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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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问题分析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受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的限制,其发展速度一直都落后于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体制。

农产品供销不均匀难题一直都存在,城市居民的“买菜难”和农民的“卖菜难”两个问题,是近年来政府和民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之一。

2008年下半年,农业部、商务部共同发文,准备推行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

2009年2月,国家商务部与农业部联合,在全国有重点地选择一批农业生产大的省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

目前我国“农超对接”的发展已逾6年,与过去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相比,“农超对接”模式给农户、消费者带来的好处是有目共睹的,在缩减销售成本、提高农民收入、保持市场安定、维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有效的成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然而,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农超对接”模式的实现程度——美国为80%、日本为90%,我国农产品在超市销售的比重仍旧很低。

一、“农超对接”的概念及作用
(一)“农超对接”的定义
农超对接,简单来说就是超市与农民直接接口,绕过层层中间商,使符合超市品质要求的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

具体而言的话,农超对接是超市利用自身资金、技术、管理及物流上的优势与农产品生产者农民直接接触,通过不同模式建立农产品到超市货架的绿色通道,具有既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又保证产品新鲜,价格优惠的多重优势。

(二)“农超对接”可以减少流通环节
“农超对接”的模式大大减少了传统的流通环节。

“农超对接”最大的优势在于超市与农产品生产者直接接触,绕过了收购商,批发商等中间商,不但节约了超市采购的资金成本,也节约了农产品从地头到货架的时间,这无疑为超市销售产品品质得到了提升。

另一方面,超市采取这种模式可以使农产品仓储结构得到改善,拥有了确定的采购对象后,不需要进行大批量的采购,完全可以按照市场需求进行采购,农产品库存积压的改善将大大提升销售竞争力。

(三)“农超对接”可以保证产品质量
“农超对接”的模式还能有效提升产品品质,以往情况下,超市的供货商通常是各类中间商,其农产品品质得不到
保障,原因在于其进行收购过程中,农产品的品质就是参差不齐。

而采取“农超对接”模式的话,超市采购的农产品是经过超市全程跟踪检测的,不管是从种植到包装还是运输,都由超市直接参与,只有通过超市认证的农产品才能得到最终上架。

(四)“农超对接”可以改善农民收入水平
“农超对接”在增加农民收入上也有积极意义。

在实行“农超对接”的模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自我认知能力,不断改善自我素质,提高农民的专业化程度,保持组织性,农民结合自己的优略条件,拥有高质量的产品检测系统,通过对有机品种的申请,得到权威机构的认证,对生产基地也要进行注册,提高产品的隐藏价值,提高了市场售价,超市根据需要,指导农民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种植,避免盲目种植、纯粹靠以往自我约摸经验来种植,让社员的收入得到提高,是实行“农超对接”的目的之一
二、实施“农超对接”的现状与问题
(一)市“农超对接”的现状
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个合作社,个专业合作社,涉及到蔬菜、水果、养殖等多个领域。

个合作社加入了专业社,社员总数个,带动农户户,截止到年末,全市有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家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全国家连锁超市建立了对接体系。

目前,市“农超对接”主要通过下面两种途径实施。

1.跨区域“农超对接”
跨区域“农超对接”,是指将农民将自己种植的农产品经过专业合作社对接到外省的大型超市。

农合瓜菜专业合作社是跨区域对接的成功案例之一。

在年月成立了青鲜瓜菜合作社。

成员包括全县个镇、个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出台的在三年内要做大家农产品批发超市和家农产品冷物流储藏社,该合作社在庄,成立了秋季瓜菜水果批发市场。

年,该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万元,为本社社员及县周边农民的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谱写了市跨区域“农超对接”的新的局面。

该专业合作社与实现对接成功后。

又先后与、沃尔玛、好又多等各地大型超市签订了采购协议,在地域上扩大“农超对接”的范围和规模,提高农民人均年收入3万元左右,使农民买菜不方便问题得到了解决。

2.本区域“农超对接”
本区域“农超对接”,指的是寻找该市附近的邻市大型蔬菜基地,为本市内各大超市提供新鲜农产品。

市绿实蔬菜有限公司是在本区域实现“农超对接”成功案例之一。

它首
先做到与每一个流通中间商做到一一对接。

形成生产,加工储藏,采购一体化的信息系统,然后发扬独特地理优势,与市旺玛特超市保持供货关系,在超市内成立专区、专柜,每车果蔬都标识农药使用量信息,来源于哪个农产品基地、还应该写上与该超市合作的专业合作社名称。

在辅助农民种植的基础上,农民的收入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

同时又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新鲜、优质的水果蔬菜。

(二)市“农超对接”问题分析
市实施“农超对接”模式以来,是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由于长期以来市农产品生产者都是散户经营,与超市对接经验尤显不足,他们也不熟悉超市季度交替的农产品质量标准。

导致农民在自然、自发的生产过程中,得不到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所以生产的农产品不能生长为协议中所规定的模样,进而双方的信任机制也慢慢变的不完善起来。

