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与消除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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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与消除贫困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部部长崔郁
缓解和消除贫困,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中国政府始终不渝的宗旨。帮助贫困地区妇女儿童解决温饱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是中国各级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多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妇女贫困问题,制定有利于消除妇女贫困的法律和倾斜政策,并将性别意识纳入到扶贫总体规划。在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各级妇联不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学文化、学科技,比发展、比贡献),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妇女摆脱贫困,增加收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妇女占多数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994年的8000万下降到2006年底的2148万,减少了5852万。
一、中国制定有利于消除妇女贫困的倾斜法律和政策
中国十分重视妇女贫困问题,制定有利于消除妇女贫困的倾斜法律和政策。国家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在总目标中提出要“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在妇女与经济部分,又提出了“缓解贫困妇女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的具体目标。在策略措施中提出两条相关要求,一是制定减少妇女贫困的政策措施,增加贫困妇女的经济收入;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鼓励、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的发展,使贫困妇女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扶贫成果的直接受益者。二是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从传统种植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国家为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研究指导,成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妇联作为成员单位之一,承担了六项工作职责,即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做好女农民转移就业服务;组织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建立女农民工劳动力输出
和接收基地;发挥社区妇联组织作用,为女农民工提供服务;加强宣传,营造关心女农民工的良好氛围等。2004年在中国上海召开的全球扶贫大会上,《中国政府缓解和消除贫困的政策声明》指出,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积极支持贫困妇女参与实施扶贫项目,妇女参与人数占所有参与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
国家在扶贫中开始关注妇女权益,2003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对解决出嫁女、离婚和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出明确规定,以遏制妇女由于土地资源的丧失而造成的贫困。政府采取积极政策,保障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权益。2000年以来,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着力解决工资拖欠、职业安全、社会保障等问题;减少农民工在户籍管理、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多方位维护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权益。
二、妇联组织在政府的支持下,推动贫困妇女摆脱贫困
中国政府支持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妇联组织开展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的工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中国最大的非政府妇女组织,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全国共有国家、省、地、县、乡5级,约6万个妇联组织,村级基层妇代会、妇委会98万个, 5万多名专职妇联干部。作为中国最大的妇女组织,帮助贫困地区妇女儿童解决温饱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是中国各级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明确要求,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动员贫困地区妇女积极参与“双学双比”(学文化、学科技,比发展、比贡献)活动,兴办家庭副业,发展庭院经济;实施劳动密集型和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组织妇女学习实用技术,提高脱贫致富能力。1996年,国务院扶贫办与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巾帼扶贫行动”,确定了“九五”期间帮助100万贫困妇女脱贫的目标,要求各级政府把“巾帼扶贫行动”与当地的扶贫攻坚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求各级妇联积极兴办投资少、见效快、与解决温饱直接相关的“巾帼扶贫”项目;要求各级扶贫部门对妇联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安排;要求整合各方面力量开展对贫困地区妇女的培训,提高贫困妇女的自我发展、摆脱贫困的能力。2002年,国务院扶贫办与全国妇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
一步深化“巾帼扶贫行动”的意见》,并连续举办西部贫困地区妇联干部培训班,不断增强妇联干部带领群众反贫困的能力。“巾帼扶贫行动”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多年来,在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各级妇联不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通过教育培训、项目推动、组织协作、就业帮扶、区域合作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妇女摆脱贫困,增加收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参取多项措施,帮助妇女脱贫致富
一是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妇女脱贫能力。扶贫需扶智。全国妇联通过培训提高贫困妇女文化科技素质,推广实用技术,提高扶贫开发的科技含量,实现长效脱贫。全国妇联联合政府财政、教育、农业等7部门下发了加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的文件,强调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积极支持贫困妇女参与实施扶贫项目,明确提出在培训计划的实施中,在资金、政策上向妇女倾斜,保证妇女参加培训比例占到全体培训者40%以上。各地妇联创办15多万所农村妇女学校,对农村妇女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妇女进行实用技术、政策法规、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增强她们的反贫困能力;创建20余万个各级各类农林科技示范基地,带动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全国妇联万名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问卷调查显示,在农业生产中,妇女参加生产劳动的比例达73.4%;在家庭经济收入中,妇女个人创造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近一半;在家庭经济管理中,八成以上由妇女单独或与丈夫共同管理。78.6%的妇女参加村委会选举投票,近半数妇女愿意参加村委会干部竞选。60%以上的农村妇女有幸福感,80%的妇女对未来生活有信心。这充分表明,通过提高素质,妇女的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生活质量也得到提高。
二是依托项目带动,加快妇女脱贫步伐。为解决项目、资金、技能对贫困妇女脱贫的制约,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组织从妇女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条件,积极争取政府扶持,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项目运作方式,不断创新扶贫模式。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扶贫资金直接到户的扶贫方式,对消除农村和城市低收入阶层的贫困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妇联实施规模不等的小额信贷项目,越来越多的贫困妇女成为小额信贷项目的直接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