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医学会制度章程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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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预防医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学会名称:广东医学院预防医学会,英文译名为:Guangdong Medical College Preventive Medicine Association,缩写为GDMCPMA。
第二条广东医学院预防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本校热爱预防医学的师生自
愿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预防医学科技成果联系全校师生的纽带和宣传发
展预防医学事业的社会力量,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校预防医学爱好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
国家政策及学校有关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预防医学事业在本校乃至更
大范围的繁荣和发展,促进预防医学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促进预防医学人才成长
和提高,为提高师生的健康知识水平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校团委、社联的指导与监督管理,接受校预防医学教研室的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第五条本会业务范围: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普及预防医学科学知识,编辑出版宣传资料,组织师生学习预防医学科技成果。
(一)、普及预防医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反对迷信和伪科学;(二)、为本校预防保健、卫生防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等提供知识宣传;(三)、编辑出版各种宣传资料,普及宣传预防医学;
(四)、反映预防医学爱好者的要求和意见,维护会员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种活动;
(五)、发现和推荐人才,评选、奖励优秀预防医学爱好者;
(六)、邀请指导老师,举办各类学术性学习活动,开展继续教育,帮助会员知识更新,提高预防保健学术知识水平;
(七)、加强预防医学爱好者的学术交往,促进校内外学术交流;
(八)、推广预防医学科技成果。
第六条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风尚及校有关制度;
(二)、本会开展各项活动,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三)、本会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承认和履行本会章程并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非统一招新会员期间,会员入会由本人书面申请或原会员推荐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观察讨论通过,批准为会员。
第八条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个人会员是本会组织的主体,各会员都将参与会员大会组成。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能自觉承担责任、自愿投入预防医学宣传工作的人员;
(二)承认和履行本会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由本人或原本会员推荐提交书面申请书;
(二)、经组织工作委员会观察讨论通过;
(三)、在本会登记注册并发给“广东医学院预防医学会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举办活动的权利;
(四)、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资料;
(五)、获得本会其他服务的优先权;
(六)、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须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章程和决议;
(二)、能自觉承担责任,维护本会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无故一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除名。
会员如对委员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会员大会作出申诉,诉明原由,由全体会员表决通过该会员去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
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组织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成员;
(三)、审议本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通过有关提案决议和决定;
(五)、决定学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出席方为有效,其决议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的,须经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十九条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部门正副部长组成常任委员会和各部门按比例由会员选举生成的轮选委员会两部分组成,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指引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委员会的职责:
(一)、召开会员大会;并向大会作出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和决定;
(三)、选举和任免各机构负责人;
(四)、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本会组织细则和工作计划;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会员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撤消;(六)、制订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七)、执行校团委、社联交办事项;
(八)、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九)、决定奖励、表彰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委员会须有1/2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1/2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轮选委员会每届任期两个月,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随时召开。
增补委员,须经会员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委员会补选,但补选委员须经下次会员大会追认。
第二十三条会长(副会长)要主事,秘书长要办事,要参与实际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是本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校团委、社联的相关制度及本学会的章程宗旨,思想素质好;(二)、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个人信誉;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自觉承担责任的行为能力;
(五)、不兼任校其他协会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本会根据学校团委、社联有关制度规定和章程规定的原则,制定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学会规章制度,由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的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处理本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七条秘书长行使的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委员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委员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委员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委员机构工作人员的任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外联与财务部门,组织与实践部门,宣传与编辑出版部门三大部门,分别承办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会员进行分工。
第二十九条加强与会员间联系。
