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doc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0.09.06
【实施日期】1990.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1990年9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
(二)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种子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制定地方标准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地方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规定非强制执行的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处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处函云质监财函〔2009〕235号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量检定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计量院: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量检定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11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计量检定收费政策以及相关规定,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量检定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二00九年七月二十二日—1—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09年7月22日印打印:李雪梅校对:方浩杰(共印1份)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云南省财政厅云发改收费〔2009〕11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量检定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34号)要求,现就我省贯彻国家计量检定收费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发改价格[2009]234号文件规定,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由中央和省两级管理,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省及省以下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核定原则制定。
今后对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应逐步实行免费检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3—二、根据发改价格[2009]234号文件规定,经对原《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量检定收费政策调整我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计收费[2003]1564号)规定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进行对比审核,重新制定了我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降低了13项高于国家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1项比价不合理的收费标准;并根据我省计量检定工作的需要制定了8项新增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其余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仍维持不变。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一、引言地方标准是指由地方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具有地方特色和可行性的技术规范,被广泛应用于本地区的各个领域。
地方标准的管理和实施对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地方标准的制定1. 法定依据地方标准的制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
政府应当明确制定地方标准的权限范围,确保标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制定程序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包括立项、编制、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等环节。
各个环节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 参与主体地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需求,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消费者等。
各方的参与将有效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地方标准的管理1. 发布与解读地方标准的发布需要经过专业机构审核并获得政府批准后进行。
发布后,政府需要积极向社会公布标准内容,并及时解读标准,确保相关单位和个人充分了解并正确应用。
2. 实施与监督地方标准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对于违反标准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惩处,保证标准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四、地方标准的应用1. 促进产业升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推动本地区产业的升级和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从而提升地方经济发展的竞争力。
2. 保障消费者权益地方标准可以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进行消费,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3. 加强地方间合作地方标准的制定可以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各地方可以借鉴和采用其他地方的标准,促进互利共赢,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五、地方标准的评价与修订1. 评价方法地方标准的评价应当综合考虑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效果等方面。
评价结果将作为标准修订的依据。
2. 定期修订地方标准需要定期进行修订,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技术进步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1号(总第169号)--依法备案地方标准487项的公告
40189-2014
DB41/T 845-2013
起重机械用铜包铝导体改性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弹性体护套软电缆
2013-09-26
2013-12-26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6
40190-2014
DB41/T 846-2013
电缆用铜包铝导体
2013-09-26
2013-12-26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12-01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1
40011-2014
DB11/ 1014-2013
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规范
2013-11-01
2014-02-01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2
40019-2014
DB11/T 1015-2013
科教旅游示范单位服务质量与评定
2013-11-01
2014-02-01
53
40217-2014
DB41/T 875-2013
地理标志产品 广武大葱
2013-12-25
2014-02-25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54
40218-2014
DB41/T 876-2013
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与管理指南
2013-12-25
2014-02-25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55
40219-2014
国家公园管理评估规范
2013-12-10
2014-02-10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9
40009-2014
DB53/T 542-2013
油橄榄种质资源特性记载规范
2013-12-10
2014-02-1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1.16•【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20年1月16日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第五条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未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云南省地方标准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7
DB53/T 171-2006
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
2006-07-01
2006-10-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8
DB53/T 172-2006
普洱茶生产技术规程
2006-07-01
