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现场管理制度.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场现场管理制度4
商场现场管理制度
目录:一、商户入场管理
二、商品管理
三、运营管理
四、人员管理
五、联营商品结算制度
六、商户退场管理
七、合同管理制度
八、保证金制度
九、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为了保障商场有秩序经营,促进商场及经营业户共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户入场管理
1、商户入场需具备相关行业的经营资质和条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材料,不得有伪造、欺瞒行为。
2、商户须认同商城的经营理念和营销策略,严格遵守商城的各项制度,能够保持持续热忱经营。
3、商户签署入场协议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权利的保障。
4、商铺、专柜装修需服从商场的统一规划,装修方案须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实施装修、改造工程应选用专业的装修队伍和符合要求的装修材料,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6、商户入场应配置足够的营业人员和运营设施,营业人员须经商城的考
核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并受商场及商户双重管辖,费用由商户承担。
7、商户应服从商城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商场的要求入场装修、上货,统一时间开业经营。
8、商户入场应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组织商品入场,货源要充足,结构合理,保证质量。
二、商品管理
1、商品进场需经商场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经由指定的货物通道进场,对不符合规定的商品拒绝入场。
2、商户自行管理商品,建立商品进销存明细账,商品缺损由商户自行承担。
3、商品陈列应做到充实丰满、分门别类、主次分明、工整清洁。
4、商户应积极调整优化库存商品结构,畅销商品不准出现脱销断档,滞销商品应及时调整下架。
5、商户应对库存商品及自有固定资产进行投保,未投保商品及资产发生意外损失,由商户自负。
6、商场有权对商户库存商品及账簿进行查验,发现问题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7、商户经营商品以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为限,不得随意变更、超越,变更或新增经营品项须递交书面申请,经商场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经营。
8、所经营商品必须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商场的规定,不得经营仿冒、伪劣、违禁商品以及侵害他人代理权或专利权的商品,不得涂改、伪造商品质量证明等商品信息蒙混入场销售。
9、商户应保证商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与顾客约定实行商品“三包”,即包修理、包退货、包换货。
10、商户应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商场对商品的抽检工作,并承担相关
费用。
11、商户在商场的指导下自主确定商品价格,要合理公道,符合国家物价政策。
12、商品零售价不得明显高于同城其他商场和市场价格,区域代理商品在其他商场特价销售或进行其他促销活动的,在本商场内需同步进行。
13、联营商户应按约定参加商场会员制活动,会员差价由商场与商户约定分摊。
14、商户应积极配合商城统一组织的降价促销活动,不得推诿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双方事先协商。商户自行组织的促销活动,费用由商户自理。
15、顾客因商品质量或符合其他退货条件要求退换货时,应经商场客服部门负责人签字许可后,由商场服务总台协同办理退换货手续,不得私下进行退换货,严禁恶意利用退货政策调整销售额。
16、退回的问题商品以及超过使用时效或者未达标准等级的商品应及时办
理退场,不得再次以合格品进行销售,仍具有使用价值需进行折价处理的,应注明“处理品”字样,并在顾客购买时给予明示。
17、联营商户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办理商品退场时,需填写商品退场单,注明商品名称、数量及退场原因等事项,报商场主管部门审批后,经货物通道由防损部门查验方可退场,无正当理由禁止商品退场。
三、运营管理
1、商户须遵守商城规定的营业时间,除商城统一规定或经商场批准外,商户不得迟到、早退或停止营业。
2、不得占用商场公用场地,覆盖或占用商场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广告、宣传画等。
3、商户应妥善保管和维护商场提供的各项设施,如发现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商场,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承担。
4、商户对店内装潢、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加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商场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概由商户承担。实施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完工时由商场检查认可后方可继续经营。
5、商户须服从商场因经营结构和布局变动所作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私设店面标牌及调整店内格局。
6、如因商户代理人或营业人员的行为造成商场结构、设备及其它财物或商场其它专柜蒙受损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7、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商场许可,商户不得擅自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或店铺、专柜转让转租于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以及参与其它有损商场权益的事
宜,否则以违约论处,且商场有权终止合同。
8、联营商户严禁擅自收银、截留销货款或将销售转移至商场以外进行,一经查实以违约论处,且商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不得利用店铺或专柜进行非法或违规经营,否则商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承担;并以违约论处,且商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10、严禁商户间串货,拆借商品,一经发现以违约处理。
11、商户进行店外促销公告、产品推广等宣传,需报经商场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得进行具有欺骗性、误导性和有损商场及其他经营商户利益的宣传。
12、商场负责统一制作店外宣传广告和美工工作,费用由用户承担。
13、严禁以任何方式贿赂商场工作人员,商场工作人员也不得收受商户任何形式的贿赂。
14、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杜绝不正当降价、虚假宣传、诋毁他人商誉、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任何形式不正当竞争行为。
15、严格遵守《商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工作,保障商场及顾客财产安全。
16、严格遵守《商场卫生管理制度》,保持责任区域卫生、整洁、清洁。
17、诚信公约
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杜绝售假抵制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