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人权观与自由主义人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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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的人权观

自由主义的人权观
2 1 年 1 月 01 1 第 2 卷第 6 4 期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 院学报
Junl f e og agV ctnl ntueo clg a E gneig ora o in j n oa oa Ist f o i l nier H l i i i t E oc n
No 2 1 v. Ol
Vo . 4 No 6 12 .
自 由主 义 的 人 权 观
毛 瑞
(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 哈尔滨 10 8 ) 5 0 0
摘 要: 人权 思想 自产 生时起就 与 自由主义思想及其 思想家有着 密切 的联 系。探 讨 自由主义对人权概 念 的界
定; 自由主义提 出的人权 思想 的理论依据 ; 以及 自由主义 的普遍人权观 ; 自由主义的人权观进行 系统的梳理 , 对 并对
自由主义的人权观又存在 哪些问题 呢?
l 自由主义对 人权 的界定
自由主义 的这种人 权 界定是 与 自由主义 的一些基本理
论和人权 的产生发展 背景有关 的, 自由主义 的人 权思想有几 个理论基础 。
2 1 自然 权利 论 .
人权一词 的含义 , 乎成 为 了最 富有 争议 的 问题 之 一 , 似 由于不 同的文化对于人权有不 同的理解 , 而且许多定 义是从 政治 、 社会 、 法律等不 同的角度进 行 的界 定 , 因此至今 还没有

自然权利论是西方人 权观念的一个 哲学基础 , 它的 主要 主张是“ 天赋人权 ” 。天赋人权 理论 主张人生而拥 有权 利 , 这 种权利是不可 限制 和剥 夺 的 , 人作 为人 所必须 拥有 的 , 是 因
个能被广泛接 受 的人权 的概 念 。杜 兹纳 认为 , 先 , 权 首 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社会主义人权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社会主义人权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社会主义人权观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思想之一,它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中囊括了社会主义人权观的核心概念,即人的自由和平等的实现应该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之一。

一、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人权观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实现的机会,旨在消除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并提供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人权观认为,人的基本权利不仅仅包括政治权利,还应该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这一观点与传统的自由主义人权观相比更加全面和深入。

二、社会主义人权观与经济权利的关系在社会主义人权观中,强调经济权利的重要性。

经济权利包括就业权、社会保障权、住房权等,旨在保障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工资和劳动条件,这是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具体实现。

三、社会主义人权观与社会权利的关系社会主义人权观还强调社会权利的保障。

社会权利包括教育权、卫生权、环境权等,旨在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参与。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得到完善的医疗保障,这是社会主义人权观的体现。

四、社会主义人权观与政治权利的关系在社会主义人权观中,政治权利仍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然而,与自由主义人权观不同的是,社会主义人权观更加强调全体人民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而不仅仅是个体的私人政治权利。

社会主义国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方式,使人民自己管理国家事务,确保他们的政治参与权利得到保障。

五、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实践社会主义人权观在20世纪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中得到了一定的实践。

例如,中国通过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教育体制、推进法治建设等方式,努力实现社会主义人权观的目标。

同时,中国还根据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点,将人权观与改革开放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六、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局限性尽管社会主义人权观在某些方面具有先进性和优越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自由、民主、人权

自由、民主、人权

自由与民主近一百多年,世界上存在着形形色色的“民主”理论。

这些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所谓“彻底的民主”、“真正的民主”、“全面的民主”。

这种民主理论大都认为,国家的一切事情都应由人民直接处理,不需要民选的议会、总统等,也不需要独立的法院,什么事情都由人民临时投票决定。

特别是,人民的这种民主权力是无限的,只要多数人同意,干什么事都是合法的。

这种理论暗含着巨大的缺点。

因为人民的决定也并不总是正确的,人民往往并不善于直接治理国家。

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人民意见,可能会前后矛盾;如果一个国家中的多数民族同意屠杀少数民族,那更是一种不人道的野蛮行径。

特别是,这种民主理论还含有否定自身的危险:如果大多数人民投票同意结束民主制度,实行独裁制度,那也是合法的;这样,这种民主理论不就变成了独裁理论了吗?因此,这种民主根本不是什么“彻底的民主”、“真正的民主”、“全面的民主”,而是极权主义民主,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假民主,它在实践中特别容易滑向独裁、极权;它是托克维尔所说的那种“民主的暴政”。

另一种民主就是自由主义民主,或者叫宪政民主、代议制民主。

这种民主理论主张,国家的政治事务应当由经定期民选产生的议会与行政首脑进行管理,在政治上实行立法、行政、司法权力的分权与制衡。

特别是,民选机构甚至人民的权力也不是绝对的,人民在行使权力时也不得侵害到任何个人的自由,即人民的权力也要受到法治精神的制约。

因此,这种民主可以说是一种有限的民主。

自由主义民主理论认为,即使全体人民一致同意,人民也无权剥夺任何一个无辜者的生命,人民也无权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将自己送给一个独裁者去统治。

因此,自由主义民主不会转变为独裁,它才是真正的民主。

从政治角度看,自由主义民主的实质是精英政治和人民主权原则的结合。

人民选举精英人物来管理国家,以发挥专家们的治国特长;但又保持对领导人的任免权和监督权,以防止领导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人民的利益和自由。

因此,自由主义民主能够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而且又能让人民从这种民主制度中得到实际好处。

