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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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菌素类药品的皮试建议方法

头孢菌素类药品的皮试建议方法

头孢菌素类药品的皮试建议方法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建议将头孢菌素配成500µg/ml的稀释液进行皮肤过敏试验(《临床药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年)。

一.皮试液的配置方法:
1.在剂量为0.25g,0.5g,0.75g,1g,1.5g,2g的头孢菌素类药
物中分别加入0.9%的生理盐水1ml,2ml,3ml,4ml,6ml,8ml,所配的液体中含药物250mg/ml,取上液0.1ml加入0.9%的生理盐水至1ml,所配液体中含该药物25mg/ml,取上液
0.1ml加入0.9的生理盐水至5ml,所配液体中含该药物
500µg/ml。

2.配置好的皮试液(5ml)放置于零下4℃的特制冰盒中,可保
留24小时。

二.皮试方法:
1.抽取上述试敏液0.1ml(500µg/ml)做皮内实验。

2.皮内实验的结果判断标准参见青霉素钠的判断标准。

由于头孢菌素类产品要不要皮试及皮试的方法目前还有争论,国家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以上方法仅供参考,注意皮试假阴性,临床中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严防过敏性休克的发生。

药物过敏试验法—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法(护理技能课件)

药物过敏试验法—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法(护理技能课件)
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法
1 头孢菌素类皮试配制方法 2 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方法
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结果判断 4 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的注意事项
一、头孢菌素类皮试配制方法
1.将出厂浓度→配制浓度,将皮试浓度给予患者进行皮试。 2.出厂浓度:0.5g、1g/瓶 3.配置浓度:0.5mg/1mL 4.皮试浓度:0.05mg/0.1mL
三、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结果判断
3.假阳性:如酒精过敏,可在对侧相应部位经75%酒精消毒后注入 0.1ml生理盐水或不消毒直接做头孢菌素类皮试以排除假阳性反应
四、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的注意事项
1、凡首次用药、停药3天、更换药物批号或厂家,均须重做过敏试 验 2、注射后须观察30分钟 3、试验结果阳性者禁止使用该头孢类药物,同时报告医生,在医 嘱单、病历、床头卡上醒目地注明该头孢类药物过敏,并告知病人 及其家属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方法
1.用1ml注射器在前臂掌侧下段皮内注入0.1ml,含头孢菌素类 0.5mg。 2.20分钟观察结果,嘱咐病人不要抓搔或揉按局部。
三、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结果判断
1.阴性:皮丘无改变,周围不红肿,无红晕及自觉症状 2.阳性:局部皮丘隆起增大,红晕、硬结直径>1cm,有伪足,发 痒,严重时可有全身反应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1)《意见》所指的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包括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头孢菌素类以及头孢菌素类复方制剂,并适用于头霉素类、氧头孢烯类抗菌药物。

(2)医护人员在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前,应注重对患者及其家族过敏史的询问,包括过敏药物、食物及过敏时的临床表现等,并详细记载于病历中。

(3)因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皮试有增加患者过敏,甚至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不宜采用青霉素皮试或头孢菌素皮试筛查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

(4)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对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预测作用循证证据不充分,且阳性率远高于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实际发生率,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前进行皮试普遍筛查。

(5)医护人员在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和使用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如发现皮疹、心慌、胸闷、呕吐、呼吸急促等过敏现象,及时予以相应处理,必要时立即停药,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6)鉴于不同侧链头孢菌素不一定存在交又过敏,皮试阳性的患者不应在病史记录中笼统表迗为「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过敏」,应具体记录其品名如为「头孢XX (受试药物化学名)皮试阳性」。

二、皮试指证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全身性一般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0.07%~2.8%,过敏性休克罕见(0.0001%~0.1%),且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试目前缺乏明确的循证依据,皮试阳性预测值和灵敏度低,容易出现假阴性结果。

因此建议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一般情况下无须进行皮试。

但是与无青霉素过敏史者相比,有过敏史者对头孢菌素类过敏的发生危险增加8 倍;且考虑到具有相似或相同侧链的头孢菌素之间可能存在的交叉过敏反应,建议如下:(1)有以下3 种情况者需要皮试药品说明书明确要求进行皮试的;既往有明确ß-内酰胺类抗菌药物速发型过敏反应史的患者;既往有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因临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尽量选用化学结构侧链差异大(参考附表)的其他头孢以减少或避免交叉过敏反应的发生,而且使用前应用拟用药品做皮试;皮试和使用前应知情告之并请患者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

