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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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运〔2010〕273号

关于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各区域公司、各权属单位:

近一个时期以来,部分权属企业在招标采购工作中暴露出一些共性问题,主要体现在招标采购组织与评审,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与公布等环节。上述问题对招标活动的组织、评标过程、评价方法等带来较大影响,也可能影响集团公司的信誉。为进一步加强对集团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高效、有效,根据《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物资工作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对物资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

1,采购方案的确定:

(1)各招标单位的采购方案按照《物资工作管理制度》6.1条——采购权限的划分及其报批、报备管理,以及6.2条——物资需求计划的管理规定执行。

(2)各招标单位应在招标前,全面、准确、详细地确定物资或设备型号、规格等相关信息,如无确切理由,不得在招标现场临时更改既定的设备型号、规格等方案。需要更改既定的物资或设备型号、规格等方案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执行。

(3)招投标采购方案均需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评委会。

2.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公示:

(1)招标文件必须按照集团公司修订的“范本”编制(见附件:紫金集团招标文件范本)。

(2)各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应当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结合本单位或企业特点、拟招标设备、物资的参数和工况条件要求等,对招标文件范本的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改,不得机械地套用招标文件范本。

3.关于招标文件的审核

招标文件须经招标单位的使用部门、技术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监察审计部门的审核。各部门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本部门的条款和内容进行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并负全责。其中:使用部门应负责审核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期等。技术部门应负责审核标的物的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特殊要求等,避免出现指定厂家的专有型号。采购部门应负责

审核所有商务相关的条款,如各类时间规定、开标地点、价格要求、交货期表述、付款条件、接货验收、争议处理条款、招标要求及说明、合同主要条款等,并对招标文件整体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负全责。财务部门负责价格及付款条款等审核,监察审计部门应负责审核招标形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评标及定标原则、廉政条款等。

4.关于招标文件的公布

(1)招标文件须在公司外网及当地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开招标文件应至少公示15天(含)。

(2)申请在集团公司外网挂网公示的招标文件须提前一周报送集团公司市场与运营部。并同时提交按照《物资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应当进行的审批资料和文件,特别是应进行公开招标但采取邀请招标形式的,须附相关的解释说明。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招标文件,集团公司市场与运营部将退回原招标单位,因此而导致的挂网公示时间的推迟由招标单位自行负责。

(3)各招标单位须自行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除显见的错误、笔误和格式调整外,集团公司市场与运营部不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按照《物资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对于预计招标金额超出本区域、本企业管辖权限的招标文件,不论是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均需事先报集团公司市场与运营部审批或备案。

二、供应商选择

1.采用公开招标模式时,不得通过招标文件的显性和隐性条款设置显失公允、显失合理的门槛,对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限制,但须加强开标前的资质审核。

2.采用邀请招标模式时,对拟邀请参标的供应商应当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共同商议决定。

三、评标小组成员(评委)和定标小组成员的确定

1.评标小组人数为5-11人(取单数),由监察审计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指定(其中:指定评委人数不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各单位要加大外请专家评委的力度。

2.原则上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标书技术审核人不再作为技术评标评委。

3.定标委员会由企业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使用部门领导、评标小组负责人组成。

四、评标及计分办法的确定

1.评标及计分办法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共同商议制定。

2.评标及计分办法须充分考虑到标的物的特点、供应商的特点、市场状况等综合因素。

3.评标及计分办法确定后,如无原则性或重大问题,不得在开标现场进行临时变更。需要调整时,须由采购部门、使用

部门、技术部门、监察审计部门现场共同商议一致后确定。

五、开标大会的组织及程序

1.各招标单位应当建立标前会议制度,在开标前,由专家评委、使用单位、采购单位、财务部门、监察审计部门等,根据拟招标的设备特点,明确评标重点项目和需要重点澄清、质疑的项目。确定评标小组临时负责人,制定详细的评价办法或计分办法,同时明确回避制度和评标纪律。

2.各招标单位采购业务分管领导或采购部门负责人为开标大会主持人。采购部门、监察审计、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相关人员为开标大会工作人员,负责资质审核、现场唱标、制作商务对照表、过程记录、开标大会的纪律监督等工作。主持人与工作人员均不参与评标,也不得有倾向性言论和行为。

3.在开标大会主持人的主持下,各供应商(投标人)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场陈述,然后各评委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质疑、澄清,工作人员对商务标进行质疑、澄清。由供应商(投标人)进行答疑、解释

4.上述过程可视需要进行重复。

5.工作人员向评标小组通报商务标对照表供评标小组成员参考。评标小组进行议标、评审,并根据评标办法和计分方式进行打分。

6.评标小组所有成员进行记名投票,工作人员在监察审计

人员的监督下唱票、计票。根据计票结果,确定2-3家候选中标人(分出排名)。

7.在所有投标人参加的情况下,开标大会主持人现场宣布候选中标人名单。

8.评标小组临时负责人负责收集各评委意见,提出技术标评标报告。采购部门工作人员提出完善商务标对照表。

9.评委及工作人员分别在技术和商务评审表上签字确认。

六、定标及授予合同

1.开标大会主持人负责将技术标评标报告、商务对照表进行整合,附上开标过程的简要描述以及现场投票结果(候选中标人名单),形成评标小结(表述选择候选人的充分理由及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提交定标小组进行定标。

2.定标结果由招标单位采购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中标/未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以及未中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授予合同。

七、其他

1.全部招投标的组织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开标大会的过程、质疑与答疑、澄清与解释均须有书面记录。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物资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规范招投标操作,强化招投标监督,严明招投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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