15第五章第三节 人权

15第五章第三节 人权
第五章 政治发展
第三节 人权
一、人权观念的演进
(一)人权观念的发展
古代→中世纪→ 17世纪→18世纪→ 19世纪→20世纪
(二)人权观念的三大焦点
●权利的主体 ●权利的内容 ●人权与主权
二、人权的概念
(一)若干不同涵义
●天赋权利说 ●人本道德说 ●实然人权说 ●需要权利说
(二)人权的界定
在一定生产方式中生活的一切人,基于最低限度 的道德准则,通过相应的义务准备而对自己所需要的 权利的主张资格
受教育权 民族自决权
民族权利
发展权 和平权
第四代人权?
以人权的本位和主题为标准,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至今的人权运 动史可以分为自由权本位的人权、生存权本位的人权和发展权本 位的人权三个历史阶段。 自由权本位的人权意欲造就自由的政治制度;但它忽略了人与人 事实上的不平等,不平等的人权使人权体系难以和谐。 生存权本位的人权意欲造就平等的经济、社会、文化制度;但它 压制了资本与劳动力结合的积极性,社会从创造型转向福利型, 一个社会活力不是增加而是减弱的社会仍是不和谐的。
发展权的主题则是连带东方世界和西方世界;但是在发展权的保 障方式未从道德领域转向法律领域之前,发展权的过度主张则会 引发人权体系的紊乱,从而带来社会的不和谐。
和谐权是第四代人权。
现代中国人权观念演进
• 民权论与中体西用 • 人权及大同世界(康有为) • 自由、平等和新民(严复、谭嗣同和梁启超) •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人权发展迈 入新的历史时期 • 1991年,第一个中国人权白皮书发表,开始中国特色 人权发展之路 • 2004年,“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中国人权发 展呈现新局面
人权
集体主义
个人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的主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的主要内容
近 日,北京 日报 ・ 《 理论 周刊 》刊登张
晓玲 的文章说 , 最近 , 国首次公 布《 我 国家 人权行 动计 划》 ,其 中表述 的 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人权观 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 个方面 第一 , 尊重和保 障人权 是社会 主义制度 的 根本 特征 . 二 , 第 经济 、 会 、 化权 利 与 社 文

2 0 6 o 9・
公 民权 利 、 治 权 利 是 人权 体 系 中 不 可 分 政
割的组成部分 ; 第三 , 生存 权和 发展权是首 要人权 : 四, 第 人权是 权利和 义务 的统一 ; 第五 , 人权是个人权利与集体 权利的统一 ; 第六 , 权的核 心是 平等 七 , 权的根 人 第 人 本保障是法洽 : 第八 , 人权 的普遍性原则必
和“ 具体的 、 实的” 的发展 、 的整体发 现 人 人
展与个体发展 的内在统一 。
的制度和机 制。如果只注重改善 民生 , 而不
发展民主 , 生也会陷入困境。 民
《 红旗文稿》 近期刊发郑秉 文的文章指 出, ~个 国家的基本社会
保险制度本应覆盖全体就业人 1 3,如 果 长 期 不 能 实 现 应 保 尽 保 , 不 仅 不 利 于 应 对金 融 危机 和 促 进 增 长 , 且 可 能 让 民众 对 其合 法 性 产 而
民幸福为价值取向 ,就是要 以满足 广大人
民群 众物 质和 文化 的需 要 为 出发 点和 归
利 益诉 求得不到充分表达 , 或者即使表达 了
宿。三是作 为一般社会存在意义上 的每一
个人 。 以人为本 ” “ 就是要 以人 的自由、 面 全 发展作 为终极价值 。提出 “ 以人为本 ” “ 、 执 政为 民”体现 了作为 “ , 类本 质” 的人的发展

什么是政治立场?

什么是政治立场?

什么是政治立场?政治立场是指一个人或者一个团体在政治问题上所持有的观点、主张和态度。

它反映了一个人的政治信仰、思想取向和行动导向。

政治立场不仅仅是个人对政治问题的看法,更是对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和文化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观点。

一个人的政治立场往往由其价值观、理念和利益所决定,同时也受到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影响。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解析政治立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

一、政治立场的形成因素1. 价值观的影响:一个人的政治立场会受到其价值观的指导。

不同的价值观会导致不同的政治取向。

例如,崇尚自由和民主的人往往更倾向于进步、自由主义的政治立场;而重视平等和社会正义的人可能更倾向于社会主义的政治立场。

2. 利益的因素:政治立场还受到个人和集体的利益所影响。

人们常常通过争取自身或团体的权益和福利来塑造自己的政治立场。

例如,资本家可能支持自由市场经济和小政府,因为这样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的经济利益;而工人阶级可能更倾向于社会主义,因为这样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劳动权益。

3. 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政治立场也受到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影响。

不同的社会背景和历史经验会带给人们不同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认同。

例如,发达国家的人们可能更倾向于自由民主的政治立场,因为他们在这样的条件下享受了更多的自由和权益;而发展中国家的人们可能更倾向于社会主义,因为他们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追求更为迫切。

二、主要的政治立场1. 进步主义:进步主义是一种积极向前发展的政治立场。

进步主义者相信社会和历史是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的,他们主张通过改革和变革来实现社会的进步和改善。

