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宣城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宣城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

【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文字号】宣政[2016]27号

【发布部门】宣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26

【实施日期】2016.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宣城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宣政〔201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以来,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在全面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

为表彰先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弘扬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市政府经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李朝木等40名同志为宣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田军等39名同志为宣城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市上下要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宣城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单

2016年4月26日附件

宣城市劳动模范名单(40名)

宣州区(7名)

李朝木宣城木子禽业专业合作社社长

李开富宣州区澄江街道办事处花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葛其寿宣城市金新河蟹苗种专业合作社社长

匡世美(女)宣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工

冯林宣州区殡葬管理所职工

高武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执业药师

李朝英(女)安徽华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工艺美术师

郎溪县(5名)

杨大琴(女)郎溪县郎川薯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孙治国郎溪县涛城明艳水产养殖家庭农场主王波郎溪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督查队副队长韩根生国家电网郎溪县供电公司发展建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