头孢菌素类抗菌药

头孢菌素类抗菌药

适应症: 敏感菌所致上、下呼吸道感染、 尿路感染、血流感染、心内膜炎、 骨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不宜用于中枢系统感染 头孢唑林常作为外科手术预防 用药
第二代头孢菌素
抗菌谱及特性: 对革兰阳性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较第一代 相似或略差 对部分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活性增强
但对其他需氧革兰阴性杆菌作用差 对β内酰胺酶稳定性增高 肾毒性较第一代降低 脑膜炎症时,部分品种可透过血脑屏障 主要品种:头孢呋辛、头孢替安、头孢孟多
过敏应1-7% 皮肤:潮红、瘙痒、荨麻疹 血管性水肿 支气管痉挛 休克:0.0001%-0.1% 其他:胃肠道,神经系统等
抗原抗体反应 侧链R1(最常见) β内酰胺环及其裂解产物(少见) 侧链R2(少见)
患者对一种头孢菌素过敏时,常 可安全使用另一种头孢菌素
头孢菌素类过敏反应
头孢菌素与青霉素交叉过敏发生率约为3% 交叉过敏更多见于第一代头孢菌素,二代以上减少(侧链遮挡) 第三、四代头孢菌素因β内酰胺环稳定,交叉过敏更少 过去因早期制品中含青霉素而被高估 许多患者对头孢菌素过敏但对青霉素不过敏 有些未必是交叉而是患者为过敏体质 青霉素过敏患者使用头孢菌素的风险并不高于非过敏患者
第五代头孢菌素——抗MRSA头孢菌素
抗菌谱及特性: 对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如MRSA、MRCNS、PRSP均具较强抗菌活性, 但对肠球菌作用差 对部分革兰阴性菌仍具有良好抗菌活性约等于头孢噻肟 现有品种:头孢洛林 适应症: 敏感菌所致皮肤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
病例1
患者,男,60岁,反复咳嗽咳痰10年,加重伴发热3天,体温最高38.5℃,痰
病例2
患者,女,32岁,发热伴右下肢皮肤红肿疼痛3天,体温最高38℃,血常规:
白细胞13×109,中性粒细胞91%,肝肾功能无异常,青霉素皮试阳性,既往史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规定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规定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规定为了确保临床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的安全,避免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根据内卫药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对临床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请各科室依照《常用试敏药品操作规程表》执行。

一、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认真详尽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尤其是询问“特别注意”情况),并明示记载于病历上。

二、皮试对象所有拟接受头孢菌素类药物治疗前,均应作皮试,如停药一天者,应重作皮试。

特别注意:1、对有高敏体质的人,在作皮试期间应严密观察;2、凡青霉素皮试过程中曾发生过敏症状者(胸闷、气促、皮痒、微循环障碍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等);3、曾有青霉素皮试阴性,以后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生过敏反应者。

禁作..头孢菌素皮试三、皮试液配制1、头孢菌素皮试必须使用拟投药品为原液..进行配制,不得用其他药品代替。

2、头孢菌素皮试液的浓度为300ug/ml,每次皮内注射0.1ml(30ug)四、皮肤过敏试验判断标准:1、阳性:局部晕团和红斑,直径≥1cm或伴伪足;2、阴性:局部无晕团和红斑,直径≤1cm;3、观察时间:15分钟,注意受试者有否胸闷、气促、皮痒、发麻、头晕等症状,如有症状,即使直径≤1cm,局部无晕团和红斑,亦作阳性判断。

五、皮试过程中发生严重反应应立即抢救:肌注0.1%肾上腺素注射液0.5~1ml,病情危重者可静脉给药。

本品可重复应用,剂量同上,肾上腺皮质激素及血管活性药物可同时酌情给予。

气促严重,及早作气管切开。

另外,应按我院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及时填写报告表,记录产品品名、厂家、批号等,并保留原使用药品,药剂科须在观察时间内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等相关部门。

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试问题

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试问题

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试验问题
《国家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是具有法律地位的典籍,其中没有规定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在使用前必须作皮试。

药品说明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对头孢类药物的皮试要求也不一致。

参考文献资料,建议临床实践中应按下述准则掌握:
一、药品说明书中明文规定使用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应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过敏试验。

二、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规定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用药前仔细询问过敏史,包括药物过敏史、食物过敏史、过敏性疾病及过敏性家族史等。

1、对本品和其它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休克史和其它严重的即刻过敏史者禁用。

2、有青霉素有一般过敏史、其它药物过敏史、食物过敏史者,过敏体质者和过敏性疾病者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

3、无上述过敏史者可以不做过敏试验直接使用,但仍要观察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做好应对措施,备好抢救药品和抢救设备。

三、如果进行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必须用原药配制皮试液,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

四、国内目前推荐的皮试液的浓度为300~500ug/mL,注射量为
0.1mL。

五、同一药物,更换批号时,需重新皮试。

头孢类过敏实验

头孢类过敏实验

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试验法(一)目的通过头孢菌素过敏试验,确定患者对头孢类药物是否过敏,以作为临床应用头孢类药物治疗的依据。

