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年检结果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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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年检结果公示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
【发文字号】鄂教基[2012]40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1.22
【实施日期】2012.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年检结果公示工作的通知
(鄂教基[2012]40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规范办园行为,加强管理,促进我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24号)要求,省教育厅依托“湖北幼儿教育网”(网址为http:///nj/dishi.php)搭建了全省统一的幼儿园年检公示平台,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每一所登记在册幼儿园的年检情况实行实时公示。
为切实做好幼儿园相关信息和年检结果的录入工作,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幼儿园年检公示平台的重要意义
建立幼儿园年检公示平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幼儿园年检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上级部门检查、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年检与监管责任的有力手段,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实施动态监管并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和管理现状进行实时预警的重要措施,是幼儿园宣传自我、展现办园实力和特色的有效载体,也是人民群众了解当地学前教育机构合法资质和办园条件的重要窗口,对促进学前教育机构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水平,引导人民群众就近选择安全、合格的幼儿园送幼儿入园,以及推动我省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幼儿园年检公示平台的主要内容与功能
公示平台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的名称、编码、类别、等级、属性、举办者、设立时间以及年检结果等,具体见附件“XX年幼儿园年检情况(样表)”。
平台具有以下功能:
1、展现各地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通过平台录入的机构基本信息,展示各地所有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即机构数量和类别结构)、公民办比例、办园等级(即办园实力和水平)和发展速度(即通过幼儿园设立时间反映工作力度)等。
2、展现各地年检工作进展和幼儿园发展状态。
通过平台实时录入的年检工作信息,展示各地幼儿园年检率(即工作进展)和合格状态(即规范、健康发展状态)。
3、建立服务咨询、联络信息和督办监管网络。
通过平台录入的幼儿园地址、联系方式和园长姓名等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幼儿入园和保教咨询服务,同时为全省学前教育机构相互联络和交流提供便利;通过平台录入的信息录入单位、人员及联络方式等信息,增强信息填报单位与个人的工作责任感,同时为上级部门对县级年检工作和信息录入进行实时督办、社会公众对年检结果进行监督等提供方便。
4、拓展学前教育信息服务、监测与监管功能。
通过平台关联各学前教育机构的相关基础信息,增强为公众服务、为上级部门对各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监
管的功能。
三、幼儿园年检情况基础数据的上传
1、上传范围。
所有在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民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的幼儿园和学前班)都要上传机构相关信息和年检情况。
2、上传流程。
第一步,由幼儿园登录平台,进行基础数据录入(“年检结果”和“年检时间”不填),然后提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提交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核确认。
第三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时录入“年检结果”和“年检时间”信息,然后上传至公示平台。
年检公示平台的操作使用手册已上传到年检公示平台(http:
///nj/dishi.php),各地、各园相关人员可自行下载了解和学习。
3、上传时间。
2012年的数据上传时间为:11月22-11月30日。
从2013年起,各县(市、区)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当年幼儿园年检和年检结果上传工作;每年元月初,省将对各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