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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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概况
福建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

陆地平面形状似一斜长方形,东西最大间距约480千米,南北最大间距约530千米。

全省大部分属中亚热带,闽东南部分地区属南亚热带。

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2.4万平方千米,海域面积达13.6万平方千米。

陆地海岸线长达3751.5千米,以侵蚀海岸为主,堆积海岸为次,岸线十分曲折。

潮间带滩涂面积约20万公顷,底质以泥、泥沙或沙泥为主。

港湾众多,自北向南有沙埕港、三都澳、罗源湾、湄洲湾、厦门港和东山湾等6大深水港湾。

岛屿星罗棋布,共有岛屿1500多个,海坛岛现为全省第一大岛,原有的厦门岛、东山岛等岛屿已筑有海堤与陆地相连而形成半岛。

“山海一体,闽台同根,民俗奇异,宗教多元”是福建旅游的鲜明特色。

武夷山是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泰宁是世界地质公园,迷人的武夷仙境、浪漫的鼓浪琴岛、神圣的妈祖朝觐、奇特的水上丹霞、动人的惠女风采、神奇的客家土楼、光辉的古田会址、悠久的昙石山文化、神秘的白水洋奇观、壮美的滨海火山构成了福建独具特色的十大旅游品牌。

全省有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3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个国家森林公园、8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85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环境。

建制沿革
【古近代时期】
“闽”最早出现在周朝,西周时福建称闽越,《周礼·夏官》称七闽。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设置闽中郡,治东冶(今福州),福建为闽中郡辖区的一部分。

从此福建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出现在中国的版图上。

汉高祖立无诸为闽越王,都东冶。

西汉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立为冶县(后复名东冶),东汉改为东侯官。

东汉建安八年(公元203年),析东侯官置建安县,此时福建有侯官、建安、南平、汉兴和东冶5个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公元260年)设置建安郡,治建安(今南安市丰州镇),辖建安、南平、将乐、建平、东平、昭武、吴兴7个县。

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设置晋安郡,治原丰,属扬州。

南朝梁天监年间析晋安郡置南安郡,治南安;陈永定年间析晋安郡置闽州,改晋安郡为丰州。

隋代开皇元年(公元581年)废郡,改丰州为泉州,大业初年(公元605年)更名为闽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又废州改设为建安郡。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建安郡为建州,治闽县(今福州);唐武德五年设置丰州,治南安,武德六年分置泉州,治闽县;唐贞观初年(公元627年)丰州并入泉州;唐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析出泉州南部设置漳州,治漳浦(今云霄);圣历二年(公元699年)泉州析地设置武荣州,治南安;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武荣州更名为泉州,治晋江,后改泉州为闽州,治闽县(今福州);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闽州更名为福州;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设置福建经略使,“福建”之称由此始;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属江南东道,改福建经略使为长乐经略使;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以长乐郡为福州都督府,经略使改为都防御使;上元元年(公元760年)升格为节度使;大历六年(公元771年)置都团练观察处置使;乾宁三年(公元896年)置为威武军节度使,治福州。

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公元909年)封王审知为闽王,贞明六年(公元920年)在福州设立大都督府;后唐长兴四年(公元933年)福州升为长乐府;后晋开运二
年(公元945年)改长乐府为东都。

北宋雍熙二年(公元985年)设立福建路,下辖福、泉、建、汀、漳、南剑六州和邵武、兴化两军,时全省已有42个县。

元代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在泉州设立行宣慰司,第二年改为行中书省,后行省迁回福州。

明代改设福建布政使司,治福州,辖8府1州60县。

清代继承明制,省辖府、县两级,省府之间设道;清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福建省增设台湾府;清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将台湾从福建析出设立台湾省;清末,全省行政区划为宁福、兴泉永、汀漳龙、延建邵4道,福州、福宁、兴化、泉州、汀州、漳州、延平、建宁、邵武9府,永春、龙岩两州,58县、6厅。

【民国时期】
福建省行政区划废府、州、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制。

民国元年(1912年)全省划分为东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

1914年以原辖区改为闽海道(闽东)、厦门道(闽南)、汀漳道(闽西)、建安道(闽北)4道。

合并闽县、侯官为闽侯县;建安、瓯宁为建瓯县;改永春、龙岩两州为永春、龙岩两县;同安县析厦门岛设置思明县,析浯州岛(金门岛)和大、小嶝岛置金门县;改永福县为永泰县;全省4道、61县。