(二)实施要点1.评估患者:评估患者目前病情、注射部位皮肤情况、治疗情况、用药情况、心理状态与合作程度,详细询问患者用药史、过敏史和家族史。

2.操作要点试验液的配制:(1)核对医嘱、治疗卡,检查药物。

(2)消毒手法、配置溶液剂量准确。

头孢类药物0.5g+0.9%氯化钠溶液2ml=250mg头孢/ml药液0.2ml上液+0.8ml氯化钠溶液=50mg头孢/ml药液0.1ml上液+0.9ml氯化钠溶液=5mg头孢/ml0.1ml上液+0.9ml氯化钠溶液=500mg头孢/ml药液试验方法:(1)核对并向病人解释。

(2)选择部位方法正确,尊重病人意愿。

(3)消毒皮肤范围、方法正确。

(4)穿刺手法、角度正确。

(5)给药剂量准确(皮内注射头孢皮试药液0.1ml即头孢507g)、皮丘大小合适。

(6)交代注意事项、再次核对。

3.指导患者(1)向患者解释操作的目的及配合、注意事项。

(2)告知患者皮试后二十分中钟内不要离开病房。

(3)如有不适及时告诉医护人员。

(三)注意事项1.做皮肤过敏实验前,应详细询问用药过敏史及家族史,有过敏者严禁做过敏试验。

2.凡首次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停药3天以上或用药中途更改批号者,需头孢皮试。

3.长效青霉素在每次注射前均应做皮试。

4.注入皮内试验药液剂量应准确,针头不宜过深,以免刺入皮下引起出血,拔针后勿按压局部,以免影响效果。

5.皮肤试验药液要现配现用。

6.认真判断结果,严格掌握时间。

结果判断:阳性:局部皮丘隆起增大,出现红晕,直径大于1cm,周围有伪足伴局部痒感,可有头晕、心慌、恶心,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

阴性:局部皮丘大小无改变,周围无红肿,无红晕,无自觉症状,无不适表现。

7.如对皮试结果有怀疑,应在对侧前臂皮内注射生理盐水0.1ml,以作对照,确认青霉素皮试结果为阴性方可用药。

-(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包括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头孢菌素类以及头孢菌素类复方制剂,并适用于头孢素类、氧头孢烯类抗生素;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未规定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使用前需进行皮试;3、医护人员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前,应注重对患者及其家族过敏史的询问,包括过敏药物、食物及过敏时的临床表现等,并详细记载于病历中;4、因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皮试有增加患者过敏,甚至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不宜采用青霉素皮试或头孢菌素皮试筛查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5、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对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预测作用循证证据不充分,且阳性率远高于过敏性体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实际发生率,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前进行皮试普遍筛查;6、医护人员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和使用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如发现皮、心慌、胸闷、呕吐、呼吸急促等过敏现象,及时予以相应处理,必要时立即停药,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7、鉴于不同头孢菌素不一定存在交叉过敏,皮试阳性的虑者不应在病史记中统表达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应具体记录其品名如为“头孢XX(受试药物化学名)皮试阳性”二、皮试指征患者个体差异、药品的理化性质、药品的质量等多种因素均可影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

从药品的理化性质未看,一般认为头孢菌素C7位侧链对于预测氨基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反应性很重要。

第二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幕素类链相似,第一代头孢菌素与青霉素类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率约为4%,第二代头孢素与青素类的交又过敏反应发生率约为1%: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霉素类侧链不同,交叉过敏反应罕见。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全身性一般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0.07-2.8%,过敏性体克罕见(0.0001-0.1%),与临床所用几千种药物(尤其是抗菌药)过敏反应发生率相近。

医院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试液的配制与试验方法

医院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试液的配制与试验方法

医院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试液的配制与试验方法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三版《护理学基础》第363页《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试验法》详细说明如下:头孢菌素类是一类高效、低毒、广谱而应用广泛的抗生素。

因可致过敏反应,故用药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

此外,应注意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之间呈现不完全的交叉过敏反应,对青霉素过敏者约有10%-30%对头孢菌素过敏,而对头孢菌素过敏者绝大多数对青霉素过敏。

以先锋霉素为例,皮试液以含先锋霉素300-500u g/1ml的生理盐水溶液为标准,皮试注入剂量为0.1ml(含先锋霉素30-50u g)。

500u g/lml皮试液配置方法如下:1.于内含先锋霉素0.5g的瓶内注入2ml生理盐水,则每1ml含先锋霉素250mgo.2.取上液0.2ml,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含先锋霉素50mg。

