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82fcb871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8d.png)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概述渔业船舶是进行渔业捕捞活动的重要工具,但由于渔船在海上工作的特殊性和艰苦性,常常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
为了保障渔船和船上人员的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制订一套完善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详细的描述和阐述。
第二部分: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原因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天气恶劣、船舶故障、船舶碰撞、火灾爆炸、船员伤病等。
这些突发事件通常会危及到渔船和船上人员的安全,并给渔船的正常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天气恶劣是导致渔船水上突发事件的常见原因之一。
大风、大浪、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会让渔船在海上遇到巨大的挑战,甚至会造成渔船侧翻、沉没等严重事故。
船舶故障也是渔船水上突发事件的常见原因之一。
渔船使用寿命长,机械设备老化和疏忽维护容易导致发动机熄火、舵系统失灵、电力故障等问题。
船舶碰撞是导致渔船水上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船舶之间的相撞会造成船身遭受严重损坏,甚至会出现船体破裂、沉没等危险情况。
火灾爆炸是导致渔船水上突发事件的严重原因之一。
渔船上经常存储燃料、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不仅会造成船只和货物的损失,还可能危及到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
船员伤病是导致渔船水上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船员因为工作疲劳、水域安全意识不强、疏忽大意等原因可能会发生工作伤害、船上人员意外伤害等事故。
第三部分: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目标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目标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事态,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具体目标包括:1. 迅速组织船上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2. 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化。
3. 组织救援和紧急维修,尽快恢复船舶正常工作。
4. 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措施,保障船员健康和生命安全。
5. 迅速启动应急救援体系,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行救援和调查。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6105188a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d9.png)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概述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指为了防范、应对和处置渔业船舶在水上发生突发事件时,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损失,保护渔业资源,保障渔船航行安全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由相关地方政府和渔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和协调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部:设在事发地点附近,由地方政府和渔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和督导应急工作。
3.支援组织:依据情况,有可能需要调用海事、救援等相关部门和力量提供支援。
三、应急流程1.紧急通知:一旦发现渔船发生突发事件,船上人员应立即向渔船所属渔港或上级港务机构报告,并同时将情况通知至领导小组和指挥部。
2.船舶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组织海事、救援力量前往现场进行搜救和救援工作,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
3.紧急庇护:如发生渔船沉没等情况,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安全船只和救援力量前往现场进行庇护和救援,确保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
4.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应及时向船舶所属渔港、媒体等发布相关信息,避免信息传递不畅导致恐慌和混乱。
5.调查研究: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成立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6.救助补偿:对于事故导致的伤亡和损失,相关部门应及时启动救助和补偿机制,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
四、应急措施1.加强预防:渔业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证装备设施完好,提高船舶自身的防范能力。
2.提高预警:建立定期发布天气、海况和海洋灾害信息的机制,提高渔民对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意识,避免进入危险区域。
3.加强培训:加强渔民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应对能力和应急意识,使其能够在危急情况下冷静应对。
4.定期演练: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各方的协同作战能力,保证应急措施的科学、顺畅实施。
5.安全设备配备:渔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救生圈、救生艇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使用。
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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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1.1 目的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相关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渔业生产领域,包括渔业船舶、渔业设施、渔港等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
2.2 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应急救援信息,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及时上报现场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2.4 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搜救、转移等具体工作,包括消防、医疗、海事、渔政等救援队伍。
2.5 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包括伤员救治、现场救护等。
2.6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3.1 预防措施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加强渔业船舶、设施、渔港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2 预警信息建立渔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渔业灾害风险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4.1 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开展救援工作。
4.2 救援行动救援队伍根据现场情况,开展以下行动:(1)救援: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救援,确保被困人员安全;(2)搜救:开展海上搜救,寻找失踪人员;(3)转移:将受灾渔民转移到安全地带;(4)救治:对受伤渔民进行现场救治,及时送往医院;(5)灭火:对火灾现场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4.3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对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2)善后处理:妥善处理遇难者遗体,做好家属安抚工作;(3)恢复生产:指导渔船、设施恢复正常生产。
渔业船舶事故救援预案
![渔业船舶事故救援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3b4f4359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70.png)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渔业船舶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4.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6. 《宁波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碰撞、火灾、触电、翻沉、污染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渔业船舶事故救援工作,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救援小组等。
2. 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救援工作,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发布救援指令等。
3. 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和调度,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4. 救援小组由消防、海事、渔业、医疗、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现场救援、搜救、救助等工作。
五、救援流程1. 接报接到渔业船舶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2. 初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包括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等。
