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炮制通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 15
精选文档
2.1.3 风选:利用药材和杂质的轻重不同,借风力将杂质除去;使杂质和药用部 分分离以达到纯净药材的目的。
2.1.4 水选:将药材通过用水洗(淘)、淋或漂除去药材杂质的常用方法;用筛选 或风选不易除去,故用水洗或漂的方法,以使药物洁净。
【注意】(1)洗 涤 中 药 材 应 用 流 动 水 , 用 过 的 水 不 得 洗 涤 其 它 药 材 , 不 同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
2.3 其它加工
2.3.1 揉搓(挽):指某些药物质地松泡而呈丝条状,需揉搓成团,便于调剂和煎
熬。如竹茹、谷精草等到需搓成团;大腹皮经过捶打揉搓成定量小卷;桑叶、荷叶等
须揉搓成小碎块。
2.3.2 碾(研):指某些药物由于质地坚硬或体积小而硬,不便切片,需碾碎,以
便有效成分容易煎出。
二.切制
药材切成饮片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过水浸润的软化处理过程,目的是使净
1 / 15
精选文档
准备
按生产前检 查 SOP 确认
领取中药材
操作结束
净料库
过筛
(挑、筛、风选、水选)
清除杂质
干燥
(剪、切、刷、刮 削、剔除、泡洗、
碾串、火燎)
分离、清除非药用部分
源自文库下道工序 (切制、炮炙)
2.净制操作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除另有规定外,净制药材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 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处理以达到该品种的质量标 准。 2.1 清除杂质: 2.1.1 挑选:清除混在药物中的杂质及霉败品等或将药物按大小、粗细等进行分 类,挑选往往配筛簸交替进行,以便达到洁净或进一步加工处理。 2.1.2 筛选:根据药材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和罗,以筛去 药材中的沙石,杂质,使其达到洁净;有些药材形体大小不等,需用不同孔径的筛子 进行筛选分开,以便下道工序加工时药品质量一致。 【注意】上料以药材须在筛网上充分振荡为准,并随时用手(或工具)翻动。 常用药筛规格 菊花筛 孔内径约 15mm; 大中眼筛 孔内径约 6mm; 小中眼筛 孔内径约 5mm; 大紧眼筛 孔内径约 2mm;一号筛(10 目); 小紧眼筛 孔内径约 1.5mm; 马尾筛 二号筛 (24 目); 铜丝筛 五号筛 (80 目); 打碎筛 筛孔内径 圆孔 10mm,8mm,7mm;方孔 1mm。
3 / 15
精选文档
2.2.5 去心:指根类药物的木质部或种子丕芽。如牡丹皮、地骨皮、五加皮、的
木质心不能入药用;莲子心和肉分别药用。
2.2.6 去核:用筛去核;砸破去核;润软、烘软去核。如乌梅、诃子等。
2.2.7 去枝梗:指除去某些根茎类、果实、花、叶类等药物非药用部位的枝梗,
以其纯净。如五味子、花椒、连翘、桑叶、金银花、钩藤、桔梗等。一般采用挑选、
药材吸收一定量的水分,使质地由硬变软,以便于切制。凡以水处理药物,必须经过
净制过程后再按药物的特性,结合季节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使之软化。
常用的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淋法)、抢水洗(淘洗)、浸泡、润、漂、蒸等。
并应按药材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
修订号 修订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原 因 及 目 的 变
更
记
载
1.目的:建立中药材炮制通则,规范中药材炮制,确保炮制产品质量。 2.范围:中药材炮制加工。 3.责任:技术负责人、工艺员、岗位负责人、操作人、QA 检查员应对实施本通 则负责。 4.内容:净制、切制、炮炙。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加工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 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用水,应为饮用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以下有关要求。 一.净制 即净选加工。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药材在切制、炮炙时,均应使用 净药材。 1.净制生产流程图
切除等到方法。