3.取上液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含先锋霉素5mgo4.取上液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内含先锋霉素500ug.即配成皮试液。

有关皮试的评估、准备、结果判定以及过敏反应的处理,参阅青霉素皮内试验有关内容。

头孢菌素类药物使用还应注意以下事项:1.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医师首先要求患者告之自己有无过敏史,包括过敏反应发生的时间、表现、严重程度等。

医师应于病历或医嘱中记录过敏反应情况,为后续的安全用药提供参考。

2.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应慎用头孢类药物,确实需要用必须做皮试。

首次使用头孢菌素注射剂者须做皮试。

已用过此类头孢菌素者且不过敏,再次用药时仍需做皮试。

间隔时间可参考青霉素。

3.采用所选用的头孢类药物稀释液做皮试,不可用青霉素或其它头孢类药物稀释液代替。

4.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期间,应禁酒,避免发生戒酒硫样反应。

(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素⽪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素⽪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基本原则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头孢菌素类抗⽣素包括第⼀代、第⼆代、第三代、第四代头孢菌素类以及头孢菌素类复⽅制剂,并适⽤于头孢素类、氧头孢烯类抗⽣素;2、《中华⼈民共和国药典-临床⽤药须知(2015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指导原则(2015年版)》未规定头孢菌素类抗⽣素使⽤前需进⾏⽪试;3、医护⼈员在使⽤头孢菌素类抗⽣素前,应注重对患者及其家族过敏史的询问,包括过敏药物、⾷物及过敏时的临床表现等,并详细记载于病历中;4、因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试有增加患者过敏,甚⾄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不宜采⽤青霉素⽪试或头孢菌素⽪试筛查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5、头孢菌素类抗⽣素⽪试对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预测作⽤循证证据不充分,且阳性率远⾼于过敏性体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实际发⽣率,因此不推荐在使⽤头孢菌素类抗⽣素前进⾏⽪试普遍筛查;6、医护⼈员在头孢菌素类抗⽣素⽪试和使⽤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如发现⽪、⼼慌、胸闷、呕吐、呼吸急促等过敏现象,及时予以相应处理,必要时⽴即停药,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7、鉴于不同头孢菌素不⼀定存在交叉过敏,⽪试阳性的虑者不应在病史记中统表达为“头孢菌素类抗⽣素过敏”,应具体记录其品名如为“头孢XX(受试药物化学名)⽪试阳性”⼆、⽪试指征患者个体差异、药品的理化性质、药品的质量等多种因素均可影响头孢菌素类抗⽣素过敏反应的发⽣。

从药品的理化性质未看,⼀般认为头孢菌素C7位侧链对于预测氨基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反应性很重要。

第⼆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幕素类链相似,第⼀代头孢菌素与青霉素类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率约为4%,第⼆代头孢素与青素类的交⼜过敏反应发⽣率约为1%: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霉素类侧链不同,交叉过敏反应罕见。

头孢菌素类抗⽣素全⾝性⼀般过敏反应的发⽣率为0.07-2.8%,过敏性体克罕见(0.0001-0.1%),与临床所⽤⼏千种药物(尤其是抗菌药)过敏反应发⽣率相近。

抗菌药物复习资料

抗菌药物复习资料

抗菌药物处方权、调剂权复习资料单项选择题1.仅在下列( C )情况下,可先予以静脉给药。

A、所选合适药物有口服剂型B、无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到杀菌作用者C、感染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如血流感染、重症肺炎患者D、患者对口服药物无明显胃肠道反应,接受注射用药的患者病情好转并能口服。

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标准:三级综合性医院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 A )A、20%B、30%C、40%D、50%3、常见耐药细菌主要的传播方式是(B )A、呼吸道B、接触C、粪口D、以上都是4、围手术期术前预防用药的目的是防止(B )A、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B、切口感染C、切口和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感染D、肺部感染5、第二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何时开始实行( A )A、2015年B、2014年C、2013年D、2012年6、选用抗菌药物在保证相似疗效的前提下选择(C )。

A、“顶级”抗菌药物B、新一代抗菌药物C、价廉的常规药物D、广谱药7、抗菌药物疗程,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C )A、24-48小时B、48-72小时C、72-96小时D、5-7天8、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定,不包括( D )A、选用品种B、剂量C、给药次数D、患者性别9、四环素不宜选用的溶媒是( D )A、葡萄糖注射液B、氯化钠注射液C、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D、复方氯化钠注射液10、抗微生物药物在妊娠期分几级(FDA)分类:(A )A、ABCDXB、ABCDC、ABCD、ABCDE11、写出最低抑菌浓度的缩写:( B )A、MBCB、MICC、AUCD、PD12、治疗MRSA的药物是(A )A、糖肽类B、碳青霉烯类C、头孢菌素D、β-内酰胺类13、甲硝唑属于( C )抗菌药物。