3. 救援行动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灭火:消防部门迅速展开灭火行动,确保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2)搜救:海事、渔业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人员搜救,确保被困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3)医疗救护: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迅速转送至医院。
(4)环境保护: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4.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2)善后处理:对事故遇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总结评估: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通信保障:确保事故救援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及时传递救援信息。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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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引言:渔业船舶在进行作业时,由于受到海洋环境和天气条件的限制,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必要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本文针对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旨在提高船员们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船舶安全。
一、背景1.渔业船舶的特点和安全风险:渔业船舶作业环境复杂,船舶自身技术条件有限,容易受到海洋环境和天气条件的影响;船员多为非专业人员,应急反应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可能给船员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威胁,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3.船舶安全演练的目的:通过船舶安全演练,提高船员的应急处理能力,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1.组建应急预案制定小组:由船长、船政、渔政、船员代表等组成预案制定小组,负责编制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收集安全信息:收集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相关的安全信息,包括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案例等。
3.分析安全风险:对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主要事故类型和潜在的安全风险。
4.制定应急预案: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机构组织、任务分工、应急处置流程、通信联络方式等内容。
5.评审和修订:将制定的应急预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三、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制定1.确定演练目标:明确演练的目标,包括提高船员应急处理能力、提升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操作性等。
2.划定演练范围:根据演练目标和实际情况,确定演练的范围,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参演人员等。
3.编制演练方案:根据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方案,包括演练内容、演练流程、演练时间安排等。
渔业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渔业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c79c6556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e3.png)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渔业生产的影响,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规定》4. 《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5. 国家及地方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渔业生产领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渔业生产安全事故;2. 突发自然灾害;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 其他影响渔业生产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体系1. 成立渔业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渔业主管部门、公安、交通、海事、气象、卫生、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
五、应急响应1.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事发地渔业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救援、处置和恢复工作。
4. 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六、应急处置措施1. 渔业生产安全事故:(1)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及时救治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3)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2. 突发自然灾害:(1)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组织渔民撤离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3)采取紧急措施,减轻灾害对渔业生产的影响。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加强防疫宣传。
(2)组织医疗救援力量,开展疫情防治工作。
(3)加强渔民健康教育,提高防疫意识。
4. 其他影响渔业生产的突发事件:(1)根据事件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减轻事件对渔业生产的影响。
渔船水上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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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3. 《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规定》4. 《渔船事故应急预案》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渔船在水上发生各类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碰撞、火灾、倾覆、人员落水、船舶失控等紧急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水上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指挥长:由地方政府负责人担任。
- 副指挥长:由渔业、海事、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2. 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信息、发布指令、协调各部门行动。
- 主任:由应急指挥部指定。
- 副主任:由各部门指定。
3. 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搜救、事故处理等工作。
- 组长:由海事部门负责人担任。
- 副组长:由渔业、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4.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物资供应等工作。
- 组长:由卫生部门负责人担任。
- 副组长: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
5. 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信息、宣传应急知识、稳定社会情绪等工作。
- 组长:由宣传部门负责人担任。
- 副组长:由媒体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应急响应1. 预警信息:当渔船发生安全事件时,现场救援组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救援:- 立即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搜救、事故处理等工作。
- 利用救生设备、船只等开展水上救援。
- 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迅速转送至医疗机构。
3. 应急物资:应急办公室负责调配应急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 信息发布: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救援进展、事故原因等信息,稳定社会情绪。
五、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3. 经验总结: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各部门的协同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人员搜救、事故处理、信息发布等。
国家渔业船舶应急预案
![国家渔业船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81883908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d4fe36a.png)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国渔业船舶安全,提高应对渔业船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火灾、碰撞、触礁、沉没、搁浅、污染事故等。
三、应急预案组织机构1. 国家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地方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原则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科学决策,快速反应:依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4.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五、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发现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当地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3. 救援行动:开展人员搜救、船舶救助、污染治理等工作。