1915年诏安县析桐山岛和漳浦县的古雷岛设置东山县。

1925年废除道制,实行省、县两级制。

1928年设置华安县。

1933年十九路军在福州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为首都,将福建划为闽海、延平、兴泉、龙汀4个省和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辖64个县。

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又成立福建省政府,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制度,将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公署,辖64个县,8月光泽县由江西省划归福建省管辖。

1935年设立厦门市,撤销思明县。

1938年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全省行政区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1个市、62个县、7个特区。

1940年建瓯析出部分行政区域设置水吉县,沙县、永安和明溪析出部分行政区域设置三元县。

1941年福州沦陷,第一区专署迁往福安。

1943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8个行政督察区、两个市、64县、两个特区。

1944年闽侯县更名为林森县。

1945年9月设置周宁县,10月设置柘荣县,11月省政府迁回福州。

1946年福州市正式成立,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9个行政督察区、两个市、66个县。

1947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福州、厦门两个市、67个县,10个区、899个乡(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9月省人民政府公布福建省行政区划通令,将全省行政区域分为福州、厦门两个市,8个行政督察专区和67个县。

1950年3月,8个专区依次更名为建瓯、南平、福安、闽侯、泉州、漳州、永安、龙岩专区;9月,泉州专区更名为晋江专区,漳州专区更名为龙溪专区,建瓯专区更名为建阳专区;德化县由永安专区划归晋江专区,林森县复名为闽侯县;11月,设立泉州市、漳州市(县级)。

县以下的行政区划,仍维持旧政权的区划。

1951年,福州市设立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水上、盖山、鼓山、洪山9个区;废除国民党政权的901个旧乡(镇)、10265个保和131978个甲。

1952年,福州市设立新店区,厦门市设立开元、思明、鼓浪屿3个区。

1954年,厦门市设立禾山区。

1955年,撤销福州市盖山、鼓山、洪山、新店4个区。

1956年,撤销建阳专区,所辖各县划归南平地区;撤销闽侯专区,所辖闽侯县划归省直辖,长乐、连江、罗源3县划归福安专区,永泰、福清、平潭3县划归晋江专区;撤销永安专区,所辖三元、明溪两县划归南平专区,大田划归晋江专区,永安、清流、宁化、宁洋4县划归龙岩专区;撤销水吉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建阳、建瓯和浦城县;撤销宁洋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漳平、永安和龙岩县;撤销柘荣县,其行政区域并入福鼎县;福州市撤销大根、小桥、水上3个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鼓楼区、台江区和仓山区;三元、明溪两个县合并为三明县;析南平县城区,设立南平市(县级)。

1957年,全省辖两个地级市、5个专区、3个县级市、7个市辖区、63个县、337个区、4223个乡。

1958年,我国基层政权改制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省共建656个人民公社;撤销
厦门市禾山区,闽侯县划归福州市,同安县由晋江专区划归厦门市。

1959年,恢复闽侯专区,辖原福州市的闽侯县,原南平市的闽清县,原福安专区的长乐、连江两县和原晋江专区的永泰、福清、平潭3个县,专署驻闽侯县;原南平专区的松溪、政和两县划归福安专区。

1960年,设立三明市(地级),以三明县城区为三明市行政区域,南平专区的三明县归三明市管辖;清流、宁化两县合并设立清宁县,清宁县驻原宁化县政府驻地,原清流县部分行政区域分别并入永安、连城两县;松溪、政和两县合并设立松政县,松政县驻原松溪县政府驻地;龙溪、海澄两县合并设立龙海县,龙海县驻石码镇;撤销南平县并入南平市(县级);福州市设立马尾区。

1961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清宁县,恢复清流县、宁化县。

1962年,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县和政和县;连江县、罗源县分别从闽侯专区和福安专区划归福州市;龙岩专区的永安、清流、宁化3县划归三明市。

1963年,设立三明专区,三明市改为县级市,三明专区辖三明市和三明、永安、清流、宁化4个县;福州市撤销马尾区;福州市的连江、罗源两县和南平专区的古田、屏南两县划归闽侯专区;晋江专区的大田县划归三明专区。

1964年,以南平市、建瓯县、顺昌县的部分行政区域析出建西县;三明县更名为明溪县。

1965年全省共辖两个地级市、7个专区、6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63个县、1258个人民公社。