进步主义者关注社会公平、民主政治、环境保护和人权等问题。

2. 保守主义:保守主义是一种保持现状和传统的政治立场。

保守主义者相信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是必要的,他们主张保护传统价值观和权威,并以此来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秩序。

3.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一种注重个人自由和人权的政治立场。

自由主义者相信个人和个体的权力和自由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他们主张有限政府和自由市场经济。

现代政治家的政治观点

现代政治家的政治观点

现代政治家的政治观点
现代政治家的政治观点是多种多样的,因为他们代表各种不同的政治派别和倾向。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现代政治家的政治观点:
1.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政治家坚信个人自由和人权的重要性。

他们主张政府应当保护个人自由,限制政府权力,推动市场自由和竞争,并提倡公民的参与和平等。

2. 保守主义:保守主义政治家对传统价值观有强烈的认同感。

他们主张维护社会稳定,强调社会秩序和道德价值,支持有限的政府干预和保守的经济政策。

3.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政治家认为公共财富和资源应当共享,主张社会平等。

他们倡导国家干预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和福利,以减轻社会阶层之间的不平等。

4. 民主主义:民主主义政治家追求政府的民主化和参与。

他们主张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支持选举和法治。

5. 环境保护主义:环境保护主义政治家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他们主张减少污染、推动可再生能源和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环境。

6. 国际主义:国际主义政治家倡导跨国合作和平等。

他们主张国家应当在国际事务中合作,推动全球治理和解决全球性问题。

以上是一些现代政治家可能持有的政治观点,他们的具体观点和政策可能因个人背景、国家环境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姓名:张剑桥学号:2014E8018161023 单位:城市环境研究所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发源地,为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论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权应当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权利而不是少数人的特权,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人权是各类权利有机统一的权利体系,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人权的实现离不开稳定、发展与法治,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对话与合作是促进国际人权合作的正确途径,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是国际人权发展的基点。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人权状况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国理论界掀起了思想解放的大潮,对于人权问题的讨论主要围绕这个主题而展开,“人权是不是资产阶级的口号,社会主义能不能使用人权概念”。

人们形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观念,并且学术界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为人权研究的开展做了有益铺垫,直到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都是基本人权的具体表现”。

这一时期的讨论预示着对人权问题的认识已逐步恢复到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正确轨道上。

邓小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道路理论制度的奠基者。

他多次针对我国具体国情,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中国人权实际情况相结合,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注入新鲜血液。

他提出的许多关于人权的思想,有力地指导着我们党和国家在人权方面的实践活动。

邓小平的人权思想主要包括国权比人权更重要,把人权与国权结合起来思考,要想实现人权首先要实现国权,这是他的突出贡献。

他认为:人权不能仅仅是享受权利,还应该履行义务。

这也正是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的观点。

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起源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

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起源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

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起源及其在现实国家中的运用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的探讨在中国重新兴起。

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探讨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在现实国家中的应用,以此来阐述两者的关系。

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不存在根本的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自由主义因素的社会主义不是好的社会主义,而没有社会主义因素的自由主义也不是好的自由主义。

【关键词】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关系一、关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的一些观点:对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研究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相同。

本文只择一些与本文相关的观点。

1.弗朗西斯·福山在1989年夏为《国家利益》杂志攥写的一篇题为“历史的终结”的文章中认为,自由民主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并因此构成“历史的终结”。

换句话说,在他看来,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标志着自由主义的胜利、社会主义的失败。

历史终结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终结于自由主义。

很明显,福山是将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作为两大对立派来看待的,认为两者水火不容,不可能共存。

2.台湾学者朱高正所持观点与福山相反。

在朱高正看来,所谓现代化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其实质性的涵义在于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立与互动。

首先,从理念角度讲,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是自由,而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是平等。

朱高正认为不能偏向任何一方,若一方压倒另一方,都会给彼此带来伤害,如同经济上的公平和效率一样。

明智的做法是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寻找一种动态的平衡。

其次从现实实践看,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其原因是对自由主义采取一刀两断的措施,完全拒绝自由主义对社会主义进行必要的补充。

而西欧北美的资本主义之所以垂而不死,仍然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其在一定程度上采纳了社会主义的因素。

如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法国的左右两党的折衷共治以及美国的“新政”。

他认为这些国家的现代化模式虽然以自由主义标榜,但实际上却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两者之间的对峙与对话的互动发展。

什么是自由主义?

什么是自由主义?

什么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一种政治思潮,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旨在反对权威主义和专制主义思想,提倡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自由和尊严。

那么究竟什么是自由主义呢?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人权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启蒙运动时期,这是一段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核心价值的时期。

自由主义强调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言论自由、个人自由和自我决定的权利,同时反对政府的强制干涉。

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人们应该严格遵守「不加害他人、不干涉他人行动自由」的原则,这被视为一种基本的道德准则。

自由主义在人权领域的理念为人们的平等和尊严奠定了基础。

二、经济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亦是一种经济理论,自由市场经济理论是自由主义的根本理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应该在自由市场的环境下自由竞争,政府干预的越少,市场就越有效率。

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持者通常强烈反对任何形式的市场规制或消费者保护,认为像工资不平等、收入分配不均等问题,都是自由市场的正常现象,政府不应该干预。

三、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在政治意义上,自由主义强调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公民自由,例如:选举权、提供反对意见的自由、言论自由、平等权利等。