2006-10-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9
DB53/T 173-2006
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
DB53/T 169-2006
通海曲陀关甜白酒
2006-07-01
2006/T 170.1-2006
东川区脱毒马铃薯生产技术规程第1部分:种植技术规程
2006-07-01
2006-10-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
DB53/T 170.2-2006
2006-07-01
2006-10-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0
DB53/ 174-2006
地理标志产品洱源梅子
2006-07-01
2006-10-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云南省地方标准
批准发布公告
2006年第2号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DB53/T 168-2006《用水定额》等10项云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OO六年七月十三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归口单位
1
DB53/T 168-2006
用水定额
2006-07-01
2006-10-01
东川区脱毒马铃薯生产技术规程第2部分:病虫害防治
2006-07-01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地方标准管理,提高标准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复审、修订、废止,以及地方标准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含修订,下同)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应当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第五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与贸易有关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
第六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地方标准,组织地方标准的实施,对本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审查部(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审查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市各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标准化研究,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负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实施地方标准,依法在本部门、本行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地方标准的起草,在地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工作。
第九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标准化组织积极承担或者参与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对符合《*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予以经费补助。
第二章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第十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又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市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市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和推荐性地方标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20年1月16日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第五条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未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应当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广泛代表性。
承担起草工作的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
第八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收到的立项建议通报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研制、起草、审查、编号、发布、备案、实施、跟踪评价等活动,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第三条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的食品产品、食品原料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可以制定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五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范围、使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内容。
第六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制定(修订)、发布、备案和解释等管理工作.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初审、项目研制单位审查、组织专家评审、以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复审等具体工作.第二章标准立项第七条省级各有关部门、法人单位、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可提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
提出建议时,应当说明立项的目的、意义、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相关情况等.第八条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对立项建议进行初审.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初审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确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拟立项项目计划,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地方标准暂行方案
地方标准暂行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地方标准的管理,确保地方标准习惯市场经济进展与对外贸易的需要,发挥地方标准在加快进展循环经济,促进建立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与谐社会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批准、公布、实施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在生产、经营与服务活动中,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能够制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负责地方标准制(修)订的计划、审批、公布。
第五条地方标准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与强制性地方标准。
强制性地方标准包含全文强制或者部分条文强制执行的标准。
下列项目应当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一)保障人体健康与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二)涉及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的要求;(三)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与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四)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本省需要操纵的工程建设的其它要求;(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环境质量要求;(六)能源、资源与服务安全所需要的要求;(七)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与健康的要求;(八)产品、产品标志与服务中防止欺诈的要求。
第六条地方标准的制定应当根据本省经济建设、社会进展等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协调统一。
第二章地方标准计划第七条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省级技术归口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受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项目建议,并对项目建议进行审核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八条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消费者组织、企事业单位或者者公民能够根据需要,向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省级技术归口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的项目建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30•【字号】云政办发[2009]202号•【施行日期】200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0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九月三十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组织制定、公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以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职责划给云南省卫生厅。
