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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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
1总则
1.1公司设备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司将定期归纳总结设备事故事件的经验教训,提炼相关技术性防范措施,作为公司反事故措施发文执行。每次反措发文过程中,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均需梳理上次反措条文的执行情况,当反措要求已执行完毕或相关要求已纳入到技术标准中时,该条反措即可作废,否则将继续实施执行。本次发文中时效性要求明确为“有效期至下次公司反措发布时”,是指该条文将长期实施执行,待下次反措发文时,通过评估条文实施执行情况,再次明确条文将继续实施执行或作废;时效性要求明确改造时间的,应在限期内完成改造。所有反措条文均适用于存量及增量设备。
1.2公司反事故措施的实施执行应以防止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电网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原则,对可能导致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果较严重的,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或完成设计,都应执行反措进行整改,涉及合同或设计变更的,各单位应加强与供应商及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整改到位。
1.3各单位在抓好本反事故措施落实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要求,做好落实执行工作。
1.4本反措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则上“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终止执行,但对于新接收的县级子公司新增资产尚未完成改造的,旧版反措应依然持续有效,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尽快完成整改。
2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
2.1防止变压器事故
2.1.1变压器交接、大修和近区或出口短路造成变压器跳闸时应进行绕组变形试验,防止因变压器绕组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禁止变压器出口短路后,未经绕组变形试验及其它检查试验就盲目将其投入运行。对判明线圈有严重变形并逐渐加重的变压器,应尽快吊罩检查和检修处理,防止因变压器线圈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2.1.26.0级以上地震危险区域内的主变压器,要求各侧套管及中性点套管接线应采用带缓冲的软连接或软导线。
2.1.3新建直流工程换流变压器投运前应逐台进行局放试验。
2.1.4对公司范围内上海MWB公司生产COT550-800、COT325-800型套管(包括220kV、110kV主变110kV侧,及220kV、110kV主变中性点套管)进行检查及改造,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改造要求如下:检查套管油位及表面渗漏情况,测试套管端部与导电杆日前完成检查改等电位连接,开展套管预防性试验;检查电缆接线柱上的橡胶垫圈、造碟形弹介、注油塞、取油塞及套管定位销状态;室外运行主变应加装套管防雨罩。
2.1.5落实HSP公司500kV油纸电容式高压交流套管反事故措施:
1、加强对HSP公司500kV油纸电容式变压器套管的日常巡视,每月至少红外成像一次,并对红外图像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缺陷。
2、每年度测量一次该类型套管的电容和介损值,并仔细与出厂值和历史测量值进行比对分析,对电容量变化超过2%的应取油样进行色谱分析,电容值变化率超过3%的必须予以更换。介损值如有突变或介损超过0.5%时,应查明原因。
3、加装了套管在线监测装置且监测量稳定的,可按照正常预试周期试验。
2.1.6针对运行超过15年的110kV及以上主变,应根据每年核算的主变可能出现的最大短路电流情况,综合设备的状态评价结果,对主变抗短路能力进行校核,对于最大短路电流超标的主变,应及时落实设备风险防控措施。
2.1.7110kV及以上变压器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要求如下:
1、若变压器运行中实测中性点直流偏磁电流超过允许值(500kV变压器每相为10A、110kV和220kV变压器每台为10A),则应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如未超过允许值,但变压器存在噪声、振动等异常情况,经技术评估认为有必要的,可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
2、对于新建/扩建主变,宜进行直流偏磁电流计算评估。若计算评估的直流偏磁电流超过允许值,则应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
3、对于可能受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影响的主变,经专题研究后认为有必要时可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
4、新建室内变电站应预留装置安装场地。
2.1.8落实针对瑞典ABB生产的GOE型500kV套管反事故措施:
1、缩短套管介损测试周期:0.8%>tgδ>0.3%,每年复测套管的电容及介损,分析介损变化趋势,与出厂值对比增量超过30%时,取套管油样分析,存在异常时更换套管;
2、套管电容量测试:电容量变化未超过3%,一个预防性试验周期内不少于2次,间隔不大于18个月;电容量变化超过3%更换套管处理。
3、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套管油色谱分析普查,对油色谱普查存在异常的套管,应立即组织更换;油色谱检测未发现异常的套管,应在预防性试验中增加套管油色谱分析试验测试项目。
2.1.9对于运行年限超过15年且使用石蜡基油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进行热油循环前应先进行排油并清理变压器底部油泥,防止油循环污染线圈。
2.1.10新采购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在安装完成后应对变压器(电抗器)整体及分接开关开展密封检查试验,试验方法按照DL/T264《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现场密封性试验导则》开展。
2.1.11套管均压环应独立可靠安装,不应安装在导电头(将军帽)上方接线板上或与套管顶部密封件共用密封螺栓。
2.1.12新采购的110kV及以上变压器套管,其顶部若采用螺纹载流的导电头(将军帽)结构,需采取有效的防松动措施,防止运行过程中导电头(将军帽)螺纹松动导致接触不良引起发热。
2.2防止互感器事故
2.2.1电磁式电压互感器谐振后(特别是长时间谐振后),应进行励磁特性试验并与初始值比较,其结果应无明显差异。严禁在发生长时间谐振后未经检查就合上断路器将设备重新投入运行。
2.2.2针对西安电力电容器厂生产的TYD500/√3-0.005H型电容式电压互感器(2000年前出厂),需加强运行中二次电压监测及电容量测试,当电容量变化超过3%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2.2.3对于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生产的LVQBT-500型电流互感器(2013年前出厂),其密度继电器报警线进出孔未封堵的,应及时进行封堵处理。
2.2.4对由上海MWB互感器有限公司生产的TEMP-500IU型CVT,应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开展CVT电容器单元渗漏油缺陷进行整改,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暂未安排整改的CVT应加强运行巡视,重点关注渗漏油情况。新建工程不允许采用未整改结构的同类产品。
2.2.5对于由上海MWB互感器有限公司生产的SAS245型号电流互感器(2001年前出厂,采用石墨防爆膜),应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开展防爆膜更换及整改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
2.3防止电容器事故
2.3.1新建户外电容器接至汇流排的接头应采用铜质线鼻子和铜铝过渡板结合连接的方式,不应采取哈夫线夹连接方式;电容器接头防鸟帽应选用高温硫化的复合硅橡胶材质并可反复多次拆装,不可选用易老化和脆化的塑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