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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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学院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开放教育学生免修免考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根据中央电大、省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原则
1、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
2、经中央电大审核批准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按“合格”记载;
3、考虑到课程开放的特点,课程开放各专业暂不考虑学分替换和免修免考;
4、分学期开设的课程,只能办理其中一个学期的免修免考;
5、必须先办理课程注册之后才能办理免修免考;
6、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等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7、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
二、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
(一)教学计划(专业规则)课程
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或课程成绩证书(8年有效);
2、国家自学考试相同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2006年1月1日之前颁发)者、2006年1月1日之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0分以上(含420分)者,可以免修免考《英语Ⅱ(1)》、《英语Ⅱ(2)》;
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英语Ⅱ(1)》、《英语Ⅱ(2)》免修免考的条件。凡是2006年1月1日之后颁发的成绩证书不再作为办理免修免考的依据;
4、除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修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网考科目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网考科目,但必须通过教学计划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2、除计算机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2006年1月1日之前颁发)者、2006年1月1日之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0分以上(含420分)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网考《大学英语B》,但必须通过《英语Ⅱ(2)》课程的期末考试。
三、申请办理免修免考的程序及审批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入学注册后第一学年之内办理申请手续。
2、填写《课程申请审核表》(可从学院网页上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辅导员。
3、辅导员于每学期第二个月之内将学生的免修免考材料报送教务科初审。
4、教务科初审后,对符合免修免考条件学生的材料汇总上报省电大教务处办理审核手续。
5、省电大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上报中央电大终审。
6、中央电大终审后将结果向各省电大反馈,中央电大终审批准后方可进行学分替换。
7、省电大将中央电大终审结果反馈给各分校(包括未批准的原因等情况)。
附表:
1、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2、网考免考申请表
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注:1. 本表由学生填写,分校负责审核。
2.本表由分校留存。
网考免考申请表
以上内容应由学生填写。
2.本表由分校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