A、林可酰胺类B、硝基呋喃类C、硝基咪唑类D、糖肽类14、下列属于繁殖期杀菌药的是( D )。

二级综合医院关于印发《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级综合医院关于印发《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级综合医院关于印发《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的通知鉴于目前医务人员对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试适应症、皮试方法和结果解读等存在分歧,导致临床应用存在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未规定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使用前需进行皮试,为规范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试临床实践,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对本院临床有关“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皮试规定如下:一、基本原则1、临床医师应按照“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能口服治疗者,不选择注射给药;能肌肉注射给药者,不选择静脉给药,努力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2、医务人员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之前,应注重对患者及家属过敏史的询问,包括过敏药物、食物及过敏时的临床表现,并详细记载于病历中。

3、因青霉素与头孢菌素皮试有增加患者过敏,甚至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故不宜尝试采用青霉素皮试与头孢菌素皮试以筛查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

4、由于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药物在化学结构上的不同性,因此禁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头孢菌素类皮试液”进行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

5、头孢菌素皮试对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预测作用循证依据不充分,且阳性率远高于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发生率,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前进行皮试普遍筛查。

6、医务人员在头孢菌素类皮试和使用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如发现皮诊、心慌、胸闷、呕吐、呼吸急促等过敏现象,应及时以相应处理,必要时立即停药,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上报。

7、鉴于不同侧链的头孢菌素类不一定存在交叉过敏,皮试阳性的患者不能在病史记录中笼统表达为“头孢菌素类过敏”,应具体记录其品名“头孢**(受试药物化学名)”皮试阳性。

二、皮试指征因头孢菌素皮试目前缺乏明确的循证依据,皮试阳性预测价值和灵敏度低,容易出现假阴性结果,国家未有“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时需作过敏试验”的相关规定,因此,在临床上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时原则上不做“头孢菌素类皮试”,除以下情况者:一、需做头孢菌素皮试1、药品使用说明书有明确要求作皮试者;2、既往有明确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速发型过敏反应患者;3、药品使用说明书有提及“事前、建议、最好进行皮肤敏感试验为宜者”,则必须做皮试;4、既往有头孢菌素过敏患者,因临床情况确需使用者应尽量选用与其化学结构侧链差异大的其他头孢菌素,(附件2:头孢菌素的侧链(C7位)同源性列表)以避免或减少交叉过敏反应的发生,而且使用前应用拟用药品作皮试,皮试和使用前应知情告知并请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5.关于临床进行“头孢抗生素”皮试的规定(定稿)

5.关于临床进行“头孢抗生素”皮试的规定(定稿)

医院关于临床进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的规定
鉴于目前临床医疗工作中“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现象时有发生,为防范医疗事故发生,减少医疗纠纷,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院临床有关“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皮试进行规定如下:
1.患者在接受“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前必须进行皮内试验,口服类除外。

2.禁用“青霉素皮试液”进行头孢菌素抗生素过敏试验。

3.青霉素或头孢类药物治疗“停药超过24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做皮内试验”。

3.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者,不宜再做皮内试验。

4.凡违反上述规定,或者由于解释不清所引起的医疗纠纷,造成医院损失者由责任人承担。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科室组织科内学习、实施,并留学习记录备查。

医教科、护理部、药事科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使用补充说明及注意事项。

附件2: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液配制方法及注意事项。

附件3: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抢救流程。

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禁忌症:1.禁止与含钙的药品同时静脉给药。 2.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 用法用量:成人:1~2g,每日一次 严重感染:4g,每日一次
一、头孢菌素分类及其代表药物
头孢哌酮 抗菌谱:对G+ 、G-需氧菌及铜绿具有抗菌活性 对β内酰胺酶稳定性较差 药代动力学:约75%自胆汁排出,胆汁中浓度高。 血脑屏障的渗透性差。
一、头孢菌素分类及其代表药物
头孢曲松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加入林格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可能导致致死性结局的不良 事件。
2.有胆汁淤积和胆汁沉积危险因素使用本品风险增加。
3.胃肠道疾病者(结肠炎)慎用本品。
一、头孢菌素分类及其代表药物
头孢曲松 4.老年人(除虚弱、营养不良、重度肾功能损害)一般不 需调整剂量。 5.胆囊中的头孢曲松-钙盐沉淀有可能因超声异常被误诊为 胆囊结石。
02
章节 PART
头霉素类抗菌药物
二、头霉素类抗菌药物
01
02
品种:头孢西丁、头孢替坦、头孢美唑等 对ESBL稳定 对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厌氧菌具有抗菌作用
适用于腹腔、盆腔、糖尿病足等需氧与厌氧菌混合感染。
03
章节 PART
肾功能减退患者头孢 菌素的应用
肾功能减退患者头孢菌素的应用:
01 02 1、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时按原治疗剂量应用 头孢哌酮 头孢曲松
2、大部分经肾排泄,小部分经肝胆系统排泄,轻、中度肾功能减退时按原
治疗剂量,重度肾功能减退时减量应用
头孢哌酮/舒巴坦
3、主要经肾脏排泄,轻、中、重度肾功能减退时均需减量应用
头孢唑啉 头孢呋辛 头孢孟多 头孢他啶 头孢西丁
04
章节 PART
其他注意事项

