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吕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根据潍坊市教育局潍教办字…201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诸教字[20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吕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
按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个性发展”的素质教育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统一,全面落实教育部提出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能力拓展、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项评价内容。结合学生实际,增加学习习惯、行为养成的评价。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更好地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基本构成
评价层次。包括“日常常规性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标志性成果”。“日常常规性评价”是指对学习习惯、行为养成为主的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是指教育部规定的上述六个评价维度,“标志性成果”是指能够证明自己某一方面个性发展的实证性材料。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在主题性评价中,“学生自评”占10%,“同学互评”占40%,“教师评价”占50%,(其中班主任占25%,任课教师占25%。)
评价维度。具体为“学习习惯”“行为养成”“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能力拓展”“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标志性成果”。
三、评价的具体实施
(一)“日常常规性评价”采用量化评价法,每月一次,等级呈现。
学生个人“每日晚省”,针对“学习习惯和行为养成”的具体评价维度,进行自我反思。小组内“每周互评”,记录员通报各人平日累积分数,同伴交流,取长补短。班级内“每月总评”,班主任根据各小组表现情况,结合学期主题性评价六个维度的发展表现,分配各小组评价等级数额;小组汇总
个人月内量化分数,在班内公示,接受同学、教师和班主任的共同监督;无异议后由高到低确定“日常常规性评价”结果,以A、B、C、D(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呈现,A等比率平均不超过30%。评价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学生评价手册1)内。
(二)“学期主题性评价”采用主观评价法,每学期一次,等级呈现。
“学期主题性评价”于学期结束时集中进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因为难以客观衡量,只能定性评价。为了让同学、老师全面了解自己,评价前以班级为单位举行“个人推介会”,每个学生轮流上台,陈述自己一个学期来六个维度的发展表现,展示能证明其发展状况的相应成果,在此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
“个人评价”:根据平时表现,依据“主题性评价”六个维度,对自己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以等级A、B、C、D呈现。同时写出不超过200字的自我评价。
“同学评价”:每位学生根据被评价同学的平时表现,结合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成果,依据评价指标,分别对该同学的六个维度做出等级评价,以A、B、C、D表示。班级评价小组对每个学生的等级进行汇总,由高到低确定“同学评价”等级。
“教师评价”:班主任组织各学科教师进行评价。评价时以学生平时表现为依据,参考个人陈述和实证材料进行,结果以等级呈现。按照汇总结果由高到低确定“教师评价”等级,其中班主任评价占25%,其他学科老师占25%。
对个人评价(占10%)、同学评价(占40%)、教师评价(占50%)进行汇总,由高到低确定每个同学的主题性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A等比率平均不超过30%。评价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学生评价手册2)内。
(三)标志性成果评价,采用写实记录法,每学期一次。
学期末,各班组成标志性成果评价小组,对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中取得的各项标志性成果进行认定,然后由年级汇总,在校园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记录在案,评价小组两人以上签字确认,作为标志性成果等级确定的依据。标志性成果具体包括:
(1)初中学业成绩评价,即初中三年各学科学习目标的达成情况。依
据学生综合学业成绩进行科学评价;
(2)学生参与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学习的成果。学生的人生(或职业)规划及研究报告等成果;
(3)三好优干。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社会实践成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成果及在综合实践基地集中学习的成绩;
(5)学生社团活动及“五个一工程”成果。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和“五个一工程”,取得良好成效;
(6)研究性学习成果。开展小课题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
(7)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科协等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
(8)科技创新成果及研究报告。在开展的科学素养教育和“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中,获得的科技创新、社会研究报告;
(9)各类“节日”及活动获奖。在学校、教育部门等部门组织的“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及文艺汇演中获得的成绩;参加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华诗文诵读”、“百家讲坛”、“学生论坛”、“辩论会”、“演讲会”等,以及摄影展、书画展、征文等比赛的获奖成果;
(10)校报、校刊负责人及节目主持人。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学校电视台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
(11)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及作品。在校报校刊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上发表的文章,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
(12)“朝阳读书计划”成果。在参与实施中小学“朝阳读书计划”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13)体育考试成绩及各类比赛获奖成果。参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及参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奖或集体奖的获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