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使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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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使用讲解
新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使用讲解
2005年4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稿),该《标准》在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管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和审查,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该《标准》试行过程中,《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体现在:
一、与当前土地开发工作需要不适应。
近几年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快速推进,围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两部于2008年在全国启动了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2010年启动了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
土地开发整理逐步从单纯的农用地整理向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整治转变,从分散的土地整理向集中连片、实施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方式转变,从单纯的补充耕地为目标向建设性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综合产能、建设生态环境等多目标并重转变。项目投资规模由2008年前的几千万,扩大到现在的几个亿,部分重大工程的投资规模达到了几十亿。土地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对定额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
原《标准》是以2002年价格指数、建设标准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基础而制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提高了施工工效水平,提升了资金使用成效。
该《标准》已不能正确反映当前土地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表现在人工预算单价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机械使用费偏低、定额子目缺项、计算标准欠合理等方面。
三、与“十二五”土地整治的任务不适应
“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部将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围绕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建设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完成一批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土地整治示范省份建设等。一个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标准》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迫切需要,也是高效、规范、有序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基础保障。
意义:
一、将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的顺利推进。
新《标准》结合土地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费用构成和费用计取进行了调整,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程质量管理、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等提供了经费保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将更加顺利和规范。
二、促进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新《标准》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基础单价及项目划分等进行了修订,将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的应用,促进合理确定施工组织方案,提高预算编制、评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导作用
促进招投标工作规范进行。新《标准》对预算表现形式进行了调整,满足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需要,使预算编制与工程招投标紧密衔接,有利于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和竣工决算的顺利进行。
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基础单价调整;
二、费用构成及取费标准调整;
三、项目划分调整;
四、定额子目补充完善;
五、预算表格优化等内容。
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
以六类工资区为例
甲类工由原来的26.4元/工日调整为51.04元/工日,调升幅度达93%;
乙类工由原来的15.89元/工日调整为38.84元/工日,调升幅度达144%。
主材限价管理
本次修订对钢筋、水泥、汽油、柴油等11种主材进行了限价,即材料价格超过限价部分只计取材料价差和税金,不再进行其他费用的计取。
明确了装置性材料种类
本次修订对土地整治工程中的装置性材料进行了明确,规定电缆、管材、管件、闸阀、法兰、出水栓等多种材料为装置性材料,并对计费方法作出了明确要求,即:只计取材料费和税金,材料费直接计入工程施工费单价计算表中的“未计价材料费”,不参与其他取费。
费用构成调整
取消了重大工程规划编制费、定额测定费等费用;增加了安全施工措施费、工程复核费等费用。并对土地清查费、业主管理费等费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取费标准调整
可行性研究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监理费、业主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竣工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等费用的计费标准均进行了调整
不可预见费的调整
不可预见费费率由2%调整为3%,计费基础不变。
项目划分调整
一级项目由4个调整为5个,二级项目由13个调整为14个,三级项目由45个调整为41个。其中一、二级项目划分调整详见下表:
修订前后对比
补充定额子目
补充4项36个子目,主要有小型挖掘机挖掘沟渠土方、预制混凝土U形渠槽、混凝土压
顶、地埋电缆敷设等;补充小型挖掘机0.25m3、强制式搅拌机0.35m3两个台班子目。
预算表格的优化
1、将修订前的工程施工费预算表、直接费预算表、直接工程费预算表、间接费预算四
个表,采用综合单价计算方式,调整为工程施工费预算表、工程施工费单价分析表。
2、其他费用预算表将修订前的多个表格合为一个表格。
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
一、有效工作时间
2008年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
社部发[2008]3号)规定“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
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年应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三、工资附加费
1、工资附加费取费标准中不再区分甲乙类工,甲类和乙类调整后费率标准一致。
2、工资附加费中医疗保险费修订为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二、基本工资标准
甲类工、乙类工的基本工资均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的基础上调135%。
基本工资调整前后对比见表3-1
表3-1 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前后对比表(六类工资区)
三、工资附加费
1、工资附加费取费标准中不再区分甲乙类工,甲类和乙类调整后费率标准一致。
2、工资附加费中医疗保险费修订为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人工预算单价修订前后对比
甲类工由原来的26.4元/工日调整为51.04元/工日,调升幅度达93%;
乙类工由原来的15.89元/工日调整为38.84元/工日,调升幅度达144%。
材料限价管理
一、主材限价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主材与传统概念中的主材(砂石料、钢筋、水泥、木材等)显著不
同。除了砂、碎(块、砾、毛条)石、水泥、钢筋等建筑、水利行业普遍规定的主材,其余
主材明显具有土地整理行业的特点。例如,以抽取地下水为水源实行低压管道灌溉的土地整
理项目,主要材料集中在PVC管道、井壁管、滤水管等;严寒地区实行渠灌的项目,塑料
薄膜成为主材;以土地平整为主的项目,柴油、汽油成为主材;以水土保持工程为重点的复
垦项目,树苗等成为了主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