头孢呋辛钠皮肤过敏试验

头孢呋辛钠皮肤过敏试验

头孢呋辛钠皮试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皮试方法
一、皮试液浓度:300-500ug/ml;
二、配制药物:头孢呋辛钠
三、配制步骤:以 0.5g/瓶药物配制成 500μg/ml 的皮试液为例
1)0.5g 头孢呋辛钠加0.9%NS生理盐水 2ml 溶解→
250mg/ml 溶液;
2)取上液 0.1ml+0.9ml 生理盐水→25mg/ml 溶液;
3)取上液 0.1ml+0.9ml 生理盐水→2500ug/ml 溶液;
4)取上液 0.2ml+0.8ml 生理盐水→500ug/ml 溶液;
5)取上液 0.1ml 进行皮肤试验。

四、皮试方法:每次皮内注射 0.1ml(50μg)。

结果判断
阴性:皮丘无改变,周围不红肿,无自觉症状。

阳性:局部皮丘隆起,出现红晕硬块,直径大于1cm,或红晕周围有伪足,痒感。

可出现头晕、心悸、恶心,严重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1、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应问清患者曾否用过抗菌药物,有无过敏反应史。

2、皮试液以现配现用为佳。

注射皮试液0.1ml,作皮内注射成一皮丘,等待20分钟观察结果,呈阴性反应时方可用药。

有时虽皮试局部呈阴性反应,但患者有胸闷、头晕、哮喘、皮肤发痒等症状出现,也不应给予药物。

2、皮试液的浓度推荐为 300-500μg/ml,皮内注射 0.1ml。

3、对可疑阳性者,应在另一前臂用生理盐水做对照试验。

4、更换同类药物或不同批号或停药3天以上,需重新做皮内试验。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过敏试验及皮试方法的探讨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过敏试验及皮试方法的探讨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过敏试验及皮试方法的探讨(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关键词】孢菌素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是目前临床用药量最大的一类抗生素。

随着其广泛应用,引起过敏反应(包括严重的过敏性休克、死亡等)的病例及医疗纠纷逐渐增多。

医院管理部门希望药剂科制订相关规定制度以供参考,我科就头孢菌素类的皮试问题查阅有关文献,并归纳、分析,探讨头孢菌素药物临床皮试方法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1 头孢菌素类药物是否应做皮试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应用前是否要做皮肤过敏试验,长期以来始终存在争议。

《中国药典》(2005版)、通用的药物学著作无明确规定头孢菌素必须做过敏试验,只规定使用前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有过敏史者慎用或不用。

而《新编药物学》(第16版)对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未做常规规定,但指出具体产品说明书中有规定用前必须皮试的应按说明书执行,且注明“皮试液参考浓度300μg/ml”;李家泰主编的《临床药理学》中皮试液浓度为500μg/ml;陈孝治主编的《药物手册》中皮试液浓度为500μg/ml。

大多数研究认为,在使用头孢菌素药物前应用该药稀释液做皮试,而不能用青霉素G或头孢唑啉皮试液代替。

此观点已被临床广泛接受。

2 头孢菌素类药物的致敏原过敏反应的发生与抗生素内在的致敏原及患者自身的过敏体质密切相关。

头孢菌素类药物本身无免疫原性,不引发过敏反应,其高分子聚合物杂质才是主要的过敏原,它与蛋白质、多肽等大分子载体结合成完全抗原或本身聚合成多价半抗原后,诱发过敏反应[1]。

另有研究发现,青霉噻唑基为青霉素过敏反应的基本物质,以R侧链为主的各异衍生物在头孢菌素类过敏反应中起重要作用。

各种头孢菌素与青霉素之间无共同的抗原决定簇,使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之间无完全交叉过敏性[2]。

临床表明,对青霉素不过敏而换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的情况也很常见;有的患者对一种头孢菌素不过敏却对另一种头孢菌素要过敏。

头孢皮试Microsoft Word 文档

头孢皮试Microsoft Word 文档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液的配制方法头孢菌素类在《中国药典》并无明确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但在有过敏史或是过敏体质者,根据情况做皮肤过敏试验。

