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堕胎的辩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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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THW ban abortion.(Roe vs. Wade)

(禁止堕胎)

家庭系统排列——堕胎带来的心理危害.txt点的是烟抽的却是寂寞……不是你不笑,一笑粉就掉!人又不聪明,还学别人秃顶。绑不住我的心就不要说我花心!再牛b的肖邦,也弹不出老子的悲伤!活着的时候开心点,因为我们要死很久。请你以后不要在我面前说英文了,OK?家庭系统排列--堕胎带来的心理危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虽然现在的避孕措施日新月异,但人工流产的人数也是与日俱增。随处可见充斥眼球的无痛人流广告,随口而提的堕胎,仿佛一个小手术切掉鸡眼一样平淡无奇!早些时候,人工流产是有很大的危险性的,弄不好就会丧命或者终身不育。现在科技的发展的确可以减轻流产时的创伤和疼痛,但这方面科技的进步不意味着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流产,它不是对身体没有伤害,只是没有以前科技发达前哪样大。堕胎对心理的危害并不会随着流产术的发展而有所减少。堕胎会给心理带来什么样的危害了?

首先,堕胎对亲密关系的影响可以说是巨大的,一次堕胎可以预示着这段关系的结束。家庭系统排列大师海灵格在一次工作坊上对一对堕胎三次的夫妻说过一句话:"你们的关系已经结束了"!当然这种结束不是指身体和心理上的,而是指灵魂层次的结束,就是他们两个还是可以在一起生活,但是已经没有了灵魂上的沟通(在那个排列案例中明显就可以看出,这对夫妻没有任何连接,没有看着对方,他们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心灵上已经是陌路了!)。任何一方不要孩子,都是对另一方的抗拒,对关系的抗拒。你有没有见过堕胎后,两人关系还好如当初或者更加亲密的。这样的两个人会成为心灵上的陌路人,这样的实例不在少数!

其次,对个人心理的危害,有的时候,男女中的一方(常看到的是女方)会追随孩子,也就是有一种死亡的冲动,她的心已经跟孩子流走了,她会显得很郁郁寡欢,心不在焉。在家庭系统排列里面是看着地上死去的孩子,而不是看着自己的另一半或其他的孩子。在平时,父母不会感到特别难受,但是当堕胎的孩子代表躺在前面,父母才会感受到那一直深藏在心中的巨大创痛,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只是被自己压抑了!

最后就是对生下来的孩子的危害,现代科学已经证实,被堕胎的哥哥姐姐会在子宫里为未来的弟弟妹妹留下些什么信息(弟弟妹妹自己也不知道有这种信息),它们仿佛告诉后来的人,妈妈不要生下他们,妈妈不爱他们,有时候生下来的弟弟妹妹会无形中承接下未出世的兄姊对妈妈的愤怒,你会发现这些孩子一生下来不仅无法跟父母形成很好的连接和互动,反而跟父母做对,仿佛有天大的仇恨,前世的冤家一般。这种情况并不鲜见!还有一种对孩子的潜在危害是跟上面的父母其中一方像追随被堕胎的孩子"走"掉有关,那就是孩子会出于对父母的爱,而在心理对父母说:我愿代替你去做,宁愿是我而不是你!孩子会不自觉的承接这种感受而有一股追随兄姊而去的冲动,孩子会表现出种种让父母担忧的行为,甚至自杀!

以上的现象并非危言耸听,因为无数的事实让人不得不承认这种影响的存在!那么不管因为何种原因需要堕胎,我们要做些什么才能减少对心灵的这种影响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内心里给孩子一个位置,尊重这个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比如在心理默认这个孩子应该是家里排行老大),告诉他你很爱他,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不能生下他,你会在心理永远爱他,也会爱他的弟弟妹妹。如果遗忘和否认这个孩子的存在,那么根据家庭中爱的序位,家族中的一个孩子会无意识认

同他,家族悲剧就会不断上演。根据海灵格等家排大师的观点,有过堕胎的伴侣,如果他们还想在一起,就得在心理记住孩子,并且重新开始新的一段恋情,因为旧的已经死去(上文提到的心灵陌路,重新认识、开始,再次到心灵的相知相恋)!

(以前作者觉得由于以前的技术不发达,堕胎会对女人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而现在都无痛微创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古圣先贤和宗教关于这一点的教诲已经不符合时代特征了,但当我开始接触海灵格的家庭系统排列,太多的事实和家族悲剧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一点的重要性。原以为的教条式说教背后竟然有这样的玄奥!)

对当今社会堕胎行为的看法与反思

摘要:堕胎是生命伦理学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之一,首先它涉及人类对生命的本质与价值的理解:胎儿算不算是人?胎儿的道德地位是怎么样的?其次堕胎问题在西方传统文化内部可以找到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解:一方面,宗教神学认为生命始于受孕那一瞬,堕胎违反了上帝的意志,因此反对堕胎;另一方面,自启蒙运动以来,“天赋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女权主义提出妇女有选择是否堕胎的权利,支持堕胎。其中最具争议的彼得·辛格的堕胎理论更是提出了“命主”的观点,体现了非人类中心主义、理性主义、功利主义等特点。这些理论对我们中国思考堕胎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将堕胎作为一种避孕失败或者意外怀孕之后的合理解决措施是否侵犯了人类最基本的人权,是对人的生命的轻视?这些理论都会对中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让人们更好的反思堕胎行为的合理性。

关键词:彼得·辛格堕胎合理性中国社会命主

堕胎又称中断怀孕或人工流产,故意结束妊娠,取出胚胎或者导致胎儿死亡的行为。堕胎在西方是颇受争议的手术。在中国,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

但是,这种行为真的可以在伦理上、道德上被接受吗?

堕胎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当时几乎所有的哲学流派都一直持有一个观念:男女结合是为了繁衍后代。堕胎作为人为终止人们繁衍后代的手段,是与人们对婚姻和性的看法相违背的。因此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有:“不要给一个怀孕的妇女堕胎药”这一条,亚里士多德也提出:“任何生命都是有灵魂的”这一理论。由此可以得出,在古代,堕胎是不被允许的。

当今影响人们堕胎的因素不外乎是这几条:①胎儿不是以正常的期待来自与这个世界上的(比如女性被强暴而怀孕);②胎儿的存在影响母体的正常生活和发展(比如母体虚弱);③已做过结扎手术而意外怀孕;④政府强制性堕胎(某些政府性法律条文规定,在计划外怀孕的——即农村夫妇已育有一胎,未到第二胎时间的,一般为相隔6年;城市户口已有一胎的——禁止怀孕,政府强制堕胎,且不管胎儿大小);④避孕措施不当,意外怀孕父母双方不想接受。

可是这些看起来是“正当”理由的,真正是正当的吗?我们可以先将第一种情形排除掉,因为在法律明文里,强制与女性发生性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在女性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在强制性的要求她生下这个孩子——这不仅仅是另外的一种伤害,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但是,在这么多起堕胎的行为中,这种原因的比例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那剩下的其他理由,不外乎就是一种自私的心理在作祟——这个孩子影响了我今后的生活及安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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