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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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康大药房东山
张琼芬连锁药店
管
理
制
度
6月28日
管理制度
一、药物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物监督管理,保证药物安全有效,依照《合同法》、《药物管理法》、《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药物流通管理办法》、《药物注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选购”原则,采购筹划应注重药物时效性与合理性。
(二)选取具备法定资格和良好信誉公司作为供货单位,并认真查验其经营行为、范畴与证照内容与否一致,核算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格。对某些销量较大药物供货单位及首营公司必要时可由采购员会同质量管理部或质量管理员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察。
(三)订立购销合同必要符合《合同法》关于规定,除详细填明各项条款外,还必要订立至少涉及如下内容质量保证合同: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4药物质量符合药物原则等关于规定。
5药物包装、标签、阐明书符合关于规定。
6药物运送质量保证及责任;
7质量保证合同有效期限。
以明确质量责任,避免纠纷。合同订立后双方均应按合同规定条款认真履约。
(四)建立采购记录,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凡合同及关于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往来文书、电话记录、互联网传递、传真等均须归人档案保存。
(五)购进药物应符合国标。购进进口药物,按《进口药物管理办法》关于规定执行;除按规定规定外,还应查验其品种条码及其真伪。
(六)每年终采购员会同质量管理部或质量管理员对整体状况进行综合质量分析评审,建立药物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七)首营公司和首营药物要办理申报手续,经逐级审核、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人。
(八)购进药物时,普通状况须经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后方能交财务部门付款,凡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人员盖章者一律不予付款;此外因业务需要,须先预付款再对药物进行验收入库,若验收不合格,必要尽快与采购员联系,采用解决办法。
(几)采购药物时,公司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物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所有列明,应当附《销售货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相应,发票按关于规定保存。
(十)采购特殊管理药物,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规定进行。
(十一)开展市场预测和销售分析,合理调节库存,优化药物构造,按销售状况,做好适销对路货源准备,增长销售。
二、药物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保证入库药物数量精确,质量良好,依照《药物管理法》、《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4、《进口药物管理办法》、《药典》国家其她药物原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人员必要由通过专业培训、熟悉药物知识和理化性能、理解各项验收原则内容、具备一定独立工作能力、责任心强、视力在0.9以上、无色盲有关人员担当。
(二)验收药物时应当根据供货方开具随货同行单(票)进行验收,按照批号逐批查验药物合格证明文献,对于有关证明文献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物不符,不得入库,并交质量管理人员解决(检查报告书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验收药物时应当按照《药物验收操作程序》规定验收,对每次到货药物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样品应当具备代表性。
(四)特殊管理药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专库或专区内验收。对实行电子监管药物,应当按规定进行药物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五)待验药物应在符合待验药物储存温度规定待验区内按照《药物验收操作程序》规定办法进行验收。
(六)常温库、阴凉库待验区药物规定到货后6小时内验收完毕。二类精神药物、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物随到随验。
(七)冷藏药物在冷库待验区中验收15分钟验收完毕。
(八)药物验收时应注意有效期,原则上距生产日期三个月以上到货品种应拒收;如属业务因素,须经质管部和采购员共同协商批准后,方可办理验收入库工作。
(九)验收不合格,不得入库,并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员解决。对未按规定加印或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电子监管码,或监管码印刷不符合规定规定,应当拒收。监管码信息与药物包装信息不符,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必要时向本地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验收合格药物,由验收员在《购进验收告知单》上签字,交保管员复核、签字,办理药物入库手续,建立库存记录,记录规定内容完整,不缺项,笔迹清晰,结论明确,每笔验收记录均应由验收
员签字,验收记录保存5年。
(十一)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本,因验收员工作失误,导致不合格药物入库,将在质量工作考核中惩罚。
三、药物陈列管理制度
为加强门店药物成列和管理,保证药物质量,根据《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营业场合应配备温度监测和调控设备,以使营业场合
温度符合常温规定。
(二)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规定分类陈列,并设立醒目的志,类别标签笔迹清晰、放置精确。
(三)药物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洁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四)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记。
(五)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陈列和销售。
(六)外用药与其她药物分开摆放。
(七)拆零销售药物集中存储于拆零专柜或专区,并保存原包装标签。
(八)第二类精神药物、毒性中药物种和罂粟壳不得陈列。
(九)冷藏药物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储温度符合规定。
(十)中药饮片柜斗谱书写应当正名正字;装斗前应当复核,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