总结下来,目前市在进行“农超对接”存在以下方面的障碍。

1.超市进货标准太高、结算周期长
“农超对接”模式发展不够强大,其实受了超市高门槛的限制。

拿光山县丰鼎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情况看,想要建立一个蔬菜大棚,需要的资金投入大概需要好几千元。


业合作社给超市配货的前提是,首不仅需要自己支付培训费、各种食品安全监测费,还有各种说不出名称的费用。

按照超市设置的标准,农民每亩地的生产成本也需要增加,而面对愈来愈高的蔬菜保存条件,合作社需要建立专业的冷冻保鲜仓库。

到现在为止,市虽然有多家专业合作社,但是只有20%左右的农产品进入超市销售。

农民最担心的问题就是超市结算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来,出现你推我,我推你的局面。

2.超市与农民的对接关系不稳定
目前“农超对接”在总体上还处于初步阶段,受传统小农生产模式、传统生产技术、传统设施设备等方而的影响。

“农超对接”在市发展的并不是很好,受很多因素的制约,农民生产的产品在很多方面都不能满足超市的要求,而且农民的思维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形状比较单一,没有很大的突破。

超市不愿与农民继续保持对接关系。

这样一来,与超市对接的关系,出现了极大程度的不稳定性。

对农户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弊端。

与超市自身而言,也是一种损失。

3.信任机制建设不完善
“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其实就是双方达成共识,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

而在这个过程当中的信息分享是需要大家去维护的,风险也要双方共同承担。

最后一起分享盈利。

这种模式下需要的双方的合作与信任。

而目前信任缺失
是造成“农超对接”不能扩大发展的主要因素
(1)信任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超市,农民都过多的投入资金,浪费了很多不必要的经济成本。

(2)信任机制的不完善,造成了更多的市场不守信行为。

农户的农产品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交,这其中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被浪费掉了。

还有,当产品出现问题时,双方互相推脱。

这种信任机制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恶化了合作质量和经济效益。

三、“农超对接”的成功模式及其经验启示
(一)家乐福模式
家乐福模式主要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组织农民生产产品。

即“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

在流通环节与流通成本上,家乐福模式就是要减少采购环节,它直接与专业合作社合作,去产品基地采购,省略了农民,批发商等传统模式的流程。

在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这种直采模式下的售价跟传统模式下采购的农产品售价相比,至少有到15%至20%左右的优惠。

在这种模式下,农民的第二利润来源是呗中间商赚取的那一部分,另一部分优惠就到了消费者的头上。

可以从蔬菜水果的价格降低上可以看到。

采用“直
供”模式减少了利润流通环节,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流通成本。

(二)沃尔玛模式
沃尔玛模式采用“超市+龙头企业+农超对接基地”的模式,即通过超市与龙头企业合作建立合作农场。

沃尔玛采用多选择的对接模式与全方位的培训和辅导。

沃尔玛拥有针对农户指导和技能的培训课程,向对接基地的农民进行“农超对接”专题培训、举行经验交流会分享成功经验,发放“农超对接”书籍和资料,旨在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超市提供更优质的农产品。

沃尔玛还建立了“农超对接”合作农场准入体制,立下众多严苛标准,力求其合作伙伴达到沃尔玛品质要求。

这样的的“农超对接”模式,彻底颠覆了原有的对接模式,超市与农产品企业的直接合作冲破了以往中间商的层层阻隔,使信息得以快速准确的交换,使产品品质得到良好的控制。

超市与农产品企业间实现了优势互补,同时将获得的利益共享,使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带来的风险得以共担。

但是在这种模式下,超市与农产品企业都得到了较大利益,但农民得到的利益却还是有一定局限的,沃尔玛将省去的中间商利润更多的回报给了顾客,从这方面来说,沃尔玛的顾客获得了不少实惠。

(三)丹尼斯模式
“超市+农户”模式。

丹尼斯——作为本土最大的零售商,其采用的是“超市+农户”的对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农户自己种植的农产品由超市收购,超市又对农户提出农产品种植要求。

即所谓订单式采购,超市根据市场需要向农户提出种植要求,农民按照超市的规范要求进行定向种植。

超市只需建立相应的生鲜配送仓库,定点向农民收购,省去了向中间商或者经销商从采购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进一步发展的话,超市可以选择与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开发合作农场,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

“超市+农户”这一模式不但有利于降低交易和流通成本,还可以缩短新鲜农产品的运输时间,保证农产品新鲜。

这一模式同时更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

由于中间流通环节缩短,农户与超市直接接触,避免了中间商层层倒手和层层加价。

丹尼斯与沃尔玛和家乐福利润率相比,虽然降低了很多,但农民却真真切切得到了更多的利益。

(四)经验与启示
“农超对接”不仅缩短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减少了流
通成本,也更进一步的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从国外经验总结中不难看出,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组织农民的产品,既具采购规模优势,又兼有不同地域的名优产品。

建立了自己的“农超对接”基地,侧重点在于食品质量和保证食品安全。

“农超对接”作为一种探索农产品生产基地与超市对接的新方式,实现了“从田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供应链管理体制。