政府只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个人和集体的权利和自主性。

政治自由主义的核心是通过民主的手段改善和推进公民权利的实现和保护。

结论:自由主义是以个人自由和民主原则为中心的一种思想体系,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人都非常关注的政治问题。

自由主义的理念涉及到人权、经济、政治等方面,即便是如今的世界政治形势波动不断,也无法撼动自由主义的基本观念。

虽然当前自由主义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压力,但无论如何,自由主义理念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意识形态典型案例剖析

意识形态典型案例剖析

意识形态典型案例剖析意识形态是指一种关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信仰、价值观和观念体系。

它对个人和群体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决策过程产生重要影响。

在历史上,各种意识形态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以典型案例剖析的方式,列举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意识形态,并对其进行分析。

1.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认为个人应该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拥有最大的自由度。

自由主义主张市场经济、民主制度和人权保护,代表人物如亚当·斯密和约翰·洛克。

2.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认为生产资料应该归全体公民所有,追求社会平等和公正。

社会主义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实行计划经济和社会福利制度,代表人物如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3. 保守主义:保守主义强调传统、秩序和权威,认为社会应该保持稳定和有序。

保守主义主张保护社会价值观和传统道德,反对过度改革和社会变革,代表人物如培根和爱德蒙·伯克。

4. 极端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强调本族群体的优越性和权益,排斥其他群体和外来文化。

极端民族主义主张民族独立和优先权,代表人物如阿道夫·希特勒和本·拉登。

5. 宗教极端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将宗教信仰与政治目标结合,以暴力手段推行特定宗教信仰。

宗教极端主义主张对非信徒的歧视和迫害,代表组织如基地组织和伊斯兰国。

6. 人文主义:人文主义强调人的尊严和价值,认为人类应该追求自我实现和个人幸福。

人文主义主张人权保护、教育普及和自由思想,代表人物如伊拉斯谟和伏尔泰。

7. 环保主义:环保主义强调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认为人类应该与自然和谐共处。

环保主义主张减少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推动可再生能源,代表人物如瑞秋·卡森和阿尔·戈尔。

8. 女权主义:女权主义强调性别平等和女性权益,认为女性应该拥有与男性相等的权力和机会。

女权主义主张消除性别歧视、推动性别平等和保护妇女权益,代表人物如格洛丽亚·斯坦姆和贝蒂·弗里丹。

倾向思想举例简短总结分析

倾向思想举例简短总结分析

倾向思想举例简短总结分析倾向思想是指个体或群体在特定问题上倾向于一种特定的观点或立场。

倾向思想的形成可以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文化背景、个人经历、媒体宣传等。

以下是一些倾向思想的举例以及对其的简短总结分析。

1. 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一种强调民族利益、文化和自主权的思想倾向。

例如,近年来涌现出一些国家主义政治团体,他们主张保护本国民族利益、反对外来影响。

这种倾向思想往往是由历史、文化认同和国家经济政治形势等多种因素所驱动的。

然而,过度的民族主义也可能导致排外、歧视和冲突。

2.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一种主张个人自由和人权的思想倾向。

举例来说,自由主义者会主张个体应该有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政府应该保护和促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自由主义的倾向思想受到启蒙思想、民主理念以及社会进步的影响。

然而,过度的自由主义也可能导致个人权利过度强调,忽视社会公平和责任。

3.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一种主张社会财富公有化和追求社会公平的思想倾向。

例如,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国有经济和福利制度,以在经济上实现更平等的分配。

社会主义的倾向思想源于对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的关注,同时也受到马克思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影响。

然而,实施社会主义的挑战在于平衡集体和个体权益的关系,以及经济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4. 环保主义:环保主义是一种强调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倾向。

例如,一些环保主义者倡导减少化石燃料使用、提倡可再生能源和保护野生动物等。

环保主义的倾向思想受到对环境破坏和气候变化的担忧,以及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反思。

然而,环保主义也可能面临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以及如何平衡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问题。

这些举例只是倾向思想的冰山一角,实际上还有许多其他的倾向思想存在。

每种倾向思想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不同的倾向思想可以相互补充和纠正。

对于个体和社会来说,理性思考和多元对话是解决倾向思想的分歧和冲突的关键。

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浅探

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浅探

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浅探——基于两者起源及现实运用的角度论文关键词: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关系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的探讨在中国重新兴起。

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探讨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在现实国家中的应用,以此来阐述两者的关系。

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不存在根本的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自由主义因素的社会主义不是好的社会主义,而没有社会主义因素的自由主义也不是好的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产生以来,关于两者关系探讨一直持续不断。

如今,两者内部流派迭起、纷繁复杂,可谓其原貌已日益模糊。

本文并不对其在历史过程中的演变逐一探讨,只是就其最原始、最基本的精神(如自由主义强调自由,社会主义强调平等等)加以审视,从追溯两者的起源及其在现实国家的运用这一角度来探讨两者原本简单的关系。

一、关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的一些观点对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研究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相同。

本文只择一些与本文相关的观点。

1.弗朗西斯·福山在1989年夏为《国家利益》杂志攥写的一篇题为“历史的终结”的文章中认为,自由民主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并因此构成“历史的终结”。

换句话说,在他看来,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标志着自由主义的胜利、社会主义的失败。

历史终结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终结于自由主义。

很明显,福山是将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作为两大对立派来看待的,认为两者水火不容,不可能共存。

2.台湾学者朱高正所持观点与福山相反。

在朱高正看来,所谓现代化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其实质性的涵义在于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立与互动。

