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要素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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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要素监测
环境要素主要指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噪声、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等。
一、大气环境监测
〔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
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任务是对一定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长期的、系统的监测。
1978年8月29日,马鞍山市和蚌埠市开始实施市区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
到1981年1月10日,合肥市、淮南市、芜湖市、铜陵市、安庆市、淮北市也相继开展了市区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
截止1990年底,阜阳、滁州、黄山(屯溪区)、六安等城市市区也相继开展了这项工作。
采样点设置:全省城市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点,原则上是按城市功能区分区设置。
至1987年12月31日,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微粒例行监测点72个,降尘监测点90个。
监测项目:例行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和降尘。
1984年10月1日起,合肥、蚌埠、铜陵、芜湖等市先后把一氧化碳列为例行监测项目。
采样分析方法:全省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按下述规定进行;每年一、四、七、十月份中旬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每天采样四次(大气自动监测系统除外);连续收集降尘,每月称量一次。
采样和分析方法先后执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1980年5月26日颁发的《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保局1983年7月14日颁发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
1985年12月29日,淮南市建成了全省第一座N E W TR S—80型大气连续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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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1986年11月22日合肥市也建成了一座M L—型大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部分代替了原有的人工监测。
〔大气降水(酸雨)监测〕
1980年9月22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黄山气象站协作,对黄山地区降水的P H值进行连续监测,1982年3月31日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酸雨普查的通知”精神,在省辖8市和徽州、滁县、阜阳、六安、安庆等5个地区共设了38个监测点,监测二、五、八、十一月份降水的P H值。
1983年3月1日,降水监测网络扩大到全省16个地市,60个监测点。
除测P H值外,还对部分降水样品的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钙离子、氨离子等离子浓度进行测定。
1985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了“安徽省降水酸度与酸雨时空分布规律”研究,对原有监测网点进行调整,只设33个监测点。
国家环境保护局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1988年12月22~2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降水监测工作会议”。
1989年1月由国家环境保护局下发环境监测字(89)第005号文件及附件《我国酸性降水长期监测技术方案》,并指出酸雨是全球性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也是中国的重大问题,是各级环境监测站的基本监测任务之一。
1989年3月13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下发皖环监字(89)第09号文件《关于执行我国酸性降水长期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及附件《安徽省酸性降水5年监测技术方案》。