(三)进一步合并和减少直接审批事项,将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事业单位承担。
(四)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
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云南省地方标准
批准发布公告
云质监局公告〔2012〕6号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DB53/T 368-2012《电力装备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等8项云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归口单位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DB53/T 368-2012
电力装备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
2012-02-15
2012-04-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
DB53/T 369-2012
机床制造技术标准体系
2012-02-15
2012-04-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
DB53/T 370-2012
甘蔗温水脱毒种苗生产技术规程
2012-02-15
2012-04-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
DB53/T 371-2012
地理标志产品保山小粒咖啡
2012-02-15
2012-04-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5
DB53/T 372-2012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及管理规范
2012-02-15
2012-04-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6
DB53/T 373-2012
美容美发院等级划分
2012-02-15
2012-04-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7
DB53/T 374-2012
橡胶奶嘴浸出液中铅含量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2012-02-15
2012-04-0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版】1. 引言地方标准是在国家标准之上,适用于某特定地方的标准化文件,具有地域性和局部性特点。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版】旨在规范和统一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和管理流程,保证地方标准的质量和适用性,促进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衔接。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各地方政府制定、发布并管理地方标准的活动。
3. 名词定义- 地方标准:指在国家标准框架下,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制定的标准化文件。
- 制定单位:指受地方政府委托或责任主体制定地方标准的组织或单位。
- 发布单位:指地方政府指定的负责发布地方标准的组织或单位。
4. 制定流程地方标准制定流程主要包括规划、起草、论证、审批、公布五个阶段。
4.1 规划阶段制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地方标准的制定目的、依据、范围、内容和计划,并进行初步调研和立项。
4.2 起草阶段制定单位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计划编写地方标准的技术方案、起草稿,并组织相关专家和利益相关方进行论证和修改。
4.3 论证阶段制定单位应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地方标准的论证。
论证内容主要包括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的评估和讨论。
4.4 审批阶段经过论证和修改后,制定单位将地方标准提交给地方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要求严格,包括评审、公示、听证等环节。
4.5 公布阶段经地方政府指定的发布单位审查合格后,地方标准将向社会公布,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和媒体进行宣传,确保地方标准得到广泛传播和应用。
5. 评审和监督为确保地方标准的质量和适用性,各级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的评审和监督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 对制定单位和发布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 组织对地方标准进行评估和评审,建立标准修订制度;- 推动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衔接,促进标准化与国际接轨。
6. 地方标准的应用各地方政府应加强地方标准的宣传和推广,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积极应用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管理,提高地方标准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地方标准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
第二章制定
第一节制定机构
1. 地方标准的制定应由具备标准化工作能力的机构承担,具体机构由地方政府指定。
第二节制定程序
1. 制定地方标准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民主的原则。
2. 制定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 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确保标准制定的公正性和包容性。
4. 制定草案应进行专家评审,并组织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三章实施和管理
第一节实施
1. 地方标准的实施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地方标准的有效执行。
第二节管理
1. 地方标准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地方标准的高效管理。
2. 管理人员应具备标准化管理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监督和评价
第一节监督
1. 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地方标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地方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节评价
1. 地方标准的评价应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第五章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参考资料: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旧版】地方标准制定程序指南
地方标准实施和管理指南。
地方标准技术审查规范(发布稿)
bb)数字:审查数值是否正确,有关数值之间有无矛盾;
cc)图形:审查图形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有关制图标准;
dd)格式:审查标准的格式是否符合GB/T 1.1的相关要求。
7
标准技术审查有函审和会议审查等形式,原则上以会议审查为主,审查会议由审查机构组织召开。
f)地方标准审查申请书(格式见附录B);
g)标准送审稿;
h)标准编制说明(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录C);
i)《云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格式见附录D);
j)主要技术指标的试验、验证报告;
k)主要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参考文献;
l)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应附所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及译文;
3.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其他附件可选)
联系人:
电 话:(座机) (手机)
传真:
邮 箱:
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附 录 C
C.1
工作简况
任务来源
起草单位、协作单位(没有协作单位可以不写)
主要起草人(表述方式见表C.1)
表C.1“主要起草人”表述方式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克燕、施显东、车国富、邱晓燕、李宝珠、陈贤勇、赵阳楠、李迅、李宁、杨帆、朱荣、崔继梅。
地方标准技术审查规范
1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地方标准技术审查的审查机构及流程、申请、初审、审查准备、技术审查、报批和后续工作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云南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也可作为企业标准技术审查的参考。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doc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doc2018-2019版政治新设计同步必修3单元复习总结(一)1单元复习总结(一)1.理解一个本质:文化的本质。