这些都为市的“农超对接”提供了经验借鉴。

四、进一步推动“农超对接”的对策建议
(一)市“农超对接”合适模式选择
1.“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市”模式
这一模式中,定点的农民合作社向超市提供货源。

由农民合作社根据超市要求来组织农民进行农产品的种植,然后再组织社员进行生产。

这种模式下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比普遍收购价格高20%左右,因此这类专业合作社往往会选择与大型超市进行合作。

高额的收购价格造就了对农产品严苛的质量要求,因此农民合作社在为农民增收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使农民种植的农产品达到超市的质量标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

同时农民合作社还可以通过农产品品牌创建,形成品牌效应,建立质量认证体系,鼓励更多
农民参与进来,使更多农民得到实惠,也使合作社与超市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这种模式下超市应该对选取的合作社提供相关支持,进行相关培训,提供相关设备。

而当地政府也应在政策上给予相关照顾,这样不但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能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这一模式可以为市所借鉴,毛尖作为中国十大名茶之一,可以作为外地大型超市的优先考虑采购品种。

2.“超市+合作农场”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超市参股农业龙头企业,在超市的需求和监管下,建立合作农场。

在合作农场里,超市的监管贯穿农产品从播种到包装的整个流程。

其具体流程是:超市根据农产品的供求,有计划,有目的安排自愿报名加入并通关相关部门资质鉴定的农户进行生产种植。

同时,超市对对种子、肥料、农药的选择有控制权,农户不得擅自使用未经超市允许的种子、肥料、农药等。

超市在对农产品上架前还会进行一系列质量检测,只有达到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才能最终进入超市。

在以往“农超对接”模式中,农民必须自行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行处理,而超市只会收购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这无疑使农民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而在“超市+合作农场”的模式中,农户完全按照超市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种植加工,免除了产品的销售风险,标准化、规范化的农产品种植不但使农民增收,也使超市能采购到质
量可靠的农产品。

这一对接模式的推广,势必会促进“农超对接”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3.“超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超市与农民之间依靠中间人供销合作社进行对接,超市与农民虽然并不直接接触,但相比以往“农民→当地中介→地头市场→区域批发商(或批发市场销售) →超市卖场→消费者”这样的模式来说,这种模式下不仅减少了商品的耗损率,而且冷链物流还能保证长途运输后农产品原有的新鲜和品质得以保存。

中间商供销合作社通过其基层流通网络为超市提供所需的农产品,不但能大大节约农产品进入超市的时间,还能增加农民收入。

“供销合作社在超市直营”是指供销合作社直接在超市租赁农产品销售柜台,再由合作社根据消费者意愿向农民进行农产品采购,在超市直接设点销售。

(二)超市与农民建立起合作共赢机制
农民根据零售企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消费者的反馈信息,进行相应的整理、通过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种植,依靠冷链物流,向零售商提供优质廉价的货源,并形成一个有效安全稳定的合作平台,是使方都得到了实惠。

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生产,并在直采部门配备农超对接协调员,
负责农产品质量管理。

建立食品安全基金会,每月选择一个县举办一次“农超对接”方面的课程培训,为使对接的农产品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必须从源头就开始对质量进行控制,才从最初的种植到最后的包装上架,必须保证在各个环节农产品都要达到相应质量安全标准。

建立完善的可追溯体系,对于发生的质量问题,务必使之能追根溯源,杜绝再次发生。

超市应该降低自己的农产品进货门槛。

每个超市所指定的标准都不一样,应该根据当地产品基地所能达到的标准来制定进货门槛高度,超市要做到结算及时,按时付款,不应拖欠农民货款,严格按站合同协议的规定按时付款。

超市应该与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定的对接关系,不应该只拘泥于现有的合伙制,契约制的对接关系,应该有所创新,为实现“农超对接”提供更广阔的的对接关系。

对于超市来说,还应当加强货源物流建设,提高流通效益。

经过农户,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的共同合作和努力,市“农超对接”目前正朝着适合双方共赢机制的道路上前进,前景可观。

(三)政府应提供的相应的政策保障
1.强化政府领导
“农超对接”应该作为政府建设更高层次“菜蓝子”工
程的重中之重,把现代农产品的流通综合试点规划到工作计划中,加强建设措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给予解决,为打造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新局面而努力。

2.加强政策优惠
国家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农超对接”工作,各级部门应该落实政策优惠,对农产品流通基地的设施扩建加以鼓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扩大加以引导,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规模扩大提供资金、技术及政策上的支持。

3.完善考核机制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指标考核经济惩罚奖励机制,把拓展农村市场、为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具体工作落实到考核意见中。

对“农超对接”中的参与者如合作社、龙头企业、连锁超市等进行量化的细致的考核,政府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中应该着重把销售比例、“农超对接”农产品经营比例等指标纳入其中。

4.推广成功经验
“农超对接”工作中要总结历史教训,总结失败经验,建立完善的推广、监管机制,大胆尝试,及时把握动态,及时总结经验,把成功经验加以推广,把失败经验加以改正。

努力让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到现代农业改革的浪潮中,同时做好连锁超市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对接工作,使我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步入崭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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