该方案确定安徽省酸雨监测网络由国控工作站(Ⅰ级站)和省控工作站(Ⅱ级站)组成。
成员为:Ⅰ级站有合肥市、安庆市为降水监测国控站,黄山气象站为全国降水监测背景站;Ⅱ级站有铜陵市、马鞍山市、蚌埠市、黄山市、淮南市、阜阳行署、滁县行署,宁国县为降水监测省控站。
该方案确定点位布设基本原则为:(1)、采样点数目: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布3个点、50万以下的城市布2个点,测点布设要求兼顾城区、农村或清洁对照点。
(2)、采样点应尽可能远离当地污染源,四周应无摭挡雨雪的高大树木或建筑物。
降水监测周期与频率:(1)、P H值:逢雨必测,并同时测降雨量。
(2)、其它组分,每月中选一次降水进行测定。
项目为:电导率、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镁离子、氨离子、氯离子、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
分析方法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大气和废气”部分。
〔大气监测网络〕
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国环境质量状况,1988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了《国家环境监测网络方案》。
安徽省根据此文精神于1990年3月颁发“安徽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该方案确定安徽省大气环境监测网由三级网络站组成。
国家级网络站:成员为合肥市、安庆市环境监测站。
监测数据参加国控大气网络站的统计汇总。
省级网络站:成员为省、市(行署)环境监测站。
主要承担省辖市及行署所在城市区域及特定区域的大气监测及气象参数监测。
市级网络站:成员为市环境监测站及部分厂矿企业环境监测站组成。
主要承担当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区域大气环境监测。
由于各地环境监测站发展不平衡,1988年省级大气网络站由9个省辖市环境监测站和阜阳、滁县、六安3个行署环境监测站对所在地的城市市区环境进行大气例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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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上述12个市共设72个大气监测点。
根据国务院环保委员会和省环保委员会《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自1989年1月1日起安徽省省辖市参加城市定量考核。
考核中大气指标为: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平均值(m g/m3),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m g/m3),工艺尾气达标率(%)和汽车尾气达标率(%)。
合肥、安庆等9个省辖市为配合考核,在大气采样点设置和样品采集的高度等技术方面逐步(进行优化布点)执行国家环保局1986年颁布的《大气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二、水质监测
〔地表水水质监测〕
全省大小河流两千多条,分属长江、淮河和新安江三大水系。
长度在100公里以上的有36条。
湖泊水库蓄水1亿立方米以上的有10个。
70年代以前,水质监测主要由水利部门承担,监测了30多条河流,9个水库和巢湖,共设45个采样点。
后来部分城市地表水由卫生部门承担。
1976年起环保部门的各级监测站逐步开始对淮河、长江、新安江三大水系的主要河流、湖泊和水库进行监测。
到1990年12月31日止,全省环保部门进行水质监测的河流有:淮河干流及其支流有颍河、涡河、泉河、济河、沣河、淠河、池河、浍河、汴河、奎河、沱河、濉河、西淝河、东淝河、史河、白塔河、茨淮新河等;长江干流及其支流有青弋江、洋河、雨山河、六汾河、采石河、水阳江、滁河、滁城河、清流河、襄河、来河、秋浦河等;巢湖出入湖的河流有裕溪河、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杭埠河、兆河、店埠河、丰乐河、柘皋河等;新安江及其支流练江;湖库有巢湖、女山湖、佛子岭水库、响洪甸水库、梅山水库、磨子潭水库、龙河口水库、毛尖山水库、花凉亭水库、董铺水库等。
地表水监测断面设置原则:河流监测断面设置原则,根据1983年7月21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要求,对流经城镇和工业区河流设置三个断面。
对照断面:设在排污口上游;控制断面:设在排污口附近的下游;消减断面:设在控制断面的下游。
此外,在较大支流汇入前的河口处和湖泊、水库出入河口处以及省际河流出入境处,如淮河、颍河、涡河等由河南省流入安徽省境内处,淮河、滁河流出安徽省入江苏省境前处,还应设控制断面。
湖泊、水库监测断面设置原则,湖(库)区的不同水域,如进、出水区,深、浅水区,湖心区,岸边区等应按水体功能分别设置监测点;无明显功能分区的湖(库),用网格法均为设置监测点。
地表水水质监测布点情况:到1987年底,全省主要地表水体共设水质监测断面168个,计286个监测点。
到1990年底,监测断面数187个,计299个监测点。
变动情况如下:长江安徽段支流监测断面的变动。
1988年将二级支流清流河的监测断面改为造纸厂(控制断面)和乌衣镇(控制断面)2个断面。
