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体质测试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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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华中科技大学

体育教学与体质监测中心

二O一四年九月

前言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和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于2014年再次修订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实施办法。该《标准》(修订版)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华中科技大学体育教学与体质监测中心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学生组别测试指导手册,该手册内容分为国家文件精神、体育部相关规定、数据填写及填报工作、工作要求、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测试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六个部分,旨在为广大师生细读文件精神、组织实施《标准》提供帮助和指导。

一、国家文件精神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3.大学组的测试项目均为必测项目,包括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800米(女)/1000米跑(男)、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每人每学年必测8项。

4.大学组的评价指标共7项,分别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测试项目评分标准,除分男女外,同一项目的评分标准,大三、大四的标准均高于大一、大二。

5.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6.《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8.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9.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

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10.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二、体育部相关规定

1、体育课成绩由体育课堂成绩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记入体育课成绩(含大三、大四学生补选补修学生),比重为10%。当年体质测试成绩记入本年度的2个学期。2014年开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由七个评价指标组成。

2、测试成绩记入体育课成绩计分办法:测试达合格及以上者,计10分;测试不及格但数据完整者,计4分;测试数据不完整者,视为缺项,不计分;不参加测试者,计0分。

3、体育课不及格者中涉及体质测试不及格的学生,统一由体质监测中心组织补测。体质监测中心每学期将对测试不及格、缺项和因故未参加测试的学生进行一次补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对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总成绩达到优秀标准的全校各年级学生,颁发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秀证书;对立定跳远、引体向上、800米/1000米三个单项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排在年级前十位的学生,颁发单项“达人证书”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

准》的申请,凭校医院保健科开具的签章诊断证明,填写免测申请表(见附表1),经院系签字盖章后于测试期间交体质监测中心,经审核通过后,当年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

6、凡体育课已经申请办理到保健班上课的学生,当年免于测试。

7、对于测试期间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可以申请缓测。办理程序为:由院系统一出具证明并盖章,交到体育教学与体质监测中心备案。在本年度由院系组织安排该类学生的测试时间,监测中心组织测试。当年度没有测试者,该类学生按体质测试不及格处理,并计入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

8、测试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将在学校内部网、体育部网站进行公告;关于各项测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等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华中科技大学体育教学与体质监测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202.114.18.171/)。全部测试结束后,学期末学生可在该网站查询测试的成绩。

三、数据填写及填报工作

(1)数据填写方法

室外项目填写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纸质和电子版填写

①纸质版:

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应亲自将测试成绩、测试时间、地点登记在记录表中,学生特殊情况应在备注栏注明。填写完毕要签名确认。

对于不在名单之中的学生,需单独建立文档,将学生个人详细信息(学号、姓名、院系、测试结果)补录在名单里面。

②电子版:

第一步:打开室外项目填写模板文件

第二步:点击“班级”栏的下选箭头,选中要录入数据的班级,筛选出班级

第三步:找到对应的学生,将50米、引体向上、800米/1000米测试成绩以及时间、地点、教师姓名等信息分别录入数据库,录入完毕,重复以上步骤录入下一个班级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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