2.把握两个来源:文化对人影响的两个来源。
3.理解两个表现:文化对人影响的两个表现。
4.区分两个特点:文化的特点和文化对人影响的特点。
5.理解两个作用:文化对社会的作用和对个人的作用。
6.把握三个关系: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文化与综合国力的关系;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1.“文化”的内涵、特点与外延(1)从内涵看:“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品。
即:从静态上,文化指的是精神产品;从动态上,文化指的是精神活动。
(2)从特点看①从来源上讲,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有了人类社会才有文化,文化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
②从个人角度讲,个人的文化素养(包括知识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养)主要是通过对社会生活的体验,特别是通过参与文化活动、接受文化知识教育而逐步培养出来的,也就是说个人的文化素养既不是天生的,也不一定都是亲身实践得来的,其中也有通过学习获得的部分。
③从本质上讲,文化作为精神活动离不开物质活动,作为精神产品离不开物质载体。
但同时文化具有自身的传承性和相对独立性。
(3)从外延看①文化具有非常丰富的形式:如思想、理论、信念、信仰、道德、教育、科学、文学、艺术等,这些属于人类的精神产品。
人们进行文化生产、传播、学习、积累的过程都是文化活动,这些属于人类的精神活动。
②文化既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又包括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
2.全面理解掌握文化的作用典例文化是国家形象的灵魂:文化在中国国家形象的塑造和推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①,如蕴含着团圆、和谐理念的中国春节,日益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平台,也带来了新的商机②;孔子学院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外国人了解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科技创新成就赢得了世界赞誉——中华文化的发展和传播扩大了中国的影响力,提升了国家形象③,增强了炎黄子孙的民族自豪感④。
6.云南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
云南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用于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产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复审、备案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
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第四条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当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第六条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
第七条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第八条企业产品标准草案由企业自主制定,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起草。
第九条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一)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二)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三)试验方法的科学性;(四)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五)标准编写与《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第十条企业产品标准审查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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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上册
《散步》教学设计
授课班级:七年级(5)班
教学设计:积石山县移民中学 xx
2018.09.21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准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揣摩词句含义,品读文章清新质朴的语言。
2.过程与方法:在合作探究的过程中让学生学会阅读,理解,品味一篇美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细读品味课文,让学生从中受到尊老爱幼、珍爱亲情、珍爱生命的情感熏陶,明白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学生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教学重点】:
1.感受文章浓浓亲情,增强学生的家庭责任感。
2.透过文章浅显质朴的语言,品味文章深刻含蓄的意蕴。
【教学难点】:理解课文的最后一句话的含义。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方法】:朗读、合作、探究
【教学准备】:ppt课件
【课时安排】: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组织教学:略
二、激情导入:
1.多媒体播放音乐:《让爱住我家》,听后谈感受。
2.教师导入:略
三、预习情况检查:
1.作者简介:(可借助配套练习学生自己解决)
莫怀戚,1951年出生,重庆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笔名:周平安、章大明。
198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
曾任教于重庆师范学院中文系.著有小说集《诗礼大家》、《大律师现实录》、长篇小说《经典关系》、《透支时代》。
2.检查生字词:(幻灯片)
嫩芽(nèn)熬(áo)霎时(shà)分歧(qí)
拆散(chāi )水波粼粼(lín)
各得其所:每一个人或事物都得到合适的安顿。
分歧:(思想、意见、记载等)不一致;有差别。
四、听配乐朗读课文,整体感知:
1.我的感受:
2.本文记叙了一件什么事?(讨论简要总结)
3.读了这篇文章后,你认为这是一个 ________ 的家。
4.用你最喜欢的方式从文章中找出你认为写得最精彩的地方。
采用“我最喜欢的是,因为它美在———”的句式,谈谈你喜欢的理由。
五、研讨突破,思考回答:(幻灯片)
(一)学生活动:小组合作讨论以下问题
1.散步的人有哪些?散步的季节?散步的地点?散步的原因是什么?
2. “我”怎么会看见这田野美丽的春景就想起“生命”来了?
3.散步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样的分歧?
4.解决分歧取决于谁?为什么由“我”来抉择?我”为什么会“感到责任的重大”呢?
5. “我”做出了什么样的决定?为什么“我”决定走大路?最后走大路了吗?
6.如果文中的我毫不犹豫地依从儿子走小路,那么,母亲会怎样想?
(二)小组展示讨论结果,教师点拨。
【教师难点问题明确】:
1.散步原因:⑴.因为我母亲身体不好,我劝她多出来走走;
⑵.还因为田野空气好,景色又美。
2.看见这田野美丽的春景就想起“生命”的原因:
⑴.春天万物复苏,一切都是新的,很有生命力,所以想到生命。
⑵.因为母亲战胜了寒冬,战胜了疾病,使自己的生命得以维持。
作者触景生情,联想到,感悟到生命。
4.母亲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儿子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
我和妻子人到中年,站在人生的中点上,肩负着承前启后的责任,对上,肩负着赡养老人的义务,对下,承担着培养教育子女的重任,形象地表明了我对生活有一种使命感。
中年人既要赡养老人,又要抚养下一代,一个家庭是这样,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又何尝不是这样?
6.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产生家庭矛盾。
(三)集体朗读: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
”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
“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
”母亲对我说。
【提示】:
走小路孩子感兴趣,母亲慈祥,想让孙子高兴改变了主意。
反映了母亲对孙子的喜欢和爱护。
(四)、难点突破,齐读最后一自然段,小组合作研讨:
1.为什么“好像我背上的和她背上的加起是整个世界”?
【讨论、教师点播】:
“我”背的是母亲,妻子背的是儿子。
母亲给我们以生命,而儿子又是这生命的延
续。
这血脉相连的三代人紧紧连接在一起,构成了生命的整体。
一个家庭是这样,一个民族乃至全世界又何尝不是这样?整个世界也就是由老年人、中青年人、孩子组成。
所以说背起的是整个世界。
“我”和妻子代表着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既要赡养老人,又要抚养孩子,肩负着承前启后的责任,体现了“我”对生活的一种责任感、使命感。
这是一代中年人在家庭生活、人类社会的作用中油然而生的一种特有的深沉、庄严的心理感受。
2..学完这篇文章,你说说这四个人物的主要性格特点是什么?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庭?
【讨论明确】:
母亲:善解人意、爱护小辈
儿子:聪敏活泼、可爱
“我”和妻子:爱妻子、爱儿子;温柔贤惠、尊老爱幼;孝顺
【教师总结】: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过:“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这个,全世界数中国人做得最好。
”愿同学们把这种我们民族引以为豪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平时身体力行,把它渗透到生活的点点滴滴,用心去孝敬你的父母,体谅他们的每一份苦心。
同学们,你们该怎么做?
【教师寄语】:(播放音乐《爱的奉献》)
六、作业:200字的片段写作练习
七、附板书设计
善解人意
爱护小辈
爱妻子母亲
爱儿子
“我”和妻子孩子聪敏活泼可爱
温柔贤惠
尊老爱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