第五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20元/人/年);
(二)、外联资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校团委、社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具体会费标准经会员大会通过。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学会的资产受各会员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分配、挪用。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校团委、社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会员会费的,必须接受会员的监督;外联资助和其他资助的,应遵守资助人的意愿,并向资助人公布。
第三十四条本会依相关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本会代表人(会长)之前,必须接受会员大会的评估。
第六章科普宣传、科普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会以各类报纸,如《保健时报》、《预防医学报》等,及校园网络栏目为载体,多种形式,不定期向全校师生宣传预防医学健康、科普知识;第三十七条不定期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张贴于公共场合进行科普宣传;
第三十八条倡导各预防医学爱好者到图书馆期刊阅览室翻阅相关预防医学书籍资料;
第三十九条与各市预防医学会交流,索取有关科学宣传资料并进行科普宣传;
第四十条不定期开展校内外大、中、小型普及宣传活动;
第四十一条外联公益活动,学术交流,到社会上实践,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提高会员社会实践能力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报校团委、社联审查同意核准后生效。
修改时同。
本会统一设计、制作会员证、会徽。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若与校团委、社联相关规章制度相悖,应以校团委、社联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委员会。
预防医学会各部门职能介绍
为了提高本学会的工作效率、更好地分工与合作,融合各部门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出大家的才能。
现整合学会资源,扬长避短,努力打造学会特色,提升学会的实力与地位。
原设部门:正副会长、办公室、宣传出版部、公关策划部、人力资源部、调研部(5个部门)
今设部门:正副会长、办公室、宣传部、服务部、陪训部、外联部、信息技术部(6部门)
各部门均设一个正部长、两个副部长,办公室设一正一副。
不设干事,会员作用相当于干事,有工作就共同分担、协作无间。
为了提高学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组织纪律的严明性以及各部门间的联系,使学会工作能够有章可循并具体化地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职责。
第一章部门工作宗旨与岗位职责
正副会长
一、工作宗旨
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协助解决各部门问题,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正会长
1.根据社联、学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学会的工作实际,明确学会的工作方向,制定任期内的工作总目标,经会议讨论后成为今后工作的总纲领。
学年初制定此学年具体工作计划,使各部门有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
2.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定期向指导老师请示、汇报工作;在指导老师的领导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把广大会员的要求反映到指导老师处。
3.协调各部门工作,合理安排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及协调其关系。
4.定期召开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及时解决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加强团结,协调一致,以便高效完成学会工作。
5.监督学会各部门工作,并使其按期完成;定期检查各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6.在规定范围内对资金调用、审批。
7.对举办活动的审查与表决。
办公室
一、工作宗旨
服务、奉献、锻炼、求真。
二、岗位职责
1.将社联领导、指导老师和会长的意见传达到各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配合各部门开展活动。
2.全面负责学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并主动联系会长进行财政预算及结算工作。
3.负责学会各类会议的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并登记考勤。
4.负责会员的宣传工作,管理会员意见箱,及时收集和整理本学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反映。
5.综合管理学会各部门工作,做好本部门内部培训工作和学会人力资源的管理。
6.负责各类文件的起草、打印和管理本学会会员档案。
7.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服务部
一、工作宗旨
全心全意服务社群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统筹学会参与的校内外活动。
2.密切联系活动策划部门,定期、适时举办各种形式多样的大小活动,主要是户外活动方面。
3.户外活动中要安排好人员的分工,如宣传计划、后勤保障等。
培训部
一、工作宗旨
促进学会交流与发展,激发潜能
二、岗位职责
1.是学会内部的人力培训机构,肩负着提升学会人员综合素质的任务。
2.定期、适时为学会内部人员举行素质拓展培训活动,尤其是针对学会内部的干部。
3.于每次活动前给参与活动的所有人员进行适量的针对性知识培训,提高大家的相当知识储备。
宣传部
一、工作宗旨
广而告知学会的心声
二、岗位职责
1.海报与宣传横幅的制作。
2. 张贴公告、启示。
3.申请宣传所用的场地、展板、负责打印与复印等工作。
外联部
一、工作宗旨
内做贡献,外树形象。
二、岗位职责
1.积极组织外联活动,定期邀请校外出色的专业人士为我学会开讲座。
2.与社会各界建立长期广泛的合作,为学会的活动寻求支持和赞助,建立学会与企业间长期的互惠合作关系。
3.每次外出,不允许单独行动,须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同行。
4.外出联系商家,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要求商谈情况。
5.协议书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后需交给部长及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签订,任何人无权与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6.适时向社联外联部,学会会长和等反馈工作情况。
7.虚心向社联以及其它二级学会的外联部学习,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信息技术部
一、工作宗旨
科学先锋、技术后勤
二、岗位职责
1.为学会提供最好的信息技术支持:如电脑技术、数码技术等。
2.是学会的记者中心,必须配备相机或DV机等仪器(没有的话要有能力及
时借到)。
3.为学会每次举办的活动做好相片或视频记录。
4.为学会制作电子相册、视频短片等。
第二章部门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各部门有权接受指导老师和上级领导的教育与培训,学习社联、学会的有关精神。
二、各部门有提出活动方案与组织活动的权利,有参与学会与其部门重大活动的决策权。
三、各部门有对学会会长和学会其他部门监督的权利,有权向会长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四、各部门招新时,有权根据自己部门的特点招收合适的人才。
五、各部门有权按各成员的才能和特长进行工作安排。
如经考察,部门内某成员因在工作上达不到该部门要求,有权向上级提出申请,要求其辞职。
六、有需要的情况下,各部门有权把学会的工作分配到各部门共同完成。
七、因工作需要,本部门有权申请学会其他部门配合。
八、部门成员有按照章程选择部门职务的权利。
九、部门成员有权了解部门的章程、组织结构,有对部门的管理、工作和建设进行咨询、讨论、建议的权利。
十、部门成员按社联,学会有关规定享有其他应享有的待遇。
义务
一、各部门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政治上积极上进,有良好的道德和精神风貌,有为广大会员服务的义务。
二、各部门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或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会长、办公室请假。
三、各部门定期召开例会,了解各成员的意见、想法,做好工作分配;按学会学会要求管理本部门,并诚恳地接受各部门的正确批评,采纳合理建议。
四、各部门要善于发现人才,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副部长或干事进行重点指导,以培养后备干部。
五、各部门坚决贯彻精神执行学会决定,服从上级安排,制定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及时反馈信息,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取长补短。
