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保规范管理的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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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东方医院
关于加强医保规范管理的整改意见
县医保局:
2012年12月21日收到贵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我院规范就诊管理整改意见报告于下:
一、加强基础管理
1、12月21日院务会研究决定,调整院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游亚楼
副组长:姜永超付中华
成员:李素英李榜荣包碧英文玉菊胡学刚
钟光全蒋清兰龚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医务科,姜永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素英、蒋清兰、龚莉负责医保工作监督、检查等日常事宜。
2、由院办公室和医保办修定和完善医保政策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及措施,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就诊管理。
3、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传达学习《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邻水县城镇职工就诊管理办法》和《邻水县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医务人员执行医保政策的自觉性和法制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4、认真开展医保政策的宣传教育,利用医院电子显示屏、医保宣传栏和医保就医咨询服务台及设置意见箱、投诉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向医保患者进行医保政策和就诊服务流程等的宣传,减少医患纠纷和投诉,
为医保人员就诊提供优质服务。
二、强化就诊管理
1、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医保患者的住院申报和登记工作。主治医师和护士长必须认真审查医保患者本人、医保证、身份证是否相符,入院三日内完成申报工作,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决不允许冒名住院、挂床住院的事件发生。
2、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必须认真如实做好住院患者守诊病历的记录,做到就诊记录清晰、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严禁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的发生。
3、各科室主治医师应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诊疗项目的规定,严格掌握入院指征、疗效标准、出院标准,杜绝过渡服务和延长住院时间。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规定,严格用药指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药品价格的规定。
5、切实做到人均次住院费用控制在3800元的标准,住院天数控制在13天之内。按政策结算病员费用,执行日清单制。
三、处罚意见
医保人员甘勇事件的发生,我院应认真吸取深刻的教训,认真进行整改,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鉴于此事,院务会认为,我院外科主任陈天明同志对科室管理不到位,把关不严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陈天明同志处100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深刻检讨和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等处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