4. 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处理。
5. 后期处置:对受影响的渔业船舶、渔民进行安抚和救助,恢复渔业生产秩序。
六、保障措施1.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指挥、救援行动等通信畅通。
2. 装备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3. 人员保障: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
4.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
5. 宣传教育: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国家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各级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
![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https://img.taocdn.com/s3/m/d7dae60c8762caaedd33d4d8.png)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明确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海上搜救机构的指导下,与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依法规范、科学决策、积极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救助按照就近救助原则。
无论事发渔业船舶所在地远近,离事发水域最近的县、地(市)、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出响应,协助海上搜救中心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善后处理按照船籍港管辖原则。
无论事发水域是否在本省(区、市)管辖范围内,由事发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业部处置在我国管辖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水上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突发事件, 指导省、地(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1 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农业部设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分管副部长兼任总指挥,渔业局局长、渔政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副总指挥。
成员由渔政指挥中心分管副主任、渔业局和渔政指挥中心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1)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2)指导各省渔业救助力量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
(3)协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4)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7612370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df.png)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渔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渔业船舶在海洋渔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由于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和渔业船舶作业的特殊性,水上安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给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的1. 检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 提高渔业船舶从业人员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渔业船舶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4. 总结经验,完善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三、演练时间与地点1. 演练时间:2023年×月×日2. 演练地点:×市×县(市、区)渔港四、演练内容与科目1. 演练内容:a)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b) 渔业船舶火灾事故应急处置c) 渔业船舶碰撞事故应急处置d) 渔业船舶人员落水自救与互救e) 渔业船舶溢油事故应急处置f) 渔业船舶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协调2. 演练科目:a) 渔业船舶离港检查b) 渔业船舶回港避风处置演练c) 渔业船舶拒不返港处置演练d) 人员落水自救、互救演练e) 渔业船舶失火应急处置演练f) 渔业船舶溢油事故处置演练g) 渔业船舶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协调演练五、演练组织与分工1. 演练指挥部:负责演练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2. 演练现场指挥部:负责演练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
3. 参演单位:渔业船舶、渔港、渔业管理部门、海事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等。
4. 观摩单位: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渔民代表等。
六、演练步骤与方法1. 演练准备:包括演练方案制定、参演单位组织、演练物资准备、演练场地布置等。
2. 演练实施:按照演练科目顺序,依次进行演练。
演练过程中,各参演单位按照预定方案执行任务,现场指挥部进行协调指挥。
渔业船舶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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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应急救援预案一、预案目的为确保渔业船舶在航行、作业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6. 《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7. 《遵义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在航行、作业过程中遇到的水上安全突发事件。
四、预案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事故预防机制,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警信息传递和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效,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渔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3. 协同处置,资源共享。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4. 快速反应,科学救援。
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救援力量,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援措施。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立渔业船舶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海事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等部门组成。
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渔业船舶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执行机构(1)现场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迅速抵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急救和转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燃料等保障。
(4)信息报道组: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5)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救援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六、预防和预警机制1. 预警信息(1)气象预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获取天气预报、气象警报等信息。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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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调整的条件,如事件发展态势、影响范围扩大、救援力量不足等。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条件
制定应急响应级别调整程序,包括提出申请、专家评估、领导决策等环节,确保调整过程科学、合理。
应急处置过程中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
部门协调
与周边地区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提高区域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区域联动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发挥其在专业技术、装备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
社会力量参与
04
CHAPTER
03
02
01
组织专业机构对受损的渔业船舶、码头、航道等基础设施进行损坏程度评估。
设施损坏评估
根据损坏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包括修复工程计划、资金筹措、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修复方案制定
在设施修复完成后,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尽快恢复渔业生产和水上交通秩序,减轻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运行机制
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辨识
定期对渔业船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03
