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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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

摘要:建筑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建筑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其能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和漏税现象,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目前,我国建筑行业营业税该征税和增值税已经纳入我国税制改革的体系中,但是,“营改增”面临着复杂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建筑“营改增”的影响进行分析,并针对“营改增”的影响,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对建筑企业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影响分析;应对策略

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全面考虑和深入的研究,站在企业的立场上,真正做到减轻企业的税负。随着我国城市人口的增多,建筑行业蓬勃发展,为了促进建筑行业进一步发展,建筑企业要利用“营改增”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努力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筑业的“营改增”改革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企业进行全面的分析,使“营改增”能够切实地促进自身的发展,减少企业出现的不良影响,促进建筑业更好的发展。一、建筑业“营改增”的意义和发展方向

“营改增”是国家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态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策,这一举措保障了财税体制的改革。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效地对重复征税进行管理,减轻了企业的赋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建筑业“营改增”从2011年就开始推行,2013年国务院又近一步扩大了“营改增”的试点。国家相关政策也表明,“营改增”的实行时间有限,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逐步完善“营改增”体制,完善建筑业“营改增”势在必行。

二、建筑业“营改增”的影响

(一)建筑业“营改增”的赋税增减影响

1、建筑业劳务输出的抵扣带来的影响

目前根据增值税和行业的流通来看,劳务支出是不能进行抵扣的,这些费用属于应纳税的增值范畴。通过分析建筑的成本费,人工费大约占整个工程经费的百分之三十。我国人口红利在不断减少,人们的就业观念也有一定的变化,导致了建筑人工费的不断增长。如果将建筑务工人员归为劳务公司管理,然后劳务公司开具发票给建筑务工人员,这种传统的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劳务支出抵扣的问题。在实行了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公司都作为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百分之六的税率对增值税进行计算。劳务工人的工资、职工的薪水和社会保险都属于建筑劳务公司的成本费,这些支出不能按照增值税进行抵扣。建筑业的劳务如果不能得到抵扣,建筑业的“营改增”就不能起到减少建筑业税负的作用,从而影响到产业转移和建筑业产业升级。

2、建筑施工设施支出抵扣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所应用设施主要是建筑企业通过购买获得的,在进行建筑施工设施的购买时,有的设施是在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前购买的,有的设施则是在实行“营改增”之后购买的。还有的建筑设施是企业租赁获得的。在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前购买的设施不能进行进项抵扣,而在进行建筑业“营改增”后的购买的设施则可以通过购买时留下的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很多企业分析设施使用费似乎是下降了,但是,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却发现设施的使用费没有减少。施工设施的修理维护和保养费、施工设施保养维护人员的人工费和场地的租赁费都属于施工设施的成本,所以。建筑业“营改增”实行前后的税负的变化主要是由实行“营改增”后购买的进项抵扣设备和实行“营改增”前不能进项抵扣的设施的数量比。

(二)建筑业预决算计量的影响

现在,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预决算计量的确定是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费用的收取,最后算入工程项目的总预算中。在实行“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本来应该进行增值税的缴纳,但是,在工程施工时不能对进项税额进行准确的预算,导致了增值税额的不同。现行的工程预算与工程预算定额中税费的规定存在误差,导致了工程预算造价不能确定。

(三)对建筑业增值税纳税发生时间确定的影响

建筑业工程与其他的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差异,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必须要先进行图纸的设计,再对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在设计时,每栋建筑在设计上是存在差异的,而且施工环境也不同,就导致了建筑物之间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建筑施工项目的造价很难计算。在建筑工程进行计量时,很多项目不是施工方进行计量,而是需要审计机构来进行审计,建筑工程的计量工作程序非常复杂。建筑施工行业的工程款经常出现拖欠现象,增值税的缴纳会给建筑企业的经营带来资金支付上的压力。

三、建筑业“营改增”影响的应对策略

(一)人工费作为增值额导致税负增多的措施

现行的增值税有相关规定,建筑企业所提供的施工服务应该作为提供建筑产品施工的兼营销售行为,外来务工人员的人工成本费应该按照百分之六的税率来征收,其余的则应该按照百分之十一的税率来征收。在安装工业设施时,一般是建筑企业自行购买设施和材料,施工企业要提供安装的劳务,应该合理地向客户收取管理费和安装费,安装费的比重很大,应该按照百分之六的税率进行征收,如果按照百分之十一进行征收,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将不能接受。

(二)对不能获得增值税发票的进项抵扣问题的措施

采购时应该按照农产品收购进行进项抵扣,对建筑企业施工获得的非专用发票,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审定方法进行施工材料的进项税额。在建筑施工单位供应设施、材料时,计算工程款项,不能计入销项额内,应该根据工程的施工进行工程款的抵扣,开具增殖发票,要确保销售收入时才能征收增值税。

(三)对不能及时获得抵扣凭证进行进项抵扣的措施

1、建筑业“营改增”后接受的建筑施工工程项目进行税额的确认时,在申请抵扣后产生的留底税额抵扣没有时间的限制

建筑工程项目的结算都存在拖延的现象,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如果获得了增值税的发票后应该在半年内到税务部门进行确认证明的办理,并且要在证明办理后的一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进项税的抵扣。在获得了认证证明后,并且在第二个月申请了抵扣,申报后的留底税额没有时间的限制。建筑工程施工结算的拖延会导致施工款不能及时的收取,会造成供应商的货款拖延,供应商会进行逼债,导致建筑施工部门不得不借款还债,在取得专用发票后,在第二个月申报纳税抵扣,但是,财务的预算金额不确定,导致了发票不能及时的开具,无法与材料款进行抵销。

2、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在已经完工却没有完成决算的项目上,应该按照营业税按时缴纳营业税

现在有很多建筑工程,在已经完工的情况下,但是结算还不能完成,从而对企业施工的材料款不能及时缴清。对于这些已经完工却没有进行结算的施工单位,在开具发票时,不能进行原材料进项税的抵扣。

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我国也相应制定了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这项政策可以使建筑行业有效的运营,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但是,在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在实行“营改增”政策时,要考虑对建筑业施工的影响,还要了解与建筑业相关企业的情况,不仅仅要了解建筑行业本身的情况,也要了解建筑业在运营中的状况。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实行,要符合建筑业自身的特点,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进行分析和总结。建筑企业也要利用“营改增”这项政策,进行企业的管理,加强企业的监控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威杨. 对建筑业实行“营改增”政策的思考[J]. 建筑经济,2012(12)

[2]贺代将. 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形势及应对策略分析[J]. 经济师,2013(01)

[3]符丹,邓越. 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J]. 中国证券期货,2013(06)

[4]顾庆国.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的思考[J]. 财经界(学术版),2013(15)

[5]祝映兰.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应对分析[J]. 时代金融,2013(26)

[6]汪文军.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J]. 中国外资,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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