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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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电子竞技协会工作章程
(草案)
(一)宗旨
宗旨:引导广大协和学院在校大学生对电子竞技的正确认识,选择健康有益的体育和娱乐活动的补充,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能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推行健康竞技和公平竞技,正确引导协和学院电子竞技爱好者,参加电子竞技运动,加强高校电子竞技交流.
(二)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本社在院两委及社团联合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本社旨在团结我院学生中的电子竞技爱好者,共同切磋学习。以期得到提高和发展,引导广大协和学院在校大学生对电子竞技的正确认识。
三、为使本协会日后的各项活动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电子竞技协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所有成员应遵守电子竞技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并维护本社团的利益和荣誉,以民主协商的方式达到妥善解决各项问题的目的。
本社下设赛事部、财务部、宣传部、组织部四个部门,各部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成员做好本部工作。
二、各部所设职位:
1、财务部:部长1名;
2、赛事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3、宣传部:部长1名;
4、组织部:部长1名。
三、“部长大会”为本社最高领导机构,由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会长、副会长成员组成。有权修改本章程和监督本章程的实施。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可决定本社的一切重大事务。
四、各部职责:
1、财务部:负责本社所有日常工作及各项活动的财物报销,账目制作等财物管理工作;
2、赛事部:负责电子竞技赛事的策划组织及比赛现场管理工作;
3、宣传部:负责各个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各项电子竞技赛事的报名工作;
4、组织部:负责除了电子竞技赛事以为的活动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财务制度
一、本社经费以学校拨款、广告赞助为主要来源,作为本社日常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所有关于本社团的费用开支,需报销的必须出示正式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三、本部经费出入由财务组负责登记保管,必须留有原始凭证。
第四章会议制度
一、本社不定期开全体或单部门会议,无故缺席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每逢重大活动,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到齐,并积极号召会员参加。
三、如遇突发事件无法出席,可向会长或副会长说明原因请假。
第五章会员权力
一、凡部门成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享有监督、质询、批评、表决、发言、评论的权利。
三、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如不定期举办的电子竞技比赛。
四、会员享有向协会推荐优秀人才的权利。
五、会员若能为比赛活动提出好的策划并被采纳,有权被聘为该比赛的组织者。优秀的社团成员若提出申请,经“部长大会”同意,可提拔为协会干部。
六、年终会员有参加评选院优秀干部,电子竞技协会优秀会员的资格。
第六章会员义务
一、会员必须遵守学校和社团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二、会员有责任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负责各自组织、宣传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三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视为退团。
四、应该合理游戏,禁止沉迷游戏,不务正业。
第七章奖惩措施
奖励:
一、获得比赛优胜数量较多的会员,给予“优秀会员奖”的奖励。
二、对工作能力提高较快,工作勤恳,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成员,可以具实际情况提升为本社工作骨干。处罚:
一、受院校严重处分的成员给予撤消本协会干部身份的处理。
二、对违反本章程的成员给予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骨干选举和评优资格,并公开批评,直至撤消其会员身份。
(三)其它规章制度:
1、赛事活动的举办、会员员行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条例。
2、举办赛事活动不以赢利为目的,不以任何形式舞弊。
3、社团干部、会员在期末有参加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加分等优惠。
4、社团干部、会员如须退出社团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
5、本规定将不断完善发展,如有变更将予以通知。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
6、成为社团干部、会员则意味着接受以上规定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