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公共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适用于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社区公共户”)

证明材料说明1、《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在派出所填写

2、实际居住地的有关凭证①租赁房屋的,由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具体操作见另一附件“经验”

②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

③居住在亲友家中的,由居、村委会出具寄宿证明

3、《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单位人事去学生事务中心办

4、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薄》如不能提供《居民户口薄》的,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办理《户籍证明》具体咨询金老师

5、《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申请表》就是咱们申请户口时,已经交给学生事务中心的那个。让人事登录账号,下载下来重新打印一份盖上公章就成

6、《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就业

报到证》

7、加盖公章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必须是劳动合同

8、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备注:①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受理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如确属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②如果相关证明材料是政府职能部门批复给用人单位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复印;

③为方便申请人,对部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可以查询的情况,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但政府部门信息数据与申请人反映情况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注:这只是我这边派出所的情况,具体咨询所在派出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