1966年,厦门市开元区更名为东风区,思明区更名为向阳区。

1968年,福州市鼓楼区更名为红卫区,台江区更名为赤卫区,仓山区更名为朝阳区;福州市、厦门市均设立郊区。

1970年,撤销建西县,其行政区域并入顺昌县;撤销柘荣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福安、福鼎两县;撤销松溪、政和两县,合并设立松政县;福州市撤销郊区,设立马江区和北峰区;福安专区的松政县划归南平专区;闽侯专区的古田、屏南、连江、罗源4个县划归福安专区;晋江专区的莆田、仙游两个县划归闽侯专区;厦门市的同安县划归晋江专区;南平专区的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个县划归三明专区;南平专区驻地由南平市迁驻建阳县;福安专区驻地由福安县迁驻宁德县;闽侯专区驻地由闽侯县迁驻莆田县。

1971年,各专区更名为地区;南平地区更名为建阳地区;福安地区更名为宁德地区;闽侯地区更名为莆田地区。

1973年,莆田地区的闽侯县划归福州市;晋江地区的同安县划归厦门市。

1974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县和政和县。

1975年,福州市撤销北峰区设立郊区。

1976年全省共辖两个地级市、7个专区、9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62个县、835个人民公社、129个镇(街人民公社)。

1978年厦门市设立杏林区;福州市设立环城区,撤销马江区;福州市红卫、赤卫、朝阳3个区分别更名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

1979年,厦门市东风、向阳两区分别更名为开元区和思明区。

1981年,撤销龙岩县,设立龙岩市(县级)。

1982年,福州市设立马尾区,撤销环城区。

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设立三明市(地级),三明市设立梅列区和三元区;撤销莆田地区,所属闽清、永泰、长乐、福清、平潭5个县划归福州市管辖,莆田、仙游两个县划归晋江地区;撤销邵武县,设立邵武市(县级);设立莆田市(地级),莆田市设立城厢区和涵江区,辖原晋江地区的莆田、仙游两个县;宁德地区的连江、罗源两个县划归福州市。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设立乡镇建制;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县级);全省共辖4个地级市、5个专区、14个市辖区、6个县级市、59个县、189个镇,1076个乡,18个民族乡。

1985年,撤销晋江地区,设立泉州市(地级),泉州市设立鲤城区;撤销龙溪地区,设立漳州市(地级),漳州市设立芗城区。

1987年,厦门市设立湖里区,郊区更名为集美区;晋江县析出石狮市。

1988年,建阳地区驻地从建阳县迁驻南平市,并更名为南平地区;撤销宁德县,设立宁德市(县级)。

1989年,撤销崇安县,设立武夷山市(县级);撤销福安县,设立福安市(县级)。

1990年,撤销福清县,设立福清市(县级);撤销漳平县,设立漳平市(县级)。

1992年,撤销晋江县,设立晋江市(县级);撤销建瓯县,设立建瓯市(县
级)。

1993年,撤销南安县,设立南安市(县级);撤销龙海县,设立龙海市(县级)。

1994年,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南平市(地级),原县级南平市改设延平区;撤销长乐县,设立长乐市(县级);撤销建阳县,设立建阳市(县级)。

1995年福州市调整五个市辖区行政区域,同时将郊区更名为晋安区;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县级)。

1996年,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漳州市析出芗城区和龙海市部分行政区域,设立龙文区;撤销龙岩地区,设立龙岩市(地级),原县级龙岩市改设新罗区。

1997年,泉州市析出鲤城区部分行政区域,设立丰泽区和洛江区。

1999年,撤销宁德地区,设立宁德市(地级),原宁德市改设蕉城区。

2000年,泉州市析出惠安县部分行政区域,设立泉港区。

2002年,莆田市撤销莆田县,设立荔城区和秀屿区,同时调整城厢区和涵江区行政区域。

2003年,厦门市撤销开元区、鼓浪屿区,其行政区域并入思明区,同安区析出东部5镇设立翔安区,杏林区划出1街道办事处和1镇归集美区管辖,杏林区政府驻地迁驻海沧镇,并更名为海沧区。

2008年底全省共辖9个设区市、26个市辖区、14个县级市、45个县、173个街道办事处、590个镇、320个乡、18个民族乡。

自然概貌
【地理】
福建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

陆地平面形状似一斜长方形,东西最大间距约480千米,南北最大间距约530千米;大部分属中亚热带,闽东南部分地区属南亚热带;土地总面积12.4万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千米。

境内峰岭耸峙,丘陵连绵,河谷、盆地穿插其间,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80%以上,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