首先,从理念角度讲,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是自由,而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是平等。

朱高正认为不能偏向任何一方,若一方压倒另一方,都会给彼此带来伤害,如同经济上的公平和效率一样。

明智的做法是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寻找一种动态的平衡。

其次从现实实践看,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其原因是对自由主义采取一刀两断的措施,完全拒绝自由主义对社会主义进行必要的补充。

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

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

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和社会观念,自18世纪起在欧洲开始兴起,并在近现代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主流政治思潮之一。

本文将从自由主义的起源、发展、演变、影响和未来展望等方面,对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进行详细探讨。

一、起源1.1 17世纪欧洲启蒙运动欧洲启蒙运动为自由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倡导理性、自由和平等。

1.2 18世纪古典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代表人物有亚当·斯密、约翰·洛克等。

1.3 19世纪自由主义的传播自由主义思想在19世纪迅速传播到欧洲、美洲和其他地区,对当时的政治和社会变革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发展2.1 工业革命和自由主义工业革命的兴起推动了自由主义的发展,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成为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

2.2 政治改革和自由主义19世纪的政治改革推动了自由主义的普及,包括选举权扩大、宪政制度建立等。

2.3 自由主义思想的深化自由主义思想在19世纪不断深化,提出了更多关于个人权利、政府职能和社会公正等议题。

三、演变3.1 新自由主义的兴起20世纪后期新自由主义兴起,主张市场自由化、国家减少干预,代表人物有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米尔顿·弗里德曼等。

3.2 社会自由主义的发展社会自由主义强调社会公平和福利,提出了更多关于社会正义和公共服务的观点。

3.3 自由主义的多元化当代自由主义呈现多元化趋势,包括经济自由主义、政治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等不同流派。

四、影响4.1 民主制度的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推动了民主制度的普及,民主和自由成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4.2 全球化和自由主义全球化进程加速了自由主义的传播,自由贸易和开放市场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4.3 人权和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强调人权和个人自由,推动了人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的发展。

五、未来展望5.1 自由主义的挑战自由主义面临着来自保守主义、民粹主义等思潮的挑战,需要不断适应时代变化。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理论创新的一个重大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

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的立场是:促进人权,尊重主权,反对霸权。

最近,我国首次公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该计划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基本要求具体化为今后两年人权发展的工作目标和政策,对于科学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那么,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其主要内容有哪些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理论创新的一个重大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1年,我国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白皮书反映了我国在人权认识上实现的重大理论突破,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形成。

1997年,"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我国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的政治理念和价值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社会主义制度同人权有着本质的一致性。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实现了人权主体从少数人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历史性跨越,同时使人权内涵得到了丰富、深化和拓展。

社会主义人权的本质特征是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

"以人为本"原则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一个核心概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大贡献。

这一原则要求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体现对人的尊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且要求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放在发展的根本和核心地位,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人权

人权

在全球化的时代,怎様通过建设性的对话来沟通和扩大人权方面的国际共识已成为了当今国际社会主要议题之一。不仅在西方文明的框架内思考人权,而且在与西方文明并驾齐驱的其它文明框架内省察人权,已形成一种“文明相容的人权观”,是缓和并逐步化解矛盾冲突的一条必由之路。[7]
尽管以《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为代表的一系列人权宣言都肯定了人权的特殊性,指出实施人权原则必须考虑国家的特性和地域特征以及不同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但是社会普遍认同人权仍应有最低限度标准,“贫穷不能做为国家恐怖和酷刑的借口。”[8]
人权只是一个抽象的框架,一个暧昧不明的理论模式。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文明,不同的人,描绘出了千变万化的“人权”,并由此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但这并不影响人权作为一种广为接受的标准。
[编辑] 人权的主要内容
国际社会对人权的内容和分类存在这很大的分歧,各种理论之间不仅有冲突也有重叠之处。所以本章节将人权的各种元素从错综复杂的理论中提取出来分列如下。
尊严权。尊严也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合理延伸。如果一个人若无尊严,那麽他的生命至多是一种无人格的形式。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尊严的价值早在古代就得到普遍的认同,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等。尊严权主要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互敬互爱,文明礼貌。如果一个人的尊严权被否认,就意味者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羞辱,威胁,骚扰,中伤他,那显然他就失去了“作为人类”的资格,这无疑是和人权所不容的。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当代英国思想家米尔恩提出了“作为最低限度标准的人权”。核心内容主要有两点,第一,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道德规范的多様性,得到某种共同体认可的权利,没有足够的理由被认为也同様适用于其他共同体。第二,无论社会发展和道德规范存在多么大的差异,一些最低限度的人权必须得到所有共同体的一致拥护。总结起来,人权标准是最低的,所以才能成为普遍的;因为是普遍的,所以也只能是最低的。

生活中的意识形态例子

生活中的意识形态例子

生活中的意识形态例子生活中的意识形态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于价值观、信仰体系、思维方式等方面的整体观念和理念。

它们是对于人们对于生活、世界的认知和看法的总结和表达,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十个关于生活中的意识形态的例子:1. 人文主义:强调人的尊严、自由和平等,倡导人的自我实现和追求幸福。

人文主义认为人是价值的中心,社会的发展应当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2. 宗教信仰:宗教信仰是一种对于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它提供了人们对于生命意义和价值的解释和指引。