皮试液浓度现无统一规定,一般规定采用0.5mg/ml作皮试液。

以下为头孢菌类皮试液的配制方法,供临床参考。

4.1 皮试溶液的配制:4.1.1 1g头孢菌素+2ml氯化钠注射液,得500mg/ml溶液(A液);4.1.2 用lml注射液吸取A液0.1ml+0.9ml氯化钠注射液得50mg/ml溶液(B液);4.1.3 推掉0.9ml,余0.1ml+氯化钠注射液0.9ml得5mg/ml溶液(C液); 4.1.4 推掉0.9ml,余0.1ml+氯化钠注射液0.9ml得0.5mg/ml (D液)皮试液。

若头孢菌素为0.5g/瓶,则在首次稀释后取A液0.2ml+氯化钠注射液0.8ml得50mg/ml溶液(B液),余同上3、4部得D液。

头孢菌素药物皮试的争议

头孢菌素药物皮试的争议

文/ 王树平(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
近年来,头孢菌素类药物引起的过
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的纠纷偶有
发生。

纠纷的焦点多是:使用头孢菌素类
药物究竟是否应该做皮试?有人说头孢菌
素类药物发生过敏反应概率比喹诺酮类药
物还低,不用做皮试;也有人说头孢菌素
种、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配液新鲜配制。

建议皮试液的
为头孢菌素类药物的致敏性弱于青霉素,皮试药量不宜太少,皮试方法及结果判断可参照青霉素的方法。

若皮试反应阴性,则可在临床严密监护下使用。

此外,在皮试观察的15~20分钟期间以及用药期间,医护人员应严密关注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并预先做好各种抢救准备工作和
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给药途径以静滴为佳,不建议采取静推的方式。

患者注射完毕,还应留观30分钟,并随时询问患者有无异样感,如胸闷、瘙痒、面部。

头孢过敏与否,不能单靠皮试

头孢过敏与否,不能单靠皮试

专家评药近日,南方周末一篇《上海头孢过敏致死案调查:有没有皮试是关键吗?》的文章引起了热议。

报道称,2018年12月18日下午,患者张某在上海某医院被诊断为分泌型中耳炎,输注“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两分钟不到,突发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其后,患者家属质疑医院在使用头孢之前没有给患者做皮试,并认为这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

但医院认为,“没做皮试并无不妥”;医生询问病史时,患者也没有提供任何药物过敏史。

在这起医疗纠纷中,患方和医院争议的焦点在于:使用头孢前是否需要做皮肤试验(简称皮试)。

头孢是临床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类抗菌药物,此次头孢致死案也引起了业内外极大的关注。

那么,头孢使用前到底是否需要皮试呢?本期专家评药,我们聚焦头孢的过敏反应——指导专家:湖北省荆州市肿瘤医院副主任医师 罗 红整 理:朱玲萃头孢过敏与否, 不能单靠皮试编辑/朱玲萃******************头孢,全称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是高效、低毒、临床广泛应用的一大类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多种感染性疾病。

头孢对细菌的选择作用强,而对人几乎没有毒性,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耐青霉素酶、过敏反应较青霉素类少见等优点。

头孢类药物可分布于身体各个部位,因此各个组织器官发生感染,只要致病菌对头孢敏感都可以选用它。

它是一种杀菌剂,浓度足够的话可以把细菌杀死,而不像四环素、红霉素、氯霉素那些抑菌剂,常规剂量下主要起抑制细菌生长的作用。

因此头孢类药物可以用于比较危重的感染。

抗菌谱比较广 头孢菌素无论是对部分革兰氏阳性菌还是革兰氏阴性菌都有较好的抗菌作用。

也就是说对临床中各个科室如内科、外专家评药科、妇产科、皮肤科多数常见的致病菌,头孢菌素往往都有一定的抗菌活性,因此在临床上应用甚广。

抗菌作用强 细菌如果产生一些破坏某些抗菌药物的酶,可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比如细菌对青霉素耐药了,头孢菌素则对细菌产生的这种酶大多数比较稳定,就能替代青霉素杀死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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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包括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头孢菌素类以及头孢菌素类复方制剂,并适用于头孢素类、氧头孢烯类抗生素;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未规定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使用前需进行皮试;
3、医护人员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前,应注重对患者及其家族过敏史的询问,包括过敏药物、食物及过敏时的临床表现等,并详细记载于病历中;
4、因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皮试有增加患者过敏,甚至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不宜采用青霉素皮试或头孢菌素皮试筛查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
5、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对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预测作用循证证据不充分,且阳性率远高于过敏性体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实际发生率,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前进行皮试普遍筛查;
6、医护人员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和使用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如发现皮、心慌、胸闷、呕吐、呼吸急促等过敏现象,及时予以相应处理,必要时立即停药,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7、鉴于不同头孢菌素不一定存在交叉过敏,皮试阳性的虑者不应在病史记中统表达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应具体记录其品名如为“头孢XX(受试药物化学名)皮试阳性”
二、皮试指征
患者个体差异、药品的理化性质、药品的质量等多种因素均可影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

