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集团-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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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科员、主管级考核工资的发放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经理(含副职)级以上考核工资报总经理批准。
4.10.公司实行税后薪资标准。
5.薪资标准及制定权限:
5.1.职务工资标准,根据标准分五个职务序列,每一级设0-19级。
5.2.月职务工资=职位薪资+职级薪资(职级可以为零);各级序列人员的月职务工资一般按月按考核结果发放。
2.范围:
2.1.适用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工作。
3.工资序列:
3.1.员工工资序列适用范围详见《东方日升职位序列表》。
4.薪酬体系说明:
4.1.薪酬绩效结构包括: 职务工资(A)、月(季)考核工资(B1)、年度效益浮动工资或十三月工资(B2)、福利津贴(C)、加班工资五部分构成,其中职务工资(A)、月(季)考核工资(B1)、年度效益浮动工资或十三月工资(B2)三部分构成年工资100%。
6.5.中高层管理人员根据部门的绩效及部门的关键事项进行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的考核,具体考核参见《东方日升年薪制薪酬结构表》、《薪酬绩效管理办法》与各部门实际考核细则。
6.6.各部门员工考核结果分等、各等级人员比例及对应的绩效系数:
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表示
占部门总数的比例
月(季)绩效考核系数
年终效益系数
S
1.目的:
1.1.建立规范的薪酬绩效管理办法,使薪酬调整、激励有可遵循的依据,根据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政策及实际特点,制定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1.2.本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强调以职能、职责、才干、素质等为依据制订薪酬绩效标准,以职务承担者所担当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结果,作为绩效的主要因素和核发薪资的依据。公司提倡:强化贡献、强化能力、强化职责、市场化的分配原则,体现绩效和结果的统一,同时在设计及管理薪酬绩效体系的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和激励原则。
6.8.绩效面谈和绩效改进:
6.8.1.员工绩效管理的核心是绩效目标的确立和达成,绩效面谈是上级领导对考核对象进行工作指导、在工作思路和绩效改进方面提供帮助的一种有效方式。因此,考核完成后,考核者应当与考核对象进行面谈或考核对象签字确认,时间要求在考核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以内。

5%
1.5
年实际业绩定系数
A

15%
1.2
B
合格
60%
1.0
C
基本合格
15%
0.8
D

5%
0
注:年度考核等级为差的员工以及连续3个月考核等级为差的员工要淘汰。
6.7.免除考核:
6.7.1.若因请假与其它各种非因工原因,月度考核期内累计缺勤超过10天(含)的,不参与本月度考核;
6.7.2.若因请假与其它各种非因工原因,季度考核期内累计缺勤超过一个月(含,自然月或指30天),不参与本季度考核,无本季度考核工资;
6.考核规定:
6.1.各部门根据各自部门的性质制定对本部门员工的月或季度及年度考核细则,经人力资源部初审,绩效委员会复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6.2.考核周期:除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外全部实行月度考核。
6.3.月考核工资比例(B1):参见《东方日升年薪制薪酬结构表》。
6.4.月考核工资计算:实得考核工资 = 考核工资(B1)× 绩效考核等级系数;年效益浮动工资(十三月)计算:实得考核工资 = 年效益浮动工资(B2)或十三月工资(B2)× 年终效益系数;
4.6.年度效益浮动工资(B2):年终经济效益情况而核发的效益工资,适用于正式合同工;年度效益工资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年终发放。
4.7.十三月工资(B2):指东方日升全部正式转正员工(不满一年按实际月份计算,十三月工资=月职务工资(A))。
4.8.月(季)度考核工资按(B1),由各部门根据员工岗位设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按实际考核等级发放。
4.2.职务工资(A):指公司根据各系列人员的职位、技能、贡献等制定的薪资等级标准(详见《东方日升年薪制薪酬结构表》)。
4.3.考核工资(B1):指公司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工作成果和表现经考核后计发的工资。
4.4.福利津贴(C):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制定的各类政策性、福利性的补贴、补助、津贴等。
4.5.加班工资:原则上公司不提倡科员核发加班工资,但因公司实际情况和各部门的差异,此项目仍列入薪酬结构。各级分管领导必须对加班工资作严格控制,并提前申请说明原因批准后方可计酬。(小时加班工资=(最低保障工资÷22天÷8小时。)
4.1.1.月职务工资(A)=职位薪资(A1)+职级薪资(A2);
4.1.2.年度效益浮动工资(B2)=视效益情况而定;十三月工资(B2)=月职务工资(A);
4.1.3.月度工资=职务工资(A)+考核工资(B1)×考核等级系数+福利津贴+加班工资;
4.1.4.年总薪酬=月度工资×12+【十三月工资(B2)或年度效益浮动工资(B2)×年终效益系数×个人绩效等级系数】+福利津贴+加班工资;
5.3.薪资阶级明细情况参见《东方日升年薪制薪酬结构员新酬等级和考核比例按《东方日升年薪制薪酬结构表》进行。
5.4.2.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三级科员、一线操作工试用期为一个月、二级科员二个月),有工作经验并业绩突出者可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少为1个月;试用期人员按月职务工资的基本占比发放,不发考核工资。
6.7.3.若因请假与其它各种非因工原因(国家规定的假期除外),年度考核期内累计缺勤超过3个月,不参与本年度考核。无本年度年终效益浮动工资(B2)或十三个月工资(B2)。
6.7.4.事假不计发工资,病假计发最低保障工资(病假日工资=1160÷22天)。
6.7.5.工作满一周年的员工带薪年假为五天,年假不可以与其他节假日连休 (年休假日工资:职位工资÷22天);年休假为当年有效。
5.4.3.公司各级人员的“职位薪资”为公开数;“职级薪资”为保密数,但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为公开数。
5.4.4.加班工资以最低社会保障工资为核算基数,考核工资、年终效益浮动工资、十三月工资、福利津贴等不列入加班工资的核算基数;
5.5.物料计划部、办公室、品管部三个部门部分岗位可以申请加班时间,加班申请由部门经理核定,分管领导批准,同时还需加班原因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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