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电器的审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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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龙电器的审计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科龙电器全称为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21,于1992年12月1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1996年7月23日,公司的459589800股境外公众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1998年度,公司获准发行11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999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科龙主要开发、制造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产品内、外销售和提供售后服务,运输自营产品。公司有关高管情况为:刘从梦为现任代理董事长兼总裁,原董事长为顾雏军。顾雏军同时有一家全资所有的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且是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2001年10月底,科龙电器同时在深港两地公告,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20447.5755万股法人股份转让给顾雏军全资所有的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为5.6亿元人民币,2002年4月,格林柯尔公司占科龙股份数为20.64%,到2004年10月增至26.4%。2001年11月2日,公告显示,科龙电器现有董事会将有变动。同时,顾雏军提早入主科龙董事会。2002年4月18日,股权转让完成。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科龙2002、2003、2004年度报表的审计,2002年和2004年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出具的保留意见均与科龙现金流无关,2003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05年11月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辞去了审计师职务。科龙现任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德豪嘉信会计师事务所。

顾雏军从注册成立顺德格林柯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瞄准了科龙。他先是利用从科龙电器划拨的1.87亿元资金,采取反复对倒、反复划账的方式注册顺德格林柯尔,并使其从表面上符合《公司法》的相关出资规定。打造好了顺德格林科尔这一购并平台后,科龙电器的梦魇也开始了。

2002年在江西南昌,没有任何实力进行投产的格林柯尔通过信口开河的承诺诈骗国有土地,并骗取了本应由科龙电器全资子公司江西科龙获取的优惠土地使用权相关利益。2003年开始,顾雏军私自以广东科龙电器名义在广发银行开设秘密账户,并先后违法划转资金高达3.55亿元。2005年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深圳格林柯尔通过关联交易从科龙电器中吸取17560.912万元的销售款,同时强买强卖,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强行出售制冷剂给科龙电器,诈骗货款4080万元。为了掩盖罪行,顾雏军开始利用编制虚假银行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账簿记录、银行对账单等低劣的手段,隐瞒每笔资金的转入转出,同时伪造公司印章,虚构科龙的销售收入,并且通过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等编制虚假报表。这些行为使得近几年科龙电器的财务报告严重失实:2002年、2003年、2004年分别虚增利润1.2亿元、1.19亿元、1.49亿元;2003年的现金流量表少计“借款收到现金”30.255亿元,少计“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1.36亿元,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8.897亿元。2006年8月份,格林科尔集团老总顾雏军被拘。证监会公布的顾雏军几宗罪是“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通过关联交易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专业人士指出,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是手段,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因此,顾雏军的问题集中起来,就是“大股东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2006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与市场永久性禁入决定。这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来,证监会做出的第一个市场禁入处罚。

二、科龙财务舞弊手法分析

事实证明,顾雏军收购科龙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原来靠的是做假账。

1.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减值准备,实现“扭亏”。科龙通过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间,科龙共在其年报中虚增利润3.87亿元(其中,2002年虚增利润1.1996亿元,2003年虚增利润1.1847亿元,2004年虚增利润1.4875亿元)。同时,科龙2001中报实现收入27.9亿元,净利1975万元,可是到了年报,则实现收入47.2亿元,净亏15.56亿元。科龙2001年下半年出现近16亿元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计提减值准备6.35亿元。2001年的科龙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到了2002年,科龙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是3.5亿元。

2.虚增收入和收益。科龙通过使用不正当的收入确认方法,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经查,2002年科龙年报中共虚增收入4.033亿元,虚增利润近1.2亿元。其具体手法主要是通过对未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以虚增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3.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科龙电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与格林柯尔公司共同投资、关联采购等关联交易事项,2000年至2001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003年、2004年科龙公司年报也均未披露使用关联方巨额资产的事项。案发时,科龙已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8家分公司,而顾雏军把国内上市公司科龙当作“提款机”,一方面以科龙系列公司和格林柯尔系列公司打造融资和拓展平台为由,通过众多银行账户,频繁转移资金,满足不断扩张的资本需求,采用资本运作通过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对科龙进行盘剥,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通过财务造假维持科龙的利润增长。

三、科龙审计报告的分析

1.审计程序是指审计师在审计工作中可能采用的,用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的程序,对于审计程序的类型、环节以及实施,都已经有了完善的规定。同时,这也反映了每一个规定的重要性,因为只要有一个地方出错,那么注册会计师就得出一份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报告。本案例中我们可以轻易地找到相关的例子,如证监会委托毕马威所作的调查显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共计75.5亿元,而这些在德勤3年的审计报告中均未反映。这显然是由于德勤在执行审计程序等方面,的确出现了严重纰漏,对科龙电器的审计并没有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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