1989年则改为五孔桥(对照)、乌衣镇(控制)断面。
1989年起,停止了白洋河、秋浦河、练潭河的水质监测。
新增的监测河流是青弋江的泾县段;水阳江的宁国段:坞村(对照)、西津桥(控制)、汪溪(消减);宣州段:市水文站(对照)、供电局和鲤鱼滩(控制)、两河庵(消减);雨山河、洋河、六汾河、采石河的上、中、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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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对照、控制、消减断面。
巢湖及其支流监测断面(点)的变动情况。
1988年将巢湖湖区水质监测断面由原来17个缩减为12个。
南淝河水质监测断面由原来7个减为4个(屯溪路桥、合钢二厂、板桥码头、施口小学,均为控制断面);派河改为1个监测断面(肥西县化肥厂,控制断面)。
从1989年起,在店埠河的合裕路下增设一个控制断面,断面名称为合裕路桥;在杭埠河的舒城河口大桥下增设一个控制断面名称为河口大桥断面。
淮河安徽段及其支流监测断面的变动情况。
1989年,淮河蚌埠段水质监测断面变动情况为:涡河入淮口(对照)、闸下500米(对照)、新铁路桥(控制)、沫河口(消减)。
从1989年起,淮河滁县行署段临淮关下监测断面停止监测。
1989年起,淠河总干渠和淠东干渠的监测断面变动后设置情况为:淠河总干桥,六安市樊通桥、焦厂渡口(控制);淠东干渠:寿县众兴大队、六安市九里沟(控制)。
淠河在1989年撤销对照断面。
史河于1989年增设叶集大队(控制)断面。
泉河于1988年增设泉河阜阳段上游监测断面(控制)。
1989年又增设泉河阜阳段下游监测断面(控制)。
省建设厅于1989年4月部署建立界首、亳州、临泉、颍上、凤台、宿县、六安、滁县等水质监测哨,设12个监测断面。
每年1~3月,10~12月的枯水季节,定时监测水温、P H、溶解氧、化学耗氧量、氨氮5个项目,数据报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及时掌握淮河及其支流入境水域水质变化情况,这一做法受到国家环保局的肯定。
湖泊、水库监测点的变动。
董铺水库的水质监测点从1988年起,改为2个。
龙河口水库改为6个。
佛子岭水库1988年改为4个,1989年改为6个。
磨子潭水库1988年为6个,1989年改为5个,1990年又改为4个。
1989年开始监测的有桂家湖、雨山湖、金子塘、张公山大塘、大塘公园、龙子河。
1989年撤销毛尖山水库、花凉亭水库的水质监测。
1990年起,开始对合肥黑池坝、逍遥津、包河、鱼花塘的水质监测。
地表水采样与分析方法:水质监测分枯、平、丰三个水期进行,每水水期采两次水样。
安徽省三个水期一般选在1或2月为枯水期,5或10月为平水期,7至8月为丰水期。
水质监测采样深度为水面下50厘米。
采样同时要记录水温、气温、气压等参数及监测水域的观感状况。
水样分析方法,1984年前按1980年的《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以后按1983年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进行、1988年又执行1986年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990年底为止,安徽省地表水质监测已开展项目有:P H、水温、悬浮物、硬度、溶解氧、化学耗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氰化物、氟化物、砷、汞、六价铬、总铬、镉、铅、铜、油类、浊度、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透明度、总磷等项。
〔地下水水质监测〕
1981年开始,安徽省部分地市相继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项目、方法与地表水水质监测相同。
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变动情况如下:
1988~1990年,安庆市地下水未监测。
蚌埠市(1988年):123医院(深)、酒精厂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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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深)、玻璃厂(深)、商业储运公司(深)、曹彭造纸厂(深)、213地质队(深)、橡胶厂抽水点(深)、小蚌埠果园厂(深)、明胶厂(深)、八中(深)、传染病院后(浅)、净水器进、出水。
滁州市于1988年开始监测:畜产站(浅)、啤酒厂(深)、铜矿(浅)。
阜阳市地下水于1989年开始监测:老行署、地委、印刷厂、纺织厂、一药厂、无线电厂,造纸厂,自来水厂。
合肥市,1988年撤销郭大郢、农药厂、煤矿院的监测井,中市胶管厂、合肥精毛纺织厂内新设监测井;1989年撤销一机部机电公司三处、三里庵的监测井,1990年在西门元件五厂对面新设监测井。
淮北市:1988年撤销煤矿配件厂监测井,在二机厂新设监测井;1990年撤销水泥支架厂监测井,在矿务局水泥厂,市政工程处,针织一厂新设监测井。
铜陵市:1988年撤销人民村监测井。
1988~1990年间,阜阳地区的蒙城县地下水未监测。
三、环境噪声监测
安徽省环境噪声监测从1978年开始对部分噪声源的监测。
自1980年,8个省辖市开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常规监测以后,1985年,滁县、阜阳等地区也相继在行署所在地开展了城市环境噪声常规监测。