预警信息接收确认机制
建立预警信息接收确认机制,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接收到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
01
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建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预警信息的实时发布和共享。
02
预警信息传播途径
成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应急处置工作。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6d2035c6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e7.png)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事故预防机制,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警信息传递和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效,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渔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与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2.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决策机构及职责成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总指挥,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执行机构及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海洋渔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海洋渔业部门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部门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
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警信息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xx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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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我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渔业船舶在遇到水上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在水上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渔业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沉没、失踪、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设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区农业农村(渔业)局、应急管理局、海事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2 职责分工(1)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区农业农村(渔业)局:负责组织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救援行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支持,组织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3)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协调救援物资和设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救援行动。
(4)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水上搜救行动,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内陆渔业船舶应急预案
![内陆渔业船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e2a7a23d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b2.png)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内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内陆渔业船舶在航行、作业、停泊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碰撞、触礁、翻沉、机械故障、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
三、应急预案体系1. 组织机构(1)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海事局、消防、公安、医疗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指挥。
2. 预防预警机制(1)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制度,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加强对内陆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渔民和船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处置流程(1)信息报告:事发船舶应立即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和海事局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救援、疏散、隔离、防护等措施。
(3)现场救援:根据事故类型,组织消防、医疗、海事等专业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4)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火灾事故(1)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消防队伍灭火。
(2)疏散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对周边水域进行监测,防止火势蔓延。
2. 碰撞、触礁、翻沉事故(1)启动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搜救工作。
(2)疏散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对周边水域进行监测,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 机械故障、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防护等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扩散。
(2)组织专业队伍进行修复或清除泄漏物质。
(3)疏散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五、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2. 事故赔偿: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进行赔偿。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c3a11c94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ce.png)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本预案旨在明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等内容,确保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将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建立事故预防机制,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3)协同处置,资源共享。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实现应急救援资源的有效整合。
(4)科学应对,快速反应。
根据事件特点,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包括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职责分工(1)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
(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上级政府开展应急救援。
(3)渔业、海事、海洋与渔业、交通、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领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4)村(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渔民开展自救互救。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98f2565b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c0.png)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目标是:确保渔业船舶水上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渔业船舶水上公共卫生安全监管,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
(2)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公共卫生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预警能力。
(3)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设备完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
(2)成立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
(2)制定快速反应措施,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协同作战能力。
三、组织管理1、成立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包括信息收集、报告、协调、指导等。
3、成立专业应急队伍,包括卫生、海事、渔业、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具体应急任务的实施。
