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品牌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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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品牌创

建实施方案

2016年“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品牌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发挥典型引导作用,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行动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工作,决定在xx区开展“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一根本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的“双城联创”工作为抓手,带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推动餐饮服务业提档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6年,由日照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x x区文明办)、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照广播电视台生活-海洋频道从获得“食安山东”、省市“清洁厨房”等荣誉称号的餐饮单位中遴选出第一批餐饮安全示范

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放“餐饮安全示范店”标识牌匾,至2017年底分批次、分阶段的持续开展评选活动,评选出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推荐。“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由餐饮服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x 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也可由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镇街道或行业协会直接向xx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申报前,必须按示范单位自查标准,严格进行自查,认为自查达标者,需向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书面申报材料。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申报表(附件1)。

(三)审查过程。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材料审核符合要求者,列入现场评审范围,x x区文明办、xx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照广播电视台生活-海洋频道组织现场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单位,列入顾客意见调查名单,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结果,确定获选名单。

(四)结果公示。每批“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结束后,由xx区文明办、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

日照广播电视台生活-海洋频道对验收合格、成功获评的“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名单进行公示,并对入选的餐饮单位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四、申报条件

(一)做到亮证经营。经营单位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在店内醒目位置悬挂,并按许可证范围经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食品安全b级以上水平,并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量化分级牌;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二)人员管理规范。食品从业人员需取得健康证明,且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人员着装统一整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企业内培训。

(三)各项制度健全。餐饮服务者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一次性餐饮具等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可追溯。

(四)场所卫生整洁。经营单位需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厨房实行色标管理;生熟食品分开;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要

求;建立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档案;餐厨废弃物清理及时,符合要求。

(五)依法依规经营。申报单位连续2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3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上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中未发现抽检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实施步骤

(一)2016年9月,由xx区文明办、x 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照广播电视台生活-海洋频道从获得“食安山东”、省市“清洁厨房”等荣誉称号的餐饮服务单位中遴选出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放“餐饮安全示范店”标识牌匾,开展相关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引导餐饮单位继续主动报名参选。

(二)2016年10月-11月,xx区文明办、x 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照广播电视台生活-海洋频道根据报名情况,通过材料评查、现场审核、满意度调查等程序组织筛选审核,甄选出符合标准的第二批“餐饮安全示范店”,同时,开展相关表彰宣传活动。

(三)2017年,分别于5月、8月、11月开展三次评选活动,全面完成“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的评选任务并开展表彰宣传活动。

六、品牌管理

对评选出的餐饮单位,授予“餐饮安全示范店”牌匾,由各大新闻媒体通过文字报道、电视栏目播出、网络推广等方式进行系列推介。同时,实施品牌动态化管理,各获选单位恪守餐饮服务公约(附件3),对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投诉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已获得示范店荣誉的,予以撤销、摘牌,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扩大宣传推动,增强责任意识。“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是提升全区餐饮服务安全水平、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从确保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创出实效。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餐饮经营户及社会各界了解创建活动申报时限、渠道、程序和要求。突出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是示范创建活动的关键要求,以企业自愿为导向,充分发挥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品牌示范创建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做好结合文章,创新创建模式。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餐饮服务食品监管重点工作,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创建的地域特色。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确保

示范店树得起立得住。对存在弄虚作假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三)抓住创城机遇,提高工作效率。要抓住“双城联创”的机遇,结合创城工作,建立单位间、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形成共建共创氛围,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品牌引领行动顺利实施。

(四)扩大示范效果,引导企业提升。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餐饮服务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加工制作方式,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实现制作过程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鼓励规模化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服务和安全水平。

(五)严肃创建纪律,强化社会共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和标准,按步骤组织实施。不得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借用“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活动搭车收费,不得以奖代管。禁止借机到参评单位“吃拿卡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报名方式:可进入xx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申报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电子邮箱: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附件1:“百家餐饮安全示范店”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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