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龙电器虚增收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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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龙电器虚增收入
科龙电器(000921)今日发布未审计的半年报称:关于2004 年本公司人民币5.76 亿元的货物销售事项的跟踪,前任审计师在其2004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中提出本公司对两家国内客户销售人民币5.76 亿元的货物,但未能从客户取得直接的回函确认,而且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回。本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当局对此事作了积极的跟踪,该事项的跟踪处理情况如下:
经查证,前任审计意见中所提及的人民币5.76 亿元的销售,是依据本公司2004 年向两家客户实际开销售发票金额人民币2.03 亿元,加上本公司2004 年底向两家客户已出库未开票货物补记收入人民币4.27 亿元,再减去本公司2004 年对两家客户确认的退货人民币0.54 亿元后计算得来的。(即5.76=4.27+2.03-0.54)。而实际上本公司2004 年向两家客户实际开销售发票金额人民币 2.03 亿元中有人民币 1.21 亿元属于本公司对2003 年度的已出库未开票货物补开发票,该笔销售本公司在2003 年已经确认了销售收入,所以当中只有人民币0.82 亿元包含在本公司2004 年度的收入中,本公司2004 年度实际上向该两家客户销售了人民币 4.27 亿元加上人民币0.82 亿元总共人民币5.09 亿元的货物,其中已经收到货款的销售为人民币0.78 亿元,另外人民币4.31 亿元的货物由于该两家客户到期未能付款,在本公司要求下已将货物陆续退回本公司,该批退回的
货物大部分已经在2005 年上半年销售给其他客户。对于该笔人民币4.31 亿元的退货,由于占2004 年度对该客户的销售比例不正常,并且前任审计师对该笔销售的真实性作出怀疑,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笔人民币4.31 亿元的销售在2004 年确认收入不适当,所以本公司按追溯调整法进行了处理,此项追溯调整调减了本公司2005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2 亿元。
这个解释表明,科龙电器2004年度确实虚增巨额的收入和利润,而实际上,从该解释我们也可以发现,计入2003年度1.2亿元收入确认也是有疑问的,怀疑计入2004年度更恰当;事实上,2003年度确认收入有多少属于2004年度可能还有进一步核查,这只是一份管理层没有变动情况下未审计的半年报,相信还有更多的财务舞弊手法还未为人所知。实际上,结合04年报对提取退货准备的解释,可以判断科龙03年度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至少有1.2亿元收入怀疑是虚构的或有提前确认之嫌:此前有网友在新浪留言称:2002年12月份,科龙针对当月销售出台了一个销售政策,要点如下:
1,空调淡季当旺季;
2,经销商12月份打款享受9月份的贴息政策。
3,经销商用科龙账上金额提货,享受提货奖励和年度奖励。
4,经销商可以不把货提走,科龙的各分公司仓库调整出部分位置放经销商的货。
5,如03年价格调整,享受补差政策。
6,如经销商所提之货,旺季不能销售,可换货。
7,1 2月份的客户发票全部留在科龙各分公司,用于退货冲帐。
问题:
1、收入确认的条件有哪些?
2、科龙电器的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问题?
3、收入是如何影响利润的?
4、“此项追溯调整调减了本公司2005 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人民币1.12 亿元。”这属于什么调整?追溯调整的分录应该怎样写?为什么是1.12亿元?
5、假如网友爆料的科龙2002年12月份的营销政策是真
实的,那么科龙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