4、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建立渔业船舶水上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卫生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卫生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2)加强对渔业船舶水上作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加强对船舶卫生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2、改善卫生条件(1)提高渔业船舶生活区域的卫生条件,加强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
(2)加强船舶废弃物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垃圾、污水等废弃物,防止污染水质。
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27258b36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79.png)
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本预案旨在建立和完善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渔业生产、渔民生命财产的影响,保障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提高渔民、渔业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2)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确保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2、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各级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4、建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为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5、加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卫生管理规范,明确渔业船舶卫生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
(2)加强对渔业船舶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船舶卫生状况符合规定标准。
(3)建立渔业船舶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船东、船长、船员等相关人员的卫生管理职责。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8de3c7ee89eb172ded63b7f7.png)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编制依据 (1)1.3适用范围 (1)1.4工作原则 (2)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1.4.2 政府领导,统一指挥 (2)1.4.3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2)1.4.4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3)2组织体系及职责 (3)2.1 组织体系 (3)2.1.1 体系构成 (3)2.1.2 组织成员 (3)2.1.3 应急力量 (4)2.2 工作职责 (4)2.2.1 应急领导小组 (4)2.2.2 应急指挥机构 (5)2.2.3 应急处置力量 (5)3.1 预防 (5)3.2 预警 (6)4应急处置 (7)4.1 事件分级 (7)4.1.1 Ⅰ级 (7)4.1.2 Ⅱ级 (7)4.1.3 Ⅲ级 (7)4.1.4 Ⅳ级 (8)4.2 信息处理 (8)4.2.1 信息收集 (8)4.2.2 信息报告 (8)4.2.3 信息报告内容 (9)4.3 分级响应程序 (10)4.4 响应措施 (11)4.5 处置措施 (12)4.5.1 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 (12)4.5.2 渔业船舶水上涉外突发事件 (12)4.5.3 渔业船舶水上渔事纠纷突发事件 (13)4.6 响应终止 (13)5 后期处置 (14)5.1 善后处置 (14)5.2 事故调查 (14)7 信息发布 (15)8 应急保障 (16)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6)8.2 队伍与装备保障 (16)8.3 经费保障 (17)8.4 宣传、培训及演练 (17)9 奖惩 (18)10附则 (18)10.1 名词解释 (18)10.3 预案管理 (19)10.4 预案解释 (20)10.5 预案生效 (20)11 附件 (20)1 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置渔业船舶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渔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渔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628e1a66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a6.png)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渔业领域突发事件,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渔业领域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渔业船舶事故、渔业环境污染、渔业资源破坏、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等。
三、组织体系1.成立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设立专家组,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
四、预防与预警1.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渔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五、应急处置1.渔业船舶事故(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
(2)组织力量进行海上搜救,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渔业环境污染(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污染处置组。
(2)组织力量进行污染治理,降低污染程度。
(3)调查污染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渔业资源破坏(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资源保护组。
(2)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资源进一步破坏。
(3)调查破坏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4.渔业安全生产事故(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救援组。
(2)组织力量进行事故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调查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六、后期处置1.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
3.对受灾渔民进行救助,恢复生产生活。
4.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七、保障措施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八、附则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预案由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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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目的为明确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海上搜救机构的指导下,与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依法规范、科学决策、积极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救助按照就近救助原则。
无论事发渔业船舶所在地远近,离事发水域最近的县、地(市)、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出响应,协助海上搜救中心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善后处理按照船籍港管辖原则。
无论事发水域是否在本省(区、市)管辖范围内,由事发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业部处置在我国管辖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水上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突发事件, 指导省、地(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农业部设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分管副部长兼任总指挥,渔业局局长、渔政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副总指挥。
成员由渔政指挥中心分管副主任、渔业局和渔政指挥中心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1)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2)指导各省渔业救助力量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
(3)协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4)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5)决定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等事宜。
省、地(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农业部的组织指挥机构设置,遵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其成员单位。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1)指挥、调配辖区内各种救助力量,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协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2)保证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联络的畅通。
(3)决定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发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
相关机构职责农业部在国务院领导下,积极协助交通部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海上搜救中心是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实施应急救助的专业力量。