〔监测项目与监测周期〕
区域环境噪声普查:1980年开始,每年普查一次区域白天环境噪声,1985年,改为每五年一次。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每年一次。
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每年2至4次,每次连续24小时。
噪声高空监测,1982年,合肥市、马鞍山市开始监测。
〔监测点位设置〕
1985年5月10日,全省开展环境噪声监测的10个地市,共设置了区域环境噪声普查点1282个,交通噪声测点219个、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点46个。
〔监测方法与数据处理〕
监测方法与数据处理是依据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1982年4月6日颁发的《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方法》,国家环境保护局1986年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的。
〔城市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的调整〕
由于城市规模、工业布局、交通状况、路网和人口密度等变化,要求反映城市环境声学质量的噪声监测点位进行调整。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1990年指导8个省辖市环境监测站,对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功能区定点噪声的测点,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调整。
〔对城市环境噪声的监测研究〕
根据国务院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法的意见,全省于1985年成立了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8省辖市环境监测站参加的总课题研究组,市环境监测站并成立分课题组,进行“区划”方法的研究并完成了8省辖市的区划工作。
1989年3月总课题《区划方法》研究完成并通过鉴定,获省建设厅科技进步二等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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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四等奖。
淮南市《区划》研究是总课题的试验点,1986年完成,1989年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技进步四等奖。
马鞍山市《区划》研究,1989年10月市科委组织专家鉴定通过。
芜湖市《区划》研究,1990年11月市环保局组织专家鉴定通过。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的国家环保局下达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传播规律和影响范围预计》研究课题,1988年通过专家鉴定,1990年获省建设厅二等奖,省科技进步四等奖。
国家环保局下达的《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小区建设》课题,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淮南市环境监测站参加,选点淮南市泉山区。
〔对社会服务性监测〕
1989年9月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北京声学所合作为马鞍山白帆冷饮厂提供治理高噪声源的技术服务,1990年4月完成对该厂的空压机、风机、电机等高噪声源的综合治理任务,市环保局组织验收,解决了扰民纠纷。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省建设厅印刷厂印刷机扰民噪声纠纷提供监测服务,并提出治理夜间扰民噪声应采取隔声控制措施的建议。
四、土壤监测
〔底泥监测〕
安徽省底泥监测始于1980年8月7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配合巢湖水环境质量调查采集湖区8个点的底泥,测定其铜、锌、铅、铬、镉、钴等元素含量。
1982年9月15日至1984年8月25日,连续三年于枯、平水期采样测定了湖区底泥中铜、锌、铅、汞,以满足“巢湖水域环境生态评价与对策”课题的需要。
四种元素平均含量为:铜19.6、锌60.3、铅29.8、汞0.04(毫克/公斤),均在自然背景值范围之内。
1983年9月8日,为了解奎河水质状况,对奎河底泥中铜、锌、铅进行测定,其含量为:铜36.9、锌113.6、铅31.5(毫克/公斤),高于巢湖底泥的含量。
为了解南淝河对巢湖污染的影响和掌握合肥市主要饮用水源之一的董铺水库水质状况,1989~1990年对南淝河和董铺水库底泥中铅进行了测定。
其平均含量是:南淝河底泥中铅56.1毫克/公斤,董铺水库底泥中铅28.2毫克/公斤。
〔土壤监测〕
