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担架工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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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担架工考核管理办法

为规范担架工管理,强化服务理念,确保院前急救工作顺利开展,经中心研究,特制定以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周期

每月1次,急救站长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所属急救站担架工考核分数上报至急救科,急救科汇总审核后将考核情况抄告至担架工所属单位,由所属单位落实担架工奖惩及相关处理。

二、管理、考核

担架工由中介公司、医院招用及管理,中介公司、医院为第一责任人。急救点医生、驾驶员及分管站长对担架工出勤、搬抬配合、安全等日常工作进行考核与监管。

急救科负责对担架工上岗前搬运技术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准予上岗,每年按要求参加复训。

三、考核对象

所有急救点从事院前急救的搬抬人员(含部分急救点由司机兼职的担架工)。

四、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遵章守纪、规范救治、满意服务、安全医疗等常规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及奖励项目。详见附件《杭州市急救中心担架工考核管理办法》。

五、考核等级

每月考核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合格、不合格”四等,根据该名担架工在考核周期内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月度考核95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94分为一般,85分~89分合格,8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当年累计3次月度考核不合格,建议调离担架工岗位;发生违反严禁项目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立即调离担架员岗位,不得再次任用。

五、处理办法

发现担架工有违纪违规或违反《急救中心担架工考核管理办法》。的情况,由急救科告知中介公司(医院派遣担架工由相关站长通知),考核中被扣分者,中介公司或医院应按照考核细则给予经济处罚。凡被退回中介公司或所在医院者,不得在急救点上再从事担架工工作。中介公司或医院应在第一时间安排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

六、实施日期

本考核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被考核人姓名:急救点:急救中心担架工考核细则年月

备注1.参与考评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的评分;次月周五前医、驾小组长汇总点上其他人员意见和站长对点上所有担架工分别打分;没有组长的急救点,考核当天上班人员和站长一起打分。

2.违反中心其他规定,或违反职业道德等,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严重者退回所在医院或中介公司,不得再从事本岗位工作。

3.除以上退回所在医院或中介公司的规定外,其它违反中心规定并经处罚教育后再次违反相同规定的加倍处罚并给予警告,如第三次违反退回所在医院或中介公司。

说明:考核优秀以下,每扣1分折合人民币10元, 以此类推,从中心支付劳务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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