2.2.8 去瓤:部分果实药物采用,需挖去瓤。如枳壳去瓤。
2.2.9 去头尾足翅:部分动物类或昆虫类药物,有些要去头尾和足翅。除去有毒
部分或非药用部分。在净制加工处理中,对一些动物、昆虫类药的头尾足翅,均须除
去。如乌梢蛇、金钱白花蛇等均需去头尾;红娘子、青娘子均须去头翅足。
2.2.10 去残筋肉:动物类药物,均须除去残肉筋膜,纯洁药材。如龟甲、豹骨等。
(2) 漂洗时应注意掌握时间,勿使药物在水中浸洗过久,以免损失药效。 (3) 洗涤后的药材不得露天干燥。
2.2 分离和清除非药用部位: 2.2.1 去根或茎 ①去残根:一般指除去主根、支根、须根等非药用部位。如石斛、荆芥、薄荷、 黄连、芦根、藕节、马齿苋、马鞭草、泽兰、益母草、瞿麦等。另如麻黄茎和根均能 入药,但两者作用不同,故须分开,分别药用。 ② 去残茎:根类药物往往带有残茎。如龙胆、白薇、丹参、威灵仙、续断、防 风、秦艽、广豆根等均须除去残茎,使其纯净。 2.2.2 去皮壳:用刀刮去栓皮,苔藓及其它不洁之物;去皮壳取仁;如燀法去皮。 去皮大体分三类: ①树皮类:如杜仲、厚朴、黄柏、肉桂等。 ②根和根茎类:如知母、桔梗、北沙参、明党参等。 ③果实种子类:如草果、益智仁、使君子、鸦胆子、大风子、榧子、白果、石莲 子、桃仁、苦杏仁等。 2.2.3 去毛:根据药物不同,可分别采取以下方法。 ①刮去毛:如鹿茸的茸毛,先用刀器将茸毛基本刮净,再置酒精灯上稍燎一下, 用布擦净毛茸。 【注意】不可将鹿茸燎焦,以免切片时破碎。 ②刷去毛:如枇杷叶、石韦等在叶的背面密生许多绒毛均须刷去。 ③烫去毛:如骨碎补、马钱子等,用砂炒法将毛烫焦,取出稍凉后再撞去毛绒。 ④撞去毛:如香附,将香附和瓷片放进香附竹笼中来回撞去毛。 2.2.4 去芦:指药物的根茎、叶基等部位。习惯上认为需去芦的药物有人参、党 参、桔梗、续断、防风、草乌、白薇、茜草等。
精选文档
中药材炮制通则
文件名:中药材炮制通则
文件编号:
制定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类别:技术标准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版次:第一版
批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印数:
颁发部门:生产部
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至:总经理、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物料管理部、设备工程部、生产车间
精选文档
2.1.3 风选:利用药材和杂质的轻重不同,借风力将杂质除去;使杂质和药用部 分分离以达到纯净药材的目的。
2.1.4 水选:将药材通过用水洗(淘)、淋或漂除去药材杂质的常用方法;用筛选 或风选不易除去,故用水洗或漂的方法,以使药物洁净。
【注意】(1)洗 涤 中 药 材 应 用 流 动 水 , 用 过 的 水 不 得 洗 涤 其 它 药 材 , 不 同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
2.3 其它加工
2.3.1 揉搓(挽):指某些药物质地松泡而呈丝条状,需揉搓成团,便于调剂和煎
熬。如竹茹、谷精草等到需搓成团;大腹皮经过捶打揉搓成定量小卷;桑叶、荷叶等
须揉搓成小碎块。
2.3.2 碾(研):指某些药物由于质地坚硬或体积小而硬,不便切片,需碾碎,以
便有效成分容易煎出。
二.切制
药材切成饮片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过水浸润的软化处理过程,目的是使净
1 / 15
精选文档
准备
按生产前检 查 SOP 确认
领取中药材
操作结束
净料库
过筛
(挑、筛、风选、水选)
清除杂质
干燥
(剪、切、刷、刮 削、剔除、泡洗、
碾串、火燎)
分离、清除非药用部分
源自文库下道工序 (切制、炮炙)
2.净制操作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除另有规定外,净制药材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 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处理以达到该品种的质量标 准。 2.1 清除杂质: 2.1.1 挑选:清除混在药物中的杂质及霉败品等或将药物按大小、粗细等进行分 类,挑选往往配筛簸交替进行,以便达到洁净或进一步加工处理。 2.1.2 筛选:根据药材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和罗,以筛去 药材中的沙石,杂质,使其达到洁净;有些药材形体大小不等,需用不同孔径的筛子 进行筛选分开,以便下道工序加工时药品质量一致。 【注意】上料以药材须在筛网上充分振荡为准,并随时用手(或工具)翻动。 常用药筛规格 菊花筛 孔内径约 15mm; 大中眼筛 孔内径约 6mm; 小中眼筛 孔内径约 5mm; 大紧眼筛 孔内径约 2mm;一号筛(10 目); 小紧眼筛 孔内径约 1.5mm; 马尾筛 二号筛 (24 目); 铜丝筛 五号筛 (80 目); 打碎筛 筛孔内径 圆孔 10mm,8mm,7mm;方孔 1mm。