1984年6月10日,省林业厅、建设厅、水利厅和安徽师范大学联合对皖南牯牛降自然保护区进行考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配合考查,测定了该自然保护区土壤中铜、锌、铅、铬、镉、钴、镍、汞等8种元素的含量,其平均值分别为:铜20.4、锌76.7、铅25.1、铬58.9、镉0.089、钴14.9、镍23.8、汞0.096(毫克/公斤)。
1985年3月20日至1988年4月9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分别对淮南化肥厂、淮北临焕煤矿、定远盐矿、徽州啤酒厂、安庆农药厂、蚌埠玻璃厂、铜陵水泥厂、合肥淝河汽车制造厂、科大“国家同步辐射加速器”工地土壤中铜、锌、铅、镉、汞进行了测定,其测定值均在自然背景值范围之内。
1986年10月至1990年底,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了“全国土壤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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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背景值调查研究”课题,同时,开展了安徽省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研究,共采集了301个剖面,900份土壤样品研究范围覆盖全省16个地市、72个县和11个主要土类。
测定了土壤中铜、锌、铅、铬、镉、钴、镍、汞、锰、钒、砷、硒、氟等13种必测元素和P H、有机质、土壤质地等,在部分剖面上进行了稀有元素、造岩元素、铁族元素、稀土元素等48种元素的研究。
必测元素的几何平均值分别为:铜20.66、锌74.42、铅26.40、铬56.40、镉0.087、钴10.30、镍21.98、汞0.032、锰460、钒82.522、砷8.84、硒0.11、氟522(毫克/公斤)。
1989~1990年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先后测定了巢湖水泥厂、庐江小岭硫铁矿、安庆皖河农场土壤中铜、铅、锌、镉、铬、砷、氟、汞、钾、钠、钙、镁和P H,其平均含量均在环境背景值范围之内。
〔土壤中有机氯(六六六)的测定〕
根据1985年12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字(1985)第373号文件《关于将粮食中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污染调查转为常规监测项目的通知》精神,安徽省于1986年8月26日,在开展粮食农药六六六污染连续五年常规监测的同时,进行了土壤农药六六六的测定,在肥西县城西桥乡和六安县汪神乡设监测点。
在中稻收割前夕,采集监测田里中稻和土壤样品,测定其总六六六含量。
历年土壤中总六六六含量(毫克/公斤)如下:
单 位1986年1987年1988年1989年1990年
肥西监测点:0.01700.00500.00100.00170.0012
六安监测点:0.12000.00700.00300.00890.0080
〔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监测〕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环放字(1986)第169号文件《关于印发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规定的通知》精神,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1987年2月5日在对全省陆地定点测量
辐射剂量率的同时,就地取土样测定土壤中铀、钍、镭、钾四种放射性核素,其含量分别为:铀41.4、钍53.1、镭553.4、钾553.4(贝可/公斤)。
1989~1990年为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和放射性水平调查,测定了郎溪、广德交界芝麻山土壤中核素铀、钍、镭、钾,其平均含量在环境背景值范围之内;皖中电厂拟建区的核素铀32.4,钍:55.6,镭:42.6,钾:472.3(贝可/公斤)。
五、生物监测
安徽省生物监测始于1980年3月,合肥、安庆两市对水中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的监测。
〔生物监测大气环境状况〕
1981年6月至1984年10月,合肥市环境监测站开展“植物监测与抗性树种的筛选”和“法国梧桐监测大气的初步研究”。
结论是:利用多项生理——生态指标划分污染等级,以及确定抗性或敏感树种是可行的植物监测手段,可以指示较长时期内大气污染状况,有时大气污染,化学监测所测不到的浓度,植物却灵敏地反映出来了。
大叶黄杨、臭椿、青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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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是抗性和吸氯性较强的树种;杨树、广玉兰、刺槐、法国梧桐、泡桐等吸尘力强;法国梧桐、女贞、合欢、黄杨、木槿、香樟、重阳木等吸毒力强;雪松、干头柏、火炬松等为敏感树木。
两项研究的学术论文分别在全国第四、第五次“植物与环保学术讨论会”上交流。
1988年6月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酸雨对铜陵地区环境影响的调查与研究》课题中生物监测部分。
国内首次应用小麦萌发势来测定天然降水对种子萌发的影响。