地势总体上西北高东南低,横断面略呈马鞍形。

因受新华夏构造的控制,在西部和中部形成北(北)东向斜贯全省的闽西大山带和闽中大山带,两大山带之间为互不贯通的河谷、盆地,东部沿海为丘陵、台地和滨海平原。

闽西大山带以武夷山脉为主体,长约530千米,宽度不一,最宽处达百余千米。

北段以中低山为主,海拔大都在1200米以上;南段以低山丘陵为主,海拔一般为600~1000米。

位于闽赣边界的主峰黄岗山海拔2158米,是我国大陆东南部的最高峰。

整个山带,尤其是北段,山体两坡明显不对称:西坡陡,多断崖;东坡缓,层状地貌发育。

山间盆地和河谷盆地中有红色砂岩和石灰岩分布,构成瑰丽的丹霞地貌和独特的喀斯特地貌景观。

闽中大山带由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等山脉构成,长约550千米,以中低山为主。

北段鹫峰山长百余千米,宽60~100千米,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中段戴云山为山带的主体,长约300千米,宽60~180千米,海拔1200米以上的山峰连绵不绝,主峰戴云山海拔1856米;南段博平岭长约150千米,宽40~80千米,以低山丘陵为主,一般海拔700~900米。

整个山带两坡不对称:西坡较陡,多断崖;东坡较缓,层状地貌较发育。

山地中有许多山间盆地。

东部沿海海拔一般在500米以下。

闽江口以北以花岗岩高丘陵为主,多直逼海岸。

戴云山、博平岭东延余脉遍布花岗岩丘陵。

福清至诏安沿海广泛分布红土台地。

滨海平原多为河口冲积海积平原,这些平原面积不大,且为丘陵所分割,呈不连续状。

闽东南沿海和海坛岛等岛屿风积地貌发育。

陆地海岸线长达3751.5千米,以侵蚀海岸为主,堆积海岸为次,岸线十分曲折。

潮间带滩涂面积约20万公顷,底质以泥、泥沙或沙泥为主。

港湾众多,自北向南有沙埕港、三都澳、罗源湾、湄洲湾、厦门港和东山湾等6大深水港湾。

岛屿星罗棋布,共有岛屿1500多个,海坛岛现为全省第一大岛,原有的厦门岛、东山岛等岛屿已筑有海堤与陆地相连而形
成半岛。

【气候】
全年气温偏高,降水量正常略偏少,日照正常,气象灾害偏轻,气候年景正常。

冬季气温、降水正常,1月下旬至2月上旬,出现了大范围持续阴冷天气,西部、北部的部分县(市)先后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电力输送和通讯等行业造成较严重的灾害;春季气温偏高、降水正常,局部地区出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雨季5月5日开始,6月29日结束,共出现7次暴雨过程,其中6月12~13日,中南部地区先后出现暴雨到大暴雨,闽南部分县(市)出现特大暴雨,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夏季气温、降水正常,7月23~27日和8月13~21日,两次出现最高气温超过38℃的较大范围持续性高温天气;秋季气温显著偏高、降水正常,其中9月气温异常偏高,创1961年以来的历史记录。

全年有10个热带气旋登陆或影响福建,个数偏多,其特点是影响台风偏多、初台时间偏早,但造成灾害偏轻,其中有两个热带气旋登陆福建省,强热带风暴“海鸥”和台风“凤凰”分别于7月18日和7月28日在霞浦县长春镇和福清市东瀚镇登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气温。

年平均气温19.7℃,偏高0.4℃,属偏高。

冬季(12~2月)平均气温为10.8℃,与常年持平,属正常;春季(3~4月)平均气温为17.4℃,较常年偏高1.2℃,属偏高;雨季(5~6月)平均气温为24.2℃,较常年偏高0.2℃,属正常;夏季(7~9月)平均气温为27.8℃,较常年偏高0.9℃,属异常偏高;秋季(10~11月)平均气温为19.7℃,较常年偏高1.0℃,属偏高。

降水。

年降水量为1504.2毫米,偏少107.5毫米,约1成,属正常略偏少。

冬季平均降水量为198.8毫米,较常年偏多5.2毫米,属正常;春季平均降水量为248.5毫米,较常年偏少114.8毫米,属偏少;雨季平均降水量为503.2毫米,较常年偏多10.8毫米,属正常;夏季平均降水量为453.3毫米,较常年偏少3.4毫米,属正常;秋季平均降水量为151.6毫米,较常年偏多46.1毫米,属偏多。

【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多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酸雨污染问题仍较严重,降尘浓度有所上升。

与上年相比,全省23个城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由0.029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02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由0.024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023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由0.070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067毫克立方米,但降尘平均浓度由5.51吨(月·平方千米)上升到5.58吨(月·平方千米);23个城市中,有22个城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为95.7%,比上年上升4.4个百分点。