六、及时了解广大会员对本部门的意见和要求,改进部门不足;并密切关注会员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等,及时向学会有关部门反馈会员的具体情况,做会员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七、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八、各部门成员遵守内部制度,按照章程担任部门职务,工作认真负责,服从调配,并积极参与本部门、学会及社联的各种活动。
九、各部门成员对于部门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对于保密资料绝对不能外泄。
十、各部门成员部内部外都保持良好关系,做到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十一、各部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思想政治方面起表率作用。
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十二、各部门成员需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能力。
十三、各部门成员坚决维护本部门和学会的形象,不得有损本部门和学会形象,坚决反对和抵制有损本部门和学会形象的行为。
十四、出访时,各部门成员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学会、社联,必须着装整洁、言谈得体,维护学会、社联的良好形象。
十五、各部门成员有义务为其部门收集各相关方面的资料,并及时上报部长。
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预防医学会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管理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活动的学生组织联合体。
第二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联合和服务学生社团,促进学生社团科学健康发展。
第三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2、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把第二课堂建设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
3、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校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
4、联合、协调、管理和服务学校各类各级学生社团,以活动为舞台,促进其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会员制,凡经过批准进行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成为该会会员社团,享受有关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第五条广东医学院的学生社团,是指经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经学校团委批准成立的,由广东医学院学生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六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社团享有以下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该组织成员的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在广东医学院各校区,以相对独立的组织形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3、获得学校有关部门和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帮助、支持。
4、对于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5、通过其他方式参与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工作。
6、其他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社团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章程有序开展活动。
3、服从本会的领导,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4、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
第八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社团的会员权利:
1、免费参加所加入社团的各项活动。
在同等条件下,与非会员相比,享有参加社团活动和接受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并可当选“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团积极分子”;
2、有加入社团理事会的权利,有竞选和当选社团干部的权利;
3、有对社团工作及活动的监督、建议、批评和要求答复的权利,有向社联
反映社团问题的权利;
第九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社团的会员义务:
1、参加社团活动时,服从统一安排,服从集体意志;
2、在各种场合维护社团的形象。
第十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细则依据《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一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全体成员由主席、副主席、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团负责人组成。
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大事项;
2、选举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3、代表各社团的利益,对内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对外与各兄弟院校社团广泛联系,与社会各界相联络,为各社团争取支持;
4、其他应由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理事会行使的权利。
第十三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理事会根据共青团广东医学院委员会的提名,选举产生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1、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理事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决定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大事项;
2、召集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理事会会议;
3、负责各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统筹经费;
4、批准任免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5、其他应由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行使的权利。
第十四条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办公室、社团服务部、网络信息部、宣传策划部、人力资源部、公关实践部、新闻形象部等。
上述机构在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大会和学生社团理事会闭会期间对广东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处理具体学生社团事务,为学生社团服务。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社联)主要干部职责:
1、主席职责:主持学社联日常工作,召开学社联委员会议;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出席有关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根据常委会的提议决定学社联主要干部的任免;负责学社联及各社团的主要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与校学生会和兄弟院校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2、副主席职责: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开展相应负责部门的工作;协助主席处理各部门及各社团之间的关系。
3、办公室主任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决议和决定;起草、修订和执行社团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学社联与各社团之间的沟通;参与讨论和制定学社联重大决策;听取社团成员的建议和意见,为社团积分评优收集材料;为校团委、学社联迅速明确反映社团动态和各种信息;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各社团,并和各社团共同建设校园文化,倡导精神文明;帮助社团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
4、各部部长负责人职责:主持本部门常务工作;参与学社联的例会;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