结果表明,酸雨虽对杨麦5号、宁麦3号种子萌发影响不显著,但对种子萌发势影响显著,并对苗期及其以后的生长有一定的影响。
小麦苗期生长受酸雨影响显著。
该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四等奖。
〔生物监测水环境状况〕
1982年9月至1983年4月,合肥市环境监测站与安徽大学生物系合作进行“南淝河水生物调查与水质评价”课题研究,研究论文在《合肥科技》上刊登,摘要刊登在中国动物学会成立50周年论文摘要上。
并总结发表3篇文章:“污染对南淝河浮游生物的影响”,《辽宁动物学会刊》,“应用底栖动物监测南淝河水质污染”《安徽大学学报》,“污染对南淝河鱼类影响”,《生物学》,成果获得合肥市科技进步四等奖。
1983年11月至1985年12月,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合肥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应用P F U法监测、评价南淝河水质状况,写出《用P F U原生动物群落监测与评价南淝河水质》,论文在1986年11月13日召开的全国生物监测与净化技术交流会上交流后,1987年12月刊在《环境科学》第6期。
1985年4月,安庆市环境监测站根据水生生物种类、数量及优势种状况,调查了大湖水环境质量并写出《大湖水环境调查与评价》,在安徽省首届青年环保工作者学术交流会上交流。
1986年10月至1987年5月,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山区水流特点,采用人工基质采样法对歙县境内的新安江支流练江污染状况进行了生物学评价,并写出论文《练江及其支流污染的生物学评价》,1987年11月12日,在中国原生动物学会第四次学术交流会上交流。
并在1988年12月省第二届青年环保工作者学术交流会上获优秀论文奖。
1988~1990年,分别在长江水系长江干流的铜陵段、马鞍山段、芜湖段、安庆段;长江支流的滁河、清流河、襄河、来河、青弋江芜湖段、雨山河、洋河、六汾河、采石河;巢湖湖区,南淝河入湖口;淮河干流的淮南段、蚌埠段、滁县段;淮河支流的池河、白塔河、女山湖。
董铺水库、城西水库等进行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的例行监测。
合肥市、马鞍山市1990年对市内湖塘进行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的例行监测。
合肥市、蚌埠市、淮北市、滁县地区、阜阳地区于1988~1990年先后开展了地下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监测。
合肥市环境监测站为国家水生生物监测试点站,1988~1990年继续对董铺水库、南淝河、巢湖西湖区开展了较全面的水生生物监测,其中包括藻类种类鉴定和计数、底栖动物种类鉴定和计数、藻类叶绿素a的测定、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的测定。
1989年对合肥市部分工业污染废水及董铺水库饮用水进行了蚕豆根尖微核监测,结果表明合肥酒厂的废水污染后的蚕豆根尖微核率较高,其生物毒性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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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监测为社会服务〕
合肥市环境监测站,1983年5月用生物监测分析评价了大蜀山砖瓦厂的污染对其周围桑叶的危害及养蚕业的影响,并提出该厂搬迁建议。
1984年9月15日用生物监测对合肥铆工机械厂锅炉影响邻近蔬菜生产进行了评价。
1985年6月25日,对肥东磷矿厂进行了生态监测与评价。
1985年11月20日,用生物监测对肥西磷肥厂周围水稻氟污染进行评价处理。
1987年7月,做了合肥化工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A m e s毒性试验,提出了对策。
合肥市环境监测站,1988年10月监测分析了肥东青龙岗立窑厂对周围水稻的氟污染。
结果:糙米中含氟量最高达14.5毫克,为上风向(对照)的2.85倍,污染严重的减产70~80%;同时进行环城公园绿化带受安徽工学院校办厂排放的氟污染的监测,结果表明其附近树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雪松针叶含氟量高达37.17毫克,为清洁对照点的3.8倍。
1989年4月、1990年11月两次对郊区七里塘镇汪塘磷肥厂污染的(周围)蔬菜进行监测,结果表明其受到不同程度的氟污染。
两次测定韭菜叶(干重)含量均高达5.11毫克,为对照点的2~3.36倍,1990年测的大白菜叶含氟量高达156.92毫克,为对照点的7.3倍。
1989年10月对合肥四水厂硅藻水华污染事故进行了监测,鉴定认为是硅藻中颗粒直链藻大量增殖所致。
1990年对霍山县城关镇砖瓦厂污染附近桑园场的氟进行监测,桑叶中含氟量(干重)高达152.07毫克,为家蚕食桑叶伤害阈值的5.1倍。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1988年完成了临淮岗水库工程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监测。
1989年完成了《安徽省环境保护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该规划于1989年6月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