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接获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险情报告并经核实后,向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地(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事件情况逐级上报至农业部,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海上搜救机构。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至农业部。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农业部应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报告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组织事发海域附近的渔船、所辖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下级单位要服从上级单位对应急救助工作的指导,其渔业行政执法船舶要服从上级单位的调动与指挥。
组织体系框架见附件一。
3 预防和预警机制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海洋、水文等自然灾害预报信息;可能威胁水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其他信息等。
风险分级本预案将预警信息的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风险信息(Ⅰ级):○1热带气旋、风暴潮、海啸等天气在24小时内造成海上风力10级及以上、内河风力8级及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m的信息。
(2)重大风险信息(Ⅱ级):○1热带气旋、风暴潮、海啸等天气在48小时内造成海上风力10级及以上、内河风力8级及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500m的信息。
(3)较大风险信息(Ⅲ级):○1热带气旋、风暴潮、海啸等天气造成海上风力8-9级及以上、内河风力6-7级及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800m的信息。
(4)一般风险信息(Ⅳ级):○1海上风力7级及以上、内河风力6级及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0m的信息。
信息传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及省级海上搜救机构应及时将获得的预警信息分别向农业部和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省、地(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及时通过现有通信网络,最大限度地将预警信息向渔区和海上作业渔业船舶发布。
预防预警行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鼓励渔业船舶及其船员参加必要险种的保险。
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为承担应急救助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及其船员购买必要险种的保险。
预警支持系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信网。
承担渔业安全通信网值班任务的岸台(站),应将电台呼号、工作频率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全时守听,确保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通信及时、准确和畅通;及时转发灾害性海洋环境和天气预报。
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预警信息风险等级相对应的原则,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4 应急响应分级响应程序(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指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指死亡(失踪)10至29人,或危及30至49人生命安全。
(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指死亡(失踪)3至9人,或危及10至29人生命安全。
(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
指死亡(失踪)1至2人,或危及9人以下生命安全。
预案启动级别及条件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部、省、地(市)、县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在49人以下,由农业部决定启动本级预案,并领导本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当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在50人以上时,农业部除启动本级预案外,还应立即报请国务院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启动本级预案,并领导本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较大突发事件由地(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启动本级预案,并领导本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启动本级预案,并领导本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发生任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首先启动预案。
(6)省、地(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启动本级预案时,由于能力和条件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时,可请求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信息共享和处理信息来源与收集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渔业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及时接收不同来源的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1)来源于海上搜救机构的信息。
(2)来源于本系统内上传下达的信息。
(3)事件渔业船舶的求救信息。
(4)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
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接获的信息要迅速进行核实,核实的内容应包括:(1)事件性质(热带气旋、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海洋灾害、火灾、碰撞、触礁、触损、搁浅、机械故障或伤残等)。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发海域海况。
(3)事件渔业船舶资料、特征。
(4)遇险人数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5)事件渔业船舶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6)其他需要核实的内容。
信息报告(1)经核实,凡发生死亡(失踪)3至9人的突发事件,接到报告的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逐级报告,每级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经核实,凡发生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接到报告的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上级部门快报的同时,应将事故情况报告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
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各级报告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突发事件如涉及港、澳、台或外国人时,要及时向有关港、澳、台办或外办和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通讯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汇编应急值班通讯联络名单、联系方式以及渔业电台呼号、工作频率,确保横、纵向通讯畅通。
全国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呼号、工作频率表见附件二。
紧急处置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救助行动的主体。
应急救助工作应根据当时的气象条件与预报信息和海况,配合相应海上搜救机构,具体实施:(1)指导事件渔业船舶开展自救。
(2)指挥、调度事发海域附近生产渔业船舶参与救助。
(3)组织本辖区内符合适航条件的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及有关力量前往救助。
当就近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要时,由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邻近省(区、市)、地(市)、县的渔业救助力量协助救助。
当事件渔业船舶需港、澳、台或他国海上救助力量协助救助时,应报请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或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新闻发布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要求,区分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向外界进行客观、准确、及时的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渔业救助力量中止或结束救助工作的建议:(1)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
(2)遇险人员不再有任何符合情理的生存希望。
(3)渔业救助力量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5 后期处置善后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止或结束后,相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事件的处理情况和损失情况进行评估。
涉及人员伤亡的,按照船籍港管辖原则,由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保险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保险机构应积极主动赶赴事发地,对相关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评估、理赔。
调查报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结束后,相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