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岛区铁山街道办事处

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处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的通告》精神,依据《青岛市黄岛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1、专家评估企业、提升达标一批。对目前三证(消防、质检、工商)、安评、环评手续齐全、规模较大、相对比较规范的企业,聘请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液氨制冷方面专家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整改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验收合格的企业,采取逐步更新改造的办法,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完成涉氨制冷企业转型升级,尽快退出液氨制冷领域。

2、制定政策、逐步退出一批。对现有证件不齐全的渉氨制冷企业,通过两条途径进行改造提升,一是原则上由企业自行关停,二是鼓励采用安全性较强的制冷介质更新改造设备,尽快退出液氨制冷领域。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改造并通过安监、质监、环保、消防、城建、国土部门及液氨制冷专家组联合验收且出具验收意见的企业,对企业改造提升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比例予以奖补,同时设立进度奖,对在规定期限内或提前完成改造提升的企业予以按奖励方案给予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3、加强执法、整治关停一批。对既达不到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标准要求,又不按政府引导主动退出的涉氨制冷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坚决予以关停。

二、奖补方案

奖励:涉氨企业按进度进行改造,按要求拆除液氨设施(液氨储罐、液氨机房、库房所有旧管道),经验收合格,依据氨罐设计储存量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在11月30日前完成,按液氨储量每吨一次性奖励4万元。

在12月30日前完成,按液氨储量每吨一次性奖励3万元.

若在9月30日前完成,按液氨储量另行给予每吨3万元的进度奖励。

全处共有涉氨制冷企业四家,合计液氨储量为20.1吨,经核算按期整改后,大约财政补贴资金为143万。

四家企业最高奖励分别约为:胶南市祠堂冷藏厂21万;青岛九龙食品有限公司70万元;青岛朝日食品有限公司27万;青岛佳业食品冷藏厂25万。

经验收,新改造制冷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合格达标(提供设备及辅助设备出厂合格证、鉴定合格证、库房安装蒸发器提供材料合格证、有资质资质证书、施工合同文本)并通过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财政予以补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铁山街道办事处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监、财政、食安等站所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各涉氨制冷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解放思想、抓住机遇,通过关停改造逐步退出涉氨领域,并按照《通告》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三)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监管合力。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等站所要依据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对涉氨制冷企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知识和相关法规、规范,加大举报涉氨等有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形成强大的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整治社会声势。

2014年7月1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