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区通行证考试参考资料DOC.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考试复习内容

第一章空防安全知识

一、基础知识

航空安全保卫(空防安全)是指用来维护民用航空不受非法干扰而采取的措施和使用的人力和物力的总和。

非法干扰行为指危及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实际或预谋的行为。

二、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办法》

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节选培训内容)

第一条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七条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机场控制区应当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划定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检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并分别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人员与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并接受警卫人员的

检查。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发和管理。

第十四条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内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车辆、设备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空器。

第十六条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违反本条例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接送旅客的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候机隔离区。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候机楼(室)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及登机通道、摆渡车。“航空器活动区”,是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络道、客机坪。

第二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第一节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基本知识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节选内容

一、依据

为加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成都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管理,维护机场控制区的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二、通行证的种类、内容(考试重点)

(一)定义

成都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指因工作需要进入控制区的人员获得批准后进出机场控制区的凭证。

(二)种类及内容

1、控制区人员通行证至少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专用通行证除外):

a.持证人近期照片;

b.有效起止日期;

c.可通行的控制区域;

d.持证人姓名;

e.持证人单位;

f.证件编号、暗记;

g.发证机关。

2、控制区人员通行证的种类:

a.长期通行件;

各民航驻场单位和联检单位长期在控制区内从事生产运输、地面运行保障等日常工作的人员办理长期通行证,有效期2年。

b.短期通行件;

各民航驻场单位和联检单位在控制区内从事生产运输、地面运行保障和商业经营等日常工作,不能办理长期通行证的人员,视情况办理短期通行证,有效期3个月至1年。

c.临时通行件;

d.专用通行件;(含警卫专用证件、应急救援专用证件、军事运输专用证件和《特殊勤务工作单》等);

三、通行证通行区域的划分(考试重点)

国际:国际航班候机隔离区(代码:A)

国内:国内航班候机隔离区(代码:B)

机坪:航空器活动区域(代码:C)

登机:登临执行航班任务或待检修的航空器(代码:D)(含廊桥,廊桥指联接航空器和候机楼的专用通道)

行李:旅客领取托运行李、行李分拣控制区域(代码:E)

货物存放区:收发航空货物仓库区域(代码:F)

航空器维修区:维修航空器专用区域(代码:G)

巡逻通道:控制区内巡逻专用道(代码:H)

四、通行证的管理职责及分工(考试重点)

(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监察部(以下简称“运监部”)负责控制区人员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归口管理。

1、负责确定通行证管理区域和证件时效;

2、负责通行证的审批、制作、发放、回收、销毁和建立档案。

3、负责通行证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

(二)民航四川机场公安局(以下简称“公安局”)负责通行证的背景调查审核。

(三)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站负责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查验。

(四)申办单位负责

1、确定通行证申办审核领导、管理部门、证件办理联系人,制定本单位通行证管理制度,并报运监部办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办证中心)备案;

2、组织本单位通行证相关知识教育;

3、严格按实际工作需求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相关要求管理使用;

4、建立本单位通行证管理台帐。

5、临时通行证引领监管工作。

五、通行证培训及考核(考试重点)

(一)申办单位,其主管审批的部门负责人及证件办理联系人必须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的通行证管理相关知识学习,并保留记录备查。

(二)申请办理通行证(长期、短期)的人员,必须接受办证中心不少于1学时通行证相关规定的培训、考核,考试成绩合格(90分以上),方可申办通行证。

(三)申办单位应当对通行证持有人员,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复训,保留培训记录,确保持证人员持续符合要求。

(四)持临时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必须由申办单位组织进行进入控制区相关规定的培训。

(五)持证人增加区域、证件遗失等原因,必须参加通行证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二节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使用和违规处理

一、通行证使用规定(考试重点)

(一)通行证加盖“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证件专用章”有效。

(二)通行证应妥善保管。严禁作为身份证明抵押、使用,不得将通行证作为乘机凭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