从药品的理化性质未看,一般认为头孢菌素C7位侧链对于预测氨基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反应性很重要。

第二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幕素类链相似,第一代头孢菌素与青霉素类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率约为4%,第二代头孢素与青素类的交又过敏反应发生率约为1%: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霉素类侧链不同,交叉过敏反应罕见。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全身性一般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0.07-2.8%,过敏性体克罕见(0.0001-0.1%),与临床所用几千种药物(尤其是抗菌药)过敏反应发生率相近。

且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目前缺乏明确的循证依据,皮试阳性预测值和灵敏度低,容易出现假阴性结果。

因此建议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一般情况下无须进行皮试。

但是与无青霉素过敏史者相比,有过敏史者对头孢菌素类过敏的发生危险增加8 倍;且考虑到具有相似或相同侧链的头孢菌素之间可能存在的交叉过敏反应,建议如下:
1、有以下3 种情况者需要皮试
1)药品说明书明确要求进行皮试的;
2)既往有明确ß-内酰胺类抗生素速发型过敏反应史的患者;
3)既往有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因临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尽量选用化学结构侧链差异大(参考附表)的其他头孢以减少或避免交叉过敏反应的发生,而且使用前应用拟用药品做皮试;皮试和使用前应知情告之并请患者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

2、确需进行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时,须由临床医生开具皮试医嘱;

3、考虑到制剂的质量原因和皮试的预测价值,对于药品说明书要求进行皮试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建议医疗机构慎重选用。

三、皮试方法
目前国内外关于头孢菌素类的皮试液浓度与皮试方法尚未统一,常见的皮试方法包括皮肤点刺试验、皮内试验和斑贴试验,国外推荐的皮试液浓度从 1 mg/mL~30 mg/mL 不等,且不同头孢菌素的皮试液浓度也不一致。

结合目前国内推荐及临床实践,建议如下:
1、药品说明书要求常规进行皮试的头孢菌素类药物,应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具有循证证据的皮试方法、判断标准和试剂;
2、除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需要进行皮试的品种外,少数情况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需要进行皮肤过敏试验时,必须使用原药配置皮试液;建议可使用皮内试验,皮试液参考浓度一般为300 ug/mL~500 ug/mL,结果判断可参照青霉素的方法;
3、抗组胺药物(苯海拉明、西替利嗪、氯雷他定等)、雷尼替丁等H2受体拮抗剂、全身性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的应用可能影响皮试结果,因此需注意接受皮试患者是否存在以上合并用药的情况。

四、严重过敏反应的抢救
头孢菌素皮试或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体克等严重过敏反应,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应配备受过急救培训的医务人员,皮试或使用前应准备好必要的急救药物及其他急救设施;皮试阴性的恵者用药过程中仍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并做好急教措施。

过敏性体克的抢救措施如下:
1、切断过敏原:立即停用头孢菌素炎抗生素,静脉给药者更换输液瓶及输液器;
2、保持呼吸道通畅;立刻给予吸氧处理,及时清除呼吸分泌物,必要时气管插管;
3、尽早建立静脉通路
4、抗休克治疗:
1)肾上腺素:肌肉注射,成人0.2~0.5mg(1:1000),小儿0.01mg/kg(1:1000)每5~15分钟重复给药一次直到临床症状改善;出现低血压体克或对初始的肌肉注射肾上腺素无反应,可给予1:10000肾上腺素0.1ml/kg静脉注射;如
持续存在低血压,可给予肾上腺素1~5 ug/kg min(儿童0.1~1 ug/kg.min)持续静
脉滴注维持,或根据血压、心率情况调整用量;
2)补充生理盐水等保证足够的组织灌注。

5、抗过敏治疗:
1)糖皮质激素:应早期静脉输入大剂量糖皮质激素。

可选用氯化可的松200mg或高剂量甲泼尼龙(可用至30mg、kg),缓慢静滴:或静脉推注地塞米松5~10mg;然后根据病情情给予皮质澈素维持治疗;
2)抗组胺药物:通常肌注异丙嗪25~50mg。

神志清醒者可口服西替利嗪20mg或氯雷他定10mg。

也可以静脉注射10%葡萄糖酸钙10~20mL抗过敏治疗。

6、监测心电、血压、脉搏、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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