不同的宗教信仰有着不同的教义和价值观。

3.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一种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它强调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主张社会资源的公有化和分配的公平性。

社会主义追求社会的共同富裕和人民的幸福。

4.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一种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意识形态,主张个人的自主和选择,反对过度的政府干预和控制。

自由主义认为个人自由是最高的价值。

5. 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一种强调民族的集体利益和民族认同的意识形态,主张保护和发展本民族的文化、经济和政治利益,维护民族的独立和尊严。

6. 环保主义:环保主义是一种关注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形态,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反对破坏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倡导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7. 人权主义:人权主义是一种强调人权和人的尊严的意识形态,主张保护和促进人权,反对歧视和压迫,倡导人的平等和自由。

8. 科学主义:科学主义是一种以科学和理性为中心的意识形态,主张通过科学方法来认识和改造世界,强调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9. 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一种强调个人自我实现和利益的意识形态,主张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反对集体主义和群体利益的优先。

10. 女权主义:女权主义是一种关注和争取女性权益的意识形态,主张消除性别歧视和不平等,促进男女平等和女性的自由和权利。

什么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对我们的生活有何影响?

什么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对我们的生活有何影响?

什么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对我们的生活有何影响?自由主义是一种旨在保护个人自由和尊严的政治哲学。

自由主义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它的核心意义是自由和尊重个人权利。

自由主义的概念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认可,它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自由主义的核心概念及其对我们的生活的影响。

一、个人自由与尊严自由主义的核心概念是个人自由和尊严。

自由主义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被保护他们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这个概念反映在各个方面,包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选择自由、个人隐私等等。

自由主义国家的人民享有言论自由,他们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而不受惩罚。

新闻自由也是一种重要的自由,每个人都有权接收和传播信息。

选择自由意味着人们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职业。

而保护个人隐私也是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人权保障和法治思想自由主义国家强调人权保障和法治思想,这保证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任何侵犯。

法治思想要求所有人都必须遵守法律,这样就可以保证人们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扰或侵犯。

为了保障人权,自由主义国家通常会建立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这个系统可以确保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

这种思想也反映在政治体制上,自由主义国家通常采用民主制度,这样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他们的意见并参与政治过程。

三、社会进步和创新自由主义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创新。

自由主义国家通常会鼓励和支持个人和企业进行自由的市场竞争,这样可以促进创新和发展。

在自由主义国家,每个人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和抱负,这可以激励人们不断创新和进步。

自由市场经济体系也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这样可以帮助国家保持竞争力。

四、国际合作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由主义国家通常支持国际合作和生态环境保护。

自由主义的思想反映在国际合作上,这通常表现为国际交往和经济贸易的开放,这可以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和促进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

同时,自由主义国家也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他们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

社会主义民主 自由 人权

社会主义民主 自由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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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 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 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 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 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 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是当 前世界上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 主政治思想。
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人权自由的指责:
由于中国与西方文化 价值观的不同,西方 资本主义国家总是以 他们的人权自由观对 中国进行无理指责: 比如宗教信仰问题, 计划生育问题,言论 自由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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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通常在以下方面指责中国的人权: 1。缺乏完善的法制,缺乏对民权的保障的法律,有的法律互相冲突。 2。没有言论自由。发布政府不愿意看到的意见有可能获罪。 3。户口制度阻止人民自由搬迁。(衍生出民工权利受到侵犯。) 4。缺乏宗教自由。(比较敏感,我就不多解释了。) 5。缺乏政治自由,比如胡佳这样的人被判刑。 6。计划生育限制父母生育自由。 7。死刑。(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废除死刑。美国没有,但执 行的很少) 8。少数民族问题。(比较敏感,我就不多解释了。) 9。工人权利。(被剥削严重,不能自由组织工会等) 10。其他问题,比如在中国的非洲人、从北朝鲜叛逃的人受到歧视,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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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同资本主义的对比:
1.民主的对比:
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并为之服务 的,不管它采取什么具体形式,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用以保护和 巩固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和政治统治的工具。 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 主体是极少数资产者,他们享有各种民主权利,并对广大劳动者 实行统治。 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在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上是相割裂的。 它通过实行普选制、议会制、三权分立、多党制等形式,制造一 切权利归于全民的假象,实际上,广大劳动人民由于各种实际条 件的制约,不可能真正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主权利。 资本主义民 主政治从本质上讲,民主与集中、权利与义务是分离的,少数剥 削者可以享受各种各样的民主权利,享有广泛的自由,而广大劳 动人民虽然对国家、对社会尽了无数义务,实际上却无法享受应 当属于自己的权利和自由。

权利观、政绩观、价值观

权利观、政绩观、价值观

权利观、政绩观、价值观
权利观、政绩观和价值观是人们对于权力、政绩和价值的看法和理解。

1. 权利观:权利观是指个人或群体对于权力的态度和理念。

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权利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自由主义权利观:认为个人应该享有自由和权利,政府应该保护并尊重这些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

- 社会主义权利观:认为权利应该与社会责任相结合,强调公平和社会正义,如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

- 专制主义权利观:认为权力应该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个人权利可以被牺牲以达到某种目的,如国家安全等。

2. 政绩观:政绩观是指个人或群体对于政绩的评判标准和价值取向。

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政绩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经济发展导向的政绩观:将经济增长、就业率等经济指标作为评判政绩的重要标准。

