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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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
A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土地流转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通过创新机制、政策引导、完善服务等措施,扎实用力地推进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17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24万亩,截止到6月底,全县共流转农村土地7.28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32.17%。其中转包0.68万亩,占9.34%;转让及互换0.13万亩,占1.79%;出租2.69万亩,占36.95%;其他3.78万亩,占51.92%。我县新型经营主体共流转5.03万亩,占69.09%。
二、具体做法
(一)领导重视,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土地流转工作,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乡镇经常抓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服务,规范指导农村土地流转。为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分片联系,包保到户制度。对流转土地面积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确定1名农技人员驻点服务,对流转50-100亩的经营主体,建立联系档案,安排农技人员定期走访,及时提供政策
宣传和技术帮扶。
(三)规范管理,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管理和服务双管齐下。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流转双方必须签订规范性书面合同,对没有订立流转合同的,要求补签合同和完善相关手续。三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管理,建立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登记台帐。
(四)培育主体,激活农村土地有序流转。近年来,我县把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促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的重要载体,鼓励和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转包、租赁、互换、转让、股份合作、代耕代种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了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热情,加快了全县土地流转的步伐。如祁门县稻花香专业合作社,2016年流转耕地600余亩,流转范围覆盖三个乡镇,从耕地到稻谷风干一律使用机械化作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五)出台措施,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我县土地流转工作,我县先后出台了《祁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实施办法》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县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并对新增连片流转耕地、茶园1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给予80-15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补。文件的出台对加快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取得成效
(一)土地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农村土地撂荒现象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同时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二)特色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土地流转,充分调动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通过先进生产技术、现代生产设备、企业化管理,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优势产业基地。如省道慈张线苗木及花卉基地;祁山、平里的蔬菜基地;历口、箬坑的茶叶休闲观光基地;安凌、芦溪的粮食基地。
(三)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进一步拓宽。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开辟了农民收入新来源。农户通过流转土地获得了稳定的租金收入,同时也给农户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劳务收入。
(四)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逐渐规范,合同内容的逐步完善,减少了过去合同的随意性和单方面毁约等现象,有效解决了合同不规范所产生的诸多纠纷,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重要性认识不够,推动不力。
二是山区县的特点制约土地流转快速推进。由于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耕地零星分散,山坞田较多,不利于机械化作业,造成流转成本高,规模效益低,土地流转难度大。
三是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网络服务平台有待于建立与完善。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土地确权成果应用,建立流转平台。我县土地确权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我们将规范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促进土地确权成果转化,突出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巩固与应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打造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格局,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二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工作局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加强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在条件成熟前提下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公平公正合理。
三是培育市场主体,引导流转走向。重点扶持和培育壮大一批规模效益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为依托,通过村级组织协调、农户协商相结合的办法,将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农业,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加速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四是积极创新模式,增强流转实效。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入
股”机制,积极推行“股份+合作”方式,引导农户以农村土地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探索建立农民“底金+股份分红+劳务收入”的利益保障和收益动态评估增长成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五是建立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探索建立多部门协调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重大问题的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调处机制,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正常开展,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促进农村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B近年来,寿县农村土地流转稳步推进,截止2018年6月底,全县共流转土地97.5万亩,占全县土地确权面积的35%。其中流转面积超过100亩以上的种田大户598户,共流转土地20.2万亩。目前我县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注册农民合作社2051个,注册家庭农场246家。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户对改善我县传统种植模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后进一步明晰了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这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广大农民吃上了长效定心丸、更加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也促进了土地流转,土地进一步向种田大户、种田能手集中。《寿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暂行办法》(寿政办秘【2017】107号)的出台,对发展现代农业有关项目进行奖补,有力的促进我县土地流转的开展。原六安市对土地流转超过500亩的种田大户,按照不同标准,有市、县二级财政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