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盘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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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盘点管理规定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库存商品盘点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财产物资001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6页正文页数:4页
附件个数:1个
制度正文目录:
定。
2.范围: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美电器各分部财务部门、配送中心、门店库房。
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3.名词解释:
盘点小分队:指为保证分部库存帐实相符,加强对库存商品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而专门成立的商品盘点小组。
不定期抽查盘点:指主要由分部财务部组织盘点小分队,不定期的对门店、直营店、配送中心的各库区、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4.职责:
A.分部财务经理助理或财务主管是库存商品盘点管理的责任人。
5.作业内容:
库存商品的日盘、周盘
5.1.1 每次盘点前门店、配送财务室只能向库管人员提供带商品型号、规
格,但不带数量、单价的空白盘点表;
5.1.2 日盘、周盘由库管组织库工进行;由库管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
盘点表,并在盘点表上签名;
5.1.3 盘点表由财务人员有重点的抽查核对,每日至少抽查1个大类商品
的3个品牌,每个品牌至少5个型号以上的商品,财务应有计划的
进行抽查工作,并对抽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各门店、配送中心应在
财务周例会上通报库存盘点抽查情况。
5.1.4 每次财务抽查发现库管人员不如实填写盘点表,不如实反映问题
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问题的性质,提请公司予以处
罚,直至开除并赔偿损失。
库存商品的月度盘点
5.2.1 门店、直营店和配送中心的库存商品月度盘点工作程序
A.各门店、直营店、配送中心于月末结帐日,由财务人员负责提供不
带数量、金额的商品盘点表,交给库工进行盘点,库工按商品实有
数进行盘点。
B.另外财务人员还要打出一份带数量的盘点表,但此表不能交与库房
人员,而是留财务人员在核对盘点结果时使用。
C.库工盘点结束后,将盘点表交给门店的主管会计,由主管会计安排
财务人员,将实际盘点数量与会计帐面数量进行一一的核对,对核
对中不符品牌的商品,财务人员与库工共同到现场重新进行盘点。
D.财务人员复盘后,仍为盈或亏的商品、串号的商品,如实填入商品
盘点报告表中,有原因的如实填写原因,一时查不到原因的,填
“待查”字样。
E.对门店盘点中出现的问题,门店要注明解决方法,报分部及总部
批准后予以实施。
F.门店向分部呈报的商品盘点表必须有库管、主管会计、门店经理的
签字。特殊或重大问题要呈上专项报告予以说明,报告必须有门店
经理、主管会计、库管、库工、实物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签
字。
G.门店、直营店、配送中心盘点工作结束后,必须抓紧时间进行核
对、签字确认、填写报告等项工作,要求门店于每月的3号下午
18:00前将库存商品盘点汇总表(连同库工使用的盘点表及财务人
员使用的核对表)交至分部财务部。
5.2.2 分部财务部对库存商品盘点工作程序
A.财务部收到各门店及配送中心交来的商品盘点表后,要对每张表进
行认真的审阅,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重做。
B.对门店、直营店、配送中心盘点表中存在的问题应进一步核实,对
核实后,一时仍不清楚的问题,应注明“待查”字样,表上交后,
应要求门店继续核实,事实清楚后,要向总部财务中心及时汇报。
C.对门店、直营店、配送中心注明的解决方法感觉不妥的,分部财务
部应加以修改后再上报。
D.分部财务部审阅后,制作《库存商品盘点报告》。该表必须有制表
人、分部财务经理、分部总经理的签字。每月5日下午18:00前
将签字后的《库存商品盘点报告》发送至。
5.2.3 总部财务中心的工作程序
A.财务管理部负责收集、汇总、初审、上报各分部的《库存商品盘点
报告》。
B.各分部的《库存商品盘点报告》经中心领导审批后,传真至各分部
财务部。
C.各分部财务部依据审批意见督促门店、直营店、配送中心进行帐务
调整和相关问题的解决。
D.根据盘点中出现的问题,财务中心在必要时予以通报库存商品盘点
情况,以加强库存商品的盘点管理。
对库存商品的不定期抽查盘点
A.分部财务部根据各门店和配送中心的实际情况,有步骤、有计划的
要求和安排抽查工作,通知盘点小分队,由其组织库工和相关财务
人员对库存商品进行抽查。
B.每月至少抽查盘点一次,抽查范围包括门店、直营店、配送中心所
有的库存商品,每次抽查商品规定如下:
C.4个门店(含)以下的分部,每月至少对一个门店进行全面彻底的
盘点;4个以上门店的分部,每月至少对2个门店进行全面彻底的
盘点。
D.对未列入全面盘点的门店,应按抽查盘点的要求,至少抽查4大类
商品,每类商品至少抽查6个以上品牌,每个品牌至少抽查15个
以上型号的商品;也可以选择1-2类商品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
E.对配送中心,应按抽查盘点的要求,至少抽查7大类商品,每类至
少抽查10个以上品牌,每个品牌至少抽查15个以上型号的商品;
也可以选择至少2类以上的商品进行全面的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