3 / 15
精选文档
2.2.5 去心:指根类药物的木质部或种子丕芽。如牡丹皮、地骨皮、五加皮、的
木质心不能入药用;莲子心和肉分别药用。
2.2.6 去核:用筛去核;砸破去核;润软、烘软去核。如乌梅、诃子等。
2.2.7 去枝梗:指除去某些根茎类、果实、花、叶类等药物非药用部位的枝梗,
以其纯净。如五味子、花椒、连翘、桑叶、金银花、钩藤、桔梗等。一般采用挑选、
药材吸收一定量的水分,使质地由硬变软,以便于切制。凡以水处理药物,必须经过
净制过程后再按药物的特性,结合季节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使之软化。
常用的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淋法)、抢水洗(淘洗)、浸泡、润、漂、蒸等。
并应按药材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
修订号 修订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原 因 及 目 的 变
更
记
载
1.目的:建立中药材炮制通则,规范中药材炮制,确保炮制产品质量。 2.范围:中药材炮制加工。 3.责任:技术负责人、工艺员、岗位负责人、操作人、QA 检查员应对实施本通 则负责。 4.内容:净制、切制、炮炙。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加工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 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用水,应为饮用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以下有关要求。 一.净制 即净选加工。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药材在切制、炮炙时,均应使用 净药材。 1.净制生产流程图
切除等到方法。
2.2.8 去瓤:部分果实药物采用,需挖去瓤。如枳壳去瓤。
2.2.9 去头尾足翅:部分动物类或昆虫类药物,有些要去头尾和足翅。除去有毒
部分或非药用部分。在净制加工处理中,对一些动物、昆虫类药的头尾足翅,均须除
去。如乌梢蛇、金钱白花蛇等均需去头尾;红娘子、青娘子均须去头翅足。
2.2.10 去残筋肉:动物类药物,均须除去残肉筋膜,纯洁药材。如龟甲、豹骨等。
(2) 漂洗时应注意掌握时间,勿使药物在水中浸洗过久,以免损失药效。 (3) 洗涤后的药材不得露天干燥。
2.2 分离和清除非药用部位: 2.2.1 去根或茎 ①去残根:一般指除去主根、支根、须根等非药用部位。如石斛、荆芥、薄荷、 黄连、芦根、藕节、马齿苋、马鞭草、泽兰、益母草、瞿麦等。另如麻黄茎和根均能 入药,但两者作用不同,故须分开,分别药用。 ② 去残茎:根类药物往往带有残茎。如龙胆、白薇、丹参、威灵仙、续断、防 风、秦艽、广豆根等均须除去残茎,使其纯净。 2.2.2 去皮壳:用刀刮去栓皮,苔藓及其它不洁之物;去皮壳取仁;如燀法去皮。 去皮大体分三类: ①树皮类:如杜仲、厚朴、黄柏、肉桂等。 ②根和根茎类:如知母、桔梗、北沙参、明党参等。 ③果实种子类:如草果、益智仁、使君子、鸦胆子、大风子、榧子、白果、石莲 子、桃仁、苦杏仁等。 2.2.3 去毛:根据药物不同,可分别采取以下方法。 ①刮去毛:如鹿茸的茸毛,先用刀器将茸毛基本刮净,再置酒精灯上稍燎一下, 用布擦净毛茸。 【注意】不可将鹿茸燎焦,以免切片时破碎。 ②刷去毛:如枇杷叶、石韦等在叶的背面密生许多绒毛均须刷去。 ③烫去毛:如骨碎补、马钱子等,用砂炒法将毛烫焦,取出稍凉后再撞去毛绒。 ④撞去毛:如香附,将香附和瓷片放进香附竹笼中来回撞去毛。 2.2.4 去芦:指药物的根茎、叶基等部位。习惯上认为需去芦的药物有人参、党 参、桔梗、续断、防风、草乌、白薇、茜草等。
精选文档
中药材炮制通则
文件名:中药材炮制通则
文件编号:
制定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类别:技术标准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版次:第一版
批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印数:
颁发部门:生产部
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至:总经理、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物料管理部、设备工程部、生产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