白熟梗米一万九百石白熟糯米八千五百石
(见《大明会典·起运》)
根据《大明会典》的记载统计,光禄寺光米麦一项折银大概能达到5万两。
由于本折轮流征运,因此米麦折色年岁平均为2.5万两左右。
另外光禄寺还有大量的肉类、蔬菜、干果、水果等等一些杂项,由于资料匮乏,暂时没法统计准确的数量及折色收入。
但是总体来说,光禄寺的银库还是规模比较小的,在皇室的奢侈生活下,不但银库毫无积蓄,更还得依靠借贷生存。
神宗即位之初,光禄寺库有前朝节余银两一百一十多万。
万历十五年年十二月,只剩下四万四千余两。
次年三月,至于内供取用不敷。
万历二十一年,光禄寺因库藏已空,为供应皇帝膳食,两次共借户部银约三万余两。
(见《明神宗实录》)
明代国库之南京户部银库
南京银库,则始建于弘治八年。
当时南京户部用折俸、纸价等银,“修盖库藏一所,收贮银两”,每年委主事一员监督收放。
(见《大明会典·户部库藏》)
到万历四年,“添铸南京户部监督银库关防一颗。
该部将在库银两,行委陪库郎中,接管主事,会同巡视科道官,公同秤盘,先尽大锭足一百万两,每二千两装盛一匣,收入库中,作为老库封贮,叉满秤盘交代,其余并新收银两,听备支放,积有羡余,尽数报部,作正支销”(见《大明会典·南京户部银库》)
根据以上史料可以了解到,万历四年,南京银库封存100万两白银作为老库不动产。
然后再新收银两,听备支放,那么新收银两大概有多少呢?
弘治十五年户部奏:自永乐中定跸燕都,其后给京师为重,南京次之,各边又次之。
其湖广、江西、浙江、及苏、松、常、镇、庐、凤、淮、扬既供南京,又供京师。
(见《明孝宗实录》)
自(嘉靖)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江浙湖广三省及直隶州县,其拖欠南京本色粮米,改追折色,通限一年内完解银库,为限不完者,仍追本色。
(见《明世宗实录》)
天启六年,南京户部尚书毕自严对南京户部的本色折色提供了具体数据;“以岁入本色而言,省直额及解各仓及水兑屯米共八十九万有奇,除湖广近改黔饷外,实止起解六十三万七千有奇。
以岁入之折色而言,应、安、徽、宁等各项杂处银两,通共四十三万三千有奇。
(见《明熹宗实录》)如此看来,南京户部国库收入不菲,但是南京户部国库跟太仓国库异曲同工,巨大的开支,同样导致其入不敷出。
毕自严对南京户部的年度开支统计是这样的“乃南京锦衣卫等各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