- 社会进步导向的政绩观:将教育水平、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等社会指标作为评判政绩的重要标准。

- 环境保护导向的政绩观: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等环境指标作为评判政绩的重要标准。

3. 价值观:价值观是指人们对于道德、伦理和思想信仰等方面的认知和价值取向。

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价值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宗教价值观:以宗教信仰为基础,将信仰中所强调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作为行为的指导原则。

- 人道主义价值观:强调人类的尊严、平等和互助精神,倡导关怀他人、帮助弱势群体等。

- 自由平等价值观:强调个人自由、人权和平等,主张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机会。

权利观、政绩观和价值观在个人和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决策、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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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人权观与自由主义人权观刘清元• 2011-11-09 22:19:16 来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摘要】社会主义人权观与自由主义人权观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区别,西方世界往往以其自由主义人权观的立场对我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批评。

本文首先分析了两种人权观在立场、人权类型及人权来源等方面的差异,继而分析了二者之间的联系。

自由主义人权观曾经借鉴社会主义人权观的某些观念,而基于人权多样性的理论,社会主义人权观也完全可与自由主义人权观并存并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人权观应借鉴和吸收自由主义人权观的成就,以此实现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人权观;自由主义人权观;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的人权事业正在稳步前进,但在国际社会中仍然是毁誉参半。

我们虽然并不依赖西方国家对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认同,但是人权具有很大的普适性,不论在西方国家还是在我国,人权事业始终是一项关涉人类自身生存和幸福的重大事业。

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人权观与西方根深蒂固的自由主义人权观有着极为重要的联系和共通之处,当然也存在不同之处。

将这二者进行对照观察,有助于推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一、从两种人权观的对比看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同样是政治学上的意识形态,就其范围而言,这二者所涵盖的内容极为庞大。

自由主义的分支众多,学派林立,其内部之间的分歧,有时甚至比自由主义与其他主义之间的分歧还要大。

而作为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也有着不同的分类,我国所施行的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为基础的政治制度。

撇开政治制度不谈,单就意识形态而言,两者之间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前者重视个人、自由和效率,其核心价值是自由契约和财产神圣;后者则重视集体、平等和公平,其核心价值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

与之相对应的两种人权观在理论基础上有着重要的不同。

人权的主体自然是人。

相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分子。

然而,正是在个人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人权观有着一个重大的区别。

在自由主义人权观看来,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因之人的价值的全面实现乃是国家和社会的根本目标。

在一个集体之中,个人是集体的目标,而非相反。

总而言之,个人是中心,是手段,是宗旨,一切其他的集体都只是为了服务于个人而存在的。

这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与此相应的则是个人主义的人权观。

在这种人权观指导之下,当个人的价值与国家和社会利益有所冲突时,个人权利应当高于国家和社会利益。

在极端自由主义者看来,国家甚至不应该存在,因为国家本身即构成对个人自由的侵害,这是无政府主义的观点;较为保守的自由主义则倡导一种“最弱意义上的国家”{1},只负责保护人权,而不能侵害人权,且不能实施福利,因为福利制度乃是剥夺一部分人的财产权去为另一部分人提供服务。

因此其职能是极为有限的。

另一些自由主义者虽然支持福利制度,但是认为在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相冲突时,个人权利高于社会利益,因此个人享有依据自己的良心反抗国家、反抗法律的“违法权利”。

{2}其在国际法上的极端形式是“人权高于主权”。

无论其内部分歧如何,从总体上看,尽管自由主义人权观也承认对个人权利应加以必要限制,但是,不能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权利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

相反,社会主义人权观则认为,个人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生活在社会之中。

尽管社会主义人权观并不反对个人是社会的目的,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3}273,但是,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发展,脱离社会,人就不成其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发展的重要条件。

社会主义人权观因此认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了这些至高无上的利益,个人理应在其自身利益与国家和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做出让步,以限制自己的权利,实现公共利益。

这种人权观,乃是集体主义的人权观。

其重点即在于当个人权利与国家和集体利益相冲突时,个人权利服从于后者,人权不应高于国家利益,当个人权利的行使危及公共秩序时,国家得限制之。

因此,在社会主义人权观之下,违法的权利是不可能出现的,人权也决不可能高于主权。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在方向上南辕北辙,二者对国家的态度也截然不同,这直接导致了自由主义人权观与社会主义人权观的第二个不同,即在人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上有重大分歧。

个人主义认为人人都是有理性的,并具有利己性,人人都可以依据自己的理性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

个人主义相信个人的理性选择,但在同时,则对国家权力抱有深深的怵惕之心。

因为既然人人都是利己的,那么,掌握国家权力的人自然也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而私利的获得无疑将侵害普通人的人权。

出于摆脱自然状态的需要,人们相约组成政府以保障人权,避免霍布斯式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国家是一种必要的恶。

然而,权力既然有可能异化,那么,权力就是不能够完全信任的。

因此,自由主义人权观极为强调传统的远离国家的自由(freedom from state),对国家权力和集体理性持怀疑态度。

尽管自由主义人权观同意国家是为了保障人权而存在的,但是仍然不信任国家的积极行为能够保障人权,因此严格限制国家权力。

由此也产生了著名的分权制衡理论。

其另一个副产品即是,自由主义人权观同时也不大信任依靠国家方能实现的社会、经济权利,认为其并不属于人权的范畴。

围绕与此相关的福利制度,自由主义内部也产生过不小的争论,诸如哈耶克之类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反对实行福利制度,认为其侵害了自由权。

