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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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方案

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现就推进科技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总体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按照“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分级组织、分类指导,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的要求开展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3—5年努力,初步建立他律和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形成科技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机制,营造依法行政、廉洁施政的政务环境和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科技环境,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试点单位

主要任务

通过试点工作,推进科技领域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评审和立项评估机制,建立统一的科研项目数据库,杜绝重复申报、立项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健全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制度。

试点单位根据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确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为科技领域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试点单位。

三、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实施,6 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

启动阶段。学习贯彻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市科技局推进科技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单位、试点任务和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2014年6月30日前将试点汇总表和试点方案上报市预防腐败局。

推进阶段。10 月底以前,由市科技局计划科牵头财务科配合,负责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评估评审立项制度、科研项目数据库、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市科技局计划科联系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重点开展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室要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总结阶段。12月10日前,试点工作相关科室、单位就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交局监察室汇总。12月15日以前,市科技局结合试点工作实际,以书面形式写出试点总结报告,并就防止腐败特色工作进行小结,报市预防腐败局。12月16日至12月31日,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要准备好各种试点材料,迎接市社会领域防治腐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抽查和评估。

四、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试点单位的职能作用,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朝云为组长,纪检组长朱邦伍为副组长,局纪检监察室、

计划科、财务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治腐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监察室主任赵国友担任,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提高思想认识。牵头单位、试点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试点的重要性,要把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确保试点内容、时间、效果三落实。

强化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和试点单位的责任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妥善处理投诉、举报、控告。要健全协调督导和责任追求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贻误工作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第二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预防腐败三项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推进我局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制度廉洁性评估和社会领域防治腐败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自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自查内容

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指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所列各项工作任务一一对照自查。

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落实情况

1、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精神,对2010 年12 月31 日以后已经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自评情况和对2014 年4月20日以后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进行评估的情况进行自

查。

2、按照《市制度廉洁性专家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组建专家

库的情况和组织专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制度开展评估的情况进行自查。

社会领域防治腐败试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市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方案》精神,对照责任分工,确定2014 年社会领域防治腐败试点单位并督促指导其开展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二、自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对照上述三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面展开,重点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8月13日至14日,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领会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预防腐败三项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与三项重点工作相关的文件、细则。

8月15日至20日,依据三项重点工作内容要求,按照责任分工

全面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预防腐败局。

8月21日至31日,对照自身查找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制定

具体解决办法,并及时整改。迎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

普查。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相关科室、单位的职能作用,确保自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相关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上述预防腐败三项重点工作的自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预防腐败三项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把本次自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

促进工作落实。推进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制度廉洁性评估和社会领域防治腐败试点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今年抓好预防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要通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认真地解决问题,以促进年度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保障。第三篇

根据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开展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严肃纪律,强化责任,推进《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科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拟在局机关开展学习贯彻《暂行办法》专项督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专项督查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科技工作发展大局,与纠风、执法监察、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相结合,与学创”、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强化对《暂行办法》学习贯彻,促进法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为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查对象

《暂行办法》适用范围规定的局属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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