9个设区市中,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南平和宁德等8个城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为二级;三明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为三级。

14个县级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武夷山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平均值5.8个百分点;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3项指标计算城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作为比较城市间环境空气质量优劣的指标,9个设区市的环境空气质量顺序依次为:宁德、泉州、莆田、福州、漳州、厦门、龙岩、南平和三明。

全省降水pH年平均值为4.91,比上年下降0.10个pH单位;酸雨出现频率为47.1%,比上年上升8.0个百分点;按降水pH年平均值划分,23个城市中,福州、三明、泉州、厦门、莆田、南平、建瓯和邵武等8个城市为中酸雨区(4.50≤pH<5.00),漳州、龙岩、长乐、福清、晋江、南安、龙海、武夷山、建阳和宁德等10个城市为轻酸雨区(5.00≤pH<5.60),永安、石狮、漳平、福安和福鼎等5个城市为非酸雨区(pH≥5.60),永安未出现酸雨。

水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主要河流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
况保持优良,城市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改善,但城市内河和湖泊水库水质污染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部分流域小支流水质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6.4%,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4.4%,提高0.2个百分点;Ⅰ类~Ⅱ类水质比例为48.9%,下降4.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6%,下降0.1个百分点;交界断面达标率为98.3%,提高0.3个百分点。

12条河流水质明显优于全国7大水系的平均水平,Ⅰ类~Ⅲ类水质比例高于全国7大水系平均水平39.4个百分点;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和石油类等。

12条河流中,交溪、霍童溪、晋江、汀江和东溪5条河流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木兰溪、霍童溪、龙江和闽江4条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比上年有所提高。

交溪、霍童溪、晋江和东溪4条河流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龙江、霍童溪和闽江3条河流Ⅰ类~Ⅲ类水质比例比上年有所提高。

虽然全省主要河流的干流及一级支流水质状况总体为优良,但部分小支流水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主要原因是由于受到畜禽养殖、农村面源污染以及小水电站不合理开发建设的影响。

9个设区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优良,水质达标率为99.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和宁德等6个设区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福州、三明和莆田等3个设区市的水源地水质部分月份出现超标,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

14个县级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其中福清的3个水源地水质部分月份出现超标,其余13个县级市水源地水质均能达标;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

44个县城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1%,比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其中:沙县、惠安、云霄、漳浦、长泰、东山、南靖、华安和浦城等9个县城的10个水源地水质部分月份出现超标,其余县城水源地水质均能达标;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等。

全省11个主要湖泊、水库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7.4%,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各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为:古田水库、东圳水库、安砂水库、泰宁金湖、棉花滩水库、惠女水库和山仔水库等7个湖泊水库水质为Ⅲ类,东张水库水质为Ⅳ类,福州西湖水质为Ⅴ类,山美水库水质为劣Ⅴ类,厦门筼筜湖水质为劣海水四类;其中,古田水库、东圳水库、安砂水库、泰宁金湖和福州西湖等5个湖泊水库能达到其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其余6个湖泊水库均不同程度出现超标,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和氨氮等。

对主要湖泊、水库进行富营养化状态评价结果表明,福州西湖和惠女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古田水库为贫营养状态,其余湖库均为中营养状态。

全省城市地下水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66.7%,比上年提高14.7个百分点;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和宁德等5个城市地下水水质较好,均达到或优于Ⅲ类;莆田、厦门、三明和福州等4个城市地下水出现超标,超标项目为亚硝酸盐、氨氮和pH。

全省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9.5%,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泉州、龙海和福安等3个城市内河水质较好,水质达标;莆田、长乐、漳州、福州、宁德、龙岩和福清等7个城市内河水质均有不同程度超标,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等。

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较差,一、二类海水占58.5%,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三类海水占13.8%,提高6.1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占27.7%,下降10.7个百分点。

6个主要海域中,漳州海域海水水质为良好,莆田、福州、泉州海域水质为一般,宁德海域水质为差,厦门海域水质为极差。

从全国近岸海域国控站位评价结果看,在东海海区4个省、直辖市(福建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中,按优劣顺序福建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仅次于江苏,排名第二,但在全国11个主要沿海省、直辖市、自治区中,福建海水水质排名第八。

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域功能达标率为48.1%,较上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

6个主要海域中,莆田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为70.0%,漳州海域为66.7%,福州和泉州海域为55.6%,宁德海域为18.2%,厦门海域为16.7%,超标项目主要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10个主要港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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