但从总体而言,自由主义人权观对社会权持反对态度。

同时,由于国家是作为保障人权的手段出现的,因此,其本身并不存在权利;而所谓的集体,其所代表的也只是作为个人的权利的集合,自身并不享有所谓人权。

因此,自由主义人权观总体上也反对集体人权的概念。

与之相反,社会主义人权观转而强调集体对于实现人权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人权观认为,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至上,必将导致较大程度上的社会不平等。

为了使得社会实现平等,或至少使得社会两极分化不至于过于严重,对社会弱势群体加以特别保护是势在必行的。

而这种特别保护是个人无法实现的,因此只能求助于国家权力。

有鉴于此,社会主义人权观珍视许多需要依靠国家权力方能实现的社会经济权利,并加以严格保障,以期实现较大程度上的社会公平。

在对国家权力的态度上,社会主义人权观并不视国家为侵害人权的主要主体,相反,其认为国家权力对实现人权不仅必要,而且有较大的益处,因此应视国家权力为朋友而非敌人。

同时,国家和民族等集体也不单纯是个人的集合,其本身也享有人权,即包括自决权等在内的集体人权。

此外,二者在人权来源问题上也存在重大的歧见。

自由主义人权观往往认为人权具有自然属性和道德属性,并先于国家和法律而存在。

自由主义人权观中的“天赋人权”说曾经在西方世界中广为流传,并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

尽管后世思想家对天赋人权说颇多批评,认为其没有合理的基础,但是,人权具有自然性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

正因为具有自然性,人权也就拥有了广泛的普遍性,是人之为人必然享有的权利,因此人权在世界范围内是共通的。

西方人权学者也往往以此为借口,宣称他国没有人权,其标准则是其本国的人权观。

然而,当代社群主义思想家麦金泰尔认为人权这个说法本身即值得推敲,因为,第一,“权利说法不见于一切社会,亦非社会生活本身所必需”;第二,“如果有人权,在近代以前也无人知晓其存在”;第三,“根本没有这些权利,因为所有为人权信念提供正当理由的企图均未成功。

”{4}9这种说法虽偏颇地否定了人权本身,但对于反思西方主流的人权观有着重要的意义。

正如米尔恩所言,人权本身是来源于法律、习惯和道德规范的,并非天赋的。

这种观点,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人权观有相似之处。

社会主义人权观从不认为人权是天赋的,其立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基础,认为人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权利的性质、享受权利的主体及其范围等等是各不相同的。

”{5}因此,社会主义人权观尽管也并不反对存在最低限度的人权,但认为人权应当与各国、各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等相适应,具有多样性。

人生活在不同的社会之中,其所享有的人权也各有不同,妄图将一种人权观加诸另一种人权观之上是徒劳的。

此外,既然人权不是天赋的,那么,人所实际享有的人权就只能是建立在客观基础之上的,而非抽象的人权。

因此,社会主义人权观主张人权的实现应以现实为基础。

上述不同之处,是两种人权观的主要分歧所在。

本文认为,这些分歧尽管对我国社会主义人权观获得世界的认同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但并不是不可克服的。

事实上,两种人权观同样存在相容之处。

二、两种人权观的相互呼应如上所述,社会主义人权观与自由主义人权观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然而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二者之间也出现了相互靠拢的倾向。

(一)从魏玛宪法到罗斯福新政—自由主义人权观的转变自由主义人权观在资产阶级革命的风暴中,逐渐为世人所接受,并形成了一种通行的人权法则,此即以“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信条。

然而,自由主义本身存在着一定的自我矛盾之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引发一些其他矛盾。

人生活在社会之中,根本不可能脱离社会生活而有所谓的绝对自由,正如社群主义者所批评的那样,“自利、理性化和良善生活的观念的要求并不是由自主的行为者来确定的,而是道德传统的产物,而这种道德传统是个体生长于其中的,他们的理想、价值、习惯和原则是他们的道德教育反复灌输在他们之中的。

”{6}17易言之,个人的自由是立基于社会传统之中的,而社会传统显然不可能是个人所独立创造的。

因此,自由主义人权观对自由的倡导,并不必然如自由主义者所言,会带来良善生活(good living)。

事实上,对自由的过分强调将导致两个难以克服的问题。

第一,体现在经济自由主义方面,完全放任自流的自由市场必然会引发财富的过分集中,而资本家追求利益的本性将会使得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无序状态。

此即一部分学者所分析的上个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之所以会发生的原因。

第二,自由主义对自由的极度强调,必将在一定程度上损及平等。

自由与平等始终是两个存在矛盾的范畴,一味倡导自由无疑将使得原本掌握更多资源的人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并将此优势保持下去,反之,那些不占有资源的人将长期处于劣势。

如此一来,社会的不平等乃是不可避免的。

在目睹了资本主义世界里资本家盘剥劳动者的种种现象之后,从空想社会主义者开始,社会上一直存在着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反对之声。

在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产生之后,社会主义者对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批判日渐加深。

在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者的努力之下,19世纪爆发了多次无产阶级革命。

这些革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一个方面即在于传统自由主义的政治训条不仅无法避免剥削,反而会产生更大程度上的剥削,从而形成严重的阶级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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